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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煙不禁,酒不禁,大麻禁不禁?
   

  這次大選,我們新澤西州選票上,有一項關於娛樂大麻合法化的公投。結果揭曉:67%贊同,33%反對,新澤西成為美國第12個允許21歲以上成年人合法吸大麻的州。我們能簡單粗暴地將投贊成的三分之二、幾百萬公民視作“邪惡”嗎?


  ◆高伐林

  前天推薦了余智的文章《美國的“左右之爭”是“正邪之爭”嗎?》,不出所料遭到一些博客網友連珠炮般的質問。
  我在按語中說過:
  對於雙方主帥、家人和團隊成員,凡在大選前和大選中涉嫌違法犯罪,包括涉嫌選舉舞弊的人與事,執法部門應該繼續追查;對於新當權的拜登政府成員的操守和推行的政策,我們人人都有監督之權,也有監督之責,若有不同看法應該通過各種方式發聲;如果對這個政府感到忍無可忍,就積攢力量,在三年多後的下次選舉中力爭合法顛覆之……但是,不應該鼓動秘密的、暴力的、超越憲法和法律範圍的行動,不應該繼續沒完沒了地醜化對方民眾、毒化氣氛,擴大對立。
  應該樹立一個基本理念:主張極端的,才是“邪惡”

  大選中人們出於各自的理念,也出於各自的利益,提出並宣傳各種主張,當然有對與錯、是與非、利與弊,引起人們贊同或者反對的各種反應,這不僅正常,而且應該。但是將對方一律打成“邪惡”——不論是指意見本身“邪惡”,還是指持有該意見的人“邪惡”,都是非常不妥當的。
  多年來一直指教、支持我也批評我的網友gugeren,對我提出了一連串反問,關於移民,關於大麻,關於福利、最低工資和楊安澤的每人月發千元的主張,等等,“算不算是正邪之爭?”言下之意,當然都是“正邪之爭”!但在我看來,他列舉的這些,都是正常的想法之爭,您可以堅持自己的看法“正義”,批駁對方的意見“錯誤”“有害”甚至“荒謬”,擺事實講道理,規勸說服民眾站到自己這一邊——但怎麼能認定對方就是“邪惡”呢?
  這些爭論話題,少數是我比較生疏的,多數我是搜集過有關信息考慮過的。“愚者千慮,或有一得”,有機會、有時間了,我也願意講講我的一孔之見。今天我就來談談大麻。

  2020年美國大選,我居住的新澤西的選票上,有一項關於娛樂大麻合法化的公投。我在投票前做了一點功課,大體上了解了這樣幾個問題:大麻是什麼?對人的身體和精神有什麼短期的和長期的影響?大麻合法化的爭議焦點何在?世界各國、美國各州官方態度和民意如何?……
  gugeren問我:“老高有沒有年輕的子女或孫子女,怕不怕他們陷入大麻的漩渦里不能自拔?這算不算正邪之爭?抑或只是兩種看法之爭,或黨派之爭?”
  “陷入大麻的漩渦里不能自拔”,我怕!
  “他們(子女或孫子女)陷入大麻的漩渦里”,我不怕!
  大麻合法化與否,與年輕人是不是會“陷入大麻的漩渦里不能自拔”,沒有直接因果聯繫;我更不認為主張大麻合法化就是“邪惡”。
  我基本上接受大麻合法化(並不意味着我鼓吹享用大麻!)。但對大麻合法化利弊的權衡,我還是感到舉棋難定。於是對這一項公投,棄權了。
  公投結果很快揭曉:
  娛樂大麻合法化公投通過——約67%的新澤西公民贊同,約33%的人反對。新澤西成為美國第12個允許21歲以上成年人合法吸食大麻的州。
  我們能簡單粗暴地將新澤西投了贊成票的三分之二公民、將幾百萬人都視作“邪惡”、或者追隨“邪惡”嗎?
  現在娛樂性大麻合法化的州,計有:阿拉斯加、加利福尼亞、科羅拉多、緬因、馬薩諸塞、密西根、內華達、俄勒岡、佛蒙特、華盛頓、華盛頓特區和新澤西。
  以下根據維基百科等和多家媒體的資料,科普和“法普”一下關於大麻的常識,請gugeren等網友指教!

  大麻主要分為Sativa(Cannabis sativa)、Indica(Cannabis indica)和結合兩者特點的雜交大麻(hybrid cannabis)三種栽培品種。其主要作用於精神方面,主要導致成癮的成分為四氫大麻酚(tetrahydrocannabinol,縮寫THC),而大麻還含有超過423種已知化合物,包括至少65種其他大麻素。
  使用大麻後通常會產生多種心理和生理上的反應,比如欣快感和興奮感、感官意識變化、食慾增強。短期副作用可能包括:短期記憶力下降、口腔乾燥、運動機能受損、紅眼、偏執或焦慮感。長期使用會導致大麻成癮,自青少年時期開始長期使用則可能導致心智能力降低,受孕期間長期服用可能導致兒童行為問題。有研究發現使用大麻和患神經疾病風險有較強關聯,但其因果關係仍有爭議。

  大麻的醫藥功效,爭議不大

  人類吸食大麻的歷史可以追溯至公元前三千年新石器時代。
  大麻植物的藥用史,也可以追溯到幾千年來各種文明歷史中。
  醫學上大麻常用來促進癌症、艾滋病患者的食慾、減輕疼痛,也被用於化療和艾滋病人,以減少噁心和嘔吐。在慢性疼痛上,開放醫療大麻後,病患會用來替代鴉片類止痛藥或與鴉片類止痛藥共用,初步研究結果顯示這可以減少鴉片類止痛藥的使用劑量及副作用,可望大幅減少因止痛藥造成的死亡及成癮,鴉片類藥物成癮是美國的重大公衛危機。
  2010年的一項研究發現,大麻二酚 (Cannabidiol)強烈的抗氧化特性,已顯示出這種化合物的神經保護作用和抗心肌缺血的效果。
  大麻可以用於控制癲癇——有些難治型癲癇,所有的抗癲癇藥不是沒有療效,就是副作用太強烈;但大麻噴入劑不但副作用輕微,也確實讓病情得到控制。
  1996年,美國加州通過《215法案》,成為第一個實行醫用大麻合法化的州,拉開了全美醫用大麻合法化的序幕。發展到2018年,美國參議院、眾議院投票通過了《農業法案》,法案條款規定將四氫大麻酚THC含量低於0.3%的工業大麻從第一類管制物質中移除,在聯邦層面上正式合法化。
  對大麻的醫藥用途,我想今天已爭議不大了——醫用嗎啡不也是很常見的嗎。許多反對大麻的人物,也贊成使用大麻二酚來治療癲癇等疾病。如今美國有一多半的州已經批准了醫用大麻,患者可以憑醫生處方去大麻專賣店裡購買。
  許多人使用大麻是將大麻捲成大麻煙捲,然後使用吸食煙草的方式吸食。但流行病學研究顯示,大麻煙使用者若不用這種方式,或者吸食的大麻煙也不混入煙草,就不會增加任何癌症風險;抽大麻煙捲,對於呼吸系統的疾病,危害也比吸煙草低得多。

  作為毒品的大麻

  自20世紀初,世界各國對煙、酒等毒品的司法監管和限制開始加強,陸續推行禁酒令等阻止舉措,大麻禁令也是其中之一,擁有、使用和買賣大麻製品在全球大多數地區為非法活動。大多數國家將含有四氫大麻酚(THC)的大麻視作法定毒品之一。
  根據對於中樞神經系統的作用方式,毒品可概分為四大類:
  第一類是中樞神經抑製劑、鎮靜劑(Depressants),即通過抑制中樞神經系統的活性來產生愉悅感。人類使用最廣且合法的鎮靜劑就是酒精,被列為毒品的鎮靜劑則包括鴉片、嗎啡、海洛因、巴比妥、和氟地西泮等。
  第二類是中樞神經興奮劑(Stimulants),即通過刺激中樞神經系統的活性產生愉悅感。人類使用最廣且合法的興奮劑是咖啡因和尼古丁,而被列為毒品的興奮劑則包括可卡因、安非他命和MDMA(搖頭丸)等。
  第三類是致幻劑(Hallucinogens),最常用的包括麥角酸二乙酰胺(LSD)、仙人球毒鹼(Mescaline)和賽洛西賓(Psilocybin,迷幻蘑菇的有效化學成分)等。
  大麻被單獨劃為第四類,原因在於大麻對於中樞神經系統的作用方式非常複雜,對某些功能有興奮作用,對另一些功能又有抑製作用,同時還能致幻,但又沒有很強的成癮性和急性生理毒性,甚至還具有治病的能力,這就相當於同時具備前三類毒品的特性,缺點卻沒那麼嚴重,這就是為什麼大麻是目前所有毒品當中定位最模糊的一種,很多人雖然贊同禁止在使用大麻後進行駕駛等行為、嚴格限制吸食地點,但認為不應該全面禁止。
  2007年,醫學期刊《柳葉刀》(Lancet)關於常見管製藥品其傷害性及成癮性的問卷調查,調查結果,大部分問卷填寫人認為:大麻的傷害性及成癮性,比煙、酒來得輕。
  大麻會影響人的中樞神經系統的運作,也有造成精神疾病的風險,尤其是青少年。但是尼古丁、酒精等成分,對於中樞神經系統,特別是年輕人的中樞神經系統,不是同樣有很大傷害,甚至有更大傷害嗎?《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四版)也描述了咖啡因成癮者的精神紊亂症狀。這幾種藥物的成癮者占比極高。那麼,比起其他合法毒品與管制性藥品,大麻是否有必要禁止?醫學界自然就有很多人不以為然。
  酒精在各國的合法使用年齡介於16至21歲,尼古丁大多為18歲;而大麻合法使用年齡介於21歲至25歲。
  對了,還有一個爭議很大的問題,是大麻是否扮演了“誘導性毒品”(Gateway Drug)的角色,也就是說,它是否會導致使用更多的其它危險物質呢?調查研究發現,使用大麻的人中,確實多數繼續嘗試其它烈度更大的毒品。但這一功能,煙草和酒精同樣具備,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有人甚至認為那才是更一點不冤枉的“入門毒品”、“誘導性毒品”。

  大麻的合法化、除罪化進程

  本節所說的“大麻合法化”,是個簡稱,指的就是娛樂性使用大麻合法化。
  半個世紀來,民意對大麻發生了巨大變化。根據蓋洛普民意調查,在1969年,只有12%美國人支持大麻合法化;而2017年,支持率已經達到64%,越是年輕一代,對大麻的接受度就越高。
  2020年5月8日,美國38個州和華盛頓特區檢察長(這些人中,有民主黨人,也有共和黨人)聯名向美國國會公開建議大麻合法化,呼籲全美境內全面開放大麻,特別是通過金融服務擴展到大麻相關合法企業和服務提供商,從而提高公共安全。——可見,2020年是美國大麻合法化進程加快的一年!
  雖然娛樂性使用大麻在大部分國家仍是違法,但在某些國家,如荷蘭、捷克、加拿大以及美國十來個州,已經合法了。
  大麻合法化的道路是相當曲折的。
  美國從1906年開始,在許多州視大麻為毒品加以限制,而徹底的禁止始於1920年代。到了1930年代中期,包括35個州通過國家統一麻醉藥品法,其中包括大麻。1937年,美國推出《大麻稅法》,把大麻、鴉片、古柯葉及其衍生品等納入稅收控制範圍,通過財政手段進行管理。美國還通過了大麻法案,視吸大麻為違法行為,任何人只要被發現私藏大麻,第一次至少判兩年,第二次判5年,第三次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但有關大麻管控政策的爭論從未停止,就連著名的《大麻稅法》都曾遭受過美國醫學會的強烈反對。1970年代,美國很多地方開始撤銷州法律及其他地方性法規禁止持有或出售大麻的條款,各州出現大麻“除罪化”運動,以減輕對少量持有大麻的刑罰。但是1970年的管製藥品管理條例,大麻仍然與海洛因一併列為一級毒品,比大麻厲害得多的可卡因居然只被列為二級。
  1990年代因醫療用途而可銷售大麻,但這都與聯邦法律是衝突的,很多重新排定大麻表列的努力都失敗了。大麻居然變成了美國的“頭號毒品”,但同時也就成為全世界使用最廣泛的非法毒品。據2014年皮尤研究中心一項調查表明,47%美國人承認自己嘗試過大麻,也就成為“違法者”。
  轉機發生在2012年。這年11月,華盛頓州和科羅拉多州在公民投票中分別以55.3%和54.9%的支持率,通過了娛樂用大麻合法化,在全美開創先例。其內容包括:允許21歲以上成年人合法購買娛樂用大麻;也可持有最多1盎司的大麻;外來遊客在兩州地界內也同樣可以購買和使用。2013年12月,科羅拉多州大麻執法部門派發出348張大麻零售許可證,允許21周歲以上成年人在擁有出售許可的大麻商店,購買最多1盎司大麻。
  2014年11月4日,俄勒岡州、阿拉斯加州跟進,通過法案將娛樂用大麻使用合法化。首都華盛頓特區隨後也允許年滿21歲成人個人使用……
  但是,儘管有跡象顯示多數共和黨人也轉變態度,支持大麻合法化,2018年1月4日,川普任命的美國司法部長傑夫·塞申斯簽署法令,廢除奧巴馬政府允許部分地區大麻合法化的法案,聯邦政府有權進入之前宣布大麻合法化的州進行執法。
  美國的聯邦法律和地方法律衝突時,服從聯邦法律,這個法令就事實上宣布了:對不起,在美國全境(包括之前宣布大麻合法化的州),娛樂用大麻,不合法!

  鄰居加拿大率先大麻合法化

  但是,大麻合法化的觀點在很多青少年中獲得支持,特別是娛樂體育界的很多明星人物吸食大麻,起到示範作用。荷蘭《衛報》一篇調查稱,超過1500萬荷蘭人(每3名成年人中就有1人)曾經使用過。近年來,被抓到擁有大麻的人受到起訴和被捕的比例只有1/4,比過去大幅降低。一名荷蘭青年說,吸點大麻如同喝杯啤酒。這種對大麻的放鬆態度讓青少年群體互相影響,直接導致了使用大麻人數的增長。
  2012年,烏拉圭成為第一個讓公眾吸食大麻作治療以外的用途的國家。政府這樣做,主要是希望切斷大麻貿易與當地犯罪分子的關係,讓政府可以用法律的方式管理大麻。
  烏拉圭和加拿大,在大麻合法與除罪化中在世界上是先驅者。2001年,加拿大成為第一個準許癌症等重症末期病患自行種植、吸食自種大麻的國家;在美國司法部長廢除大麻化法令之後,2018年6月,加拿大聯邦參議院正式通過了Bill C-45,即大麻合法化法案(Cannabis Act)。
  2018年10月17日,加拿大具體規定:年滿18歲的成年人,每人可攜帶最多30公克的大麻,也可以在家中種植最多4株大麻,個人使用。只要是持聯邦政府證許可證的廠商生產的,就可以合法出售和購買。加拿大統計局2017年數據顯示全國大麻吸食人數達490萬,大麻年消費量697噸。加拿大成為繼烏拉圭之後,全球第二個在全國範圍內容許娛樂用大麻合法流通的國家。

  對大麻的執法和民意越來越寬鬆

  跟進的國家越來越多,但都很慎重,採取小步碎步、走一步看一看的方式。有一些國家和地區先採取除罪化政策,使簡單持有少量大麻,成為非刑事犯罪(類似於一般的交通違規行為)。我看到一份2018年的材料說:在巴西、牙買加和葡萄牙,隨身帶着少量大麻就沒有麻煩;在西班牙,公眾可在私人場所吸食大麻;荷蘭的店鋪都公開賣大麻;南非最高法院頒令,允許成年人在私人場所吸食大麻……
  大麻合法化在格魯吉亞引發激烈爭議。2015年,格魯吉亞憲法法院作出了使用大麻合法的判決,認為。使用大麻應受到個人自由發展權利的保護,少量使用大麻不會增加犯罪危險,不會對公共秩序造成危害。格魯吉亞是原蘇共體系中第一個將大麻合法化的國家,但這一決定引起激烈的爭議。2018年,格魯吉亞內務部通報稱,在第比利斯一個公園內的“大麻合法化節”上逮捕11人,其中包括活動組織者——格魯吉亞總統候選人祖拉布•賈帕里澤,此人正是格魯吉亞吉里黨的領導人,這個黨派是格魯吉亞大麻合法化的發起人。
  大麻合法化運動的最新進展,來自美國的另一個鄰居墨西哥。墨西哥參議院於2020年11月19日,就在美國大選吵得不可開交之際,以82票對18票,七人棄權,通過了使大麻合法化的法律。據報道,該法律的通過為建立全球最大的合法大麻市場鋪平了道路,標誌着這個國家的重大變革。墨西哥大麻合法化的原因,是為了控制國內毒販之間之暴力衝突,而且維持大麻禁令越來越與現實脫節。
  大麻合法化背後,必然有“看不見的手”在推波助瀾。許多中美洲國家的政府都希望,自己的農夫可以透過種植大麻,打進世界藥用大麻的龐大市場;鼻子靈敏的商家力圖占得先機。:煙草商萬寶路的母公司Altria早就向一家加拿大的大麻公司投資了約18.6億美元。隨着美國大麻產業市場規模的一路飆升,大麻研究公司Greenwave Advisors預計,在美國大麻產業最終會實現每年2000億美元以上的目標,

  大麻合法化之後要加強監管

  但大麻銷售並非毫無限制。一個最大的限制是,生產商無法自由在國際市場買賣大麻,只能根據國際麻醉品管制委員會(International Narcotics Control Board)嚴格規定進出口大麻。早就有人呼籲要求改變國際法對大麻的規定,但這八字還沒有一撇。
  每個政府在面對大麻合法化這樣的問題,都要三思而行:如何在立法管制與完全禁止之間作出平衡?任何社會都不會接受對可能改變一個人精神狀態的大麻,完全撒手不管。一段時間以來,每年在新澤西都有超過3萬起與大麻相關的被警方逮捕的案件,是全美最多的州之一。
  我們新澤西州娛樂大麻合法化公投雖然通過,但大麻管理委員會(Cannabis Regulatory Commission)將進行監管,開放買賣大麻的時間表並未確定。有關大麻管制、檢測、家庭種植、擁有者的限制,以及發放執照等一系列規定,將由州議會和大麻監管委員會來制定。這一過程非一日之功。
  目前,在何處可開設出售大麻的藥房將由市場和各市鎮當局決定。各市鎮可自行頒布法律禁止或允許在其管轄範圍內銷售大麻。一些城市,例如霍博肯近期湧現許多尋求開店的大麻業主。另一方面,新澤西也有城鎮選擇先行禁止娛樂性大麻銷售。
  在我們州,大麻合法化後面也有經濟利益的算計。支持者一直鼓吹,大麻可以帶來可觀的收入。法案包括三方面:1,21歲及以上成年人吸食休閒大麻合法化;2,零售場所大麻種植、加工和銷售合法化;3,對娛樂性大麻產品徵收6.625%銷售稅,並允許各市府在此基礎上再收取2%的稅款。新澤西州長墨菲(Phil Murphy)就喜孜孜地打起算盤說,這有望給州政府帶來3億美元的稅收。
  反對者則認為,過快開放大麻市場,娛樂大麻的消費將影響到醫用大麻的供給。此外,大麻還會給工作場所、公共交通帶來更多風險。尤其可慮的是,未成年人接觸大麻的機會勢必增加。目前大麻合法化的州採取了一些行動,防止大麻誘惑兒童,但據《美國醫學會雜誌》2016年的報導,科羅拉多州從2009年到2015年,攝入大麻並需要在醫院接受治療的兒童人數增加了5倍——具體病例數我沒有查到。
  雖然各州的監管機構都要求大麻製造商使用防兒童接觸和不透明的包裝,新澤西的立法者也頒布了禁令,禁止可能會吸引孩子的黏糖狀大麻,但是,大麻的合法化仍給許多孩子的家長們造成深深的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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