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信耶穌基督以後,我在關心教會歷史的同時,也更多地關心美國歷史。我一直都不認同“美國是基督教立國”的說法。因為很多早期移民新大陸的人並不都是虔誠的基督徒。現在這裡又有什麼“清教徒立國”的說法,那就更不靠譜了。但是, 但是,許多早期移民新大陸的歐洲移民帶來了“宗教信仰自由,宗教信仰不受政府管制”的理念,卻是真實的。這一群人的確又基本上是“新教/更正宗”基督徒,或者清教徒(Puritan)。他們的這個“自由信仰”的理念的確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美國許多早期的政治家。“自由信仰”也被其它的宗教信仰或者政治團體所接受;因為這也是他們的利益所在。 沒有宗教信仰的文化是不存在的。在美國建國的那段歷史,基督信仰文化起了關鍵的要害的作用;這是不可否認的;雖然在嚴格的意義上,我認為基督徒不應該講“美國是基督教立國”,因為在那段時期,還有大量關鍵的非基督信仰的影響存在;現在已經看的很清楚了(譬如,民主黨人/Biden/Harriss等人也在虛偽地口口聲聲“上帝,聖經”等等的)。對於這一點,基督信仰團體需要對此作一個深刻的反思,檢討,懺悔,重置,復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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