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把出生公民权与政治身份的“计划生育”连在一起,属于典型的胡搅蛮缠。这两者能联在一起吗? 要把不能移民美国的人拦阻在美国以外,在审查移民资格时就能做到。 显然,这两者并没有什么关系。 2】取消“出生在美国国土就是美国公民”的主要考量,首先是为了保证移民方面的是否公平。以工作移民的人【H等类签证】要等好多年才能拿到居留权【“绿卡”】,而那些想法【合法或非法】进入美国生育的孩子,落地就能拿到公民权,这对这些按照次序排队等待移民的人,是很大的不公平。
老高等人不是一直提倡什么公平吗?怎么这时就不讲公平了呢?
3】“出生美国=美国公民”,为那些想进入美国进行非法活动的人开了后门。这些“锚定儿童”的父母可以打着照顾美国公民身份的孩子的幌子进入美国,各种事情都可能干出来。
另外,对“出生公民权”还有其他考量,请大家补充。 请华人不要为那些用“弯道超车”方法到美国坐月子而拿到美国公民权的孩子和家长护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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