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8年,田納西州納什維爾市的安德魯傑克遜當選為美國的第七任總統。在位的八年間,傑克遜總統取消了選舉權的財產資格限制,讓更多白人男性尤其窮白人獲得選舉權,從而拓寬了民主參與的範圍。傑克遜相信,他代表的不是某個階層,而是“真正的美國人民”,農夫、前線士兵、小業主。他將政治描繪成一場“人民”與“特權者”的對抗,這種二元敘事後來成了無數政治運動的模板。 傑克遜將自己塑造成“普通人”的捍衛者,對抗被視為高高在上的政治精英,並憑藉廣泛的民意支持贏得總統大選。傑克遜推行了強勢的行政權力,解散了美國第二銀行,並為現代民主黨的建立奠定了基礎。然而,同時,他的政治遺產充滿爭議,尤其因頒布《印第安人遷移法案》而備受批評,使“人民的總統”這一稱號帶上了複雜的歷史色彩。 《印第安人遷移法》(Indian Removal Act, 1830) 1830年,傑克遜簽署了《印第安人遷移法》,強迫數以萬計的印第安人離開祖傳土地。傑克遜的民主理念並未延伸到美洲原住民身上。他同情那些渴望土地的白人拓荒者,認為迫使印第安人遷往密西西比河以西的領土是“最人道的解決方案”。 到1835年,大多數東部部落被迫遷往西部。1836年,美國政府成立了印第安事務局(Bureau of Indian Affairs)以協助被遷移的部族。當時多數政治家都支持遷移政策。喬治亞州等地更是頒布法律,強制切羅基族西遷。 印第安切羅基人將喬治亞州告上了法庭: 《切羅基民族訴喬治亞州案》(Cherokee Nation v. Georgia, 1831):最高法院裁定切羅基人不是“外國國家”,無權起訴。
《伍斯特訴喬治亞州案》(Worcester v. Georgia, 1832):法院又裁定喬治亞州法律在切羅基領土上無效。
但在聯邦與州權的衝突中,傑克遜一貫站在了各州一邊。最高法院沒有總統的支持,無法執行判決。1835年,部分切羅基代表在強迫下簽訂遷移協議。 1838年,在傑克遜離任後,美軍強迫約15,000名切羅基人離開喬治亞州。這段被稱為“血淚之路”的遷徙過程中,約有4,000人因疾病、飢餓和嚴寒而死亡。 傑克遜對美洲原住民的看法以及“血淚之路”所體現的政策,反映了19世紀美國社會普遍的態度與做法。隨着美國不斷向西擴張,“西部”的定義也在不斷變化。在17世紀,“西部”指的是所有不沿大西洋海岸的土地;到了18世紀,“西部”指的是阿巴拉契亞山脈以西的地區;而到19世紀中葉,“西部”已經擴展到密西西比河以西,直至加利福尼亞和太平洋沿岸的俄勒岡地區。 無論西部的範圍如何劃分,美國社會對土地與印第安人的態度始終如一。掠奪土地、驅逐原住民、追求擴張。
當現今我漫步在納什維爾的州議會大樓前,看到街頭掛着“Keep Nashville Honest”的標語、聽到電台中關於“草根運動”的辯論時,我不禁想到:傑克遜的政治精神,似乎從未真正遠去。它在不同的時代換上不同的外衣,從19世紀的邊疆民主到21世紀的社交媒體政治,那種呼喚“人民聲音”、懷疑權力中心的情緒仍在美國的文化血脈中流動。 但歷史的回聲並不總是正義的。傑克遜式的民粹主義在激發參與的同時,也帶來排他與對立。傑克遜在擴張民主選舉的同時,也推動了印第安人的遷徙政策;他以人民之名發聲,卻也選擇性地定義“人民”。這種矛盾在今天依然存在:當政治人物再次以“人民”之名呼喊時,我們是否也應該問一句——他們指的人民包括誰,又將誰排除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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