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丁抒:《浩劫》(19)
第六章 風雨如磐的歲月:1970年“一打三反”運動記實(2)
“專政是群眾的專政”
要“革命群眾”學習文件,討論某反革命分子該不該槍斃,算是執行了毛澤東的指示:“專政是群眾的專政。”由於通知上的“最高指示”已經說明要“堅決地將一切反革命分子鎮壓下去”,已經指明該五十五人是“一批現行反革命分子”,要狠狠打擊。要“革命群眾”討論的並非他們是否反革命,而是要他們表態反革命該不該槍斃。對反革命分子不表示革命義憤是不行的,弄不好“革命群眾”也可以轉化成“反革命”,誰都不敢說“不該槍斃”。所以在那種場合下,革命群眾討論如何處理的時候都異口同聲:“槍斃,槍斃。”
中央美術學院討論張郎郎該不該槍斃的會上,畫家黃永玉、劉迅不敢反對,又不願表態同意,只好託詞逃離會場。有人曾回憶這種“革命群眾”的討論會:“當時,有很多案件,有的是所謂‘破壞’甚麼的,比如,損壞了毛主席像啊,書寫甚麼‘反動詞句’啊等等。我記得在那種場合下,一般的革命群眾討論如何處理的時候都不假思索地說‘槍斃,槍斃’,都是這樣講。那時候叫做‘群眾專政’。”
“借斗”現行反革命以“教育群眾”
北京市那批“現行反革命”在被槍決前的一個多月里,被分成小組,天天拖着腳鐐和手銬,分別被帶到北京市內各處的萬人大會上鬥爭、示眾。各單位要把“一打三反”推向高潮,需借用這批活靶子,連“中越友好人民公社”也把他們“借去”鬥爭一通,就像一批就要報廢扔掉的東西,還需要最後再使用一次似的。
一九六九年七月,上海市委寫作班子“丁學雷”發表批判文章《為劉少奇復辟資本主義鳴鑼開道的大毒草──評“上海的早晨”》。隨後三個月內,《人民日報》每隔半個月便發一整版的批判文章。上海煤氣公司青年技術人員桑偉川寫了篇批駁文章,為周而復的這部小說辯護,結果被定為“現行反革命”。此後,全市各單位都向煤氣公司“借斗”桑偉川,以教育本單位的群眾。桑偉川前後被各單位游鬥了二百九十多次,方押送安徽白茅嶺勞改農場。
貴州貴陽市建築公司女技術員馬綿珍於一九七○年一月張貼了一張批評省革委會主任蘭亦農的大字報,被警方拘留。此後成為階級鬥爭的樣品,被貴陽市各單位輪番“借”走,接受“革命群眾”批鬥。二月二十五日,她被“借”到了貴陽市糕點廠。在該廠的批鬥會上,她喊出了“打倒林彪!打倒江青!”的口號。當場被擊倒,嘴裡堵上浸了油漆的抹布後,她被正式“逮捕”。從即日起她就開始絕食,省革委會當局指示公安局一定要讓她活到槍決的那一天,強行給她鼻飼。五月十日,當局在貴陽春雷廣場組織了二十萬人的公審大會,將她拉去宣布“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宣判會結束後,這個女子又被拉上卡車滿城遊街。直到下午四時才被拉到郊區野地,按成跪姿,接受無產階級專政給她的最後洗禮,死時年僅三十歲。
“一打三反”在各地
有文化的人是運動重點。譬如河南西平縣,“五至八月,集中全縣中、小學教師舉辦‘一打三反學習班’,刑訊逼供,殘酷鬥爭,批鬥一百八十人,其中被逼自盡四人,拷打而死五人,殘八人”。山東沂水縣,在“一打三反”中將公辦學校的教師集中,搞了四個月,批鬥173人,處分84人,三人自縊身亡。
上海市革委會把幾年前幾個反張春橋的大學紅衛兵頭頭的案子重新翻出,定為“反革命集團”,六七、六八年間曾參與過炮打張春橋的學生都是“新生”的反革命分子。市革委會副主任王秀珍聲稱“對這批新生反革命不能手軟”。中共中央委員徐景賢親自拼湊該集團的《罪行材料》,親自寫按語,不惜工本印了二十萬冊。市委布署各高等院校集中追查曾參與“炮打”的學生。這個案子有近千人受到牽連,僅復旦大學等六所大學就有一百二十多人被逮捕、監禁,五人被逼自殺,三人被逼瘋。
“一打三反”規模極大。譬如江蘇泰興縣,“一千四百餘名幹部群眾被關押、批鬥,嚴刑逼供,有的被迫害致死”。陝西戶縣搞出“反革命案件”662 起,“定案”處理483人。河南安陽市郊區揪斗2392人。河北邢臺縣“挖出”122名反革命分子。
全國在“一打三反”種受迫害的至少有二百萬人。
山西的“中國共產主義聯盟”
三月二十八日,山西大同市公安機關軍事管制委員會宣布對“現行反革命集團”“中國共產主義聯盟”(簡稱“共聯”)的刑事判決書:
最高指示
堅決地將一切反革命分子鎮壓下去,而使我們的革命專政大大地鞏固起來,以便將革命進行到底,達到建成偉大的社會主義國家的目的。
中國人民解放軍大同市公安機關軍事管制委員會刑事判決書
……為了全面落實偉大領袖毛主席親自批示“照辦”的“一三一”指示,堅決鎮壓反革命破壞活動……特依法判決如下:
一、首犯徐關增,男,三十二歲,地主出身,學生成份,右派分子,浙江省新昌縣人……
二、首犯王汝強,男,三十五歲,資本家出身,學生成份,北京市人。其父系留美學生,其母、兄、姐均在美國和新加坡……
三、主犯任大熊,男,三十八歲,舊職員出身,學生成份,右派分子,杭州市人……
四、主犯劉世廣,男,三十六歲,地主出身,學生成份,右派分子,山東省昌邑縣人……
十三人被定為“首犯”和“主犯”,“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其餘十三名“同案犯”則判處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
此二十六人多為一九五七年反右運動的受害者。一九六六年八月,他們在勞改農場裡分別組織了“中國共產主義聯盟”和“科學共產主義”兩個組織。他們的人生經歷難以一一追蹤,人們僅對任大熊、劉世廣二人的身世略知一二:
任大熊:一九五七年時為北大數學系青年助教。整風時,他從圖書館借出刊有赫魯曉夫蘇共二十大秘密報告的英國《工人日報》,與兩位學生共同翻譯後張貼在校園裡供同學們閱讀。結果反右時三人均被打成右派。任被判處無期徒刑。文化革命開始後,一九七○年三月,山西大同公安機關軍管會宣布破獲一個名叫“中國共產主義聯盟”的“現行反革命集團”,一舉槍決十三名“首犯”和“主犯”,任大熊是“主犯”之一。
劉世廣:五七年反右時為清華大學學生。被打成右派後,於一九五八年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他是“中國共產主義聯盟”的發起人之一,也是“中國共產主義聯盟”和“科學共產主義”合併的策劃人之一。當然也夠格做“主犯”了。(一九五七年整風時用筆名馬崎張貼大字報《還政於民》的馬維崎,以及寫《神?鬼?人》諷刺個人崇拜的孫寶琮,可能均罹難於“一打三反”。)
寧夏的“共產主義自修大學”
一九七○年二月,寧夏省會銀川市“破獲了一起重大現行反革命集團”,一個以十三名青年學生為成員的“共產主義自修大學”,除吳述樟(銀川二中一九六八年畢業生)在《毛主席語錄》“再版前言”的“毛主席的指示,一句頂一萬句”的旁空處寫過“放屁”二字,算是“惡毒攻擊”外,他們的主要罪名是書寫各種反動的論政文章。其中魯志立(北京農業大學一九七○屆畢業生)撰寫的《什麼是法西斯主義》,確是一篇討伐當局法西斯**的檄文:
“(中共當局)禁止一切為世界公認的民主權利以至人民的思想和言論自由,殘酷鎮壓一切反對或僅僅不同意暴力統治的人民,甚至採用公開的恐怖手段。
“竭力推行種種仇視人類的反動謬論,例如宣傳種族優劣論、反動血統論,人為製造階級與階級劃分論等來迷惑籠絡一部分人以達到鎮壓人民的目的。此外還竭力推行愚民政策,實行奴化教育,提倡奴隸主義的盲目服從精神,宣揚個人迷信和領袖至上的神話,從意識形態上已墮入了完完全全的唯心主義。”
“打倒法西斯!”
八月的一天,人口僅三十萬的省會銀川市將近十萬人擠滿體育館看台和四周的街道,觀看對“共產主義自修大學”成員的“公開宣判”。因一名女生熊曼宜已在關押期間觸電自殺,“共產主義自修大學”中的吳述森(寧夏大學畢業生)、吳述樟兄弟和魯志立三人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余者分別被判無期和有期徒刑。受他們牽連的東北工學院學生劉唯勇被判處三年徒刑後死於獄中。
福建的“中國共產黨幸福委員會”
福建省龍巖縣適中公社農民謝洪水,一九四九年中共奪得政權時才十二歲,初小文化。土地改革中,他們家分了一塊土地,全家對共產黨感恩戴德。一九六○年家家戶戶斷糧,全公社餓死了四百多口人。他外出尋活路,幫人打鐵,卻被當作“盲流”扣押,做苦工。家裡妻子離去,孩子餓死。直到“三自一包”政策傳下來,龍巖的農民才有了一條活路。
由此,他和當地很多農民一樣,仇恨毛澤東而熱愛劉少奇。文革初,看到毛澤東打倒了劉少奇,更對劉少奇充滿了同情。一九六六年十月,他成立了一個“中國共產黨幸福委員會”,聲稱由劉少奇直接領導,進行秘密串聯。讀過中學的青年農民謝永祺一九六○年幾乎餓死,積極響應。他們出版了兩期《大眾之聲》的小報,擬定了中央委員的名單,其中有劉少奇、彭德懷、彭真、鄧小平、周恩來、朱德、宋慶齡、董必武等,還有早年在閩西領導革命、龍巖老百姓都熟悉的鄧子恢、張鼎丞等,唯獨沒有毛澤東、林彪、江青,也沒有他們自己。在他們編寫的《軍委密件》中,強調“要跟劉少奇走”,“要推翻毛澤東”,“以人民的利益為重”,“興起學習《論共產黨員的修養》高潮”……
一九六七年五月,他們又專門印發了《口號、呼籲書》:起來爭自由爭幸福!堅決打消一切不合理的制度,反對統購統銷!擁護繳公糧,擁護三自一包、四大自由!中國共產黨萬歲!幸福委員會萬歲!馬克思列寧主義萬歲!劉主席萬歲!萬萬歲!
六月,他們編寫《黨章》,主要內容是:“我們堅持執行三自一包、三合一少、四大自由,取消階級,取消集體;我們的最終目的是徹底消滅毛林集團,為人民爭取最大的自由和幸福。”
當局從三月開始立案,成立偵破工作隊,“幸福會”卻幾乎成了半公開的組織,近三百人參加了該會,農民入會的決心書上寫明“擁護劉少奇”,入會相片反面寫着“為共產主義奮鬥”。相鄰的南靖縣的農民聞訊,有的趕去要求入會。蒲田、仙遊等縣,有農民自行搞起了“幸福會”。
當“偵破工作隊”宣傳劉少奇的罪行材料時,絕大多數會員公開針鋒相對地為劉少奇辯護。謝洪水、謝永祺被捕後,仍然抗辯說:“大躍進……造成國家困難,那是毛主席的錯,劉少奇提出三自一包才扭轉了困難局面。”公安人員問謝永祺為什麼“頑固”,謝回答:“不願做劉少奇的叛徒。”
結果,謝洪水、謝永祺等十九人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謝百添、謝尋興在勞改營中繼續為劉少奇辯護,被加“罪”而改判成死刑,立即執行。未被逮捕的人中,有十二人被逼自殺身亡,八人被打傷致死。有的人被槍斃後,妻子、母親也被逼自殺身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