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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抒:《浩劫》(19)
第六章 风雨如磐的岁月:1970年“一打三反”运动记实(2)
“专政是群众的专政”
要“革命群众”学习文件,讨论某反革命分子该不该枪毙,算是执行了毛泽东的指示:“专政是群众的专政。”由于通知上的“最高指示”已经说明要“坚决地将一切反革命分子镇压下去”,已经指明该五十五人是“一批现行反革命分子”,要狠狠打击。要“革命群众”讨论的并非他们是否反革命,而是要他们表态反革命该不该枪毙。对反革命分子不表示革命义愤是不行的,弄不好“革命群众”也可以转化成“反革命”,谁都不敢说“不该枪毙”。所以在那种场合下,革命群众讨论如何处理的时候都异口同声:“枪毙,枪毙。”
中央美术学院讨论张郎郎该不该枪毙的会上,画家黄永玉、刘迅不敢反对,又不愿表态同意,只好托词逃离会场。有人曾回忆这种“革命群众”的讨论会:“当时,有很多案件,有的是所谓‘破坏’甚么的,比如,损坏了毛主席像啊,书写甚么‘反动词句’啊等等。我记得在那种场合下,一般的革命群众讨论如何处理的时候都不假思索地说‘枪毙,枪毙’,都是这样讲。那时候叫做‘群众专政’。”
“借斗”现行反革命以“教育群众”
北京市那批“现行反革命”在被枪决前的一个多月里,被分成小组,天天拖着脚镣和手铐,分别被带到北京市内各处的万人大会上斗争、示众。各单位要把“一打三反”推向高潮,需借用这批活靶子,连“中越友好人民公社”也把他们“借去”斗争一通,就像一批就要报废扔掉的东西,还需要最后再使用一次似的。
一九六九年七月,上海市委写作班子“丁学雷”发表批判文章《为刘少奇复辟资本主义鸣锣开道的大毒草──评“上海的早晨”》。随后三个月内,《人民日报》每隔半个月便发一整版的批判文章。上海煤气公司青年技术人员桑伟川写了篇批驳文章,为周而复的这部小说辩护,结果被定为“现行反革命”。此后,全市各单位都向煤气公司“借斗”桑伟川,以教育本单位的群众。桑伟川前后被各单位游斗了二百九十多次,方押送安徽白茅岭劳改农场。
贵州贵阳市建筑公司女技术员马绵珍于一九七○年一月张贴了一张批评省革委会主任兰亦农的大字报,被警方拘留。此后成为阶级斗争的样品,被贵阳市各单位轮番“借”走,接受“革命群众”批斗。二月二十五日,她被“借”到了贵阳市糕点厂。在该厂的批斗会上,她喊出了“打倒林彪!打倒江青!”的口号。当场被击倒,嘴里堵上浸了油漆的抹布后,她被正式“逮捕”。从即日起她就开始绝食,省革委会当局指示公安局一定要让她活到枪决的那一天,强行给她鼻饲。五月十日,当局在贵阳春雷广场组织了二十万人的公审大会,将她拉去宣布“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宣判会结束后,这个女子又被拉上卡车满城游街。直到下午四时才被拉到郊区野地,按成跪姿,接受无产阶级专政给她的最后洗礼,死时年仅三十岁。
“一打三反”在各地
有文化的人是运动重点。譬如河南西平县,“五至八月,集中全县中、小学教师举办‘一打三反学习班’,刑讯逼供,残酷斗争,批斗一百八十人,其中被逼自尽四人,拷打而死五人,残八人”。山东沂水县,在“一打三反”中将公办学校的教师集中,搞了四个月,批斗173人,处分84人,三人自缢身亡。
上海市革委会把几年前几个反张春桥的大学红卫兵头头的案子重新翻出,定为“反革命集团”,六七、六八年间曾参与过炮打张春桥的学生都是“新生”的反革命分子。市革委会副主任王秀珍声称“对这批新生反革命不能手软”。中共中央委员徐景贤亲自拼凑该集团的《罪行材料》,亲自写按语,不惜工本印了二十万册。市委布署各高等院校集中追查曾参与“炮打”的学生。这个案子有近千人受到牵连,仅复旦大学等六所大学就有一百二十多人被逮捕、监禁,五人被逼自杀,三人被逼疯。
“一打三反”规模极大。譬如江苏泰兴县,“一千四百余名干部群众被关押、批斗,严刑逼供,有的被迫害致死”。陕西户县搞出“反革命案件”662 起,“定案”处理483人。河南安阳市郊区揪斗2392人。河北邢台县“挖出”122名反革命分子。
全国在“一打三反”种受迫害的至少有二百万人。
山西的“中国共产主义联盟”
三月二十八日,山西大同市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委员会宣布对“现行反革命集团”“中国共产主义联盟”(简称“共联”)的刑事判决书:
最高指示
坚决地将一切反革命分子镇压下去,而使我们的革命专政大大地巩固起来,以便将革命进行到底,达到建成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的目的。
中国人民解放军大同市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委员会刑事判决书
……为了全面落实伟大领袖毛主席亲自批示“照办”的“一三一”指示,坚决镇压反革命破坏活动……特依法判决如下:
一、首犯徐关增,男,三十二岁,地主出身,学生成份,右派分子,浙江省新昌县人……
二、首犯王汝强,男,三十五岁,资本家出身,学生成份,北京市人。其父系留美学生,其母、兄、姐均在美国和新加坡……
三、主犯任大熊,男,三十八岁,旧职员出身,学生成份,右派分子,杭州市人……
四、主犯刘世广,男,三十六岁,地主出身,学生成份,右派分子,山东省昌邑县人……
十三人被定为“首犯”和“主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余十三名“同案犯”则判处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
此二十六人多为一九五七年反右运动的受害者。一九六六年八月,他们在劳改农场里分别组织了“中国共产主义联盟”和“科学共产主义”两个组织。他们的人生经历难以一一追踪,人们仅对任大熊、刘世广二人的身世略知一二:
任大熊:一九五七年时为北大数学系青年助教。整风时,他从图书馆借出刊有赫鲁晓夫苏共二十大秘密报告的英国《工人日报》,与两位学生共同翻译后张贴在校园里供同学们阅读。结果反右时三人均被打成右派。任被判处无期徒刑。文化革命开始后,一九七○年三月,山西大同公安机关军管会宣布破获一个名叫“中国共产主义联盟”的“现行反革命集团”,一举枪决十三名“首犯”和“主犯”,任大熊是“主犯”之一。
刘世广:五七年反右时为清华大学学生。被打成右派后,于一九五八年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他是“中国共产主义联盟”的发起人之一,也是“中国共产主义联盟”和“科学共产主义”合并的策划人之一。当然也够格做“主犯”了。(一九五七年整风时用笔名马崎张贴大字报《还政于民》的马维崎,以及写《神?鬼?人》讽刺个人崇拜的孙宝琮,可能均罹难于“一打三反”。)
宁夏的“共产主义自修大学”
一九七○年二月,宁夏省会银川市“破获了一起重大现行反革命集团”,一个以十三名青年学生为成员的“共产主义自修大学”,除吴述樟(银川二中一九六八年毕业生)在《毛主席语录》“再版前言”的“毛主席的指示,一句顶一万句”的旁空处写过“放屁”二字,算是“恶毒攻击”外,他们的主要罪名是书写各种反动的论政文章。其中鲁志立(北京农业大学一九七○届毕业生)撰写的《什么是法西斯主义》,确是一篇讨伐当局法西斯**的檄文:
“(中共当局)禁止一切为世界公认的民主权利以至人民的思想和言论自由,残酷镇压一切反对或仅仅不同意暴力统治的人民,甚至采用公开的恐怖手段。
“竭力推行种种仇视人类的反动谬论,例如宣传种族优劣论、反动血统论,人为制造阶级与阶级划分论等来迷惑笼络一部分人以达到镇压人民的目的。此外还竭力推行愚民政策,实行奴化教育,提倡奴隶主义的盲目服从精神,宣扬个人迷信和领袖至上的神话,从意识形态上已堕入了完完全全的唯心主义。”
“打倒法西斯!”
八月的一天,人口仅三十万的省会银川市将近十万人挤满体育馆看台和四周的街道,观看对“共产主义自修大学”成员的“公开宣判”。因一名女生熊曼宜已在关押期间触电自杀,“共产主义自修大学”中的吴述森(宁夏大学毕业生)、吴述樟兄弟和鲁志立三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余者分别被判无期和有期徒刑。受他们牵连的东北工学院学生刘唯勇被判处三年徒刑后死于狱中。
福建的“中国共产党幸福委员会”
福建省龙岩县适中公社农民谢洪水,一九四九年中共夺得政权时才十二岁,初小文化。土地改革中,他们家分了一块土地,全家对共产党感恩戴德。一九六○年家家户户断粮,全公社饿死了四百多口人。他外出寻活路,帮人打铁,却被当作“盲流”扣押,做苦工。家里妻子离去,孩子饿死。直到“三自一包”政策传下来,龙岩的农民才有了一条活路。
由此,他和当地很多农民一样,仇恨毛泽东而热爱刘少奇。文革初,看到毛泽东打倒了刘少奇,更对刘少奇充满了同情。一九六六年十月,他成立了一个“中国共产党幸福委员会”,声称由刘少奇直接领导,进行秘密串联。读过中学的青年农民谢永祺一九六○年几乎饿死,积极响应。他们出版了两期《大众之声》的小报,拟定了中央委员的名单,其中有刘少奇、彭德怀、彭真、邓小平、周恩来、朱德、宋庆龄、董必武等,还有早年在闽西领导革命、龙岩老百姓都熟悉的邓子恢、张鼎丞等,唯独没有毛泽东、林彪、江青,也没有他们自己。在他们编写的《军委密件》中,强调“要跟刘少奇走”,“要推翻毛泽东”,“以人民的利益为重”,“兴起学习《论共产党员的修养》高潮”……
一九六七年五月,他们又专门印发了《口号、呼吁书》:起来争自由争幸福!坚决打消一切不合理的制度,反对统购统销!拥护缴公粮,拥护三自一包、四大自由!中国共产党万岁!幸福委员会万岁!马克思列宁主义万岁!刘主席万岁!万万岁!
六月,他们编写《党章》,主要内容是:“我们坚持执行三自一包、三合一少、四大自由,取消阶级,取消集体;我们的最终目的是彻底消灭毛林集团,为人民争取最大的自由和幸福。”
当局从三月开始立案,成立侦破工作队,“幸福会”却几乎成了半公开的组织,近三百人参加了该会,农民入会的决心书上写明“拥护刘少奇”,入会相片反面写着“为共产主义奋斗”。相邻的南靖县的农民闻讯,有的赶去要求入会。蒲田、仙游等县,有农民自行搞起了“幸福会”。
当“侦破工作队”宣传刘少奇的罪行材料时,绝大多数会员公开针锋相对地为刘少奇辩护。谢洪水、谢永祺被捕后,仍然抗辩说:“大跃进……造成国家困难,那是毛主席的错,刘少奇提出三自一包才扭转了困难局面。”公安人员问谢永祺为什么“顽固”,谢回答:“不愿做刘少奇的叛徒。”
结果,谢洪水、谢永祺等十九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谢百添、谢寻兴在劳改营中继续为刘少奇辩护,被加“罪”而改判成死刑,立即执行。未被逮捕的人中,有十二人被逼自杀身亡,八人被打伤致死。有的人被枪毙后,妻子、母亲也被逼自杀身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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