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5年4月10日,早年成功后在法国过着纸醉金迷生活的斯科特·菲茨杰拉德给他在斯克里布纳公司(Scribners)的编辑麦克斯威尔‧柏金斯[1]发电报,询问《了不起的盖茨比》出版后有没有好消息。总体而言,没什么好消息。对该书的评论有些相当冷淡,比如《纽约世界报》[2]的一个标题是《菲茨杰拉德的新作是个哑弹》;有些看上去讨好实际上居高临下。后来,菲茨杰拉德向他的朋友埃德蒙·威尔逊[3]抱怨说,“在包括了那些作了最热情的评论在内的所有评论者中,竟然没有一个人读懂了这本书。” 对于像菲茨杰拉德这样出名的作家来说,该书的销量平平:当年卖出约两万册。斯克里布纳公司后来又印刷了一次:印数三万册。也就那样了。1940年当菲茨杰拉德去世的时候,44岁的他已经被世人遗忘了大半,而该书也湮没无闻了。
菲茨杰拉德摔跟斗的悲剧故事充满了不同程度的讽刺,既有绝望的惆怅,也有凯旋的欢歌。没有哪一个大作家像他那样在世人面前滑下高坡。菲茨杰拉德是一个酒鬼,不论他的这一杰作销量如何,毫无疑问他的身体都是要走下坡路的。但是他是一位和需要酒精一样需要赞誉和金钱的作家,假如《盖茨比》销量好的话,也许他用不着在三十年代发表令人黯然神伤的失败宣言,或者,至少会让他免于和好莱坞扯上关系。(他在好莱坞写出了大半部引人入胜的《最后的大亨》[4],但是他在米高梅公司写剧本,实在大材小用了。)与此同时,开初失败的《盖茨比》一书却有了令人震惊的尾声:眼下该书平装版每年的销量是五十万册。杰伊·盖茨比从“他对自己的柏拉图式理念”出发,他的勃勃野心和突然的败落已经融合进美国故事,融入其自我创造和失败的那些方面。该书感染力强大、笔触细腻、诗意共鸣的文本已经成为美国的经典;人们根据场合的需要,或高兴或悲伤地诵读它。
1925年,菲茨杰拉德送了《盖茨比》的书送给了伊迪丝·华顿[5]、格特鲁德·斯泰因[6]和T.S.艾略特。后来威尔逊把他们的感谢信出版在菲茨杰拉德一本创作与书信的杂记——《裂纹》[7]中,成了为该书封圣的工具。这三位作家让青年作者们知道了菲茨杰拉德创作出了定义了现代性的作品。伊迪丝·华顿赞美了小说开头一个场景:当玩弄女性的、粗俗的汤姆·布坎南把小说的叙述者、一位害羞的年轻人尼克·卡拉韦带到他金屋藏娇之所,他的情妇莫特尔在华盛顿高地的公寓时发生的一幕。华顿把该场景称为“下流的狂欢”。这一小聚会中愚蠢、不知所云的言论,嘈杂、琐碎的自我戏剧化都标志着社交行为规范的崩溃。这一情节以尖刻的笔法表达了讽刺的意味,从而慢慢打开了通往深渊的大门。读者对于人物体面行为的小小期望就此消失了。
当观看来自澳洲的巴兹·鲁尔曼(他执导过《舞国英雄(Strictly Ballroom)》、《红磨坊(Moulin Rouge!)》)导演的三维电影《了不起的盖茨比》时,我想起了华顿的这一说法。鲁尔曼把菲茨杰拉德笔下肮脏的放荡表现为狂欢节般的浮华与暴力,其中纠结着突如其来的音乐,然而并非所有这一切都散发出浓烈的爵士年代的味道。(Jay-Z负责电影原声带;碧昂斯和安德烈3000担任主唱。)在菲茨杰拉德笔下,公寓里的那一幕场景散发出一种危险的混乱气氛;而在鲁尔曼电影里,有的不过是一团乱麻。电影充满了某种不分青红皂白的旋转运动、对于“风格”的强烈印象(这种风格是装饰风艺术[8]转向数字化的浮华);通过被三维技术夸张了的摄像机快速移动扫描、急速升高和转换视角来传达。菲茨杰拉德这样写杰伊·盖茨比,"他是上帝之子(如果这个说法有任何意思的话,就是那个意思),因而他一定是从事天父的事业:为广大的、庸俗的、浮华的美丽服务。"盖茨比的奢华:他的豪宅、时装、名流宾客为的是俘获他爱的黛西的芳心。鲁尔曼的粗俗为的是赢得年轻观众的欣赏。无限的资源和令人诧异的缺乏品味说明:与其说他是一个电影导演,不如说他是一个音乐录影带的导演。
错误始于电影叙述框架的设计上。在书中,尼克在纽约伤痕累累之后已经回到中西部的家中,他关于盖茨比和黛西及所有一切的叙述是一种好奇的追忆。鲁尔曼和他经常合作的剧作家克雷格·皮尔斯(Craig Pearce)把书中置身事外的尼克改编成在康复机构戒酒的尼克:他抑制住感情,几乎不睡觉,写出了整部《了不起的盖茨比》。他还在手稿上打上“作者:尼克·卡拉韦”。(毫无疑问,一部署名“作者:韩伯特•韩伯特”的《洛丽塔》手稿将会出现在未来关于纳博科夫同名小说的改编电影中。)这部电影拘泥于菲茨杰拉德想象中关于尼克写出小说的构想,相当得不必要;因为在观看电影的大部分时间里,我们自然而然把他的叙述当作了简单的画外音。更为愚蠢的是,当尼克伏案劳作的时候,皮尔斯和鲁尔曼把书中的名句打到了屏幕上。那些跳上屏幕的字眼仿佛是刚刚从一碗字母汤[9]中逃跑出来的。
但是当鲁尔曼平静下来且集中注意力在人物塑造时,他显示出从未有过的善用演员的能力。托比·马奎尔(Tobey Maguire)以他有质感而又独特的嗓音、性别不明的拘谨,极好地演绎了孤独的尼克·卡拉韦。他望向李奥纳多·迪卡普里奥饰演的盖茨比的眼神,从惊讶最终变为崇拜。当尼克逐渐了解到他的这位长岛邻居同时也是一位无情的黑帮分子、一位为爱做出无尽奉献的情人、以及一个为了精神性目的穿着粉红色西装的男子时,小说中令人振奋的复杂性部分地得以传达出来。(尼克与盖茨比之间的爱是整部电影中最强大的情感纽带。)38岁的迪卡普里奥依然焕发出金色的光芒:后掠的一头金发,闪闪发光、蓝绿色的眼睛,黄褐色、光滑的皮肤。这位当年在《泰坦尼克号》中身材瘦削、面容上伤痕累累的男孩如今显得健壮结实,说起话来趾高气扬。他显然比1974年的同名电影中罗伯特·雷德福演绎的那位温和的盖茨比更有说服力的多。那部电影的改编虽然高雅华丽但是过于呆板了。迪卡普里奥有种估量人的眼神,他再现了菲茨杰拉德笔下盖茨比的魅力:他能够在一眼之间看出一个人希望被他人看到的理想自我。
饰演黛西的英国女演员凯瑞·穆里根(Carey Mulligan)出场很不错:我们只看到她一只手搁在一席长沙发高高的靠背上,听到她叮当作响的嗓音。穆里根算不上美丽优雅,但是她的表演让人感动;当汤姆和盖茨比为她争斗之际,她的脸部因压力而扭曲,她的双眼瞪得老大。穆里根的演出揭示了黛西在很大程度上不过是男性幻想脆弱的投影罢了。男人们费尽心机要占有她;她则身不由己。饰演残暴的汤姆角色的澳洲演员乔尔·埃杰顿(Joel Edgerton)看上去非常缺乏吸引力以致于黛西一开始爱上他的情节看来有点牵强。不过鲁尔曼让汤姆和盖茨比之间的那场高潮性的争斗具有了真正爆炸性的效果,可以说是他导演生涯中戏剧性的亮点。
这部电影的其余部分提供的都是些冒牌的爆炸噱头。鲁尔曼把盖茨比盛大的派对变成一个交缠着大量肉体、羽毛、低腰装、钟形女帽、摇摇摆摆的珍珠、飞来飞去的燕尾服、烟花爆竹、和碎玻璃的集合。那场景里充满了飞奔来去的、让人心醉神迷的肉体和物件以致于观众其实什么也没看仔细。当影片中的人物们高声叫嚷地进了城,时代广场的夜景只不过是一星数字化色彩的火花罢了。鲁尔曼大概想要把美国二十年代富有与魔力那浮华的一面表现出来,但是他误把杂乱视为风格,在一些简单的事情上他常常搞不对。盖茨比和尼克与犯罪分子梅耶尔·沃尔夫海姆的关键会面那场戏,导演也许是害怕被指责为反犹主义者而让杰出的印度影星阿米塔布·巴沙坎(Amitabh Bachchan)饰演这位犹太黑帮分子。这一选择不合情理,因为这名黑帮分子的名字依然是沃尔夫海姆,且汤姆后来还把他称作“犹太佬”。
年轻的观众朋友们会喜欢这部电影吗?他们会喜欢它不多的几场好戏和不和谐的杂乱吗?鲁尔曼也许算错了。数以百万读过小说的年轻人也许不会急切地想要看到该书蹩脚的电影幻觉。就像许多比他们年长的人们那样,他们甚至会认为:还是不要改编《了不起的盖茨比》的好。这本书太复杂、太微妙、太敏感了,不宜拍成电影。菲茨杰拉德的幻觉和盖茨比的差别不大,但是他描写幻灭的这本书即便在最咄咄逼人、最强大的毁灭者面前也能够屹立不倒。
(作者:大卫·丹比,原文发表于5月13日《纽约客》网站)
译注:
[1] 麦克斯威尔‧柏金斯 (Maxwell Evarts Perkins,1884年-1947年) 是美国出版史上一位传奇人物和编辑。他曾为史考特·菲茨杰拉德、欧内斯特·海明威等著名作家编书。
[2] 纽约世界报(The New York World )是从1860年至1931年在纽约出版的报纸。
[3] 埃德蒙·威尔逊(Edmund Wilson,1895年 - 1972年)是美国作家,文学和社会评论家。
[4] 《最后的大亨》(The Last Tycoon)是菲茨杰拉德未完成的一部小说,在他死后才出版。
[5] 伊迪丝·华顿(Edith Wharton, 1862年-1937年),美国女作家。作品有《纯真年代》等。
[6] 格特鲁德·斯泰因(1874年 - 1946年)是著名的美国艺术收藏家和实验作家。她出生在美国,1903年移居巴黎;在大约40年的时间里,她在巴黎左岸的家成为著名的美国及世界各地先锋艺术家和作家周六晚上的聚集地。
[7] 裂纹(The Crack-Up,1945年)是菲茨杰拉德的散文集。发表于菲茨杰拉德去世后不久,由埃德蒙·威尔逊编辑整理。
[8] 装饰风艺术(法语:Art Decoratifs, art deco) 是一种二十年代首次出现于法国的一种视觉艺术风格,三、四十年代流行于国际间,二战结束后渐趋衰落。
[9] 字母汤(alphabet soup)是西方常见的一道菜,用字母形状的意面煮出来的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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