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回歸按憲釋法,這也理解不了? 裁決只說按族裔優惠入取的 AA 違憲。 美國大學還有很多其他的優惠入學標準,對來自 under privileged 家庭背景的優先,對特長生的優先,對 legacy 的優先,等等。不違憲的,各大學都還可採用,各大學側重點也很不同。 各族裔的學生都得益。不只亞裔。 '關鍵在於:廢除平權是否亞裔獲利?最根本的是“誰搶了亞裔教育資源”?' ---- 這有助長狹隘的族裔分離的味道。 我所希望看到2的是 color blind 的錄取指導標準。 論起加州理工,入學不採AA也是頂着很大壓力了。前些年,有趨勢,也要採納AA。結果立刻在學生中引起反彈,說他們的文憑跌價了。不同於其他高校,加州理工的入學委員會裡的學生代表有實際的投票權。結果就不了了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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