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說老虎咬人 為什麼不說老虎吃人?因為這些年發生的多是老虎咬人事件。如果老虎咬死了人,死屍未得到及時處理,老虎也會吃死人。老虎是食肉獸,只要能吃的肉,老虎倒是不挑食。 老虎是什麼?是動物--所以放在動物園裡飼養,是猛獸--所以放在猛獸館或猛獸區里,是吃肉的猛獸。 既然是動物,就不能用人類的理念來和老虎講道理。 其實人類也列在動物系列中,只是處在這個系列的最高端,因為具有高度發達的智能,所以可以統御其它動物。 除了某些動物的一些模仿動作,動物的行為都是出於本能,捕食是為了生存,交配是為了延續後代,沒什麼道理可講。 一般而言,動物不會主動攻擊人類。即使是殘忍的野生狼,如果有足夠的食物,也會避開人類。因為動物只捕食自己熟悉的東西。老虎見了青蛙大概也會嚇一跳。在山林中,如果老虎偶然遇上了人類,只要不激怒老虎,老虎都會主動走開--不知道人類是什麼東西。當然如果沒有可吃的時候,動物也是趕上什麼吃什麼--沒有選擇的餘地嘛。人類在沒有食物的時候不也是把平時不吃的草根、樹皮拿來充飢嘛。 動物雖然不主動攻擊人,但動物有自我領域的意識,如果進入了它的領域,不管是什麼東西,它都會做出反應。 在農村飼養的雞把院子視為自我領域,有生人進院或牛、羊闖進來,雞會乍起羽毛把闖入者趕出去。 除了發情期,成年老虎是獨行俠,一山不容二虎。如果其它老虎溜達過來,兩隻老虎就有一拼。 在非洲,一個地區只會有一群獅子--一頭公獅帶領一群母獅。 動物園裡猴山上的猴子,幾隻公猴各據一方。看見猴子打架,那就是哪只公猴侵犯了另一隻公猴的領地了。 北京老虎和寧波老虎咬人,都是因為老虎認為被咬者侵犯了它的領地,它是在維護自己的利益。 這兩次的被咬者都是不遵守園方的規定而喪生。如果追究園方責任,北京的被咬者理由更充足一些,因為她買了門票,和園方已形成契約關係。寧波的被咬者是自己翻牆過去,和園方沒有一點兒關係,被咬完全是自己的責任,不能因為上有老下有小就得讓園方擔責任,那叫訛詐。這就如同一個人從高樓頂跳下來,遺屬就以樓主沒有在樓頂採取預防措施為由要求樓主承擔責任。即使在樓頂修了圍牆,要跳樓的人還能爬過圍牆呢--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除非把每座高樓的樓頂都用鐵絲網包上,否則就只有平房了。 老虎咬了人後,大家吵來炒去的多是誰該負責。其實要討論的應該是兩點。 第一,為什麼會發生這類事情。 為了防止猛獸傷人,最省事的方法是把野生、飼養的猛獸全部幹掉,以人類現在擁有的手段這不是一件難事。不過只剩下人類生存在這個星球上,人類不覺得太孤單了嗎? 為了讓自然界多樣化、保護動物、讓人類了解我們還有一些非人類朋友,有必要把一些動物圈養起來供人類參觀。 動物園是公共場所。人類在公共場所應該遵守一些共通的準則,否則進了飯店白吃,進了超市白拿,行人在馬路上遛彎,這個社會就亂套了。 社會要制定必需的規章法律,社會人要遵守制定的規章法律,這個社會才會和諧、安全。 如果因為規章法律缺失而造成危害,社會應該負責。如果不遵守既定的規章法律,違反規定的社會人應該負責任。 這裡就不說為什麼有眾多中國人為貪小便宜不遵規守矩的具體事例了,舉不勝舉,你懂的。 第二,怎樣處理。 違反了規章法律而受到了損害,本應違反者承擔責任。 中國的很多法律本就制定得模稜兩可,執行時彈性更大,相同的案件可以有相反的判決。法律本是冷冰冰的東西,中國人反要為其披上一層偽善的人性面紗,謂之講人性,從而法律失去了尊嚴,也可以有法而不講法、不依法、不執法了。 記得若干年前,美國的一個小伙子在新加坡違反了保護環境的規定,被判決抽三鞭子。當時的美國總統克林頓出面講情,要新加坡放一馬--年輕人犯錯誤上帝都會原諒嘛。新加坡沒同意,違反規定就要受到處罰,天經地義,誰講情也沒用,不抽他三鞭子他就記不住,下次還會幹相同的事情,也是殺雞給猴看,以後不管是誰,違反規定都是鞭子伺候。 中國的規章法律誰都可以違反,違反後以教育為主,該判不判,該罰不罰,從而規章法律等同虛設。違反者受傷、死亡,不接受血的教訓,還要體恤違反者,給予經濟補償,美其名曰:處理要講人性,要考慮到傷者、死者和家屬的心情。從而相同的事件可以一發再發。 記得前些日子在加拿大發生過遊客不遵守規定在動物園受傷的事情。有知道詳情的同學請給介紹一下最後是怎麼處理的。 如果要我說,不能給寧波被咬者以經濟賠償,不讓他家賠老虎已經就很寬大了。這和有沒有人性、有沒有同情心沒關係,違反了規定就得自己承擔全部責任。否則以後還會有以身試險者。 如果中國人不改我行我素的自由行事作風,不把規章法律當回事,即使一命換一命,中國人口眾多,中國的動物園裡的動物總有一天會死絕了。 同學們別把外國人不遵守規章法律的事情放到這裡來說事啊。一檔歸一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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