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张桂梅对全职主妇的偏激言行,我重读了鲁迅,也重读了王小波。 王小波说,“一个人不尊重女权,就不能叫做一个知识分子”。 女权 ,女权主义,或女性主义,在中国是个不常见的词汇。据说,中国存在某些女权主义者。如果有,定然是少数。我不曾见过。听说王小波的妻子李银河女士研究女权主义理论。然而我不曾读过她的书,不知道她是不是女权主义者。在互联网空间,似乎有些自称女权主义的团体,我没有研究,也不知道她们属于哪一种女权主义。 但是王小波先生就不同了,他有一篇短文,题目是《我是哪一种女权主义者》。 王小波在文中提到自由女权主义、社会主义女权主义、和激进女权主义三种,在比较调侃一番之后,他认为自己是自由女权主义者。 中国以外,国际上的女权主义曾经有过所谓“三大门派”的说法,也就是王小波在其文章中提到的那三大派,略述如下: 自由女权主义,或称主流女权主义,是基于自由主义理念的女权主义流派。自由主义与个人主义紧密相关,因而自由女权主义不可避免地带有个人主义色彩。自由女权主义的问题在于缺乏大视野,忽略或无视制度性、结构性的性别歧视问题,而把女性解放的重任放在了个体女子的肩上,其流弊在于可能导致“苛责受害者”的逻辑推论。自由女权主义也要求一些非结构性的调整,如政策层面的、法律层面的改良。自由女权主义的本质是在接受现存次序的基础上的一种渐进的改良。 我们可以看到的自由女权主义改良,比如,专门设立的保护妇女权利的法案、政策,有意安排的领导层男女比例,等等。 鲁迅笔下的娜拉是弱者,在他看来,出走后的娜拉要么堕落成娼妓,要么回归家庭,除非她手里有钱。从妇女解放的角度,娜拉一个人有钱也不过是一位女性获得某些方面的解放罢了。鲁迅的女权是接近于个人主义与自由女权主义的。 张桂梅的“女子要工作”不过是鲁迅“要有钱”的另一版本罢了。同样认为回归家庭无助于妇女解放,于是做职业女性似乎就是唯一的道路了。 王小波作为自由主义者,他本人大约是尊重女性的,但是因为经历过中国的政治动荡,他在文中运用自由主义来批判中国所谓的“社会主义的”妇女解放思想。 由于中国式“社会主义”的马赛克性质,所谓的中国式妇女解放思路有些与国际上自由主义的女权主义是重合甚至一致的。比如,从政策、法律层面保护妇女权益,在领导圈分配给女性一定的比例,等等。这一点为王小波先生所不察,于是他在该文中一定程度上混淆了这两种女权主义。 就本质而言,自由女权主义是保守的,因为它着眼于局部的、或个人的改变,放弃了对社会结构性、制度性的挑战。 在西方国家,主要表现为视妇女为弱势群体,为妇女争取权益的个人的、局部的抗争和努力,而并不寻求对整个社会制度,特别是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批判。在中国,就是像张桂梅女士那样,企图通过教育等提供机会的方法,为某些女性争取到更多机会,从而慢慢改变女性的总体社会地位。 从根本上说,鲁迅也好,王小波也罢,以及张桂梅女士,都是保守的女权主义者,只是希望个体女性能够“有钱”、自强、或“有工作”从而得到一定程度的解放。 而社会主义女权主义与激进女权主义的思路与自由女权主义有很大不同,是建立在结构主义思潮的基础上。 社会主义女权主义或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认为:女权主义的抗争要看到社会的结构性问题。社会主义女权主义把女权的问题归因于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因此,要解放女性,最根本的就是要改造或推翻资本主义制度。 激进女权主义依然是结构主义范畴的女权主义思潮,认为:必须根本改变社会的男权性质。因此,也许推翻或改变资本主义制度还不够,还要系统性清除社会结构中的男权性质。比如,有一派“分离主义女权主义”,主张女性要与男性分离才好,甚至反对异性恋,或者就是王小波该文中提到的女性优越论之所本。 然而在结构主义思潮之后,女权主义又发展出后结构主义或后现代主义的派别。后结构主义认为现代主义是压迫女性的根本性结构,因此,妇女解放必须批判和改造现代社会,必须在权力关系中反对和解构男权,同时建构女权主义的替代关系。 比如, 最近西方国家对于“家务劳动”的重新估价问题,似乎就是在清算男权在家庭关系中的位置。而从福柯的理论出发,权力关系无所不在,也就无处不可以反抗。因此,全职主妇未必不可以为妇女解放做贡献。职业女性也完全可能成为维持现存男权次序的“螺丝钉”。 因此,在2020年的今天,我们可以说:张桂梅是浅薄的,因为她“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把自由主义的女权主义方案视为妇女解放的唯一道路。而鲁迅、王小波也都有自己的历史局限性。 更重要的是,张桂梅歧视全职主妇的言行是错误的。因为全职主妇并不可耻,可耻的是歧视全职主妇的男权偏见。职业女性并不比全职主妇高明,如果职业女性歧视全职主妇从而维持男权对女性与家务劳动的歧视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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