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精彩內容請點擊:http://www.jianxinzhenli.com/ 羅馬書3:24-26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着耶穌的血,藉着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祂的義,使人知道祂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再過六個禮拜就是復活節了。在棕櫚節主日之前,讓我們用五個禮拜的時間專心思想基督的十字架來預備自己的心。我不打算重複受難節的細節,因為大多數人都很熟悉了。但我要問,主耶穌為什麼被釘死在城外的骷髏地?在那山上所發生的血淋淋事件,是創世以來,在整個歷史上影響最深遠,是沒有其它大事可以與之相比的。我們都知道,十字架是基督信仰的核心,沒有十字架,就沒有基督信仰。主耶穌的十字架是無可比擬,套用約翰‧寶靈所寫的聖詩:“基督寶架我所誇耀,巍然屹立億萬年。” 讓我們先從神的角度來看十字架上所發生的事。聖子耶穌基督像個罪犯似的死在十字架上,對父神有什麼含義?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要讀羅馬書3:24-26“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着耶穌的血,藉着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祂的義,使人知道祂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我們稱這三節經文是“神學的精髓”,因為這段經文包含了基督福音的核心和精意,“十字架對神有什麼意義”這裡有三個解答。
I. 除去了神的忿怒 (第25節) 第25節的前半節,“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着耶穌的血”。“挽回祭”的希臘原文是“和好”的意思。很少人明白“和好”真正的意思。我在這裡作一個簡單的定義:藉着獻上祭物、除去忿怒。這節經文的意思是:基督的死除去了神的忿怒。 我知道神的忿怒不是一個受人歡迎的講題。很多牧師不敢講神的忿怒,免得惹起會眾的憤怒。我們都喜歡聽神的愛,不喜歡聽神的忿怒。但這兩個都是聖經的教導,因為神的愛和神的忿怒都是神的屬性。的確,“神就是愛”(約翰一書4:8),但神也恨惡惡人和行強暴的人(詩篇11:5)。有時為了顯出有同情心,我們會說神“恨惡罪,但愛罪人”。我對這句話不加鑑別的講法有所保留,因為這句話並不完全正確,還會誤導人呢。神愛罪人嗎?是的。因為罪人是基督要救世人的理由之一(約翰福音3:16)。但說神“恨惡罪,但愛罪人”,似乎暗示愛是神回應罪的唯一方式。查考詩篇,就會看到神恨惡罪人,神厭惡惡人(詩篇5:4-5;37:13,20;101:7;119:119)。我認為有很多傳道的內容之所以貧乏,是因為我們沒有把全備的真理傳給罪人聽。如果我們對失喪的人只說“神愛你”,就會讓人陷入以為可以繼續悖逆神都無關緊要的危險。相反的,我們要警告他們要逃避將來的忿怒(路加福音3:7)。 如果我們一定要說“神恨惡罪,但神愛罪人”,那麼至少要補上一句話,“神警告罪人要馬上悔改,免得來不及了”。以前有一位名叫愛德華滋的傳道人,他在講一篇很有名的講道《落在忿怒之神手中的罪人》時,會眾緊緊抱住教堂的柱子,生怕他們突然落入永恆的刑罰中。你能想象今天還會出現這樣的場景嗎? 為了不被誤解,我要聲明我絕對相信神的愛。但儘管神的愛有多麼浩大,仍不能抵消神對罪的恨惡,出於聖潔的恨惡。愛和憤怒,兩者並沒有衝突。真愛會帶着忿怒。只要問問我的妻子,她有時會說“我生氣,因為我所愛的人讓我失望。”因為神是聖潔的,所以神厭惡我們的罪。因為神是愛,所以祂要借着獻上自己的兒子來除去祂的忿怒。 異教的敬拜者獻祭牲畜是要討好他們的偶像。不久我們要派一個中學生福音隊去海地和迦勒‧盧西恩同工。你大概知道,海地是信巫毒教。迦勒說至少有90%的當地人在某個程度上是信奉巫毒教。海地人會殺一隻雞,把血和內臟放在碟子上,然後放在前門,希望能夠避開邪靈。這是他們取悅巫毒教神靈的辦法,是異教徒對“和好”的觀念。 從另一個完全不同的層次,我們也可以看到“和好”的做法。比方說,一個丈夫知道自己惹妻子生氣了,為了彌補關係,在回家的路上買個禮物,在妻子開口說話之前,把禮物送給她,希望能消除她的怒氣,與妻子和好。 但舊約聖經中對和好的最好解釋就是贖罪日了,大祭司帶着一隻山羊的血進到至聖所;利未記16章很詳細地描述了這個儀式。這個儀式必須由大祭司自己一個人在贖罪日當天執行,其他日子都不可以。在贖罪日的那一天,大祭司要脫下原來的衣服,穿上細麻布聖內袍;把山羊的血灑在約柜上的施恩座,約櫃的施恩座是用精金打造的。約櫃裡面放着代表神的律法的十誡手抄本。人的罪借着祭司灑羊的血得到“遮蓋”。這種靠血來遮蓋罪的方式就是“贖罪”。祭牲的血除去神的忿怒。為什麼獻祭是如此重要呢?因為神是公義的,罪的工價乃是死。 祂是一位慈愛的父親,不是一位忿怒的神 贖罪日象徵什麼呢?一整年,神從天上俯視大地,看到約櫃裡的十誡。十誡見證了以色列國的罪。但是在贖罪日那天,神看到祭牲的血遮蓋了以色列人的罪。 獻祭的制度有一個大問題,就是藉着動物的血提供了暫時的饒恕。我們都知道,公牛和山羊的血是不可能除罪的(希伯來書10:4)。因此長年以來,大祭司每年都要進去再做一遍贖罪祭。如果這個大祭司死了,換個大祭司取代他在每年的贖罪日要做同樣的事。舊約制度沒有為罪提供永久的赦免(希伯來書7:23-28)。 當主耶穌死在十字架上,祂所流的寶血就好像施恩座上的血。它消除了神的忿怒、遮蓋了全人類的罪。怎麼能夠呢?在舊約是公牛和山羊的血,在新約是耶穌基督永遠有功效的血,在神的眼中耶穌基督的血有永恆的價值。當主耶穌被掛在十字架上時,祂大聲喊道:“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馬可福音15:34)。那一刻,神所有的忿怒都傾倒在主耶穌身上,祂為我們成為罪,你所有的罪、我所有的罪、全世人所犯的罪都傾倒在主耶穌身上。那一刻,神轉臉不看祂自己的兒子。把基督的死稱為“和好”,意思是神受傷的心因祂兒子的死得到滿足。當一個罪人相信基督,神就會因着基督死在十字架所流的寶血、所獻上的祭而接受這個罪人。 神為什麼要這樣做呢?這位極其聖潔、廣大無限的神,因為人悖逆神、人所犯的一切罪都是無限大的。只有具有無限價值的禮物才能消除神的忿怒。只有神自己(以聖子的位格)能成為這個無價的禮物。如果我們想以自己微小的努力,來消除神的忿怒是註定失敗的。我們以為去教會、受洗、望彌撒、禱告、善行、或改掉一些壞習慣,或“努力要做得更好”,能設法除去神無限的忿怒。“和好”的奇妙在於被冒犯的那一方(神),本來他有權可以對罪人發怒的,反而獻上禮物 (以基督的死為祭),來消除了神的忿怒,使罪人得到赦免。因此,當我們藉着基督來到神的面前,我們是來到一位慈愛的父神面前,而不是來到忿怒的神面前。 II. 顯明神的公義(第 25,26節)
在第25-26節,保羅說神設立基督作罪的挽回祭“要顯明神的義”,因此“使人知道祂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有一位男士問:為什麼基督必須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他似乎被這個事實困擾着,他說他不相信基督替我們死、代替我們,像個替身擔當我們的懲罰。我就用羅馬書3:25-26這段經文回答他的問題。 另外有一位男士,列出許多原因來說明他為什麼對基督教信仰大失所望。其中一條是:“一位全知、全愛的神,怎麼會讓祂的兒子為了贖我的罪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呢?”這是一個好問題,因為它正是福音的核心。 為什麼耶穌一定要死?為什麼神會讓祂自己的兒子,為了拯救悖逆祂的人死呢?在尋求答案之時,思想另外一個對我有幫助的問題:既然神是全能的、和滿有恩慈的,為什麼不輕易赦免那些說 “對不起”的人呢?許多人私下都以為神應該這樣做的。如果是這樣,我們就不必面對神讓自己的兒子死,這個尷尬的事實了。 罪必須受到懲罰 答案在這。從人的觀點來看,神有一個問題。但神是聖潔的,祂不容許罪持續下去,不受懲罰。神的公義必定要懲罰各種罪,不管在我們看來那罪有多小。如果神不懲罰罪,就赦免罪,那麼神就不再是聖潔和公義的了,神就不是神,因為祂違背了自己的屬性。那是不可能的。凡得罪神的罪行都要受罰。因此罪人不能馬馬虎虎的說“對不起”,就馬上被赦免了。有人必須要付代價。 我們的刑事司法制度也是遵循同樣的原則。如果有一個人被發現挪用公款六百萬元。又假設在判刑以前,他站在法官面前,坦白他有罪,乞求憐憫,並且承諾永遠不再挪用公款了。如果法官接受他的道歉,不給任何懲處就放了他,你的反應是什麼?如果有一個人被判決犯了強姦罪,只因為他道歉了,就不受懲罰而被釋放了。或者有一個人在孩子眼前殺了他們的父母,他只要一道歉,法官就放了他?又如果有一個恐怖組織衝進政府單位,殺了領導,他們被逮捕、審判和定罪以後,他們認錯、道歉、保證再也不參與這種罪行,承諾一定會改過自新,法官就把他們放了。我們會對那個釋放他們的法官怎麼做呢?我們會把那個法官關進監獄,判他重罪。 即使是在今生,觸犯法律的都要付代價。如果犯法的不受懲罰而被釋放,就談不上尊重法律了。如果刺客不被懲罰,對單位領導就失去尊重了。同樣的原則也適用在養育兒女上。如果作父母的不好好管教兒女,他們長大後就會成為罪犯、不負責任的人。 在屬靈的領域上也是一樣。如果罪不受到懲罰,罪就不算是多大的壞事了。神的“難題”就是要設立一個救贖計劃,使神可以保有聖潔和公義,同時還可以為罪人開一條赦免的出路。恩典和忿怒交會之地,必須找到能會合的時候和地方,那地方就是基督的十字架。 回到前面提到過的那位男士,他問了值得回答的第二個問題:“如果聖父是‘全愛’的,祂自己為什麼不下來到各各他呢?”答案是,祂下來了!祂已成就了!神以聖子的位格降臨,就是主耶穌基督,祂為我們的罪死了。 神是滿有慈愛的神…,以致祂要赦免罪人。但祂也是一位聖潔的神…,必不、也不可以忽視罪。這個看來自相矛盾,卻是真實可靠的事實就是救恩。神要怎樣能既愛罪人、又不忽視他們的罪呢?沒有一個人能想到祂會這樣做:神差祂的獨生子為罪人死。因此,對罪惡作公義的懲罰,因基督的死得到成全,讓信基督的罪人可以被白白地蒙赦免。只有神能這樣做。於是保羅說,神在懲罰罪上是公義的,又使凡信耶穌基督的人得稱為義。 想想看,因着祂的死,為全人類償還了所有罪的代價:過去的、現在的、和將來的。結果,那些相信耶穌基督的人,發現他們的罪永遠一筆勾消了。這就是福音的中心:神的聖潔要使罪受到懲罰,神的恩典提供了贖罪祭。神滿足了祂的要求,救恩從始至終都是神的作為,是神設立的、由神提供的,神親自完成的。 III. 神恩典的澆灌 (第24節) 第24節告訴我們神是根據什麼要拯救我們。“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就白白的稱義。”“白白地”照字面意思是“沒理由的”。救恩是“毫無理由”地賜給我們。也就是說,神救我們,儘管在我們裡面找不到任何理由值得祂這樣做。救恩是神賜給人類“白白的禮物”。在我們裡面沒有值得讓神救我們的理由。我們沒有善行、沒有內在美、沒有道德素養、沒有聰明才智;儘管我們這麼不配,神還是救了我們。 這個禮拜我讀到一個關於恩典的巧妙定義:“你是需要、但你不配。當我們一無所是、滿身罪污時,神稱我們為義。”這就是白白的恩典的定義。神拯救不配的人!神拯救本該被定罪的人!神拯救人,不看他們是誰,也不和他們算舊賬。那是“單純、豐盛、奇妙的恩典!” 進一步來說,當神救人時,神不是看到他們有任何潛能。我想大多數人儘管說不出口,但私下覺得自己一定有什麼東西值得被救。人的驕傲是很難治死。神並不是看到一個音樂家,說,“教會需要一個好的司琴,我該救他。”也不是“她很會掙錢,我們宣教需要一筆開支。”也不是“那對雙胞胎會成為很好的接待員。我想他們加入我的團隊裡。”不是,不是,絕對不是。神不是因為你很有潛力而救你。離了神的恩典,你唯一的潛能就是遭到永恆的咒詛。 耶穌基督站在我的位置 神救人,是以白白的恩典救我們,完全和我們有什麼、或能拿出什麼無關。這是一個令人震憾的真理,很難聽得懂,但絕對是聖經真理。結局卻是令人欣慰,因為任何人、在任何地方、任何時候,都能來到基督面前得到救恩。沒有人有特權,因為“大家都一樣”,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3:23)。 有一個農村姐妹王大媽,她有一個不信主的朋友,聽說王大媽信主了,故意取笑她,問她是不是成為聖人了。“是的,我信主、成為聖徒了。”她的朋友說:“那麼你現在是神學家了嗎?”她回答:“我不是聖經學者,我只是知道神非常愛我,祂寧願自己去地獄而不願讓我去,神愛我到祂寧願離開天國、死在地上,而不願讓我不去天國和祂在一起。”她的朋友又問,“你只知道這些嗎?那麼你說靠恩典得救是什麼意思,那是基督教最重要的教義啊。”王大媽想了一想,說:“主耶穌替我死在各各他,現在我站在祂的位置上,與祂有分。”我們很難再找到對靠恩典稱義更好的解釋了。 我們很難相信這個真理。我們寧願靠行善得到救恩。但基督為我們付上一切代價,祂賜給我們救恩並沒有要我們作什麼。聽眾朋友,世上沒有任何禮物比耶穌基督以無罪之身來替代我們死在十字架上更為寶貴。主只對我們說,“這是免費的恩典。我已經為你付出代價了。用信心來領受吧!” 大概在220年前,有一個名叫威廉‧古柏的英國人。他有點神經質,經常患有嚴重的抑鬱症。有一次他非常消沉,害怕會落在神的忿怒之下。“我一屁股坐在窗邊的椅子上,看到桌上有聖經。打開聖經隨便一翻,就翻到羅馬書3章25節,講到基督,‘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着耶穌的血,藉着人的信。’我立刻體會到基督寶血所成就的事,基督為我贖罪的功效,我感受到神要稱我為義。我就在那時信了耶穌基督,我心裡的重擔立刻除去了。”回想那一天的經歷,威廉‧古柏寫下一首詩歌,到今天我們還在歌頌:“有一活泉充滿寶血,從主肋旁流下。罪人只要在此一洗,必能潔淨無瑕。”主耶穌的寶血使你被改變了嗎?神的兒子已經除去神的忿怒、使你與神和好了。那些像你、像我這樣的人,因基督所流的寶血,使得審判台成為施恩寶座了。 有一個朋友告訴我,他看到一張貼在美國芝加哥高速公路旁邊的看板,為一家名叫基督醫院的心臟科做廣告。看板上寫着:“基督是心臟手術的權威”。我不認識那家醫院,但我也能同樣擔保:耶穌基督的確是心臟手術的權威,祂從沒有失敗的病例。當你憑信心來到祂的面前,祂就會賜給你一顆全新的心。 靠着十字架,救恩是免費的。我要做什麼才能得救呢?我必須聖潔嗎?我必須行善嗎?我必須改變生活方式嗎?我必須承諾重新規範自己的行為嗎?神在羅馬書3:24回答說,“蒙着神的恩典,白白的得蒙救贖”。但是人心卻喊着說,“我要做一些事,我要奉獻。”於是我們打扮整齊、去教會、去奉獻、去禮拜、去受洗等等。我們覺得一定要做些什麼來換取救恩,不然神就不會赦免我們。但事實不是這樣。神要白白的賜給我們赦罪之恩,如果你想用什麼來換,你還真換不到、神也不要。 不要等到你變得更好 如果我說你花點小錢就能稱義,誰會不付呢?如果我說你必須走100英里就能稱義,明天早上就會有一大排人站在那裡等着出發。如果我說只要你能忍受20分鐘被人痛打一頓就能稱義,難道我們不能忍受這個疼痛,把它看作只是一個小小的代價嗎?但是如果我說,“免費的,免費的,神要賜給你白白的恩典。”人的內心就開始抗拒了。這恩典你若是無法白白地領受,那麼就請你放棄好了。 我們要怎樣接受神的救恩呢?很簡單,只要向神求就可以了。知道嗎?在你的內心深處你其實知道你需要耶穌基督。今天你就可以得到祂!這就是福音奇妙的地方。不要說,“先等我盡力改好一點,再來找基督。”這話是出自地獄的。只要你還抱着靠着善行才能得救的想法,你就不能得救。 你說:“等我變好一點再說”。 然而這正是你的問題:這是不可能的,你不可能變得更好。你頂多只能維持現狀,其實也好不到那裡。罪已經腐蝕了你的心靈,使你從裡到外都敗壞了。這裡有一個令人震驚的消息。如果你變得更好了,你的情況會更糟,因為你不好的時候,反而更容易來到基督面前(路加福音5:32)。如果你知道你不聖潔,來到基督面前吧。如果你想罪得赦免,來到基督面前吧。如果你覺得自己不配,來到基督面前吧。如果你覺得活得很失敗,來到基督面前吧。如果你承認你的生命陷入困境,來到基督面前吧。 求主讓你奔向十字架,那是你得救的唯一希望。但我不能迫使你相信。在我裡面沒有改變你心靈的能力。我可以講好幾個小時的道,但除非神給你生命,不然我只是在對死人講道。如果你心裡受到感動,感受到你的需要、渴望能靠恩典得救,這是神把這種渴望放在你的心裡。但願這份渴慕帶領你到十字架前,主耶穌正在等着接納你呢。 親愛的天父,求你的聖靈引導人來到救主面前。讓那些不認識基督的人,曉得聖潔而感到扎心。求主讓他們的不安,能靠着基督進入他們生命裡面而得平安。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