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51篇11節 “不要丟棄我,使我離開禰的面;不要從我收回禰的聖靈。” 這是大衛的禱告:“不要丟棄我,使我離開禰的面;不要從我收回禰的聖靈。”有時候,人們認為基督徒不應該像大衛這樣的向神求,然而我覺得這種看法不見得正確。經文清楚地描述大衛害怕神離開他,同時也害怕神收回與他同在的聖靈。其重點不是這節經文對基督徒有什麼意義?而是對大衛來說,它意味着什麼?當時他的想法和感受是什麼?” 我們要留意大衛在詩篇51篇10節禱告說:“神啊,求禰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裡面重新有正直的靈。”顯然大衛的內心不是清潔的。 他不是那位未與神相遇的大衛。他是屬神的大衛,而他有一顆不潔的心。 他不是那位不信靠主的大衛。他是與神心連心的大衛。 他是在詩篇23篇1節,說:“耶和華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至缺乏。”的大衛。 他是被神親自揀選作王,治理祂的百姓的大衛。 他是一個內心不潔的屬神的人。他認識主,卻有一顆不潔的心。 他是神子民的領袖,卻有一顆不潔的心。 他撰寫敬拜神的頌歌,卻有一顆不潔的心。 當人的內心不潔淨時,他確實會害怕被神拋棄。 當人的內心不潔淨時,確實會害怕被神收回祂的聖靈。 人的內心最終要說實話。當神差派撒母耳前往耶西家,看看神會選擇耶西的哪一個兒子作以色列王,他經過以利押時,神對撒母耳說:“不要看他的外貌和他身材高大,我不揀選他。因為,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撒母耳記上16章7節)。人雖然可以自欺欺人,但最終人的內心會說實話。 人雖然可以自欺欺人,但最終人的內心會說實話。 告密的心 愛倫.坡(Edgar Allen Poe) 是美國的短篇小說家先鋒之一,他是以懸疑及驚悚小說最負盛名。他曾寫過一本名為《告密的心》的短篇小說。故事講述主角在犯了謀殺罪後,他把屍體肢解並藏在地板下。事後警察到他家進行調查,他還邀請他們進入兇殺現場查看,並協助找尋線索,但是到最後他還是無法逃過自己罪惡感的追討。他開始聽到被害者的心跳聲音,心跳聲讓他冷汗直冒,可怕的心跳聲音越來越大。愛倫.坡以生動的筆法描述心跳聲的音響效果,越來越大,越來越大,越來越大…!為什麼現場辦案的官員沒有聽到被害者的心跳聲呢?反而是兇手把自己逼得快瘋了。最後他渴望能擺脫可怕心跳聲的折磨,只好向警方認罪。故事的結尾是這樣: “壞蛋!”我失聲尖叫,“別再裝蒜了!我招出來就是了!---撬開地板吧!這兒,這兒!--- 他那顆可惡的心還在跳呢!” 就是那可怕的心跳聲音讓一個兇手發瘋,那聲音不是來自下頭墳墓里,而是發自他的內心。 當我們犯了罪,我們的心就不得安寧,罪惡感就是這樣發生的。內心變成乾淨後,我們才重新得到安息。那就是為什麼大衛向神禱告說:“神啊,求禰為我造清潔的心。”罪惡感不斷纏繞着大衛的心,讓他無法活在罪的恥辱里。 這就是第11節經文的一個關鍵含義,也是說出大衛的心聲。 一、一顆破碎的心 我們都想知道為什麼大衛會有這樣深的罪惡感呢?詩篇51篇的標題是這樣描述:“大衛與拔示巴同室以後,先知拿單來見他;大衛作這詩。” 喔!原來這就是關鍵因素。 大衛登基作王以後,有一年的春天,各國的國王都帶大軍出去打仗,而大衛並沒有率領軍隊出征,他只派遣他的部下出去應戰,自己卻留在耶路撒冷的王宮裡。我們不知道他為什麼要留在宮內,或許他對他的部下充滿信心,相信他們可以打勝仗,不需勞動主帥出面應戰;或許他要處理國內重大的事情;或許他的身體疲憊,內心也空虛、無聊,靜不下來。 有一天的黃昏,涼風怡人,他在王宮屋頂上散步,無意中看到美麗的拔示巴在洗澡。看到這個美女出浴的景象時,頓時讓他慾火焚身,無法壓制下來,所以派人請她進入他的寢宮內,而且她也回應了大衛的邀請。當時的以色列不像現在的民主法治國家,昔日的國王有權破壞他所制定的法律,而不必受到法律制裁。大衛可以找他喜歡的未婚女子作伴,他也可以召任何寡婦作陪。但是拔示巴是一個有丈夫的婦人,他也從僕人的口中得知她是赫人烏利亞將軍的妻子,所以大衛不應該召她入宮,她也不可答應他的請求。但是他們兩人都做了不該做的事,二人同房睡在一起,用現代的話說就是犯了通姦罪。按着猶太的律法,犯了通姦罪的兩人都要被處死,猶太人的律法要用石頭打死犯人。然而,死刑的處決是不會發生在大衛和拔示巴的身上,因為他是一國之君。他也認為自己絕對有把握可以免受刑法,所以他們就同房睡在一起了,然後再遣送她回家。 日子過去了,大衛認為自己所犯的只不過是外遇事件而已,短暫的恣意行樂,一時過失,一時的愚蠢行為,一時的慾火焚身,沒事的。後來拔示巴派人帶給大衛她懷孕消息的時候,事件就陷入更複雜的情境裡。《聖經》教訓我們,犯罪是要付代價的,無人能夠倖免,這是最佳例子。有一件事是肯定的:“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你的罪終會將你暴露。 所以不論是國王或是窮苦百姓都是一樣地要面對犯罪的後果。現在大衛陷入進退兩難的困境裡,他必須找出方法來掩蓋他的罪。最簡單的方法莫如欺騙烏利亞,說拔示巴懷了他的胎。但是問題來了,那時候烏利亞正奉命在外頭作戰,他替大衛帶兵出征。所以大衛就召烏利亞回到耶路撒冷來,沒想到忠心的烏利亞顧念他的戰友仍然在外頭作戰,不忍心自己一人回家和太太睡覺,所以大衛的計謀沒有得逞。最後的方法就只有殺了烏利亞,他才能名正言順地把拔示巴娶過來。所以大衛就下了毒手,設計把烏利亞一個人調到最前線作戰,同時下令其他人退後,使他被敵人所殺。最後烏利亞果真戰死沙場,然後大衛就娶了拔示巴為妻,並且準備好要把他們的小孩生下來,這一切安排乍看是天衣無縫。但是撒母耳記下11章27節說:“但大衛所行的這事,耶和華甚不喜悅。” “但大衛所行的這事,耶和華甚不喜悅。” 最後先知拿單來找大衛王,當面質問大衛,責備他不應該得罪神,犯了這樣的重罪。同時他也向大衛王說明他們兩人犯罪所生的小孩會死亡,那是神給他們的懲罰。不管大衛如何向神禱告,他們的孩子還是死了。 想想大衛所幹的事: 他犯了姦淫罪。 他犯了殺人罪。 他也付出了悲傷和羞恥的代價。 也讓他的國家陷入流血和動亂的危機。 他的小孩也死了。 一切都是因為他的罪所引起。 這就是詩篇51篇的故事背景,它活生生地描寫大衛如何帶着一顆污穢的心,然後真實的悔改,再度回到神的身邊。 二、一顆誠實的心 我們怎麼知道大衛的悔改是真實的呢?因為神借着祂的話向我們表明,箴言28章13節說:“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人最難說出口的話就是:“我有罪了!”我曾收到一封監獄犯人給我的來信,他向我承認犯了重罪。他在監獄中深深地反省和自責,心裡害怕恐懼自己犯了不可赦免的罪。我在回信中向他說明,他的罪絕對不至於到達不可赦免的地步。我怎能這麼肯定呢?如果一個人從不在乎他有沒有犯罪,那麼,神必不饒恕他的罪。因為他所犯的不僅僅是罪行,而是故意與神為敵,內心剛硬,不願悔改。這樣的人就好像手裡拿着天堂的鑰匙,卻又故意把它丟掉,他嘴裡說:“我寧可到地獄去!”然後對着它嘲笑半天。任何人只要擔心自己是否犯了不可赦免的罪,就表示他的內心仍然有神起初所賜的良知。 要承認自己做錯了,是一件很難的事。 要承認自己傷害了別人,是一件很難的事。 要我們跪下來向神說:“神啊!請禰饒恕我的罪!”也是一件很困難的事。 約翰一書1章9節這樣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我們要注意“若”這個字。除非我們認罪,否則經文後半段的應許就與我們無份。 我們再來看大衛如何清楚地認罪懺悔。 在1-2節經文中,他用了三個不同的字來描述他的罪:“我的罪…我的違法…我的罪行。” 在3節經文中,他說:“我知道我的過犯。” 在4節經文中,他說:“我在禰眼前行了這惡。” 在5節經文中,他說:“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 在6節經文中,他說:“禰所喜愛的是內里誠實。” 在7節經文中,他說:“禰潔淨我,我就乾淨。” 在8節經文中,他說:“禰使我得歡喜快樂。” 在9節經文中,他說:“禰塗抹我一切的罪孽。” 在10節經文中,他說:“神啊,求禰為我造清潔的心。” 在12節經文中,他說:“禰使我仍得救恩之樂。” 如果你想進一步了解認罪到底是怎麼回事,請務必要熟讀詩篇51篇,仔細地讀,大聲朗讀和禱告,記住所有經文,把真理銘記在你的心裡。 三、一顆滿有盼望的心 我們再回到詩篇51篇11節:“不要丟棄我,使我離開禰的面;不要從我收回禰的聖靈。”查理.司布真(Charles Spurgeon) 曾用這經文講道。這節經文可以適用於任何一個身陷罪中的基督徒。我們的罪可能像大衛所犯的一樣大,或是一些不經意所犯下的小罪。然而小罪通常比大罪要來得危險,因為大罪會讓我們突然醒悟,引導我們進入悔改的道路。我們若犯了小罪,我們就像沸騰的水壺中的青蛙一樣,享受罪中之樂,以致慣於犯罪,毫無警覺性。或者,我們終於對這些小罪有所警惕,但為時已晚,無法挽回。眾多小罪可能比一項大罪產生更嚴重的後果。俗話說:白螞蟻就像獅子一樣,能夠快速地吞噬整具屍體。 以下是司布真曾提出的一連串問題: 我們是否把神的恩典視為理所當然? 我們對神的愛是否已變得冷淡? 我們的禱告是否可有可無? 我們是否已成為一個不冷不熱的基督徒? 我們是否貪愛世界? 我們是否不再殷勤地服事神? 我們是否心存苦毒? 我們是否心懷憤怒? 我們是否對弟兄姐妹惡言相向? 我們是否說閒話? 我們的靈命是否停滯不前? 司布真的提問讓我們反省,如果自己正陷於這樣的景況,那麼,我們應該學效大衛那樣的向神懇求,說:“不要丟棄我,使我離開禰的面;不要從我收回禰的聖靈。”他又鼓勵我們:只有真正的基督徒才會這樣禱告。那些不信神的人,並不在乎神離開自己,因為他們心中根本沒有神。還沒有得救的人,他們也不會在乎失去聖靈的同在,因為他們本來就沒有得着聖靈。不敬畏神的人,他們總是要逃離神,並且躲避聖靈。只有屬神的人,他們才會感到被神管教的痛苦。唯有人住在神愛的陽光里,他們才會感受到黑暗的寒冷。約翰一書1章5節:“神就是光,在祂毫無黑暗。”因此,神是不喜悅黑暗的。朋友,如果你一直住在罪的黑暗中,從來沒體驗過光明,你怎能懷念行在光明中的喜樂呢?所以,大衛的禱告,就是聖靈真光的明確標誌。 這對我們來說是何等鼓舞。在我們當中是否有人犯了重罪?有沒有基督徒因犯罪而讓神一再憂傷的?姦淫?殺人?毀謗?說謊?犯法?如果我們為自己的罪感到難過,那就表示我們認識神。神的兒女有罪惡感,是出於神的極大憐憫。我們為罪所流的眼淚,就是屬神生命中的恩典記號。我們為罪感到悲痛、羞恥和挫敗,在在表明我們真正是神的兒女。 神的兒女有罪惡感,是出於神的極大憐憫。 神立大衛為以色列王,治理全國,他的生命也經歷了聖靈的祝福。凡真心相信神的人,必有聖靈住在他們心中。“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祂,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原文作:質),直等到神之民(原文作:產業)被贖,使祂的榮耀得着稱讚。”(以弗所書1章13-14節)。 司布真提醒我們學效大衛這樣的禱告,必須確信神不會從我們身上收回祂的聖靈。他說:“我敢認為,明知神不喜悅的事,我們也要強求,這是不對的。我們不要將神的應許視為理所當然而不去求。神的應許,乃是所有信徒要禱告的最佳理由。我深信真正屬神的兒女是不會被祂拋棄的,所以我求神叫我不要落入如此悲慘的困境中。同時我確信,神必不向重生得救的人,收回祂的聖靈。基於以上的理由,我求神不要向我收回祂的聖靈。” “只是我對你們說過,你們已經看見我,還是不信。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因為我從天上降下來,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行。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祂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約翰福音6章36-40節)。 神的應許就是我們要禱告的最好理由。這樣的禱告是提醒我們不要視蒙恩得救,得着聖靈為理所當然的事。請記住,大衛因為自己的罪而向神懇切禱告。我們也可以學效那個浪子作這樣的禱告:“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禰。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禰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僱工吧!”(路加福音15章18-19節浪子回頭的經文)。我們要向神說:請禰不要讓禰的聖靈從我身上離開,免得我從禰的家中被剔除。我真心向禰認罪,求禰憐憫我,讓我還可以做禰的兒女。”如果我們難於啟口作這樣的禱告,那就表示我們沒有認真對待自己的罪。 當大衛向神禱告說:“不要丟棄我,使我離開禰的面”的時候,他的心裡在想什麼?或許他想到始祖亞當被逐出伊甸園,或許他想到該隱因為殺死親弟弟,然後被神放逐漂流在地上。或許他想的是參孫,參孫知道聖靈的力量,卻在憤怒當中浪費生命,放縱自己在情慾里。除此以外,大衛一定想到掃羅,自己要繼承他的王位。開始的時候,神給掃羅很多應許,也給他很多潛在的能力。聖靈與掃羅同在的時候,他就有能力帶領大軍得到勝利。但是,最後因掃羅犯罪,不順服神,神就放棄他,改立大衛作王。撒母耳記上15章24節:“掃羅對撒母耳說:我有罪了,我因懼怕百姓,聽從他們的話,就違背了耶和華的命令和你的言語。”撒母耳記上16章13節:“撒母耳就用角里的膏油,在他諸兄中膏了他。從這日起,耶和華的靈就大大感動大衛。撒母耳起身回拉瑪去了。”掃羅的經歷又是如何呢?撒母耳記上16章14節所記載的經文是在《舊約聖經》中最悲慘的一段:“耶和華的靈離開掃羅,有惡魔從耶和華那裡來擾亂他。”當聖靈離開他的時候,他偏狂的妄想症便占據了他的心靈,內心被憤怒、仇恨和嫉妒所充滿。曾經是偉大的掃羅,如今卻成為一個利用千方百計,多次要殺死大衛的人。 所以大衛明白那種失去神的祝福,聖靈又被神收回的悲慘光景。他親眼看到掃羅的可怕結局,所以他禱告說:“神啊!不要讓這樣悲慘的事發生在我身上!”這是大衛發自內心的禱告,又說:“神啊!如果沒有聖靈的同在,我就沒有力量!如果沒有聖靈帶領我往前走,我就迷失了方向!如果沒有聖靈給我智慧,我就無法領導我的百姓。”那就是大衛祈求神不要讓他生命中失去聖靈祝福的禱告。 羅馬書8章26節:“況且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嘆息替我們禱告 。”我們需要聖靈,否則我們不曉得如何禱告。我們需要聖靈,否則我們不明白真理。我們需要聖靈帶給我們從神而來的祝福。聖靈幫助我們借着耶穌基督,引領我們到天父的跟前。我們千萬不要視有聖靈同在為理所當然。如果神向我們收回祂的聖靈,我們豈不等於失去祂的應許,不再是祂的兒女嗎?沒有聖靈的同在,我們的讚美、禱告、敬拜、事奉等等都是虛假的。我們的禱告就變得沒有意義,只是那喋喋不休的聲音而已。聖靈是我們的導師、指引、幫助、保惠師。祂拉近我們和父神的距離,我們的生命中不能沒有聖靈。司布真竭力提醒我們,基督徒有權力來做大衛這樣的禱告。 兩個重要的實踐 在結束前,提出兩個重要的實踐,請大家要牢記在心裡。 你若與神疏離 首先,如果你發現自己與神的關係正呈現倒退、疏離的情況,那麼請你現在就回到神的身旁,向神不斷呼求,直到神在你的心裡賜下祂的平安和喜樂。你不需要活在被罪捆綁,受到罪惡感的譴責中度日。你要立刻尋求神,並且屈膝在祂面前認罪悔改,祂必赦免你的罪。基督徒要常常對罪敏銳,為自己的小罪、大罪禱告求寬恕。司布真有很好的說明: 我們越謙卑自己,越能得到益處。我常常發現我沒有辦法以牧師的身分禱告,有些時候我也不能夠以得救的基督徒身分禱告。但是我能夠以罪人的身分向神祈求祝福。所以我不斷地向神禱告說:“神啊!可憐我是個罪人!” 靠着聖靈的提醒,我們必察覺自己每日所犯的罪。我們不要因為以罪人的身分向神禱告而感到羞恥,這卻是一個蒙神賜福的開始。 神的家若犯了可憎的罪 第二,神的話語臨到整個教會,就是神的家若犯了可憎的罪,神必不在他們當中,情景就像啟示錄的描述一樣。。啟示錄2章5節:“所以,應當回想你是從那裡墜落的,並要悔改,行起初所行的事。你若不悔改,我就臨到你那裡,把你的燈台從原處挪去。”我要引用司布真的話來給大家做最後的思考: 因為罪的緣故,神必向教會收回祂的聖靈。相愛的靈可能離開,禱告的靈可能停止,火熱的靈可能退去, 在你們的年代裡,你們已經看到教會的興盛,也看到教會數量的增加,也走在平安和相愛的道路上。然而,因為某種原因,苦毒的根開始在他們當中如雨後春筍般湧現,教會分裂在吞噬人們的心,異端邪說正毒害他們。神的榮耀曾在他們當中,現在,神的榮耀幾乎已蕩然無存。發生這種事的原因對我們來說可能並不明顯,但是那位忌邪的神密切關注祂的教會,祂知道一切。這些教會可能勉強繼續存在。教會的數量逐漸萎縮,因為他們缺乏神恩典的祝福。大多數情況下,教會是攔阻了神的服事,而不去行善。請記住,任何教會行善的力量是取決於神的同在。教會犯罪,讓神悲傷,以至於教會的事工和服事,不再感到神的同在,也不再感到出於神的能力。當神不再賜福教會的工作,或在他們的儀文(如:聖餐和洗禮)中彰顯祂自己時,這是一件可怕的事。教會就像一條在風暴中來回晃動的船一樣,失去了方向和目標。因為罪的緣故,神必向教會收回祂的聖靈。相愛的靈可能離開,禱告的靈可能停止,火熱的靈可能退去,救贖的靈不再停留在祂曾喜悅的教會中。讓我再次提醒大家,這樣的情況可能發生在任何的教會裡。 當聖靈離開我們的時候,教會好像一座缺少靈命的木乃伊博物館。 讓我們銘記於心。每個基督徒都要仔細檢查自己的心靈,求神不要讓這樣的事發生在我們當中。我們千萬不要輕看聖靈的同在,視為理所當然,也不要一直回顧,陶醉在過去的祝福或風光的日子裡。我們要趁着還察覺到神的時候,趕快去尋求祂,不然的話,當聖靈離開我們的時候,教會好像一座缺少靈命的木乃伊博物館。我們要時刻警醒,弟兄姐妹們一起向神禱告說:“不要丟棄我,使我離開禰的面;不要從我收回禰的聖靈。”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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