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驚愕,因為恩典帶給我們的,竟然遠超乎這世界所能所想。 —— 楊腓力 在《恩典多奇妙》(What’s so Amazing About Grace)這本書中,楊腓力(Phillip Yancey)說,恩典是“最後一個偉大的詞”。 他的意思是說,恩典是古式英語保留了某些原意的詞彙之一。恩典的意思是“免費的、不配得的恩惠”。他指出,我們謝飯禱告時說“say grace”(感謝神賜給我們食物);別人對我們友善,我們覺得“grateful”(感激);當別人給我們幫助,為了表達感謝,我們會給一些“gratuity”(小費、賞錢)略表心意;不需花錢、免費 叫“gratis”;我們從圖書館借書,有一個還書的“grace period”(寬限期),也就是說,你還書的時候,如果過了還書的限期,但沒超過寬限期,你仍然不用付逾期費用(譯者註:在英語中,以上單詞都是從“grace”派生出來的,“grace”的意思是“恩典”)。 總的來說,恩典在基督信仰里占極重要的位置。事實也的確如此。我們唱的詩歌與恩典有關,寫的詩與恩典也有關,我們甚至用“恩典”為自己的教會或孩子命名,儘管如此,我們並非真正理解恩典的意義,也時常並不真正相信恩典。恩典這個詞我們雖然用得很多,但很少思考其意義。至少在某種程度上是這樣的,是因為恩典本身的性質。我們覺得恩典令人羞慚,恩典令人難以接受,難以相信,也難以接收。比如說,電信公司的推銷員告訴你:“我不想向你推銷任何東西,只不過想邀請你去夏威夷免費旅遊。”你的自然反應會是:“他到底有什麼意圖?”我們都有疑心病。因為我們一直被教育“沒有免費的午餐”。 恩典讓我們明白,神為別人所做的是我們永遠都做不到的 楊腓力指出,我們驚愕,因為恩典帶給我們的竟然遠超乎這世界所能所想的;我們驚恐,因為恩典在罪人身上所能成就的。恩典讓我們明白,神為別人所做的是我們永遠都做不到的。恩典是一份禮物——是賜予者以重價得來的,然後白白的送出去的,而接受這份禮物的人並不需要付出任何代價。恩典是給我們這些不配受的人的;我們幾乎不認識,也不珍惜這恩典。 我和傑弗瑞‧達莫 在我思考楊腓力說的話時,同時想起了多年前讀過的一篇文章,說的是臭名昭著着的連環殺人犯傑弗瑞‧達莫。他被捕入獄後相信了耶穌基督。也就是說,他已看到自己所犯的錯並且承認自己的罪,他也請求耶穌的赦免。由於他在入獄後不久被毒打至死,我們也就無從知道故事的全部。 當我們想到傑弗瑞‧達莫,想到他可能在犯了滔天罪行之後真的得救了,我們的第一反應可能是:“甚至連傑弗瑞‧達莫那樣的人也有恩典給他”。我們要承認,神“甚至”會拯救像傑弗瑞‧達莫那樣的人。每個人都喜歡這麼想:我比傑弗瑞‧達莫“好”,我(絕對)不像他那麼“壞”,那麼“惡”。 傑弗瑞‧達莫和德蘭修女 然而,當“煙霧”消散的時候,我們就必須考慮一個事實:太多的信徒存着類似法利賽人的心態。路加福音18章9至14節,說:“耶穌向那些仗着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的,設一個比喻,說:‘有兩個人上殿裡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法利賽人站着,自言自語的禱告說:‘神啊!我感謝禰,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那稅吏遠遠的站着,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說:‘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很多宗教人士會像法利賽人那樣禱告:“神啊,我感謝禰,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這些人可能還會說:“感謝神,因為我不像傑弗瑞‧達莫那樣。”這是真的,他們不像傑弗瑞‧達莫。但是,他們卻沒有經歷到神的恩典。他們做完了禱告後又帶着罪回家去了。而那個被眾人恨惡的稅吏,最終卻被神看為義。 如果你認為自己比別人好,那說明你還沒有做好“被從罪中拯救出來”的準備,因為你還沒有清楚認識自己的罪到底有多大。耶穌來,不是要拯救那些自認為還不錯的人。如果你覺得有必要在“罪”這個詞前面加一些合理的修飾,你就還沒準備好來到耶穌面前,你也沒有看到你需要神的恩典。 這並不是否認人與人之間的道德差別。難道在傑弗瑞‧達莫和德蘭修女之間就沒有差別嗎?當然有了。一個是虐待殺人狂,另一個是神向眾多受傷害的人施恩典的器皿。雖然我們的角度沒有錯,但讓我們來這樣想象一下——我們把傑弗瑞‧達莫扔進地底的最深處,然後我們登上芝加哥中心的威利斯大廈(舊名為Sears Tower)。我們遠遠地望着被囚禁在腳下的傑弗瑞‧達莫感到慶幸:我們離他有這麼遠,並且高高在上。現在,讓我們試想神怎麼看。祂從天上俯看世界的時候,猶如站在億萬公里之外。那麼,我們和傑弗瑞‧達莫之間的距離算什麼呢?在神看來,這段距離可以忽略不計,甚至是零。所以,羅馬書3章22節,說:“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同樣,接下來的經文說:“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我們都是在同一條船上,不管你願不願意,我們都處於同樣的困境。 懸賞:尋找義人 我在橡樹園地區牧養一間教會。在一次主日講道中,我談到橡樹園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過了一個禮拜後的主日,一位婦女握着我的手說想要問我一個問題(我敢說,她正被什麼事困擾着):“上個禮拜,您說在整個橡樹園沒有一個義人。”“這是真的,我的確是這麼說的,”我還說,“在周圍的任何城市或城鎮中也沒有義人。除非神的恩典臨到,否則任何地方都找不到公義。”那位婦女一臉嚴肅地問:“可是雷牧師,如果你不是義人。我們到哪兒去找義人呢?” 她提問的時候是嚴肅認真的。我想告訴她:“如果你像我的家人一樣了解我,你就不會問這樣的問題了。”但我還是把話咽了回去,我請她繼續來聽我講道,那樣她就會找到答案。我把這件事講給會眾聽,然後告訴他們在橡樹園或是任何地方,只能找到一個義人。我指着講壇後面牆上的十字架宣告說:“在所有曾經生活在世上的人當中,耶穌是惟一的義人。” 與祂相比,我是傑佛瑞‧達莫 所有的人都犯了罪,都欠缺了祂的榮耀 無論在哪方面,耶穌基督都是純潔和完全的。祂從來沒有犯過罪,一次都沒犯過。耶穌雖然受到很大的試探,但祂從來沒有妥協過。至於我們,所有的人都犯了罪,都欠缺了神的榮耀,根本無法與耶穌相比。在這個世界上,祂是惟一的義人。 但是,我們都釘死了耶穌。為了完成神的旨意,祂付的代價是被釘死在羅馬人血跡斑斑的十字架上。這就是恩典的奇妙之處。借着一個完全人的死,而把人類從罪里救贖出來,這就是神的計劃。我認為,這就是楊腓力所謂的“恩典令人害怕”。的確是這樣的,沒有什麼比恩典的教義更令人扎心了。因為這迫使我們承認,因為自己的罪,我們的確很無助。 我們需要恩典 關於恩典,常常困擾我們的一個主要問題是我們認為自己沒有那麼壞。我們有可能變得更壞,但畢竟還沒有違反聖經里十誡的每一條啊!對我們大多數人來說,的確是如此——至少從表面上看、從字面上說是這樣的。然而,聖經說,違反了神眾律法中的一條就是違反了全部。“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罪”(雅各布書2章10節)。從這個角度來看,十誡就像一條有十個環節組成的鏈子,這條鏈子從世界通往天國。任意打斷了其中的一環,則另外九環即便不斷也沒有用。也就是說,打斷了一個環節和打斷了所有的環節,其後果是一樣的。 這使我想起了一件事,那時我的孩子們還小。有一次,我太太帶大兒子出去買東西,我在家照看兩個小兒子。太太出去沒多久,我便聽到後院傳來一聲巨響,像是什麼東西打碎了。還沒等我從椅子站起來,小兒子就跑進來說:“馬克打碎了網格門的一塊玻璃。”老二馬克隨即跑進來說:“爸爸,別擔心。我只不過打碎了那塊玻璃上的一小塊。”“你打碎了哪一塊?”“就是下邊靠近門角的那一塊。” 我走到院子裡一看,網格門的玻璃在右下角有一個拳頭大小的洞。不用說,肯定是馬克那糟糕球技的“傑作”。可是,馬克一再向我強調,網格門玻璃只不過破了一塊,並沒有全破,沒什麼大不了的。我耐心地向他解釋,即使玻璃只壞了一小塊,也不能再用了。玻璃破了一小塊和全部打碎了沒有什麼區別,因為整塊玻璃都必須換新的。 神的律法也是一樣。根本沒有“不好也不壞”的罪,正如沒有所謂“沒怎麼懷孕”一樣。你不是有罪就是無罪,兩者擇一。你違背了神部分的律法,就是違背了全部。你不可能借着在其他方面彌補自己的罪而改變自己的狀況。神也不可能接受你這種彌補。無論你認為自己有多好,你都需要神的恩典。 賜下恩典 以弗所書2章4至5節,說:“然而,神既有豐富的憐憫;因祂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恩典的意思是:當我們完全徹底、絕對地死在罪中的時候,神決定採取行動搭救我們。祂採取的行動可以用這樣幾個詞來描述:愛、憐憫、恩典。“愛”是神向祂所造的人伸出慈愛的雙手。“憐憫”是神收回祂本應施行的懲罰。“恩典”是神將我們不配得的好處給了我們。可以這樣想象:神的愛是那憐憫的泉源,像涓涓溪流緩緩流向我們,最後匯成恩典的洪流澆灌在我們身上。這樣可以幫助你記住憐憫和恩典間的區別: 憐憫是神沒有把我們應得的審判加給我們。 恩典是神把我們不配得的救恩給了我們。 把恩典描述成“澆灌到我們身上的洪流”是很確切,因為恩典總是從神那裡,從高處,傾倒在人身上。恩典的定義是神所賜給我們的、我們不配得的而且是我們無法賺取的東西。 接受恩典 恩典是怎樣進入人心的呢?“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以弗所書2章8至9節)。答案很簡單——借着信心。我們不可能靠行為、宗教“賺得”恩典,我們也不可能靠任何自己想象的東西“贏得”神的喜悅。靠着恩典,藉着信心,我們得救了——這是惟一的途徑。我們總是憑自己的主觀意願,在神白白所賜予的恩典上添加條件。一方面,我們應該謙卑地承認,我們無法做什麼使自己從罪中得釋放;另一方面,如果我們在恩典之外再添加什麼,也同樣是刪減了恩典的意義。 恩典一定是白白得來的,否則根本就不是恩典了。恩典是白白得來的嗎?當然。除此之外,還有什麼方式可以得着恩典呢? 恩典是泉源,信心是渠道,救恩就是洗淨我們罪的溪水。 恩典是源頭,信心是途徑,救恩是結果。或許,我們應該這樣來比喻:恩典是泉源,信心是渠道,救恩就是洗淨我們罪的溪水。並且,所有這一切都是神所賜的禮物,包括信心,也是神所賜的禮物。我們的光景非常令人絕望,以至於救恩必須從別處臨到我們。我們需要外力的幫助。我們得救不是因為自己做了什麼,而是因為耶穌基督為我們所成就的。 我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 並不是藉着行為。 也不是靠着一切人的“良善”。 救恩是白白得來的,並且是單單靠信心得着的。 你、我和耶穌 “好人”很難接受恩典的觀點,因為按照恩典的定義,要想得救,我們必須放棄自己的“良善”。我們還必須承認,神並不是因為我們做了什麼而饒恕了我們。如果人必須靠行為賺取進入天國的機會,那天國會是什麼樣子呢?那裡很可能是政客們爭權奪勢的名利場。就像去那些每席五百元的政治晚宴一樣,人們站在旁邊,各自吹噓怎樣幫助他們的候選人贏得選舉。 “我捐了5千元。”“我捐了1萬元。”“這算什麼,我捐了5萬元!”“沒什麼了不起,我已收買了候選人,因為他拿了我30萬元!” 如果天國之路可以賺取的話,那天國豈不成了名利場?“我是某教會的主席。”“我為盲人製作了錄音帶。”“我為普世宣教捐獻了100萬元。”“我幫老太太過馬路了。”“我幫燒傷病人換藥了。”是的,這些都是好事,但對罪的饒恕沒有幫助。這些事情不能救你,也無法幫助你得救。 將永恆浪費在“聽別人吹噓自己所做的好事,為了賺取救恩”,是不是很可怕?如果人靠自己的努力賺得了救恩,那麼天國也就不是天國了。如果這樣,有人就會得意洋洋地挽着耶穌的胳膊說:“耶穌,這一切是咱倆做的。你死在十字架上,我也做了些好事。” 也只有那些相信耶穌基督的人,才能得到救恩,才能進入天國。 為了救贖你,當耶穌死在十字架上的時候,祂付上了全部的代價,你有沒有行善都無所謂。耶穌自己付上了所有的代價。那些相信耶穌基督的人,也只有那些相信耶穌基督的人,才能得到救恩,才能進入天國。 掙1000分進天國 以下這個故事是虛構的,但值得我們深思。聖彼得站在天國門口。這時走來一個長相英俊、衣着光鮮的男子。男子按了按門鈴。聖彼得說:“我能幫您做點什麼?”那人說:“我想進去。” 聖彼得說:“太好了!我們當然很高興讓你進來。我們總是希望越來越多的人進天國。” 隨後,聖彼得又說:“你必須掙1000分才能進天國。”那人說:“這不算什麼。我一輩子都是個非常好的好人。我是個盡職盡責的好公民。我一直為慈善事業大力捐款。我做了25年的青年會主席。”聖彼得把這些都記了下來,然後說:“真是了不起的記錄,你得一分。” 那人吃了一驚,又說:“我和妻子結婚45年了。我一直很忠誠。我們有五個孩子,三個男孩,兩個女孩。我一直很愛他們。我花了很多時間與他們在一起,並且確保他們受到良好的教育。我一直很關心他們,他們也沒辜負我的期望。我是個很愛家的男人。”聖彼得說:“我很感動,到這兒來的人像你這樣的不多。你又得了1分。” 那男人開始冒汗,並且哆嗦起來。“你不明白。我在教會很活躍,我每個禮拜日都去教會。他們收奉獻的時候,我每次都奉獻。我既是執事又是長老。我還參加詩班。我教主日學教了20年了。”聖彼得又說:“你的記錄的確令人羨慕。再給你加一分。讓我們算一算:1分、2分、3分……你只差997分。” 那人雙腿一軟癱倒在地上。他絕望地哭喊着說:“除了靠神的恩典,沒有人能進來!”聖彼得看着他笑了,說:“祝賀你!現在你已經得了1000分。” 只為罪人而設 你想進天國嗎?你是靠神的恩典到達天國的,否則你根本到不了那兒。當一個人明白自己救不了自己的時候,救恩就開始起作用了。天國大門的上方有一個牌子,上面寫着:只有罪人可以進來。如果你符合條件,那麼你就可以進入天國。 最後一點,恩典意味着沒有人“壞”得不能進天國。我不知道有沒有壞到極點的人在讀這一章內容。如果你是壞到極點的人,我有好消息告訴你:你有沒有做過在別人面前羞於啟齒的事情?如果有的話,不要害怕,神什麼都知道,祂的恩典高過你的罪。 恩典也意味着:有些人可能因為太“好”了,而不能得救。也就是說,這些人過於相信自己,他們認為自己不需要神的恩典。他們也許承認自己是罪人,但不承認自己的靈魂是死的。也許他們認為,因為罪的緣故自己病了,但沒有真正死亡。直到他們在絕望中承認自己需要神的恩典,恩典才能幫助他們。 伯利恆的聖誕大教堂建在馬利亞生耶穌的地方。去那裡的時候,你得先穿過一個寬闊的廣場,然後再經過一個小小的入口。那個入口很小,你必須彎下腰來才能進去。入口是故意建成那麼小的,因為幾個世紀前,當地的一些大人物喜歡騎着高頭大馬進入聖殿。祭司們覺得他們這樣做不妥,就將入口降低了。這樣,在進入教堂前,那些大人物不得不從馬背上下來。我們從中可以學到一個功課:如果想進入天國,必須從高頭大馬上下來,並在主耶穌面前謙卑自己。不這樣做,你永遠無法進入天國。 現在,我要說最後一點了。人怎樣才能找到神的恩典?只是向神求,就這麼簡單。你越覺得需要恩典,你就越是一個適合的接受恩典的人。伸出你空空的雙手向神求恩典,你不會被拒絕的。 你們的罪雖像朱紅,必變成雪白;雖紅如丹顏,必白如羊毛’”(以賽亞書1章18節) 什麼時候都不會為時太晚。“耶和華說:‘你們來,我們彼此辯論。你們的罪雖像朱紅,必變成雪白;雖紅如丹顏,必白如羊毛’”(以賽亞書1章18節)。這恩典不僅令人讚嘆、震驚,而且是“妙不可言”。只有神才會這樣做。 要記住的真理 我們永遠不能給神恩典;恩典總是從神那裡,從高處,傾倒在人身上。恩典的定義是神所賜給我們的、我們不配得的而且是我們無法賺取的東西。 深層次的認識 以弗所書2章1至10節:“1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祂叫你們活過來;2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3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隨着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4然而,神既有豐富的憐憫;因祂愛我們的大愛,5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6祂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7要將祂極豐富的恩典,就是祂在基督耶穌里向我們所施的恩慈,顯明給後來的世代看;8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9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10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里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 以上的經文很清楚的向我們闡明恩典的含義。根據上面的十節經文內容,思想下面的問題。 在第1至2節的內容里,以什麼詞或短語來形容我們未認識耶穌基督,得到救恩以前的狀況? 在第4至5節的內容里,描述神向我們施行的:愛、憐憫、恩典。試簡述神的愛、祂的憐憫和恩典。 如果得救是本乎恩,不是靠借着行為的話(第8至9節),為什麼還會有那麼多人認為想進天國,就必須有善行呢? 你沒有辦法從罪中拯救自己,而救恩是從神而來,是白白送給那些惟獨憑信心接受的人。你怎樣回應這教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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