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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後書5:21,“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這是整本聖經中最重要的經文之一。司布真說這節經文是福音的核心,用一節經文概括了福音的內容。要進入天國所需知的一切,都包含在這幾個字裡面了。這節經文雖然簡單,只有25個字,但其中的每一個字或詞的意思都能寫成一本書。 這節經文有多重要呢?如果不理解這句經文的含義,你就不會理解神的真理;如果你真明白這一句經文,就算你在很多別的地方理解錯了,你還是可以進入天國。在這個神學概念混淆的時代,耶穌基督的教會堅定持守福音真理是很重要的,而且這是我們必須要持守的唯一信息。神沒有承諾過要賜給我們有關於政治權力、或軍事實力的信息。我們不是蒙召去糾正世上所有的錯謬,也不是去論斷每一股流行思潮。教會單單被賦予一個主要任務,就是向所有世人傳福音(馬可福音16:15)。 如果這是神所賜的任務,我們就有義務確保自己明白什麼是福音。在復活節前的這幾個主日,我們會從五個角度來看十字架:十字架對神的意義、十字架對基督的意義、十字架對撒旦的意義,十字架對世人和教會的意義。我最迫切的禱告就是,藉着重新思考我們信仰的核心,你們的信心能更加堅定。有時候電影重拍, 會讓人有新鮮的感受. 我希望當我們重新思想基督十字架更深的含義時,我們也能夠“舊戲新看”。 今天早上的信息是講十字架對基督的意義。每一個短句都敘述一個沒有辦法完全解釋清楚的神跡,是必須要用信心來接受的。讓我們思想那位被釘十字架的基督:祂的屬性,祂的犧牲,祂的禮物,我們從基督的屬性開始。 I. 祂的屬性:祂是無罪的 保羅由基督是“無罪的”開頭。有些譯本寫祂“沒有體驗過罪”,強調祂的內在本性是無罪的。外在沒有罪、是因為裡面沒有罪。當耶穌基督在地上生活時,祂是完全公義的。反過來說,祂沒有過失,沒有罪,沒有惡念。祂從來沒有犯過錯、沒有違反神的律法、也沒有絲毫偏離神的旨意。 這是最重要的,如果基督犯過罪,祂就不能成為我們的救主。一個罪人不能替另外一個罪人的罪付代價。被獻的祭品必須是那一個沒有斑點與瑕疵的,就像在埃及最後一個災的那天晚上、被宰殺的羊羔一樣(出埃及記12章)。神指定那些羊羔必須是一歲、沒有疾病、沒有殘疾,健康的公羊。這些在埃及被宰殺的羊羔、是那位將來“神的羔羊”的寫照,藉着祂的寶血、祂的死,除去世人的罪(約翰福音1:29)。 我們怎麼知道基督是沒有罪的呢?主要是根據那些反對祂的人的證詞。羅馬巡撫本丟彼拉多審問祂以後,彼拉多說:“我查不出祂有什麼罪來。”(約翰福音19:4)希律和猶太領袖審問祂的時候,找不到控告祂的證據,於是找了一些人來作假見證(馬太福音26:59-60)。當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以後,羅馬百夫長叫道:“這真是神的兒子了!”(馬太福音27:54) 祂十分明白罪是什麼,但祂從來沒有犯過罪,連一次也沒有。祂曾生活在一個滿是罪惡的世界中,但祂的本性從來沒有被罪污沾染。在地球上曾生活過的數十億人口中,祂是唯一的一位可以真正講是無論在言語上、思想上、或行為上都從來沒有犯過罪的人。祂的名字決不會讓人聯想到任何道德的玷污。 祂面對魔鬼無所不用其極地誘惑,祂雖然感到來勢洶洶,卻從來沒有妥協,沒有退縮,甚至沒有一點犯罪的傾向。祂沒有認過錯,因為祂沒有犯錯;祂沒有求過赦免,因為祂根本不需要被赦免。祂說沒有人能定祂有罪(約翰福音8:46),然而祂所說確實。用一個精確的老詞來說,基督在過去和現在都是“道德的神跡”。因此希伯來書的作者可以說,祂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祂沒有犯罪(希伯來書4:15)。 II. 祂的犧牲:祂為我們成為罪 這是經文上的第二個神跡。無罪的神子耶穌,為我們成為罪。這怎麼可能?有些譯本試圖把“罪”譯作比較緩和的“贖罪祭”。雖然按照希臘文來說、是可以接受的,但是根本不必這樣。保羅在這裡不是要表達基督真的成為了一個罪人。這是不可能的。基督被掛在十字架上時,仍舊維持祂無罪的本性。祂從來沒有犯過罪,因此祂從來都不是一個罪人。但是,只是“祂替我們‘成為罪’”有些超過我們能夠理解的範圍。可能說是,神把祂的兒子當成罪人來對待,祂被與罪犯等同,甚至被列在他們當中(以賽亞書53:12)。祂不光是死的時候身處在兩個罪人之間,祂也像他們那樣被看待,跟他們一樣的被處死,而且是用釘十字架上處死犯人的方式。 基督怎樣為我們“成為罪”呢? 歷史上,基督徒用兩句話來描述: 1.祂身處我們當處的位置:“替我們” 當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時,祂身處我當處的位置、身處你當處的位置。這是替代救贖論的教義:基督以罪人的身份受死。這樣想吧:祂的釘痕本該在你身上,荊棘冠冕本該戴在你的頭上,槍矛本該刺在你的肋旁,歡呼聲和侮辱本是對你而出的。掛在木頭上的本該該是你,然而主耶穌卻代替你而死。 說到這裡,我們必須馬上補充說,這也是一個持續數世紀之久,頗有爭議的教義。不是每個人都相信這是真的。有些人嘲笑替代性的代贖論,說,這是延續古代外邦異教的原始理論。有人嘲笑它是“屠宰場的宗教”。幾年前,有些新教宗派開始把與基督寶血有關的詩歌,從他們的詩歌本中刪除了,因為他們認為這些字眼不適合現代人的感受。 儘管如此,真正符合聖經的宗教是違反人的本性。屬世的智慧不可能認識神(哥林多前書1:21),還會因十字架的道理跌倒。主耶穌的死,對那些要文化、不要流血的人來說是難以接受的。我沒時間為這種說法去爭辯,我只能說、聖經從頭到尾就是一本有關血的書。除去了血,也就除去了神的救恩計劃。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希伯來書9:22)。 你不能避免代贖論的教義,因為這是新約的教導。它不僅僅是關於世人如何惡待耶穌那麼簡單;還包括了神命定要祂死在十字架上。當基督死的時候,正是代替那些置祂於死地的人而死。 2. 祂承受我們當受的刑罰:“成為罪” 這是延續第一項真理的延續。在十字架上,主耶穌成為無罪的背罪者。祂為我們代付了我們積欠神的債,那是我們永遠都付不起的債。祂的死滿足了神的公義,就是罪必須受到懲罰。 在上一篇信息中,我提到大祭司在贖罪日、要把山羊血灑在至聖所的施恩座上(利未記16章)。所灑的血象徵百姓的罪將被遮蓋一年。你知道嗎,在贖罪日那天要用到兩隻山羊?一隻要被殺,而另一隻不是。當祭司獻上第一隻山羊的血之後,就會雙手按在第二隻山羊的頭上,向神承認以色列人諸般的罪過。 利未記16:21明確地說,要“把他們、就是百姓的罪,都歸在山羊的頭上。”然後把山羊帶到曠野去釋放。這是藉由把罪放在一個無辜的受害者身上,來除罪的寫照。這羊被稱為代罪羔羊,因為牠象徵性地擔當世人一切的罪孽(利未記16:20-22)。山羊只是象徵性地擔當,而主耶穌是確實擔當了我們的罪,詩篇 103:12寫道,“東離西有多遠,祂叫我們的過犯離我們也有多遠。” 以賽亞書53:6說:“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就是歸在基督身上。假設我們所有的罪孽都寫在一本厚厚的書上,這本書很重,因為記錄了你說過的每一句壞話、每一個刻薄的思想、每一個淫亂的幻想,每一個邪惡的意圖,以及從你出生到死、你所有惡劣的態度。想象一下你把這本厚重的書拿在手上,再想像主耶穌就站在你旁邊。祂是聖潔的、完美的、純潔的、美好的。祂手中沒有書,因為祂從來沒有犯過罪。你很想丟掉手上的書,但找不到地方可以丟。 你該怎麼辦呢?現在想象一下,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不計其數的書重壓在祂已經流血的背上,祂一直承擔所有這些祂能擔的重擔,直到祂死。你走近看就會發現,每一本書都是世人的個人記錄。再走近看,你的書也在其中。祂承擔你的罪孽,你一切罪惡、失敗、缺點的記錄,當祂死在十字架上時,祂把這一切都擔在祂自己身上。誠然,神把我們所有人的罪孽都放在祂的身上。 這是我們永遠不能明白的。如果有人說:“這根本就不合理”,我完全同意。從人的角度來看,我們不能領會一個人怎能代替另一人死,承受他的刑罰,還藉此使他被神看為義。我們可以想像以人為例:一個人為另一個人的利益死,但這個利益在只在今生有用。我們很難去理解,一次的死竟然會有永恆的益處。但這就是聖經的教導。問題不在於是否合理是否真實,而你是否願意相信? 我們不擔心世人怎麼說、怎麼想。世人不認識神,離了神的啟示,他們就不能認識神。這是我們所知道的,基督為世人的罪而死,因着祂的死,神自己也曾為我們受苦。我們相信,神為世人、借着基督使自己成為罪,讓人在基督里成為神的義。這才是真正的神跡,像所有的神跡一樣,不能解釋、卻不容辯駁。只能相信接受不然就是拒絕。 從基督的犧牲、來思考這兩個真理:1. 對神來說罪必定是極大的惡,2. 神的恩典是超越一切所能理解的。神愛我們到何等程度才會做這樣的事! 四個翻轉 好多年以前,美國達拉斯神學院的創辦人查非博士,用圖表說明神對罪人的態度。他的圖表被稱為四個翻轉。 首先,他把雙手相對掌心貼緊;這是描寫在人類墮落之前的伊甸園,神和亞當、夏娃有美好和諧的關係。 然後,他把右手掌轉向外面,背向着左手;這是描寫亞當和夏娃在墮落之後離開了神。 然後,他把左手掌翻向外面、背離他的右手;這是描寫神審判亞當、以及全人類,把他們趕出伊甸園。現在,兩隻手是相背的; 最後他慢慢地把他的左手收回來,這樣手掌朝內、回到原來的位置上;這是描寫神藉着基督的十字架已經與人和好了(林後5:18-20)。即使右手掌仍然朝外,背向左手,但現在左手是朝着右手的,就好像神面向罪人,迫切希望他們重新與祂和好。神對罪人呼喚:“你不回家嗎?”這是神對世人說的話,請與神和好吧! 我要很簡單的說,除了罪之外,你和神之間沒有阻隔。因着祂兒子的死、除去了神的震怒,祂的義得到滿足,祂的愛傾給世人。現在,你必須要作選擇:要你的罪、還是要主耶穌!要詛咒、還是要救恩!如果你藉着基督來到神的面前,祂會接受你。你不會,也不能被拒絕。 我們談了基督怎樣為我們“成為罪”? 但是我們又怎樣能夠成為神的義呢? 也許你想問我:“我能成為一個基督徒嗎?” 3. 祂的禮物:我們能夠成為神的義 現在我們來談這節經文中的第三個神跡:我們藉着祂成為神的義。這是我們都希望得到的:與神和好,清除我們的記錄,讓我們在晚上入睡時,與天父之間沒有隔閡。 最後一句話,我們得到最偉大的交換:“祂被定罪,使我們能被稱義。祂承擔我們的罪,使我們得到釋放。祂死了,使我們得以存活。祂受苦,使我們得到救贖。祂成為罪,使我們可以稱義。” 神學家對這種交換有一個專有名詞,稱之為歸算論的教義。這是來自銀行界的術語。是指當我們信基督時,我們的罪便記入基督的帳戶里,而祂的義則記入我們的帳戶里。祂接收了我們的債,使我們得到祂的產業。祂付清我們所欠的(那是我們原本永遠付不起的);還將祂自己的給了我們(那又是我們是永遠賺不到的)。 司布真說,你可以找到一百本說這是不可能的書。懷疑論者稱之為法律上的假定(為避免技術上的困難而假定的事實)。一個人的義怎能給另外一個人呢?在世上,我不能承擔你的罪,你也不能得到我的義。其實這個兩難問題的答案非常簡單:在人是不能,在神凡事都能。你說“我不能接受”,那你就永遠不能得救。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救恩就是憑着信心接受祂的義。這不是“如果有人不喜歡神的A計劃,那麼神還有B計劃”,十字架是通向神的唯一道路,不接受就是遠離。 “我能成為一個基督徒嗎?” 大概在八年前,我收到一封日本學生寄來的信,那時她來我們教會聚會。我很久沒有想起她的信了,但這個禮拜、在偶然的機會下又讀到它。她說:親愛的雷牧師,我到你的教會大概有兩個月了,我很喜歡這個教會。我開始自己讀聖經,想成為一個基督徒。但是我不知道怎樣可以成為基督徒。我想請教你,但我很害羞,所以只好寫信給你。我能成為一個基督徒嗎?你能告訴我,怎樣才能成為一個基督徒嗎?期待你能回信給我。謝謝。對不起,我的英文不太好。 如果是你,會怎麼回這樣的一封封信呢?雖然她還在學英語,但是你可以從這些簡單的字句中,感受到她內心深處的渴望。以下是我給她回信的部分內容: “你問:‘我能成為一個基督徒嗎?’答案是可以,你可以成為基督徒。我認為最重要的是:成為一個基督徒,表示你和耶穌基督有了親密的關係。要跟耶穌基督有親密的關係,你必須相信祂是你的救主。聽起來很奇怪嗎?我希望不會。你已經知道一些有關於耶穌基督的事。你知道祂行了很多神跡,幫助許多人。但要認識主耶穌,最重要的、是要知道主耶穌為你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也就是說,當祂在兩千多年前死在十字架上時,祂是替你死的。你本來應該死在那裡,但祂代替你死,祂成為你的替代品,藉着祂的死、為你所有的罪付了代價。 這一切要好好想想,你不必要完全理解(沒有人能完全理解),但你必須相信它。這就是信靠。這就是相信,真正的從你的內心相信這是真的。當你搭飛機時你所做的就是信靠,你把性命託付給飛行員,相信他會帶你安全着陸。這就是信靠,把你的生命交給你認為是真的事上。 信靠耶穌基督就是把你的生命交給一個事實:主耶穌死在十字架上時,祂已經為你的罪付上代價,取代了你的位置。那麼,你相信耶穌基督為你而死嗎?你願意把你的生命交託給這個事實嗎?如果你願意,你就是基督徒了。 我要教你做個簡單的禱告。這個禱告不是魔法。你只能在禱告中表達你內心真實的想法。如果你真實的想法確實如此,請你跟着我禱告: ‘親愛的主耶穌,感謝你為我死在十字架上。感謝你除去了我所有的罪。我相信你是神的兒子、是世人的救主。請你也作我的救主。請你進到我的生命里,讓我成為一個基督徒。請你幫助我過一個討你喜悅的生活。感謝你垂聽我的禱告。阿們。’ 很簡單,對不對?如果你是這樣誠心禱告,你就是基督徒了。希望你立刻放下這封信,馬上向神這樣禱告。 你這樣禱告了嗎?希望你有。如果你這樣禱告了,我很想知道。在禮拜天,如果不再那麼害羞的話,請你來告訴我說:‘雷牧師,我做了這個禱告。’我會很高興的。” 我把信寄出去了,想知道這位新朋友怎樣看待這封信。我心裡想:說得有道理嗎?她能明白嗎? 接着的那個禮拜天,她走到我面前、靦腆地告訴我她收到信了。我問她讀過了嗎?她說有。我問她有沒有做那個禱告,她說做了這個禱告。我問她是否明白禱告的意思?她說明白。我問她那個禱告是否表達了她內心的渴求,她說是的。然後我說:“歡迎!你現在是基督徒了。”她問:“要成為基督徒,這樣就夠了嗎?”在我說“是的”的那一剎那,她臉上展露出我所見過最美麗的笑容。 這就是信仰的力量,只要朝着正確的對象:耶穌基督。有時我們忘記了福音是何等有能力,忘記了罪人得救是多麼容易。我傳道三十年多,我敢說,沒有一個罪人是基督不願接納的。成千上萬的人經歷了與耶穌基督有親密的關係、整個生命改變了。哪怕你有一點點希望想認識主,就請奔向十字架吧。不要猶豫、不要拖延、不要等待更好的時機。基督為你死,祂代替了你的位份,擔當了的刑罰。接受祂進入你的心、歡迎祂成為你的救主和生命的主吧。我奉基督的名來懇求你與神和好。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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