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居然第一次烤了火鸡,而且还是相当的成功。我经常听说老外(老美秘书MARY和JENNY)每次的感恩节一只大火鸡,二十来磅,感恩节合家团聚,喜气洋洋。但是超过二十个人的大家庭,几天都吃不完一只火鸡。我们来得美国快满二十年,虽然吃过几次火鸡,但是都是做客沾光,而且大部分都不在感恩节。自己从来没有做过,主要有一种担心,吃不完,“兜着不走”。另一个是没有COOKING经验,嫌麻烦,有些畏难情绪。当然我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成天忙着写博文和本职工作。夫人不做,当然就没有吃的份。
不过今年,夫人生病在家,反而有些闲暇,决定自己拷一只火鸡。不过还是比较保守,没有挑大鸡。咱们家的只有十一磅,挺好是中国国庆节的数字。 出乎意料的是经过细心长时间的腌制,从上周星期5开始到本周星期3烤肉,四天五夜,调料味道深入肌肤。从加盐和调料,到塞进火鸡肚内STUFFINGS(面包块,洋葱,素菜,各种调料包括生姜,大蒜,胡椒,花椒,辣椒),然后放在车库里,慢慢等着味道到深入肉体,相当的有味。 经过与火鸡一起烤制,不仅浸满肉香味,而且裸露在外面的部分还比较脆,吃来爽口。当一只烤火鸡出炉,老婆还配了主食(土豆、红薯等等)、肉和蔬菜也齐了,再配些沙拉,GRAVY,辣椒粉蘸酱和pumpkin pie等甜点,就成了我家特色的美国感恩节大餐。 原计划是烤十个小时,火鸡较小,今天微火慢慢熬,经过5个小时的烤饪,出炉时满屋子飘香,我急不可待,忍不住要尝一口。不过时间未到夫人嘱咐万万不能TOUCH,要先给朋友家人切一部分。尽管我垂涎三尺,还得忍着,等到开饭一声号令。 说来惭愧,美国人的大餐主角是火鸡,本来应该早早入乡随俗,我们经过九九一千八百十一个日夜的磨炼,来美多年之后,终于修成正果。我们第一次在感恩节烤过一只11磅小火鸡。吃得酣畅淋漓,满头大汗,却没有美国人的苦恼--几天之后还有鱼(余)肉。我们给朋友分了一半,另一半主体躯干吃了个精光,剩下的仅是大腿和翅膀,略微显得干硬而不滋润,不那么好吃了,明天继续。 关键的收获在于,一家人经过一年的艰苦的奋斗,能够坐一下,聚一聚,享受人世间最美好,最珍贵,最幸福的,所谓天伦之乐。大家伙异口同声,今年大家非常开心,幸福。互相表扬了一番,什么最幸福的家庭,最好的儿子们,最好的哥哥,最好的弟弟,最好的妻子,最好的爸爸,最好的夫妻,......。从来没有如此的欣赏和感激。要知道,咱们华人的特点是不当面表扬别人,那是奉承和虚伪,如今在民主的幌子下,一切显得那么自然。尤其老婆一场大病初复。心中的感恩深情溢于言表。 她说:健康是最重要不过的了。 说起天伦之乐,不过还有一些遗憾。因为第三代还没有诞生,儿子不谈恋爱,媳妇殊不知在哪里猫着。新年将至,大儿子加油。 尽管火鸡美味,但是火鸡还是不如咱们传统的鸡肉嫩,也不及鸭肉香。而且量太大,一只火鸡至少要吃两天,所以对于我们喜欢多样性,多元化的就餐习惯还是有些小小的遗憾。不过全家政治局民主生活会的正确决议是,家庭生活也需要创新,吃饭也要有所探索。今后,火鸡虽然不是年年考,仍然有烤的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