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耶穌去的時候,有一個古利奈人西門,從鄉下來;他們就抓住他,把十字架擱在他身上,叫他背着跟隨耶穌。路加福音23章26節 我們對此人知之甚少。 他在主耶穌受死的這幕大劇中只能算是個跑龍套的小角色。他只在舞台上出現了短暫的時間就完成了他的戲份,然後就下台了,此後《聖經》就再沒提到過他。 我們知道他的名字:西門。 我們知道他的家鄉:古利奈,一個利比亞北部的城市,在地中海附近,在班加西以東約184公里。距耶路撒冷1440公里遠。 事情是這樣的。主耶穌被判要釘十字架後,祂得自己把十字架背去行刑的地方。光是十字架的橫梁就重約45公斤,整個十字架重約135公斤。主耶穌在那之前剛剛受了鞭打,以祂當下的狀況,只背一個橫梁就已經要步履蹣跚了。 當時羅馬政府會派遣了四個兵丁守住犯人的四角,然後另派一人在最前方舉着一個告示牌,羅列着犯人的罪行。他們故意要讓犯人自己背着十字架走遍大街小巷,穿過廣場城門。他們要以這種令人毛骨悚然的場面來警示全城的人。 簡直是天壤之別! 想想看,僅僅在五天之前,主耶穌騎着毛驢進入耶路撒冷城的時候,眾人高聲歡呼着,“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高高在上和散那!”(前行後隨的眾人喊着說:和散那(原有求救的意思,在此是稱頌的話)歸於大衛的子孫!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高高在上和散那!——馬太福音21章9節) 歡呼的人群不見了。 呼喊的小孩子不見了。 鋪在路上開道的棕櫚葉不見了。 幾天前合城都在詢問,“這人是誰”? 而今羅馬帝國給出了回答,“他是一個被判釘十字架的罪犯。” 那個歡迎祂的城市將他趕了出來。 祂即將在城牆外被釘上十字架,被置於世上最屈辱的境地。 被鞭打,渾身是血,已經奄奄一息的主耶穌,掙扎地背着祂的十字架。祂拖着將會釘死祂的刑具一步一步邁向各各他山頂,那裡又名骷髏地。每一步對祂而言都痛苦至極。 荊棘做的王冠扎進祂的眉頭。因為祂之前被毒打,祂的臉上到布滿了淤青,紅腫和血口子,在加上人們吐的口水混合着,泥土、汗水還有血。 羅馬兵丁看到祂一直顫顫巍巍不停地跌倒,就知道祂根本不可能把十字架背到行刑的地方,所以他們才隨便抓了一個圍觀的人。 那個人就是古利奈人西門。 路加福音23章26節講到西門是被迫跟隨着主耶穌,替祂背十字架的。(帶耶穌去的時候,有一個古利奈人西門,從鄉下來;他們就抓住他,把十字架擱在他身上,叫他背着跟隨耶穌。——路加福音23章26節)這也是我們要不斷思考的一點。西門是每個信徒的象徵,他的經歷幫助我們理解主耶穌呼召我們時所講的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馬太福音16章24節) 這就是基督徒。他是基督的跟隨者。 這就是基督徒要做的事情。他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從主耶穌。 儘管我們無法考證,有些口頭的傳說表明西門和他的家人後來都成為主耶穌的門徒。如果是這樣,那麼“偶然背起的十字架”就成為這個人和他的家人得救的十字架。 有時,我們找到了十字架。 有時,十字架找到了我們。 這也讓我想到兩個簡單卻有永恆意義的問題: 你有沒有找到基督的十字架? 基督的十字架有沒有找到你? 西門的經歷教給我們兩個功課。如果他能穿越時空對我們講話,我想他會說:“我找到了我要背起的十字架。你是否也找到你的呢?” 主耶穌,求禰幫助我,讓我不猶豫,也不以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禰為恥。阿們。 西門那一天的感受如何?這首歌就是對當時那個情景的想象《跟從神羔羊》《Follow the La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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