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14章13-23节 “所以,我们不可再彼此论断,宁可定意谁也不给弟兄放下绊脚跌人之物。我凭着主耶稣确知深信: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唯独人以为不洁净的,在他就不洁净了。 你若因食物叫弟兄忧愁,就不是按着爱人的道理行。基督已经替他死,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败坏。不可叫你的善被人毁谤,因为神的国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在这几样上服侍基督的,就为神所喜悦,又为人所称许。所以,我们务要追求和睦的事与彼此建立德行的事。不可因食物毁坏神的工程。凡物固然洁净,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无论是吃肉,是喝酒,是什么别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做才好。你有信心,就当在神面前守着。人在自己以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责,就有福了。 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为他吃不是出于信心;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 这篇讲章的目的不是警告人喝酒的坏处, 那个题目我会有另外一篇讲章。今天的主题中心在罗马书14章21节:“无论是吃肉,是喝酒,是什么别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做才好。”很明显的,这节经文不是劝人吃素。关于喝酒的部分,我们可以模仿传道书第3 章的说法:“喝酒有时,不喝酒有时。”这篇信息是讲什么时候是不该喝酒的时候。 基督徒之间意见不同的时候,该如何处理? 不过我真正的目的其实不在谈喝酒的事,我只是借喝酒的例子来阐释一个更高的原则。这段经文探讨一个全面性的问题:基督徒之间意见不同的时候,该如何处理?信徒对事情的看法不能完全一致的时候怎么相处呢? 事实上很少会有两个人在所有的决定上都完全一致,因此我们首先必须很清楚地了解这段经文里的四个原则,并且实践出来。正因为每个地方教会对许多次要问题都会有广泛不同的意见,我们每个人都需要聆听圣灵所说的话。 一、 自由的原则 保罗在这段经文中两次提到这个原则:“我凭着主耶稣确知深信: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14节)。他在第20节又说,“ 凡物固然洁净”。对一个在正统的犹太教环境中长大的使徒保罗来说,他居然会说出这样急进的话简直不可思议。从他出生的那一刻起,保罗就被教导要分辨什么是洁净的食物,什么是不洁净的食物。利未记11章里头列出一个单子,包括哪些食物犹太人可以吃,哪些食物是不准吃的。不准吃的食物包括猪肉成品,骆驼肉,兔肉,还有乌鸦,猫头鹰,兀鹰类的飞鸟,以及大多数的甲壳类鱼蟹。犹太人准许吃的食物包括蹄分两瓣、倒嚼的走兽,比如牛。有翅有鳞的鱼,都可以吃。蝗虫和蚱蜢也可以吃。 “我凭着主耶稣确知深信: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罗马书14章14节) 犹太“洁食”或是准许的食物传统一直留传到今天。严格遵守犹太规范的犹太人仍然“持守洁食”的律例,决不会吃猪肉,或请别人吃猪肉的。保罗从小熟悉这些犹太律法,严加遵守,直到他归属基督为止。然而在罗马书14章里他用两句话:“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及“ 凡物固然洁净”,就推翻了整个利未记的教导。明白利未记的律法在归主的犹太人身上不再有拘束力,的确是一个大翻转,同时也让保罗这样的人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他们究竟该怎么办呢?是继续按习俗遵守律法?还是改变饮食以表示他们在基督里的自由呢?更重要的是,当别人也为这些问题烦恼的时候,他们又该如何回答呢? 终于得自由了! 从基督信仰的精义来做个简单的回答,由于信徒已被主耶稣救赎,我们已经借着耶稣蒙受神的恩典,成为祂的儿女,所以我们都是自由人了!我们不需要凭借那些律例规条努力去讨神的喜悦。其实救恩原本完全出于神的恩典,我们不论多做什么,或是不做什么,都不可能叫神更悦纳我们一些。吃不吃猪肉都没有影响。救恩,恕罪,在神面前称义,都是依靠主的宝血救赎,跟我们盘子上的食物毫无关联。 自然的结论就是:我们有自由爱吃什么,就吃什么。所有的食物都可以吃。你若发奇想,要吃绿色蚱蜢,就吃吧。你若选择乌鸦酥, 就享受吧。反过来说,你若宁愿遵守犹太洁食的律法,也没人在意。 同样的原则适用在人生的多方面: 我们有自由选择结婚或单身。 我们有自由换新工作或留在老岗位上。 我们有自由居住在任何地方。 我们有自由庆祝任何节日或不庆祝。 我们有自由喝酒或不喝酒。 我们有自由作肉食者或是素食者。 我们有自由选择一份适合你的资质才赋的职业。 我们有自由选择你喜欢的教会去参与。 我们有自由!我们有真实的,绝对的,道道地地的自由。救主基督已经把我们从那些拘束人的律法,那种期望因遵守规条而赢得别人尊重的压力下释放出来!我们不再受束缚了,我们只要讨神喜悦,可以自由地做出负责任的选择。 神释放我们得自由,原是让我们能够明白祂良善的旨意,有智慧去做出使神喜悦,使我们得福的选择。 然而新约圣经的教导却没有到此为止,因为这样单方面的教导很容易让人混淆,以为这就是自私自利的, 让人“随心所欲”的享乐主义。实际上,神释放我们得自由,原是让我们能够明白祂良善的旨意,有智慧去做出使神喜悦,使我们得福的选择。我们现今有完全的自由可以爱神,事奉神,取悦祂,跟随祂,在我们的生命中实现神美好的旨意。 罪与自由 我们得自由,不是为了犯罪。圣经里的诫命仍然应用于基督徒身上。从来没人有“权利”放纵情欲,没人有“权利”憎恨,没人有“权利”偷窃,没人有“权利”贪婪,没人有“权利”说谎,没人有“权利”犯奸淫罪,或违背神。简而言之,基督徒的自由不包括作恶的“权利”。这种“权利”根本不存在,也没人能拥有。虽然信徒有能力犯罪,也会犯罪,可是犯罪绝对不是基督徒对自由的合法运用。我们有自由做负责任的选择,却绝对没有可以犯罪而免受惩罚的自由。迟早我们都要尝到罪的后果。 有了上面的界定,我们就可以很清楚地说明什么是在基督里的自由: 在那些圣经没有明说的领域里,如果我们找不到具体的诫命来服从,或是什么原则来遵守,基督徒就有自由来做决定,只要顺从神的智慧与圣灵的引导。由于圣经并没有具体的告诉我们人生每一件事该做什么决定,我们可以说在日常生活的许多事情上,我们都有基督里的自由。 这个事实会让很多人害怕,因为人性喜欢有安全感,缺少了规则条例反而让人紧张。若是有人能开出一张单子,上面列出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事情就简单多了。可是,神偏偏只给了我们十诫,和几个基本的生命原则。祂也给了一本圣经让我们来读,赐下圣灵作为我们的引导,并且给我们弟兄姊妹来互相鼓励。其他的就看我们了。 三大件不该做的事 好多年前有些福音派的教会自己为神做了不少“填充”工作,制定基督徒的行为标准。或许你也参加过某个教会,他们很可能教导了三大件不该做的事: 不可喝酒。 不可抽烟。 不可跳舞。 有些教会的单子更长,会列出更多的项目。在我们的观念里,一个好基督徒是不喝酒,不抽烟,也不参加高中毕业舞会的。近年来这种看法比较不受欢迎了,因为我们对于这些有点疑惑的事改变了态度,觉得不如“善待自己,宽容别人”,大家都活的痛快。 在这件事上我承认自己也是举棋不定。一方面我觉得高兴,因为我们不再根据一个人的头发长短,喝不喝酒,或是看不看电影来判断他与神的关系。然而,我们好像并没有挑战自己来过圣洁的生活。当我们急于脱离律法主义的捆绑的时候,有些人便不小心掉进世界的阴沟里了。 看电影?别谈了! 在这方面我有亲身的经验。因为我以前念的是一所非常严格的基督教大学,学生根本不准喝酒,看电影更甭谈了。宿舍里也不准有电视。学生手册有二十页之厚,约会的规则深深刻画在我记忆里。不准一对一的约会,校园里不能手牵手。大一大二的学生连二对二的约会也不准,你若要出去约会必须有人陪随(通常是另外一个学生)。大三大四的学生才可以有二对二的约会,不需要有陪随的人。不过有一个特例是准许一对一约会的,那就是你准备向对方求婚的时候,女生训导长就会允许你不带陪随的人。这是全真不假的事实,我在大学时代唯一的一次跟玛琳单独约会, 就是我向她求婚的那次。 对许多人来说那些规则可能太过拘束了,但是我们反而觉得有释放的自由。其实有规则并不是坏事。我们生活总得按着某些规则和程序。在职场上,学校里,和在家中,每个人都有规则可循。规则帮助我们定出例行常规,维持次序,也给人稳定感。实际上遵行规则唯有一个弱点:外表的行为不能触动人的内心;纸上的规则没有力量让人改变。坦白说,外表看来你可能是坐在教堂里,可是在你的内心里你也许在跳舞,在喝酒,或在做更坏的事。所以我们要回到罗马书14章的原则里。在这里使徒保罗不但没有给我们一系列做这个,不做那个的清单,反而建立了自由的原则。在无关道德的领域里,基督徒有自由根据良心和圣灵的引导, 自己做选择。 这个只有大原则,没有硬性规则的导向不免使人担心害怕,在此先提出三个例子: 我们怕有些人会滥用这种基督里的自由。 我们怕这自由可能导致人们犯罪。 我们怕运用这种自由也许会伤害其他的信徒。 这些挂虑都是合理的,所以保罗又给我们第二个重要的原则。 二、 良心的原则 “唯独人以为不洁净的,在他就不洁净了。”(14 节)“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为他吃不是出于信心;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 (23节)保罗在这两节经文中清清楚楚地说明了良心的原则。有一个真理会使人震惊:有些事你不该做,别人却可以做。有些事你可以做,别人却不该做。这句话的意思就是,什么事是别的弟兄该做的还是不该做的,我们事先不见得知道。也就是说,若是有谁想为生活中每种情况都制定出一套规则,又对每个人都有拘束力,是不可能的。因为我们无法预测各人的良心光景,就无法知道他做的是对或是错。 犹太人佐卫的故事(Zvi) 让我举个实际的例子。二十多年前我认识了一位以色列导游,名叫佐卫。佐卫是个出色的人才,其中最特别的是他的身份,因为他是一个重生得救的犹太基督徒。有一天早上他讲自己如何改变愿意信主的故事给我们听。他的家人有些在纳粹大屠杀中丧失了生命,有些逃亡到以色列。佐卫出生在特拉维夫城。说起相信救主基督,对他这个犹太人来说,本是“难上加难,非常不可能”的事。然而神的恩典,经由一位女士的见证(后来那女士成为他的妻子),他接受耶稣为救主。 有一天我们问他,现在是不是还遵守犹太人的洁食律法。他说是的,尤其是不吃猪肉这件事上。佐卫其实很清楚在基督里他是自由的,但是他和家人仍然遵守犹太洁食方面的主要律法。为什么呢?一部分是由于他们的喜好,一部分是因为他们要为耶稣基督赢得那些犹太人的邻居。他若是吃猪肉,必定会令他们的邻舍害怕,甚至引起公愤,认为他是个以犹太传统为耻的人。所以他不吃猪肉,并不是因为他觉得那是犯罪,他只是选择不吃罢了。 这就是保罗的意思。有时候你的良心会告诉你,“不要做那件事。不要碰那个东西。不要加入那个俱乐部。不要接受那份工作。不要去看那个电影。不要跟那个男孩(或女孩)约会。”在那种情况下,圣经说你应当按着我们的良心行事。总之,我们知道不该做的事,就不要去做,尽管别人都在做。坦白说,我以前只会遵守条例的时候,以为这是一个很弱的原则,然而今天我的想法却完全相反。事实上,当别人都说“可以”的时候,只有坚强的人会说“不”。只有软弱的人才会在压力下投降。 我们知道不该做的事,就不要去做,尽管别人都在做。 下面是一个测验自己人格的好方法: 你能不能活出基督徒信仰的实际,同时不违背你的良心呢?你能不能不以自己的标准去衡量和你不同的人呢?许多人经不住这个考验,因为他们说,“我觉得错的事,对别人也必定是错的。”其实不一定。举个例子,“十二步康复计划”教导酗酒者他们必须从今以后滴酒不沾,连一次都不能碰。就算他们的朋友劝酒,不管他们和谁在一块儿,都不能破例。因为对酗酒的人,这是生死攸关的大事。如果我们想戒酒,要保持清醒不醉,我们就得准备这样的心志:“从今以后,在任何景况中我决不再喝酒了!”不论何时何地,不论别人在做什么,你只有坚定意志,不评断别人,才会成功。 不要违背你的良心 这个原则自然会引出一些结论。有些地方你不能去。有些电视节目你不能看,有些歌你不能听,因为它会使你的属灵生命走下坡。有些书报你不能读,因为对你有害处。有些人你不该亲近,有些职业你不能做。男孩们,有些女孩你不该约会。女孩们,有些男孩你不能约会,因为他们会把你带到寻欢的路上,使你心碎,让你羞惭。请不要叫我指出哪些名字,哪些地方,哪些活动来。你在基督里的良心会警告你的。 但是有人会问,“我们的良心总是可靠吗?”不是,不总是可靠的。因为良心可能被罪弄得迟钝了,甚至烧焦到不知不觉了。然而如果我们的良心常在神的话中得真理的启发,顺从圣灵的引导,服在神的旨意下,我们就可以很有信心地听从良心的指引。这是很简单明了的教导:不要违背我们的良心!自己知道是错的事,千万不要去做。“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在罗马书14章23节里保罗所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就算是那个活动本身不算犯罪,但是当我们违背基督里的良心去做的时候,我们还是犯罪了。因为我们做了自己认为不对的事情。我们违反了自己良心的标准。所以两个不同的人可能做相同的事,一个是对的,另一个却是错的。谁的生命蒙神喜悦,谁的不蒙神喜悦,从外表上我们不是都能看得出来。 自由的原则和良心的原则有时会彼此冲突。那么,如果你的自由之剑与另外一个基督徒的良心之剑相抵触的时候,你该怎么办呢?这个相当重要的问题引出第三个原则: 三、 和平的原则 “所以,我们不要再彼此评断——你们倒要下定决心,不给弟兄放置绊脚石或绊倒人的东西。” 这个原则将我们带到罗马书14章的核心。当自由与良心冲突的时候,信徒要随从和平,仁爱的途径,彼此造就。尤其是拥有自由的基督徒更要谨慎,免得他在运用自由的时候伤害到别的信徒。第13节经文说,“所以,我们不要再彼此评断——你们倒要下定决心,不给弟兄放置绊脚石或绊倒人的东西。”(新汉语译本)这里提到“绊脚石”和“绊倒人的东西”这两个词。“绊脚石”就如同你不小心把一本书掉在地上,结果使别人跌倒一样。“绊倒人的东西”就像你在路上把一根绳子横着马路拉过来,故意叫人摔跤一样。不管是意外还是有心,因为不小心的随意吃喝,很可能会伤害人家。请听保罗的警告: “你若因食物叫弟兄忧愁,就不是按着爱人的道理行。基督已经替他死,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败坏。不可叫你的善被人毁谤”。(15-16节) 如果有弟兄与你看法不同,请不要在他面前炫耀你的自由,更不要引诱他来改变他心中的标准。如果他的标准需要改变,神可以改变这些。 使徒保罗接着前面的原则,再诉诸神国的原则。 “因为神的国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 (17节) 神的国不是一套做什么,不做什么的规条,即使这些规条是智慧又合理的。规条不都是不好的。有时候规条帮助我们避免犯很大的错误。但是规条不能改变人心。我们需要从神来的义,从神来的平安,和圣灵来的喜乐。在这样的事上我们可以体验神的同在。“所以,我们务要追求和睦的事与彼此建立德行的事。不可因食物毁坏神的工程。”(19-20a节)何必为了吃猪肉的事或是礼拜天可不可以钓鱼的事争执呢?我们宁可聚焦在那些造就主基督身体的事上。所以第21节经文说有时候我们不当喝酒。 你的自由价值多少? 事实上,如果我们滥用基督里的自由,可能会造成五种不好的后果: 我们的行为可能会绊倒别的基督徒。(13节) 我们的弟兄可能会忧愁苦恼。(15节) 我们的行为可能会使他远离神。(21节) 他的属灵生命可能因此被毁掉。(15节) 神在他生命中的工作可能因而销毁。(20节) 你愿为你的“自由”付出这么多代价吗?难道你为了坚持自己的意思,就完全不顾对别人的影响吗?当你有一天站在神面前,祂问你,“看看你的任意行为伤害了多少人?”你会如何回答呢?这个原则可以用一句话简括:我们要体贴别人的感受。对与自己不同的人要礼让。为了神国的好处宁愿放下自己的欲望。 假设佐卫来拜访我的家,我该请他吃猪排吗?倘若我跟他说,我太太是做猪排的第一把高手?既然我知道了佐卫的个人习惯,还做猪排给他吃便是对他大大的不敬。假设你喝酒,别人不喝。你若拿酒给他,就违反了和平的原则。假设你去一个有多样崇拜方式的教会,开始批评其他的敬拜聚会是“廉价的”,或是“枯燥的”,或是“缺乏实质内容的”,或说那“不是真正的敬拜”,那么你就是把教会的合一牺牲在个人意见的祭坛上。不论你偏好的是哪一种敬拜形式,这么做就是犯罪。 这些例子显示和平的原则如何应用在实际的生活上。如果我们能体谅别人,存谦让的态度,就可以减少对别的基督徒不必要的伤害。这就直接引出第四个原则,也是这段经文中的最后一个原则。 四、沉默的原则 在第22节经文中保罗如此解释:“你有信心,就当在神面前守着。人在自己以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责,就有福了。”在基督徒的生活里,我们享有许多神给我们的自由。在每一件事上我们不需要都有一致的看法,或相同的做法。在基督的身体,就是教会里,我们会发现各式各样不同的选择,比如是否结婚,去哪里上班,选择哪些朋友,去哪儿玩,培养什么习惯,有什么嗜好,阅读什么书报,喜欢什么音乐,穿什么衣服,吃什么东西,喝什么饮料,等等等等,我们只受到圣经的限制。 而且圣经的原则不是狭窄的,反而给我们极大的空间来自由决定。这表示我们不需要有一样的外表,一样的动作,或对凡事都有一样的想法。在次要的事情上,我们常会有不同的,甚至相反的结论。那么我们如何彼此相处呢?答案其实不难,只要我们认真地考虑保罗的话: 持守你的信仰…且要管住你的口舌! 你没有必要宣扬你的一切习惯与偏好,来作为大家讨论的题目。你不要浪费时间说服别人你的圣经版本最好,也不要专注在化妆太浓有什么罪性的话题上。你喜欢自然生产吗?很好。但是你自己知道就好。你认为投票选某某人是违反神的罪行吗?可以。不过请不要让这事成为基督徒彼此交通的测试点。你不能了解为什么重生得救的基督徒留在自由派的教会里吗?这是一个很值得讨论的问题,但是不要让它占据我们思想的核心。 保罗说得非常明白。你个人的领悟,信念,是你和神之间的事。如果你碰到与你不同的信徒,除非他们强迫你接受他们的看法,你没有必要提出你的意见,去和他们争辩。倘若你觉得有必要说什么,你千万不要为自己辩护,也不要定他们的罪。双方能诚实地把意见不同的地方说出来并不是坏事,我们不需要让不同的看法破坏彼此在基督里的合一,或是惹起彼此愤怒的对质。 倘若你觉得有必要说什么,你千万不要为自己辩护,也不要为他们定罪。 枕边细语 神学教授罗勃赖特纳在他写的一本书里提到一个日本的习俗。当孩子们和其他的孩子玩伴吵架的时候,爸爸妈妈就会拿一个枕头,把那个找麻烦的孩子带来,让他把手放在枕头的一边,一面说,“我对,我朋友错。” 之后小孩把手放到枕头的另一边,说,“我朋友对,我错。”再移到第三边,说,“有部分是我朋友错,有部分是我错。”最后当手放到枕头的第四边时,孩子会深深反省地说,“有部分是我对,有部分是我朋友对。” 当我们站在神的面前时,有关那些今天看来那么重要,其实是次要的事情,我们也会这么说,“有部分是我对,有部分是我朋友对。” 什么才是最重要的事呢?就是主耶稣的舍命受死,和祂复活的事实。2000多年前,祂为你,也为你的弟兄,洒下宝血,成就救赎世人的使命。难道你要轻易地摧毁你的弟兄吗?“基督已经替他死,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败坏。”(15节)这是使徒保罗的中心意旨。 我们有一天会站在神的台前,那时祂不会问: “你吃肉了吗?” “你喝酒了吗?” “你礼拜天去钓鱼了吗?” “你戴帽子去教会了吗?” 神要问我们的是一个最重要的问题: “你接受我的爱子耶稣为救主了吗?” 当那个伟大的日子临到的时候,我们回顾这一生的岁月,最关键的事实是: 我们爱主耶稣吗? 我们侍奉祂了吗? 我们已认祂为救主吗? 我们有没有尽心尽力跟随祂? 除祂以外没有任何要紧的事。基督耶稣从亙古至今,到永远都是生命和宇宙的中心。当我们高举耶稣时,那些次要的事就不成问题了。 “基督已经替他死,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败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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