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各微信群里,同學朋友們熱熱鬧鬧地交換着對中美貿易戰的看法。
國內的反應還是自嗨的較多,一副同仇敵愾的樣兒。比如,“這幾天國內新聞和輿論,鬥志表現會更高昂!利用好壓力,走好自己的路,該改開就改開,民富國強什麼都好說,怎麼說都可以!來點實際的!”
或是認為中國在這回貿易戰中完全是受壓迫方。比如,“樹欲靜風不止啊。美國政治上到處攻擊我們,經濟上打壓我們。對中國的企業露骨的無理的壓制。中美關係已明確是競爭關係,今後情況也很難說。”
難道中國在這場中美貿易戰中真的是這樣無辜嗎?我不由得想起了去年曾看過的一部國產電視劇《歸去來》。裡面有這樣的情節,給我留下較深的印象:在中美兩公司一商務談判中,中方堅持美方要交出有關此交易中所涉的核心技術秘密,才能獲得中方的訂單。因美方公司上層堅決不同意這樣的要求,被中方金錢美女收買了的美方談判代表因承受不起交易失敗,盜竊自己公司的技術機密資料,後因敗露而自殺。 雖然這只是電視劇故事,可聯想到所了解的中國高鐵發展後面的真實情況,中方這樣要他國公司用核心技術秘密來換取中方的訂單,似乎是常態。可對我這多年從事國際金融和貿易方面的教學和研究的經濟學者來說,這樣的交易明顯地不符合公平國際貿易的原則。
於是,本人在群里發言道:不知各位有無看過電視劇《歸去來》?裡面將中方強行逼要他方技術秘密,暴露得淋漓盡致。這是在劇作者或拍攝方根本不覺得這有什麼不對的情況下反映出來的。可見這情況在這些年的中方對外貿易中是常態。仗着自己有巨大市場就橫行霸道,這樣來做國際生意是難能長久的。厲害國是到了應反省和作相應改變的時候了。
話出去後,略有點驚訝地發現,國內同胞們對這用國內大市場來換得國外核心技術的路數基本上都很熟悉。有的回道:『交易的一方“用市場換技術”,另一方“用技術換市場”,就是一種交易而已。』 又有的回道“買賣雙方都樂意就行了”。還有的說:“技術轉讓是生意,哪有強行。開出的條件你可以不接受的。接受了為啥是強行?”原來同胞們將這樣要貿易對方用核心技術來換得訂單、換得中國大市場看作天經地義!
我查了一些資料,方知過去十幾二十年裡,“市場換技術”竟是國內大為宣傳的對外貿易國策。國內的高鐵發展,是運用這一國策的驕傲典範。竟然幾乎沒有人來指出,在國際貿易中,這實際上屬於不公平交易,甚至帶有耍無賴的性質。
要知道,一般的公平交易,是在不損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公平交易的買賣雙方都沒有受迫的壓力,交易中沒有強買強賣的現象。 我向同學朋友們解釋:要貿易對方用“技術換市場”,是讓對方獲取短期收益,而中方得到的可是長遠收益。當中方用“市場換技術”得到的長遠收益,遠大於外方用“技術換市場”的短期收益,這就成了較明顯的不公平交易。比如,外方(德法加日)為了短期訂單,將在高鐵上幾十年的核心技術研究成果交予中方。中方得到產品和技術,加以再研發,大大縮短了自己研發的時間。短短沒幾年後,不僅不用再購買對方的產品,還能把沒用幾年就研發出來的成果產品賣給其他國家,與原貿易對方(德法加日)爭奪國際市場。這就損害到了原外方的利益。這在國際市場上,是非常不公平的競爭。 而若外方是在中方你不轉讓核心技術就不給你訂單的壓力下,受迫轉讓技術。這就意味着中方在交易中有強買(強行要得到核心技術)的行為。這樣做甚至違反了一般公平交易的原則。
這實際上類似於國人很熟悉的虎貓故事:昔日虎兒去學道,虎在深山乍遇貓,貓兒曾把虎兒教,虎兒得道反傷貓。這種用“市場換技術”的所謂國策,是建立在希望對方永遠短見、永遠只看眼前訂單上,不考慮長遠利益。簡直是將對方看作了傻子。這樣的國際生意,怎可能長久做得下去?
有網友找到了近期歐盟中國商會報告的全文,並摘錄了一段(由本人翻譯)如下: 中國改革議程的一個更重要的缺點是,某些改善國際公司商業環境的高層承諾未能轉化為具體行動。 例如,歐洲公司報告稱,儘管中國官方保證將停止這種做法,但中方不公平地要求技術轉讓卻仍在繼續。有20%的BCS受訪者表示他們感受到被迫轉移技術的壓力以維持准入市場,而在2017年只有10%的受訪者有這般反應。這一趨勢在化工和石油(30%),醫療器械(28%),醫藥(27%)和汽車(21%)等高價值的尖端行業尤為明顯。令人擔憂的是,63%的被迫轉移技術的受訪者表示,這種情況發生在過去兩年內,而四分之一被迫轉移技術的受訪者表示這樣的受迫轉移技術在2019年1月的這一調查期間仍然在進行中。 這位網友還提供了搜索到的一些相關信息。原來,就中國帶有強制性地要求貿易的對方作技術轉讓,歐盟在2018年已向WTO提出了相關申述。歐盟在給WTO的申述書裡詳盡地陳述了中國是如何違背在WTO承諾的義務,用國策不公平地限制外國企業以及強制要求技術轉讓。歐盟要求啟動WTO關於解決爭端的程序,來調查中國這樣的行為是否有違1994年的關稅與貿易協定(“GATT 1994”)以及違反WTO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問題的協定(“TRIPS協定”)。
有些朋友認為,“市場換技術”是理所當然,中方這樣做沒什麼錯。我的回答是:以“市場換技術”偶爾為之且為短期權益之計尚可行,但將其作為長期的對外貿易國策就錯了。錯既錯在此道有以損害他國長遠利益換取本國大利之大嫌,不符合公平交易的原則;也錯在實際中不可能長久行得通;更錯在將此道視為天經地義、而在貿易中暴露出強要核心技術(而且是並未過時的核心技術)的霸凌面目,招來憎惡和反彈,成為開啟貿易戰,並在貿易戰中出現“失道寡助”狀況的緣由之一。
雖然我的部分同學朋友有可能接受了我的解釋,可至今尚未見到紅朝當局對將這“市場換技術”作為對外貿易的長期國策很可能傷害他國利益,有任何反省或表現出一點自知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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