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草:墙内一学长好友发评论【周博士,鄙人一小友。他在《南都》当评论编辑时认识。为人正直胆大但心细,很注意边界。媒体实在不好干了,干脆回归本行。一听说他被抓,我就说,简直暗无天日了。】
ZT 大漠鱼 读一份B Today 【https://mp.weixin.qq.com/s/c00XHxCeMYoUhhMAfB0Ikg】
“周筱赟出手,从不失手” —— 这是周筱赟帖在自己身上的一条标签。自信满满的周筱赟做梦也想不到,这回真的失手了。 昨天,在某微信群看到一条消息:周筱赟律师被抓了。 看到这条消息时,并没太在意,因为我了解的周筱赟并不是律师,所以当时以为是重名重姓的另外一个人。今天,有网络视频及多个微博爆料再称,广州律师周筱赟被抓,这才认认真真地核对了一下,果然此周筱赟即彼周筱赟。 周筱赟的名字是我在10年前混迹天涯时接触的。记得当年天涯每到年底都要搞一个“天涯十大牛人”的网络选举,笔者大漠鱼受网友抬举,有幸连续三年获此殊荣。所以,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笔者大漠鱼的照片被贴在天涯首页上,而与笔者紧挨着的就是周筱赟的照片。与其他人不同的是,周筱赟贴在网上的照片从不露脸,一个大大的墨镜,外加一只大口罩,把面部捂得严严实实。 周筱赟真正被人熟知,还是从2013年年初登上中央电视台“面对面”栏目开始的。起因是周筱赟此前多次爆料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涉嫌洗钱。周筱赟发现,儿慈会的2011年的账目上有一笔近48亿元的资金下落不明,而儿慈会则称,本来是4.75亿元,由于小数点点错了,变成了47.5亿元。为此,央视记者跟随周筱赟参与了这起事件的调查。 周筱赟贴给自己的第二个标签是:周筱赟爆料绝对靠谱。这句话在他当年几乎所有的爆料文章中都有粘贴。据称,周筱赟还是一个专业媒体人,但是很鲜见其有新闻之类的报道,网上能够找到的多数是周筱赟的网络爆料,所以周筱赟留给人们最深的印象是一个网络爆料人的角色。直至今天,百度词条仍将周筱赟定位为“知名网友”。 周筱赟从“知名网友”到考取专业律师,原本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因为这样,周筱赟再也不用带着口罩墨镜遮遮掩掩太过担心安全了,谁料还是出事了! 周筱赟到底因为什么被抓,上网搜索了几个来回,也没找到官方正式的通报,有的只是网友爆料。 @胡贵云律师 今天微博爆料称:广州周筱赟律师以及成都聂敏律师在办理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一起“涉恶”刑事案件辩护期间,被大洼区公安局以“寻衅滋事罪”采取强制措施。
以律师的身份出庭辩护,怎么会寻衅滋事呢?另有一则视频给出了这样的说法。 天椒网的这则视频称,周筱赟、聂敏两律师被大洼区公安局采取强制措施,被监视居住。理由是:律师们将公开庭审的视频放到了网上,揭露了公诉人的错误言论,涉嫌网上寻衅滋事。 注意看,这里有两个情节:一是周、聂二律师将公开庭审的视频发布到网上。二是,揭露了公诉人的错误言论。 不许将公开庭审的视频发布到网上,好像没有这样的禁令吧?中国庭审公开网上有很多庭审直播视频,似乎并不违法。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卞修全质问:公开庭审的视频不能放到网上,这是哪家的法律?那么,周、聂二位律师被采取措施的原因就只能集中在第二点上了,公开了公诉人的错误言论。
那么,公诉人到底发表了什么样的言论,不想让世人所知?视频回放来听一下。 公诉人在法庭上是这样说的:在我们的司法机关当中,收受贿赂不办事,正是说明了相关的司法工作人员保证了他们的道德底线。
我滴个亲娘呦,这话怎么说的?是说司法工作人员应该受贿呢,还是想说受贿的司法工作人员有道德呢?古人有云: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拿钱不办事,那不是无赖吗?公诉人竟然在法庭上公然称无赖是守道德底线的人,这是什么“观”? 今人又云:我能骚,你不能扰!检察官背弃良知、不讲原则、蔑视国法、颠覆三观,却不许别人传播,传播就是寻衅滋事,这也太能耐了! 举国上下都在反腐反贪,政法系统教育整顿正在回头看期间,堂堂检察官居然在法庭上如此大放厥词,真当律师都是煞笔吗?且不说周筱赟一直以爆料腐败出名,换做任何一个有点良知的人,也不会放过这样绝好的爆料机会。在这样的情形下,公诉人不是赶紧反省错误,尽力补救,反倒对爆料人采取强制措施,法治社会居然有这样的操作? 公诉人如此放肆还说明,受贿等腐败行为在执法领域早已是无需意会的常态,只是不许第三人监督罢了。笔者早就说过,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不是贫富悬殊,更不是阶级斗争,而是没有人去守护维系社会正常运转的最后底线,这个底线就是法律。 有证可考的是,海南、山东84名律师行贿法官的名单公开贴在网上已经很久了,却没有一个行贿律师被罚,而且还不许别人议论。海南、山东这84名行贿律师在两地律师总人数中占比超过了50%,也就是说,有一半以上的律师在诉讼中行贿过法官。同理,在这些诉讼中,有一半以上的案子没有得到公平公正的判决。难道这还不能说明中国的司法现状? 周筱赟可能做梦也想不到自己会在律师的任上失手,若不然他也不会去考取律师。这说明,包括周筱赟在内的很多人还是相信法律的,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有正义和公平存在。谁料,当周筱赟以第一手资料爆料公诉人的错误言论后,却被寻滋的口袋装了进去。试想,身为律师的他还有相信这是一个法治社会并寄予其希望吗? 周筱赟在未做律师前爆料了很多涉及“公共利益被侵犯”的事件,除了“儿慈会48亿事件”,还有中石化天价酒事件、成龙基金会事件、卢美美父女中非希望事件、李亚鹏与嫣然天使基金会事件、湾仔码头速冻食品事件等等。从所有这些爆料内容中可以看出,周筱赟的爆料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而非私利。包括将盘锦检察官的错误言论公开于网络,又何尝不是在维护法律之尊严,公众之利益?不求私利而寻滋获罪,试问什么地方还有天理可寻? 来源:公号“思享一角”,原标题《以靠谱爆料的周筱赟,为什么在盘锦失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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