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承认美司法事实指控 华为是最大输家 墙内不敢报道已放人质 一 华裔美国律师莫少平:孟签的是一份暂缓起诉的和解书。因为案件还没到最后庭审的阶段,所以也不存在孟是不是要当庭认罪。根据这份和解书,美国政府暂时选择不起诉孟,孟可以立即获得自由,但孟在和解书里承认了几乎所有美国司法部的事实指控,而且不得反悔或改口。
那么孟具体承认了什么呢? * Skycom这家香港公司在存续期间是受华为控制的; * 华为通过Skycom向伊朗销售了包含美国芯片的设备,违反了美国对伊朗的制裁和出口管制法; * 孟和华为在与香港银行开展金融业务的事实,隐瞒了华为与Skycom的真实关系。
就在孟签署这份和解书的同时,另外一条新闻说两位加拿大人已经在中国获释并已经在返回加拿大的途中。如此巧合的时机,说明孟的和解书和中国放人互为交换条件。也就是说,孟签这份和解书提前获得了中国政府的批准。
孟为什么要承认这么些事实?她请的是顶级律师团,在加拿大法院打了三年官司,这说明她的律师认为最终获胜的可能性比较小,才会建议这个方案。
美国为什么要这么选择?惩罚孟个人看起来不是最终目的,华为才是它要搞的对象。美国司法部今天发的声明就明确说了:“孟已经承认了华为非法销售到伊朗和欺骗金融机构的事实。我们将继续针对华为的案子,我们期待在法院证明我们的案子。”。有了孟的这个事实承认,华为在美国将无法翻案,只会遭受更严厉的惩罚。
加拿大为什么要这么选择?孟的案子对于加拿大来说是一个烫手山芋,夹在中美之间的冲突十分难受。小土豆总理因为那两个加拿大人的事屡遭民众质疑,现在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
所以综合看来,华为是这场交易的最大输家。
墙内好友:去年米方就提出类似协议,但被梦拒绝,结果还是没有底气。😎
方舟子: 她没有认罪,但在协议里承认了星空通信是华为的子公司(华为一直否认),承认了自己欺骗了汇丰银行(华为也一直否认),承认了美国政府对她的指控都是真实、准确的。美国政府将以她的证词做为证据用于审理华为一案。 二
方舟子: 既然两个加拿大人质“犯罪铁证如山”,不是“任意拘押”“胁迫外交”,怎么悄悄地放回加拿大了?不是“任意拘押”,但是是“任意释放”?那个上诉后被判死刑的加拿大毒贩是不是也会改判死缓?墙内还不敢报道已经把加拿大人质放了,不然没法给全国人民打鸡血。
群友:呵呵,到所有中国官网上搜索“加拿大“,没有一条释放加拿大人质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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