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位被拴着鐵鏈鎖住脖子的八孩母親事件在年前的1月28日曝光後,引起網友義憤填膺,人們的道德底線再遭重重一擊。而與此形成鮮明反差的是當地有關部門、大小正式媒體、相關婦女組織寂靜無聲,仿佛什麼都沒發生過。
1月28號深夜徐州豐縣縣委宣傳部面對輿論壓力,敷衍解釋為:楊某俠1998年8月與豐縣歡口鎮董某民領證結婚,不存在拐賣行為。
1月30日深夜,徐州市豐縣又發布第二份通報:稱“楊某俠(此姓名為董某民所取)於1998年6月在歡口鎮與山東魚臺縣交界處流浪乞討時,被董某民的父親董某更(已故)收留,此後與董某民生活在一起。生活中發現,楊某俠有智障表現,但生活尚能自理。在辦理結婚登記時,鎮民政辦工作人員未對其身份信息進行嚴格核實。”“2020年11月,公安機關將楊某俠DNA錄入全國公安機關查找被拐賣/失蹤兒童信息系統”和“全國公安機關DNA數據庫”比對,至今未比中親緣信息。調查中也未發現有拐賣行為,其身份信息公安機關將持續深入調查”云云。
這樣兩份通報幾乎沒有提供公眾迫切想要了解的信息,完全不能服眾,面對網友的強烈質疑,徐州市政府於1月7日又發布了第三份調查報告(以下簡稱徐州發布)


這份徐州發布,被網友呼喚陽光提出五點質疑:
一、楊某俠是否真是被“撿”來的?
若是,這樣擅自收留不具備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是否涉嫌拐騙?從小傳唱的兒歌中,小朋友都知道撿到一分錢要交給警察叔叔,為什麼在這裡“撿”到一個大活人就可以領回家“收留”?不報警不送救助而是直接帶回家,這簡單的“收留”二字很難解釋清不報警的原因,反而讓人懷疑收留只是掩蓋非法行為的藉口。
二、在楊某俠患有精神疾病且證件不全的狀況下,登記結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在沒有身份證和戶口本的情況下便登記結婚,明顯反常,那麼用“合法登記”來否認涉嫌人口拐賣的說法便無法成立。
三、董志民的行為是否涉嫌強姦?
現在通報說1996年離婚後回到亞谷村,當時已表現出言語行為異常,按照現行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規定“姦淫因智力殘疾或精神殘疾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殘疾人的,以強姦論,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那麼與言語行為異常的楊某俠發生性關係的董志民已涉嫌強姦。
四、超生問題如此明顯是怎麼過關並獲得補助的?
之前通報給出的解釋是“鎮計生部門均為其落實節育措施,但因身體原因失效”。是誰的身體原因?什麼身體原因能讓節育措施失效,使其連生8個孩子?官方隻字未提。8個孩子,7人辦低保,莫非辦理手續的相關部門都是知情人?
五、1994年嫁至雲南省保山市,1996年離婚,那時候她多大?
短短一個小時,徐州發布轉發7.3萬,評論3萬,可見網友對此異常關注,因為這關繫到每個人的切身利益,誰家沒有妻女?人販子一日不除,下一個遭殃的都可能是自己!
這個徐州發布公布之後,其他許多網友的質疑鋪天蓋地,篇幅所限就不一一列舉,希望徐州發布及早回復網友的質疑。
就在這篇文章即將結尾的時候,看到了最新消息:徐州發布2月10公布的最新報告

這個報告能讓網友信服嗎?唯一給人安慰的是承認了是拐賣,否定了前三次的“非拐賣”之說,其他就是找四個底層替罪羊,董某民涉嫌非法拘禁罪,僅這個非法拘禁罪是否過輕?楊某俠的年齡怎麼不說?是否有精神病?何時得精神病?這事關董某是否涉嫌強姦罪……
讓我們繼續關注後續進展。
其實八孩母親事件在徐州並非個案,據《古老的罪惡》紀實,1986年到1989年,從全國各地被人販子拐賣到江蘇徐州所屬6個縣的婦女共有48100名,徐州市由40多名出租車司機組成的犯罪團伙,共劫持、拐賣婦女101人,其中年齡最小的只有13歲,獲髒款136700餘元。銅山縣伊莊鄉牛樓村近幾年增加人口200名,幾乎全部是從雲南、貴州、四川拐賣來的婦女,占全村已婚婦女人口的2/3。
買賣婦女,這種人類處於蒙昧狀態時產生的罪惡,隨着人類文明進程,本來早就應該滅絕了,可是在這個東方古老的國度,自1980年代以來直到現在反而越來越嚴重,這不得不引起那片土地上的人們思考和反省了,這個國度長期的計劃生育政策導致的男女比例失衡(男性多於女性),出現了3700萬男光棍現象,客觀上促使,出現了販賣婦女的產業鏈,即市場需求,這個販賣婦女的產業鏈延續至今,就是這片土地上有市場需求。
中國的刑法對於收買被拐賣婦女罪,也就是通常所說的“買媳婦”的行為,處罰明顯太輕。刑法第241條第1款規定,“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因為許多學者和民眾都認為,收買被拐賣的婦女罪的法定刑太輕了,不利於打擊拐賣婦女犯罪,提出“買一個婦女,最高才3年,而買幾隻鸚鵡,就能判到5年,買20隻癩蛤蟆也是判3年,收買被拐賣的婦女(重複買沒有數罪併罰之說)竟然與買20隻癩蛤蟆同罪。
生活在不同國家的所有人都享有與生俱來的權利。這些權利使人具有追求人生尊嚴的能力,這些權利不是任何政府的恩賜,而是應受到所有政府的保護。建立在公正、容忍、尊嚴和尊重基礎之上的自由──不分民族、宗教、政治從屬或社會地位──使人們能夠追求這些基本權利,
徐州豐縣八孩母親的人權同樣需要得到尊重與保護,類似徐州八孩母親的被拐賣婦女在徐州以及其他重災區還有不少,他們的人權同樣要得到尊重
最後呼籲,中國政府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改善和保障底層女性和殘障人士的生活狀況和人權問題,立法加重對收買被拐賣婦女的處罰力度,嚴懲董某民。
同時設立“對收買拐賣婦女兒童行為發生的職務包庇”罪,這個職務包庇的相關人員就是涉及到的村支書、婦聯主任、鄉鎮派出所長、縣公安局長等,把他們列為“強制匯報人(mandatory reporter)”,即一旦發現或聽聞相應村莊或鄉鎮中收買婦女兒童的可疑線索,必須主動調查、向上匯報、積極(配合)執法,否則即視同包庇。
甚至可以進一步規定,凡此類職務包庇罪,均由上級司法部門安排進行異地公訴和審理,以此繞開地方上盤根錯節的人情網絡,杜絕當地警察、村長以及各級領導參與協助拐賣婦女犯罪,從根本上解決拐賣婦女兒童問題,保障他們的基本人權。
參考文獻:https://www.state.gov/trafficking-in-persons-report/
暉思 圈內文薈 2022-02-10 16:58
ZThttps://mp.weixin.qq.com/s/68OaFJ-CEQWHSf09EsBbrw
有網友昨天發帖讓徐州方面給出雲南當地的照片。


網友還曬出了亞谷村所在的大概位置和實景照片。

這是亞谷村的建築物,可以看得出植被很好。

為了讓徐州方面回話,網友搜集了亞谷村的這些資料。

網友還說,據他了解,亞谷村近期沒有接待過外地查訪人員。

還有這個細節也值得重視。

面對這個質疑,今天下午兩點,有網友說,徐州方面的確有工作人員去亞谷村調查了。

對於這個回應,該網友並沒有接受,而是在今天下午三點左右又提出了更進一步的質問,看得出來,這個網友顯然是行內人士,很懂相關流程。






這樣的質疑,也被不同的網友一次次提起。

然後這個喜歡列數據的網友再接再厲,在下午六點半又提出了這樣的質疑。



上面三個質問中,最厲害的還是最後一個問題。
面對這樣的質疑,怒江方面卻一直沒有給予公開回應來說明他們是如何配合徐州方面調查的,這便讓網友更加疑惑了。
於是又有網友在呼籲四川警方介入調查。

還有網友爆出這樣的內情,很令人震驚。


更有網友提出這樣的猜測,可以說是腦洞很大了。

這個說法也被網友拎出來了。

還有網友發現了小花梅這個名字背後的含義。

在質疑和爆料的同時,也有網友提出這樣的建議:開發拐賣行程碼,對有賣拐行為的地區,加上星號就好了。

還有網友發出了這樣的提醒,值得每一個有女兒的家庭看看。

更有神通廣大的網友翻出一篇由新華網2001年發表的報道,指出裡面的桑玉花應是徐州方面說的桑某某,但是報道里又說桑玉花被解救出來了。

下面被曝出的這個關於八子母所在村的內幕也讓人倍感觸目驚心。

徐州當地村民說了這樣的話。

甚至還有村民眼紅,也去拍了抖音。


有懂技術的網友則作了這樣一個對比圖,將李瑩和現在這個受害者聯繫了起來,不得不說,相似度的確很高。

有網友感嘆,再牛的編劇,也編不出這樣的故事來。

這是網友分享的真實故事,也是蠻驚險的,差一點就萬劫不復了。

還有聰明的網友,比對了徐州方面的幾份通告後,用縝密的邏輯推理點出了整個事件的荒謬之處。

通過上面這些網友的帖子可以看出,徐州之所以在最近這半個月成為舉國關注的焦點,還是因為拐賣婦幼這個事情,刺痛了太多人的心。同時,也都認為徐州市委市政府聯合調查組發布的“豐縣生育八孩女子”的調查,還未到水落石出、蓋棺論定的時候,很多關鍵之處,還有待在後續調查中查證落實、及時公布。
也正因為這樣的原因,無數人們才達成了廣泛的共識,那就是持續地追問,持續的質疑,其目的也就是讓作惡者得到應有的懲處,讓受害者能夠真正被解救出來,讓當地的風氣得以肅清。
畢竟,誰人無兒女,又誰人無妻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