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文《群友轉帖-評論高院推翻Roe案裁決|各大醫學頂刊首頁發文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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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梵蒂岡發了一個聲明,表示以宗教理由反對墮胎是對聖經的斷章取義。“捍衛生命(pro-life)” 同時也包括要 “關注女性的死亡率” 和 “讓人們免受槍械的威脅”。https://www.reuters.com/world/us/pro-life-is-not-just-opposing-abortion-vatican-says-after-us-ruling-2022-06-25/
ZT 種族隔離時代,南方一些州不允許華人孩子上白人公立學校,密西西比政府說這是“州權”,不屬於最高法院管轄,但華人孩子的律師說,這種歧視政策違反第十四修正案的平等保護條款,法院要行使司法審核權,廢除這種歧視性法律。1927年,最高法院贊同密西西比政府的論辯,判決州政府有權歧視,禁止華人孩子跟白人孩子同校。(Lum v. Rice) ) 但到了1954年,法院判決學校種族隔離違憲。(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
同一部憲法,同樣的糾紛,兩種截然相反的判決結果。憲法沒有變,改變的是法官的價值觀。1920年代,歧視華人和其他有色人種是時代潮流,法官也不例外。到了1950年代,時代變了,美國社會有了共識,大部分美國人意識到,歧視有色人種是可恥的,法官的價值觀也隨之改變,不再接受1927年接受的“州權”論辯,而是接受了憲法第十四修正案的平等保護論辯。
美國是聯邦制,憲法保障“州權”,這沒有問題。問題是任何權力都不是抽象地在真空中運行,或者在書本上運行,而是具體地在生活世界運行。所以,“州權”問題要看涉及“州權”具體案件。美國內戰後,高調用“州權”辯護的多是南方前蓄奴州,大多涉及“州權”的案件起因是前蓄奴州立法侵犯少數族裔和其他弱勢群體的權利。
https://medium.com/@caminodetexas/%E4%B8%8D%E6%98%AF-%E5%B7%9E%E6%9D%83-%E8%80%8C%E6%98%AF%E6%B3%95%E5%AE%98%E7%9A%84%E4%BB%B7%E5%80%BC%E8%A7%82-52c437b1bedc
你【這種說法其實是不理解聯邦政府對美國這輛先進拖後進的大火車的意義。沒有聯邦,現在很多州還在種族隔離甚至搞奴隸制呢...】
難道你要回歸多州種族隔離年代、包括你在內的華裔因排華潮而多受迫害?!
高法這一推翻只是把墮胎權回歸給各州立法。50年前的150年就是這樣的。
理解一下美國的建國國體,共和制! 就理解為何維持州權獨立的重要性。美國的州權是在 progressive 推動下,逐步被浸蝕的。
再下去,大一統的聯邦立法,美國和中共國的一黨制的大一統國體,有何區別?
呵呵,你指保守派為主的高法不早不晚在此時推翻Roe 案,是意在配合民主黨操作民意?自個兒不覺得這種話自欺欺人、荒唐無稽?
民意就是媒體宣傳,黨派操作的結果!
最近,接近美國中期選舉,民主黨對於日趨嚴重的通貨膨脹,
經濟不振,社會治安惡化, 無能為力, 無所作為,乏善可陳
為了轉移視線,和美國老百姓的注意力, 大肆操作墮胎,性一類的話題
我們不要上當受騙,我們不要被媒體,黨派帶到坑裡面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