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多倫多星報和麥考林雜誌對於華裔學生和父母以及其他亞洲移民家庭的誹謗和醜化在華人社區的部分人群中產生強烈反響。不少人尖銳地指出:種族主義以“猶抱琵琶半遮面”的形式又一次在公共媒體上亮相。於是,作為被醜化和歧視的華人群體中,有一部分人說:我們要團結起來,我們要行動起來,讓公眾和媒體都知道:我們被所謂的主流媒體歧視了!與此同時,同樣作為被醜化和歧視的華人群體中,有另外一些人說:沒什麼大不了的,別老拿種族說事!感覺上,這後一種聲音好像還要大聲些。這讓我不禁要問: 中國人移民加拿大,難道就是為了做三等公民? 難道加拿大的華人不僅自己做了三等公民,還希望自己的孩子、孫子也做三等公民? 如果對於這兩個問題的回答是肯定的,那麼,我才能夠理解為什麼華人中居然有這麼多人能夠在加拿大做“模範移民”且自得其樂。只是,希望自己孩子、孫子在加拿大做三等公民這樣的願望還是有點太變態了吧?! 如果對以上兩個問題的回答是否定的,那麼,我無法理解一個華人既不願意做三等公民,卻在被歧視的時候不敢或不願意表達自己的反對意見,甚至於在情緒上連生氣都不敢?! 種族主義是北美社會的一個主要社會矛盾,從前如此,現在依然如此。 對於這樣一個現實,北美華人的主流,或者說,絕大部分北美華人,不論是移民過來的,還是土生土長的,一直使用逃避的心理機制來應對。典型的就是否認種族主義存在的現實,否認自己以及自己同胞被歧視的現實。 稍微了解一點華人移民歷史的人都知道:華人到北美一百多年的歷史就是華人遭受北美社會種族歧視的歷史。一百多年過去了,歷史有沒有進步?有,自二十世紀末以來,種族主義從公開的、顯性的歧視行為轉變為私下的、隱性的。政治上的正確性原則被主流社會普遍接受,其結果是反種族主義變得更加困難。於是,在加拿大的華裔社區,像平權會這樣的組織越來越式微,越來越無足輕重。更為嚴重的是,新一代的華人移民既缺乏政治上的敏感性,又對北美主流價值體系的盲目崇拜。其結果:今天的華人社區較之幾十年前的還不如,在政治上非常的不成熟(看看多倫多市最近一次的市長選舉就知道了!),即使是被歧視了,還不知道自己被歧視(或者是不願意承認自己被歧視),還以為自己做個“模範少數民族”(=被壓迫的順民)就可以免於被壓迫被歧視! 華人移民在北美社會對種族歧視和壓迫採用的精神勝利法和魯迅筆下的阿Q一脈相傳,我說過:賤民移民到北美,還是賤民。阿Q留洋了,依然是阿Q。 阿Q當然是活該被欺壓,被砍頭。如果阿Q的子孫不能學會鬥爭,他們也活該被欺壓,被砍頭。 我不是預言家,我不知道反種族主義何時能夠勝利,但是有一點我深信不移: 作為三等公民的我們這些加拿大華人,今天如果不能直面種族主義的現實,一百年後,我們的子孫後代依然要被歧視被壓迫,依然是三等公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