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万维读者为首页 万维读者网 -- 全球华人的精神家园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关于万维
 
首  页 新  闻 视  频 博  客 论  坛 分类广告 购  物
搜索>> 发表日志 控制面板 个人相册 给我留言
帮助 退出
反抗压迫手记  
面对压迫,我们别无选择  
https://blog.creaders.net/u/2032/ > 复制 > 收藏本页
网络日志正文
受害者心态还是谴责受害者心态?——Too Asian 事件分析之五 2010-12-15 19:13:47

支持种族主义的看法很多,有一个典型就是把反对种族主义的人们贴上一个“受害者心态(victim mentality)”的标签。而完全不顾贴这种标签的行为本身是一种“谴责受害者(blaming the victim)”的心态;换言之,一种种族主义者的心态。

“谴责受害者”是压迫集团一个常见的伎俩,即把被压迫人群的不幸怪罪在被压迫人群身上。类似的,许多年前在美国,强奸者及其辩护律师会责怪被强奸者的行为、装束、言语等导致他们成为罪犯的受害者。种族主义者一直把有色人种遭受歧视和压迫归罪于有色人种自身的“人种问题”、“缺陷”、“素质问题”、行为问题、等等,近年来,还加上了“受害者心态”。

受害者心态,是某些白人种族主义者以及其有色人种帮凶们的一个发明,他们认为:谈论种族主义这个社会问题会导致遭受种族压迫的人们产生一种“受害者心态”,而这种“受害者心态”会使得他们更加地被歧视或被压迫,因为这种心态使得他们相信宿命,相信种族压迫的现实不可改变从而失去了改变社会的动力。

这样一个看似有理的说法其实非常的可笑。因为说到底,就一句白话:

谈论种族主义不是什么问题;种族主义才是问题。

没有人会因为谈论种族主义而感受到种族歧视和压迫的;对种族歧视的知识并不会带来种族歧视的现实。相反,是种族歧视的现实使得人们切身体验到种族主义,并进而去寻求关于种族主义的知识和真理,而关于种族歧视的切身体验使得有色人种对于种族压迫的行为和言论尤为敏感。

但是,生活在种族歧视中的人们对于种族歧视的行为和言论比较敏感,是非常顺理成章的事。事实上,生活在北美而对于种族歧视不敏感的人,倒是非常奇特。排除掉精神上有疾病的人群,以及少数一时被蒙蔽的普通人之外,一个生活在北美的成年黑人或亚洲人如果对于种族歧视的行为和言论不敏感,那么他十有八九是种族主义者的皈依者和辩护士。

提姆.外子(Tim Wise),一个白人反种族主义者和作家在他的博客文章题为《种族主义和“受害者心态”的怪论(Racism and the Myth of a “Victim Mentality”)》剖开了“受害者心态”这个奇谈的虚伪的面纱,直指其为种族主义辩护的本质。而可悲的是,一些华人皈依者依然在把这种奇谈拿出来当做他们为白人主子种族主义言论和行为辩护的武器。

使用“受害者心态”来要求受害者们不去谈论(尤其是不要公开谈论)种族压迫,其实是为种族压迫者服务。因为,对于压迫集团来说,受压迫者对于受压迫的现实的认知本身是非常有威胁性的。如果受压迫者们能够如压迫者所希望的那样,对于自己受压迫的事实一无所知或拒绝承认,那么,他们反抗压迫的行为就不太可能发生;压迫集团维持现行统治秩序的目的就能轻易实现。

因此,“受害者心态”理论的实质就是“谴责受害者心态”,是种族主义者的一个可怜的自我辩护。

归根到底:

谁从“受害者心态”理论得到最大好处?种族主义者及其走狗。

谁不希望公开谈论种族主义问题?种族主义者及其走狗。

谁不愿见到反种族主义运动和思潮?种族主义者及其走狗。

浏览(1311) (0) 评论(29)
发表评论
文章评论
作者:hotmoon 留言时间:2010-12-18 13:57:38
高天阔海

有些人很小人.不用理他们. 我还要感谢他们呢,如不是他们,我现在还会很无知.根本不会看那么多东东,想那么多东东.

Happy holiday
回复 | 0
作者:高天阔海 留言时间:2010-12-18 10:25:27
HOTMOON:

我很欣赏你的性情。如今这世道,性情中人已经不多见了。

我最近忙着写反种族主义的文字和读反压迫的东东,考虑到那个坛子上面有人对我恨之入骨,也就没有去掺和。因为他随时可以封我的ID。

Canna的猜测估计和你转的百分百那篇讲华人歧视标准的文章有关。他以为是你写的吧。
回复 | 0
作者:高天阔海 留言时间:2010-12-18 10:16:12
椰子:

有趣的是:我正在读的Frantz Fannon(弗兰兹。费农)和上个世纪革命者的象征人物切。格瓦拉(Che)都是中产阶级出生,并且两个人都是医生。费农还是个精神科医生。这两个人在阶级属性上属于统治集团,但是却选择了反压迫的革命道路。我没有偶像,如果一定要找的话,这两个人算是最接近我的“偶像” 的人物。
回复 | 0
作者:hotmoon 留言时间:2010-12-18 10:14:14
hi

回椰子
我没办法心平气和.早上又过去吵架去了.现在已被怀疑是被人利用了,被CCP利用了.我的老天爷.
真的象你说的,隐性歧视的教育很重要,有时连我自己也搞不清倒底是偏见,歧视还是人类的一些共性.

回CANNA
你可能记错了,我没打官司,还没有机会练习呢.我就忙着和国人吵架,一吵架思想火花就一串一串的.: )
我的言论里留有很明显的在某论坛的痕迹.其实刚开始是支持民运的,但具体接触后,才发现这些伪民运份子是我遇到的人品最恶劣的人,不过认识的不多,就几个,不见得有代表性.TOO ASIAN 这件事,个别伪民运又出来了,长袖善舞了.我就很不明白,他们好象就想让国人倒霉.把中国搞乱搞垮,内战,分裂最好,又同时想让海外的华人麻木不仁.他们到底能不能干些有头脑的,建设性的事?
我头晕了,彻底晕了.

回高天阔海
我是个性情中人,无组织无纪律,早说了我是一嬉皮摇滚自由斗牛士.更适和与艺术沾边.属迟钝晚熟抗倒伏品种.
回复 | 0
作者:高天阔海 留言时间:2010-12-18 10:09:36
椰子:

我个人起初主要受益于理论学习,因为那时候在北美时间短,个人对于种族歧视没有太多亲身体验;在北美时间长了之后,亲身经历的歧视有了,加上工作的关系,接触的少数族裔人群绝大多数都有切身的被歧视体验,接触的白人也有其他类型的被压迫体验,这些体验又反过来促使我进一步学习反种族主义和反抗压迫的理论。

少数华人如果非常幸运地直接进入中产阶级,亲身体验的歧视很少的可能性有没有?有。不过,我的看法是:如果亲身的体验少,就不去关注华裔和有色人种被歧视的现实,那只能说明了他们或者被蒙蔽了,或者皈依了主流话语。对于前者,如果心态开放,还可以救药;对于后者,则必须坚决斗争。
回复 | 0
作者:高天阔海 留言时间:2010-12-18 09:25:48
Canna:

其实反歧视和民运并不矛盾:在反抗压迫这一点上是一致的。民运反抗的是中共的压迫;反歧视反抗的是北美主流社会的压迫。

你不太了解Hotmoon发言的context,因为我们也见到一些民运或伪民运分子自以为是“高级华人”,对于反种族主义、反歧视口诛笔伐。

这里的关键不是“民运”与否,关键是在反种族主义中,我们需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民运如果能做到这一点,恐怕要比现在壮观吧。
回复 | 0
作者:Canna 留言时间:2010-12-18 08:44:31
还有一样我想提醒大家。反歧视就是反歧视,不要追究民运亲共什么的,团结一切积极力量。民运里的刘国凯就是反歧视先锋 http://boxun.com/hero/2006/liugk/4_1.shtml ,毛派的岳东晓做的很有成效,民运分子龚晓夏打赢了歧视官司。
回复 | 0
作者:Canna 留言时间:2010-12-18 07:17:09
高天:
李女士当年是个书呆子,两耳不闻窗外事。一旦出事她就懵了,但是她坚持讨回公道这么多年已经成了法庭上的老手。您可以与她联系 antidiscrimination99@yahoo.com
估计她很需要您的帮助。她最近在告精神科doctors:
YDX: 华人司法正义之路最新案例:美国联邦法院的JURY TRIAL
http://blog.dwnews.com/post-126797.html
借鉴李永案,翟田田诉美路途艰险,白人陪审团最糟
http://blog.dwnews.com/post-127560.html
告医生的案件有:
http://www.scribd.com/doc/33294106/Li-v-Reade-08-11405-NMG-Amemded-Complaint
http://livhuffman.blogspot.com/
回复 | 0
作者:高天阔海 留言时间:2010-12-18 07:04:26
hotmoon;
对于一时被蒙蔽的,我们可以团结、教育、帮助他们觉悟;

对于皈依者和辩护士们,我们可以争论,辩论,笔战,但是另一面要注意:我们争论的目的不是为了把他们争取过来,出于利益的关系,他们必然站在我们的对立面,不论道理讲得如何透彻,他们也不会觉悟;所以争论的目的为的是让那些一时被蒙蔽的能够看到至少两种不同看法,帮助他们。这样想,你也许不会觉得那么累了。

你的学习犹太人论非常重要。我们要反种族歧视,必须向黑人、犹太人、同性恋者、工人、女权运动等等学习。如果可能,还要团结他们。
回复 | 0
作者:Canna 留言时间:2010-12-18 07:03:58
Hotmoon,
看了您的贴,知道您已经打了怎么多年的歧视官司。歧视我们有一群华人都在打官司。为什么不联系起来互相帮助?可以联 antidiscrimination99@yahoo.com 他们都是没有律师自己告状,或是临到陪审团开庭之前一个月才请律师。我们都知道律师费是出不起的,自己告就要有一群人引导复杂的法庭程序。我的感觉是我们可以两条腿走路,一是在网上讨论唤醒民众,二是帮助受害者打官司(一条龙服务)。理论和实践结合,否则说听你说呢?美国黑人民权运动每一步都
落实的具体案件。比如马丁路德金当年就是为了黑人老太太在公共汽车上拒让座位的事情打官司,游行抗议,闹成了全国性的运动,最终打赢了官司。赢官司就是可能形成一个案例法,立法就是贡献,是真正地参与主流。你们还可以和岳东晓联系,他的网站是 http://www.american-justice.org/ 他今年赢了陪审团审,赢了140万
刀。中文有http://blog.dwnews.com/post-127560.html
回复 | 0
作者:高天阔海 留言时间:2010-12-18 06:55:04
CANNA:
我是一名社工,社工的工作主要有两个性质:第一是维持现存统治秩序,第二是反抗社会压迫。传统的社工只强调第一方面;我的所学强调第二方面。

所以李女士的案子其实有许多事情可做,比如,找一个权威的精神科医生做出一个Second Opinion的精神鉴定;记录和上司的每日互动,找律师咨询;找人权法庭要求听证,等等。当然,李女士看来没有做好足够的准备,没有反歧视的精神准备,也没能碰到一个能够从反抗压迫角度帮助她的社工。可惜。
回复 | 0
作者:椰子 留言时间:2010-12-18 00:56:13
高天,Hotmoon,

你们二位的讨论很切中要害,另外我也终于看到Canna把自己的评论的意思阐明了,这样的讨论非常好,希望有更多心平气和而启发思维的讨论。

我还是认为,对歧视和偏见的认识要受一些系统的理论的训练,特别是隐性歧视,这一点尤其不容易明白。要通过事实来说明问题。而且就算对同样的事实,社会学怎么解释和个人主义角度怎么解释,还可以有天壤之别。Hotmoon 说到华人中喜欢对反歧视的人盖一个“你自己不够好,所以活该遭人歧视,你是loser”的帽子,这样的分析的确很一针见血。以为房子大 车子好就是成功,就不是受歧视,是很多人心中的想法。

高天,非常感谢你认真、执着的几个回复,看到你的决心,顶!
回复 | 0
作者:hotmoon 留言时间:2010-12-18 00:35:37
回高天阔海

在那边争论的好累.

其实还是分的清楚"反反歧视"的人里面,有些是普通人,平时不太关心这些事,看的文史类书也不多,发表一些和自己经历有直接感受的意见,这不足为奇,时间长了,经历的事多了,也许看法会变.

但最最反感的是伪民运分子.其实对西方不甚了了,逻辑思维混乱不堪,还在那振振有词的买弄毫无思想内容的词汇.说"反歧视"是可怕的民族主义,热脸紧贴当地保守政党的大屁屁.其实白人的保守政党的一个核心价值就是民族民粹主义,说白了就是种族主义.黄人去贴白人种族主义者的大屁屁,莫名其妙.

犹太人占据北美的媒体,金融,大学,科技等等领域,社会地位之高,资金之雄厚,但犹太人一直是美国民主党的传统票仓.难道富的流油的犹太人不知道共和党的小政府,少税收会对他们的钱包有利?! 说犹太人聪明倒真不假,人家就充分认识到种族歧视会带给让他们钱包缩水更大的群体利益性的伤害.

光溜溜黄屁股的下场会很可卑.到头来,落到一个白人不要,黄人也不要的境地.
回复 | 0
作者:hotmoon 留言时间:2010-12-17 23:50:46
转给CANNA看的一篇文章,建议贴到你去的那个网站上去.

http://rolia.net/f/post.php?f=0&b=50&c=5100&tno=699831&pno=6396936&
回复 | 0
作者:Canna 留言时间:2010-12-17 21:31:25
美国这样做被认为很正常,和国内说上访的老百姓都是精神病一样。不过美国定人精神病的手段和程序非常完善,中国当权者不过是小儿科。美国个个大公司都有一个机构叫EAP,谁要是总抱怨,就要谁去见社工,名曰帮你,实际上整你。You can get some idea from this case:
http://livraytheon.blogspot.com/p/spare-change-newspaper-yong-li-v.html
回复 | 0
作者:高天阔海 留言时间:2010-12-17 19:50:07
Canna:
是真的吗?现在还有美国雇主这么做吗?做精神鉴定未必能够鉴定出一个人是不是疯子的。我就知道一个疯子到北美一家最权威的精神病机构做了一个鉴定:认为他很正常。之后,他飞到地球的另一边且在哪里无缘无故杀了一个陌生人。
回复 | 0
作者:Canna 留言时间:2010-12-17 19:08:20
不光是自欺欺人,还要让被歧视的同胞shutup。总之不许提"歧视"俩字,谁提谁有毛病,不是工作干不好,就是精神有问题。

美国雇主对付抗议歧视的员工的杀手翦就是要你做精神鉴定,贴你一个精神病标签,这样你再说什么也没人信。
回复 | 0
作者:高天阔海 留言时间:2010-12-17 18:10:55
Canna:
收到。这个我看明白了。你说的不错,中国人自欺欺人是很有一套的。而西方,特别是北美社会成批量制造的也是自欺欺人、循规蹈矩的庸人。要反歧视,就不能不和自欺欺人的人作斗争。
回复 | 0
作者:Canna 留言时间:2010-12-17 18:04:13
回hotmoon:
我就碰到这么一个爱面子的老中。他老板很忽视他,一年也跟他说不了几次话,我们都知道。偏偏他自己要到处说“我的老板对我不错”,言外之意是“我是混的不错的”。除了要面子之外,他可能指望有朝一日感化老板提升他吧。
回复 | 0
作者:高天阔海 留言时间:2010-12-17 17:55:41
HOTMOON:
欣赏你的直截了当!写的明白的很。事实上,华人要反抗压迫,特别是反抗种族压迫,要同时在至少两条战线上作斗争:一方面要反对白人种族主义的压迫行为;另一方面要反对华人内部那些种族主义的皈依者和辩护士。

对付白屁屁,比较困难,因为他们的屁屁太大了。需要大量的社会动员、教育、策略、理论、辩论,等等;用椰子的话说光"唤起觉悟”就是一个艰巨的任务。所以不是一时就可以解决的。

对付黄屁屁,比较麻烦,因为他们的屁屁太滑了。作为皈依者,他们在借来的特权中美滋滋的,又有黄皮一张,容易分裂群众。难对付啊。他们的耍流氓伎俩很容易在被洗脑的人群中获得某些响应。
回复 | 0
作者:Canna 留言时间:2010-12-17 17:41:51
楼主删了我的贴。其实我正要举例说明华人对待歧视的态度。文学城法律咨询是个典型。一有人来法坛询问如何对付职场不公平,或是被老板歧视,你瞧着,先是一波人教训一通。什么“你自己干不好活,就埋怨别人歧视”。搞到最后只要有人提“歧视”两字,马上有人拍砖“you are sick". 有个网名“hlzds”主动留贴“老板整你?请找我!” http://antidiscrimination99.blogspot.com/ 也被文学城封了博客,不信你去试一试。

这也可以表明华人反反歧视心态,一厢情愿地把自己置于主流,不承认歧视就以为没有歧视,自欺欺人也。
回复 | 0
作者:hotmoon 留言时间:2010-12-17 15:19:19
南山,

我敲字慢,所以就把我在其它论坛上有关这个“TOO ASIAN”话题的争论COPY到这。

以下是我的话:
你说对了.这些人有个温饱不愁的工作,就挺自以为是的,只有自己那点小感觉.其实就是典型的"自给自足的小农思想".

我只是讨厌这种时候发出这种调调的人. 他绝对是个RACIST.他已经把人STEROTYPE了:反歧视的国人(不包扩犹太人,黑人等等)等等,都是过于敏感,自卑的人.都是LOSERS.

说白了,有些人就是想说他们是混的好的"高等华人". “你的本事大一些,你受到的“歧视”就会少一些。” 。明白国人的思维吗? 其实就是比钱,比房子等等了.你感觉被歧视是因为你是个LOSER. 他们是WINNERS吗? 我呸.这种人怎么在我的眼里就是无知和井底之蛙.

yeah. 这论坛上就有几个高等黄人或假高等黄人,他们是不屑与反歧视的黄人混在一起的,因为他们STEROTYPE反歧视的黄人是"敏感,自卑,心里有SHIT,就处处看到SHIT."的LOSERS. A  BUNCH OF PIN-HEADS.

我们从一开始到现在是对外动脑筋,这些人START IT. 把反偏见,反歧视的人首先放到"自卑,敏感"的组群里,知道国人好面子,弄的人不敢反歧视,生怕被看成是自卑,敏感的人,是没高收入,没大HOUSE,没大GARDEN的穷鬼, 其实危害性更大.根本都不了解中西文化和民族的差异性. 黄人是PUSH走五步,才能迈一步. 其他族裔是不用PUSH,就跑起来了. 一反歧视,就生怕把和白人的关系给搞砸了.

先踢白屁屁,有空腾出脚来,就踢这些搽了白粉的黄屁屁.不过踢白屁屁更具挑战性,因为需要知识,智慧和信心. 用钱来砸黄屁屁就行了,这很简单,不用动脑筋.

尤其讨厌那些个伪民运分子,他们就持“反反歧视”的调调。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象百足虫,到处伸脚,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乱管,理论欠缺,无知再加无原则,凡是白人的,碰也不能碰。中国文化里的糟泊和CCP的那一套成了他们血液里的细胞,只是裹上了一层西方自由,民主的糖霜,招摇撞骗,品质极差。
回复 | 0
作者:高天阔海 留言时间:2010-12-17 11:01:16
Canna:

对不起,我必须删除你的那则评论,因为你的评论和本文无关。
回复 | 0
作者:高天阔海 留言时间:2010-12-17 10:37:32
还有一点:对于什么样的行为是歧视的问题。有些人狭隘的理解为:如果有白人冲她/他大喊:中国佬,滚回中国去!这样才算做歧视。这样的理解是因为他们本身或者由于被洗脑而对于种族歧视不敏感,或者意识到了但是在心理上选择了“不敏感”的反应;有了这样的心态,对于种种隐性的种族歧视,他们自然是看不见了。

关于你的这个问题,不是几则短评可以说明清楚的。我会陆续写出来,欢迎批评指正。
回复 | 0
作者:高天阔海 留言时间:2010-12-17 07:08:57
椰子:

被洗脑并不可怕,如果心态开放,依然可以通过学习、讨论,重新培养批判性思维的能力。这类人就是“一时被蒙蔽的普通人”。

“皈依者和辩护士”另当别论,他们的利益和白人主子是一致的,和反抗压迫的华人同胞是截然相反的。他们会自觉地为种族主义辩护,因为他们天真地相信:他们是华人中的特殊人群,是受白人主子保护的。
回复 | 0
作者:高天阔海 留言时间:2010-12-17 06:21:20
椰子:我对于那一条评论也不理解。

关于你的某些人“我从来没有被歧视过”论,我想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

其一是种族歧视从公开走向地下,从显性走向隐性。

其二是个体被主流社会意识形态洗脑,而丧失了批判性思维能力。

隐性的种族歧视行为很大程度上是“看不见的”,要看见这种行为,我们需要批判性的思维能力。而西方民主社会一直在制造没有批判性思维的人。
回复 | 0
作者:椰子 留言时间:2010-12-16 22:33:04
高天,
实在不好意思,今天又这么晚才有时间上网。节日之前也很忙碌啊。

你的文章观点的确很犀利锐气,有的是可用激进来形容了。长话短说,我只是想对一个现象问个问题,

“事实上,生活在北美而对于种族歧视不敏感的人,倒是非常奇特。排除掉精神上有疾病的人群,以及少数一时被蒙蔽的普通人之外,一个生活在北美的成年黑人或亚洲人如果对于种族歧视的行为和言论不敏感,那么他十有八九是种族主义者的皈依者和辩护士。”

我们可以看到的是,有些华人的确多次表示自己从未感到受过歧视性对待,所以认为种族歧视不那么严重,或是受害者心态作怪,对这一点,您如何看待?因为只有被歧视过了,才深感痛苦,但是如果很幸运地没有被歧视,尤其是很优秀的少数族裔,那你怎样去raise 这种人的awareness呢?或者说有无可能去让这样的人承认种族歧视是一种事实而不仅是个别现象呢?

(另外我实在不知道第二个评论是在说什么:))

谢谢你的文章,会再读。
回复 | 0
作者:高天阔海 留言时间:2010-12-16 13:20:50
椰子:
谢谢鼓励。我的问题就是我太冲了,言论可能比较激烈,观点可能过于鲜明(也许应该用“激进”)。不过,我的所学和个人的精神取向决定了我的博文风格,即政治立场鲜明的博文。

在中国时,我们都被教育到“不问政治”的地步,因为“政治”被XX党垄断了,知识分子被分配到专心业务的工作。这就是统治之术,因为XX党非常清楚:如果知识分子以及普通百姓都关心政治了,他们的统治就危险了。

在美加也是一样,虽然统治者不会反对大家参与“政治”,但是代议民主制本身局限了普通百姓的参与,从而实际上保证了现存统治秩序的继续运作,阻止了社会变革的机会。

我的博文如果能够帮助更多的网友关心美加社会的政治,关心种族主义的现状,甚至于积极参与反种族主义和其他反压迫的运动,那就功德无量了。
回复 | 0
作者:椰子 留言时间:2010-12-16 10:33:19
Gao Tian,
A great profound piece with thick critical theoretical taste. It touched many easily confused and controversial ideas and myths implanted in people's mind. I am glad you have the courage to spend time wirte seriously about this "hot potato" issue. I will raise some questions for discussion later.

Way to go, thanks.
回复 | 0
我的名片
高天阔海
来自: 来处
注册日期: 2008-11-13
访问总量: 1,568,321 次
点击查看我的个人资料
Calendar
我的公告栏
欢迎转载!请注明作者与首发网站。
最新发布
· 京都,京都!
· 毒舌才子——《钱钟书交游考》读后
· 自由主义与中庸之道——读《自由主
· 访露西·莫德·蒙哥马利女士故居
· 从叶嘉莹去世看华夏文化走势
· 闲说中国文学——读阿城《闲话闲说
· “伤痕文学”的高度——读韩江的《素
友好链接
· 椰子:椰风阵阵,思绪如河
分类目录
【随笔】
· 京都,京都!
· 毒舌才子——《钱钟书交游考》读后
· 自由主义与中庸之道——读《自由主
· 访露西·莫德·蒙哥马利女士故居
· 从叶嘉莹去世看华夏文化走势
· 闲说中国文学——读阿城《闲话闲说
· “伤痕文学”的高度——读韩江的《素
· 尘埃落定之后的反思——再评美国的
· 在加拿大投票20年——兼论美国大选
· Erasing History与法西斯主义的
【中国历史】
· 京都,京都!
· 毒舌才子——《钱钟书交游考》读后
· 从叶嘉莹去世看华夏文化走势
· 闲说中国文学——读阿城《闲话闲说
· “伤痕文学”的高度——读韩江的《素
· 尘埃落定之后的反思——再评美国的
· Erasing History与法西斯主义的
· The Sense of an Ending与记忆的
· 21世纪如何反独裁——读Autocracy,
· 台湾的戈巴契夫——读《蒋经国传》
【读书】
· 京都,京都!
· 毒舌才子——《钱钟书交游考》读后
· 自由主义与中庸之道——读《自由主
· 访露西·莫德·蒙哥马利女士故居
· 从叶嘉莹去世看华夏文化走势
· 闲说中国文学——读阿城《闲话闲说
· “伤痕文学”的高度——读韩江的《素
· Erasing History与法西斯主义的
· 蚂蚁还是蚱蜢?——读《蚂蚁与蚱蜢
· The Sense of an Ending与记忆的
【北美社会】
· 自由主义与中庸之道——读《自由主
· 访露西·莫德·蒙哥马利女士故居
· 尘埃落定之后的反思——再评美国的
· 在加拿大投票20年——兼论美国大选
· Erasing History与法西斯主义的
· 蚂蚁还是蚱蜢?——读《蚂蚁与蚱蜢
· 21世纪如何反独裁——读Autocracy,
· 我们手里的未来——读赫拉利新作Ne
· 是左还是右——读《大辩论》
· 自由主义vs.极权主义——读《丘吉
【诗】
· 从叶嘉莹去世看华夏文化走势
· war or peace
· 柿子(英诗汉译)
· 走向2024
· 再读北岛
· 谈论海子的时候,我们在谈论什么
· blues for a late friend
· 等待戈多
· 钟情正在我辈——读《纳兰词集》
· 寇恩的渴望
【翻译】
· 诺奖得主批评西方国家的挺哈运动
· 柿子(英诗汉译)
· 博尔赫斯诗三首
· 坐九路车到红海滩
· 译诗:而死亡必无力统御
· 译诗:某夜我出门
· 译诗:三个朋友的寓言和轮唱
· 斯瓦辛格:致我的俄国朋友们
· 暴君的脆弱——斯大林专家细论俄侵
· 焦虑六论
【第三视点】
· 诺奖得主批评西方国家的挺哈运动
· 当胡适遇上哈马斯
· 以巴冲突与有思考的立场
· 安息吧,法国作家米兰·昆德拉!
· 孤独之病——观《伊尼舍林的女妖们
· 鸦片战争: 一个神话
· 普京:一个疯子?
· 斯瓦辛格:致我的俄国朋友们
· 两种疫苗:打疫苗的中西对照
· 非理死钉主义
【反压迫】
· 访露西·莫德·蒙哥马利女士故居
· 自由主义vs.极权主义——读《丘吉
· 国家的敌人?——《天安门流亡者》
· 诺奖得主批评西方国家的挺哈运动
· 局内人的视角——读Unveiled
· 2024年6月4日:六四35周年纪念
· 言论自由的烈士——读《储安平与观
· 以笔为刀——读Knife
· 永不熄灭的星火——读Sparks
· 毛主义的幽灵——我看美国挺哈学运
【中国社会】
· 毒舌才子——《钱钟书交游考》读后
· 从叶嘉莹去世看华夏文化走势
· 闲说中国文学——读阿城《闲话闲说
· “伤痕文学”的高度——读韩江的《素
· 尘埃落定之后的反思——再评美国的
· Erasing History与法西斯主义的
· The Sense of an Ending与记忆的
· 21世纪如何反独裁——读Autocracy,
· 台湾的戈巴契夫——读《蒋经国传》
· 天凉好个秋——再读《围城》
存档目录
2024-12-06 - 2024-12-20
2024-11-01 - 2024-11-29
2024-10-04 - 2024-10-25
2024-09-06 - 2024-09-27
2024-08-02 - 2024-08-30
2024-07-05 - 2024-07-26
2024-06-04 - 2024-06-28
2024-05-03 - 2024-05-31
2024-04-05 - 2024-04-26
2024-03-01 - 2024-03-28
2024-02-02 - 2024-02-24
2024-01-06 - 2024-01-26
2023-12-01 - 2023-12-29
2023-11-03 - 2023-11-25
2023-10-06 - 2023-10-27
2023-09-01 - 2023-09-30
2023-08-04 - 2023-08-25
2023-07-07 - 2023-07-29
2023-06-03 - 2023-06-30
2023-05-07 - 2023-05-27
2023-04-02 - 2023-04-29
2023-03-03 - 2023-03-25
2023-02-04 - 2023-02-25
2023-01-03 - 2023-01-28
2022-12-02 - 2022-12-29
2022-11-04 - 2022-11-27
2022-10-01 - 2022-10-22
2022-09-02 - 2022-09-24
2022-08-06 - 2022-08-27
2022-07-03 - 2022-07-29
2022-06-04 - 2022-06-25
2022-05-08 - 2022-05-28
2022-04-18 - 2022-04-30
2022-03-13 - 2022-03-27
2022-02-12 - 2022-02-26
2022-01-15 - 2022-01-29
2021-12-11 - 2021-12-18
2021-11-06 - 2021-11-27
2021-10-16 - 2021-10-30
2021-09-11 - 2021-09-25
2021-08-02 - 2021-08-22
2021-07-04 - 2021-07-24
2021-06-04 - 2021-06-26
2021-05-01 - 2021-05-29
2021-04-02 - 2021-04-24
2021-03-06 - 2021-03-26
2021-02-06 - 2021-02-27
2021-01-10 - 2021-01-31
2020-12-06 - 2020-12-31
2020-11-02 - 2020-11-29
2020-10-12 - 2020-10-24
2020-08-14 - 2020-08-14
2019-02-01 - 2019-02-01
2018-06-07 - 2018-06-17
2018-05-30 - 2018-05-30
2018-03-11 - 2018-03-11
2018-02-01 - 2018-02-01
2018-01-08 - 2018-01-20
2017-12-17 - 2017-12-30
2017-11-09 - 2017-11-26
2016-12-17 - 2016-12-27
2016-11-22 - 2016-11-22
2016-10-18 - 2016-10-18
2016-09-30 - 2016-09-30
2015-12-28 - 2015-12-28
2015-11-06 - 2015-11-28
2015-10-03 - 2015-10-31
2015-09-02 - 2015-09-23
2015-08-03 - 2015-08-28
2015-07-07 - 2015-07-13
2015-05-02 - 2015-05-31
2015-04-04 - 2015-04-24
2013-12-03 - 2013-12-03
2013-11-14 - 2013-11-14
2013-10-03 - 2013-10-28
2013-09-02 - 2013-09-29
2013-08-02 - 2013-08-30
2013-07-01 - 2013-07-30
2013-06-01 - 2013-06-28
2013-05-01 - 2013-05-01
2013-04-02 - 2013-04-26
2013-03-08 - 2013-03-30
2013-02-02 - 2013-02-27
2013-01-02 - 2013-01-23
2012-12-25 - 2012-12-31
2012-10-09 - 2012-10-09
2012-08-04 - 2012-08-18
2012-04-08 - 2012-04-08
2012-03-07 - 2012-03-19
2012-02-15 - 2012-02-28
2011-12-23 - 2011-12-29
2011-08-30 - 2011-08-30
2011-01-04 - 2011-01-19
2010-12-07 - 2010-12-31
2010-11-14 - 2010-11-14
2010-10-08 - 2010-10-08
2010-07-01 - 2010-07-09
2010-04-06 - 2010-04-29
2010-03-04 - 2010-03-27
2010-01-17 - 2010-01-21
2009-12-13 - 2009-12-28
2009-11-14 - 2009-11-29
2009-10-15 - 2009-10-31
2009-08-14 - 2009-08-14
2009-07-04 - 2009-07-23
2009-06-03 - 2009-06-03
2009-04-04 - 2009-04-24
2009-03-06 - 2009-03-06
2008-12-02 - 2008-12-21
2008-11-22 - 2008-11-22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导航 | 隐私保护
Copyright (C) 1998-2024. Creaders.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