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獲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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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羅馬書6:1-7
「這樣,怎麽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 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着呢? 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 所以我們藉着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着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 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 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 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
親愛的聽眾朋友平安:我是雷牧師。今天還是繼續講羅馬書6:5-7節。之前我們說到基督徒信主之後,藉着洗禮我們與耶穌聯合,並且我們也藉着祂得以從罪的權勢中被釋放。保羅以「受洗」作為屬靈真裡的象徵 — — 我們在基督的受死、埋葬和復活中與祂完全合一。當我們來到基督面前的那一刻,聖靈便將我們藉着基督的受死、埋葬和復活,使我們與祂合而為一。
聽眾朋友,讓我們以一種更戲劇化的方式來思考這個問題:現在是耶路撒冷一個悶熱星期五的下午三點鐘。有三個人被掛在十字架上。從遠處難以分辨他們的面貌。當你越走越近的時候,當中的那一位看起來好像似曾相似。他看來像是一個你認識的人。他的眼、他的 嘴和他低垂的頭 — — 這一切似乎都是那麽地熟悉。在中間的這個人究竟是誰?他看起來像是耶穌,但是,沒錯,這個面容看起來好像是 … 不,這不可能。你知道他就是耶穌,但是這張臉 …這張臉是你的臉!!!!
你與祂在十字架上一同受死!
你與祂一同埋葬!
你與祂一同從死裡復活!
你就在那裡!
這就是保羅所說的。憑着信心,你在靈裡也正是如此地與基督聯合,雖然你與加略山的事件相隔了有2000年之久,然而發生在耶穌身上的事情,也一樣真實地發生在你的身上。為甚麽會是這樣,多年來始終是個謎。但這正是聖經裡所教導的。而且,因為祂已經復活並且得着了新的生命,你也同樣得着了新的生命。
經文的第四節裡說是「新生的樣式」,而不僅僅是一個比較好的樣式。救恩不是一種屬靈的「重新適應」。它是將「老我」全然拆除,並且建立起一個全新的生命。
經文的第五~七節裡說明瞭這一驚人的事實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所代表的意義。
A.與基督聯合 5
6:5「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
「聯合」這個詞的意思是:從生命的一開始就互相連結在一起。也就是與基督之間有着密不可分的關係。一位解經家用「融合在一起」來說明這樣的關係 —— 就好像是我們所說的連體雙胞胎共用同一組重要器官一樣。你與耶穌之間有多麽親密?如果你認識祂,祂的生命就是你的生命,他的力量就是你的力量,他的意念就是你的意念,祂的能力就是你的能力。
B. 舊人已經被釘死在十字架上
V6:「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如果你對這節經文感到困惑,那就只要注意這節經文的最後一句。上帝在「釘死老我」的這件事上的目的,是要「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上帝的目的很明確:祂要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為了達到這個目的,祂必需要將你的「老我」釘在十字架上(置於死地)。新英文版的聖經上說:「我們知道我們的過去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
這都發生在你相信耶穌的那一刻。你的舊人已經死了。你或許不知道,或許感覺不到,甚而至於一點都不曾意識到這樣的改變。你甚而不曾要求或想到會有這樣的改變。也許你還曾經想過,能不能同時擁有基督和你的老我。但是,事情不是這樣子的。你只能擁有基督,或是你的老我。但是不能兩者兼顧。
「罪身」這個詞彙指的是你實際上無奈地成為罪的工具的身體。罪藉着你的舌頭說出惡毒的話語。罪藉着你的手作出不好的行為。罪透過你的眼睛去看那些不潔淨的事物。罪也藉着你的耳朵去聽誹謗和流言。罪更藉着你私下去做那些不道德的事情。罪藉着你的雙腳去到那些你不該去的地方。罪使用你的口使你貪食與醉酒。若沒有了基督,你的身體就完完全全是個「罪的工具」。
但如今,罪的權勢已經被斷開。「滅絕」指的是「完全不再有能力」。就像是引擎沒有火星塞;馬達沒有啟動裝置;電器沒有插頭,你的身體不再成為罪的工具,除非你願意再次成為它的工具。
聽眾朋友!我們仍然會犯罪嗎?是的。罪是必要的嗎?不是。它是不可避免的嗎?不是。甚麽使得基督徒犯罪呢?就是當他甘心選擇、容許那仍然存在於他身體裡面的罪性,繼續運作的時候。對這個問題初代教父奧古斯丁做了以下的解釋:
1.亞當在墮落之前…有能力犯罪。
2.亞當在墮落之後…沒有能力不犯罪。
3.信徒在基督裡…有不犯罪的能力。
4.在天國裡,我們將會…沒有犯罪的能力。
上面的第三點是我們目前的處境。我們「有不犯罪的能力」,但是選擇權在我們手上。罪已經被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擊敗了。它如今是我們的手下敗將。如今罪住在你的身體裡,並且仍然想要控制你。但是我們不必再屈服於它。除非我們選擇屈服,否則罪不再能夠勝過我們。
就本質上來說,除非我們願意被打敗,否則我們不可能被打敗。保羅的整個重點是 ——怎麽會有人願意選擇被打敗?換句話說,如今勝利是可以期待的。但是勝利卻不是不可避免的。我們仍然有責任要作出正確的選擇。但是在我們認識基督之前,我們根本就毫無機會。不論我們是否知道,我們都曾經是罪的奴僕。
6:7:「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這是我們與基督聯合之後,最後的~也是終極的福份。我們已經脫離了罪。這句話的意思和字面是一樣的。我們曾經是罪的奴僕,但現在因着基督的緣故,我們已經被釋放了。那麽,為甚麽我們還要犯罪呢?只有一種可能的答桉。我們仍然犯罪,因為我們以為這樣可以使我們快樂。偏偏我們的想法是對的。但是罪中之樂只會有短短的一瞬間。喝酒能讓我們暫時開心;姦淫能有片刻的歡愉;慾念會有短暫的樂趣;忿怒能有暫時的滿足;刻薄能有一時的收穫;偷竊得逞能帶來片刻的滿足;貪吃能滿時一時的口腹之慾,但是你在第二天的早晨,帶着罪惡感醒來的時候,就不是這樣了。
罪能給人歡樂…但是只能維持短短的一會兒。所有來自撒旦的蘋果裡面都有蟲子。有一次當我分享這段資訊的時候,我順便做了這樣的評論說:「你可以當個醉鬼,這能讓你有一時的快樂。」聚會結束後,一個姊妹遞了一張紙條給我。「雷牧師,你在分享資訊的時候說,醉酒可以享有短暫的快樂。錯!醉酒的確有一時的快樂,直到你變得嗜酒性的醉酒者。然後你這輩子就玩完了。」
這位姊妹知道她所說的是甚麽。她知道自己所說的是真的,因為她曾經過過這種絕望的日子。但是耶穌基督已經拯救了她。主耶穌已經使她脫離了酗酒的生活。
藉着耶穌基督的能力,她已經從罪的奴役中被釋放出來。她曾經是自恨與絕望,但如今得着了自由與完全的釋放。如果你不相信我的話,儘管問她。她會自己告訴你。她是羅馬書第六章真理活生生的見證。她已經向罪死了,並且因着耶穌基督得以復活,同時也得着新的生命。她過着和以前完全不同的生活,因為她已經不是過去的那個人了。
耶穌說:「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約八:36)在我們自己的教會裡就有數以百計的人可以為這項真理作證。他們都的確因着耶穌基督的緣故,被祂從罪中拯救出來,脫離了罪。祂破碎滅絕了罪的權柄。
再也沒有比那些被耶穌基督所釋放的人更快樂的了。應當歡樂,上帝的兒女,所有的罪狀都已消除,罪的捆鎖也已破除,罪的牢門已被打開。你已得釋放。何必再回到牢獄之中呢?
你要回到罪中嗎?斷乎不可!
囚犯會願意再回監牢裡嗎?斷乎不可!
奴僕願意再回到主人那裡嗎?斷乎不可!
一個富有的人會願意回歸貧窮嗎?斷乎不可!
一個快樂的人願意再度悲傷嗎?斷乎不可!
一個生還者會願意再回集中營裡嗎?斷乎不可!
一個基督徒可以再犯罪嗎?斷乎不可!
保羅說:「斷乎不可!」
聖經說:「斷乎不可!」
教會說:「斷乎不可!」
天使們說:「斷乎不可!」
聖靈說「斷乎不可!」
願所有屬上帝的人都說:「斷乎不可!」
幾百年前一位清教徒傳教士曾經談到這段經文。他說:由於我們對不嚴謹的生活一再教導,導致外界對教會產生許多負面的批評。因此他問他的會友:「在我們當中有誰過這樣的生活,而使得其他的人有藉口不信耶穌?」問得好!然後他指出:一個過着不嚴謹生活的人,所造成的傷害,比十個過着聖潔生活的人所產生的影響更大。
在我分享完這篇資訊之後,一位元女士淚流滿面地對我說:「牧師,你不知道你的資訊給我多大的幫助。因為我過去一直都沒有活出上帝喜悅的生命。」然後我們一起禱告,並且求上帝在這個星期,使她能夠為耶穌活出見證,同時也使她能夠為主發光。
聽眾朋友,我在講這篇資訊開始時候問了你這個問題:「真正的改變是可能的嗎?」因着耶穌基督的緣故,這個問題的答桉會是肯定的。你已經被釋放。如果你的生命一直在走下坡,它不必一直如此。藉着上帝的恩典,你的生活可以有所不同。你所見過最幸福的人,一定就是那些已經轉離罪,並且向着天國的道路直奔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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