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耶穌不再顯然行在猶太人中間,就離開那裡往靠近曠野的地方去。到了一座城,名叫以法蓮,就在那裡還門徒同住。(約翰福音11:54)
做好事沒好報。
你使死人復活,他們卻要殺你。
在耶穌使拉撒路從死里復活之後,同樣的事發生在了祂身上。雖然有許多人相信耶穌行使了神跡,有些人卻把這件事告到法利賽人那裡,祭司長因此召集公會(以色列人的最高法院)商議要如何處理此事。
結果是:無論如何,耶穌必須死!
他們這麼做部分原因是出於他們對耶穌的嫉妒,部分原因是擔心有人造反,還有部分原因是擔心羅馬政府要做的不是他們所希望的。因此,他們希望殺了耶穌,以此解決問題。但是耶穌知道祂將要為着他人而死,因此祂退到以法蓮,耶路撒冷以外12英里的一個小村莊。在那裡,祂要好好休息,為着將要所承受的最好準備。
從這一切我們可以看到:一、耶穌不會走在上帝計劃的前面。祂非常肯定地知道,祂將要死在耶路撒冷,但那必須以對的方式,在對的時間裡發生。借着離開曠野,到以法蓮去,耶穌使自己避開了其他一些不必要的反對意見。二、所有的事都是按照上帝預先所安排的計划進行。從表面上看,耶穌似乎是被一系列毫無相關的事件推上了十字架,祂甚至看上去就像是一個祂無法控制力量的受害者。但是按照上帝所計劃的,祂去了以法蓮,好在幾天后去面對祂既定的命運——在各各他山上被釘在十字架上。
千萬不要認為,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是個偶發事件。它完全沒有任何偶然的因素在裡面。表面上看,它是一個犯罪行為,由那些憑己意而行的惡人所為,但借着它卻奇妙地彰顯了上帝的主權,借着惡人謀殺了自己兒子這件事,天父成就了對人類的救贖。
我們在天上的父啊,你的愛是何等偉大,你的智慧又是何等難測!你親自設計了你兒子的死,好叫我們因着祂所犧牲的得着救贖!主啊,你的道路何等美善!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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