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 “也要憑愛心行事,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舍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神。” (以弗所書5章2節) 是誰殺了耶穌? 這個問題自古盤桓至今。是猶太人殺了耶穌嗎?還是彼拉多才是罪魁禍首?如何看待大祭司該亞法和希律王?百夫長在其中又扮演了什麼角色?那些喊叫着“釘祂十字架!釘祂十字架!”的人呢? 我們也無法對背叛祂的猶大釋懷。 上面提及的每一個人或是每一組人都在即將展開的救贖計劃那戲劇性的鋪陳與展現中扮演着其特定的角色。然而,從一個更廣的角度看,他們中沒有一個是“取了”祂的性命, 因為耶穌乃是“為我們舍了自己”。 你如果不明白十字架的意義就不會理解神的愛。你如果不在神滿溢的愛中,就不會明白十字架的意義。基督的死作為祭物是獻給神馨香的供物。《聖經》的新普及譯本使用的詞是“一種甜美的香氣”。 如果四月初的那一個周五,我們身在十字架旁,我們想必會厭惡那種味道。釘十字架是一種恐怖的死法。羅馬人故意發明這種殘酷而又血腥的刑罰。他們實在是虐殺人的專家。那一天的各各他山上瀰漫着死亡的氣息。 然而,十字架對神而言卻是馨香的。祂的兒子成為被獻的祭物,滿足了祂的心願。 人的殺戮卻成為獻給神的祭。 一個可怕的罪行卻付清了一筆無法償還的債務。 藉着一個無辜之人的死,我們這些罪人得以被釋放。在十字架以後,我們怎能再懷疑神對我們的愛?思考以撒瓦特所寫的詩歌中的歌詞: 看從主頭,主手,主足, 愁苦、慈愛和血交流! 愁愛可曾如此相連, 荊棘可曾化作冠冕? 主耶穌,願十字架的馨香充滿我的生命,讓我不要忘記你對我的愛。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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