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美国华人”微信公众号 Original 2016-12-13 海阔天空 作者:海阔天空
虽然今年总统选举的获胜者已经在超过四个星期前宣布,但实际的票数统计尚未完成。截至目前 http://www.cnn.com/election/results 显示,民主党的喜来利·克林顿获得6543万或48.2%的普选票,比共和党的唐纳德·特朗普多了264万人,特朗普获得了6279万或46.3%的普选票,但是却将要入主白宫。
令人惊讶的是,这是第二次在过去16年的五次选举中,获得绝对多数选票的候选人却输掉了选举。上一次是在2000年的选举中,高尔的选票超过小布什540,000多选票,但小布什却当了总统。更糟糕的是,这样的民主选举被颠倒的情况,在美国历史还发生了三次,即1824年,1876年和1888年,普选票的获胜者竟然输了总统职位,这都是因为选举团机制造成的。让我们一起回顾一下历史,然后分析选举团的弊端吧。
1824年选举(附录A)发生在民主共和党Democratic Republican Party一党独大的时期。四位候选人都是来自该党,安德鲁·杰克逊,约翰·昆西亚当斯,威廉·克劳福德和亨利·克莱同党操戈。由于没有人获得过半数的选举人票,根据第十二修正案交由众议院投票决定总统。亚当斯虽然在选举人票(84对99)和普选票(108,740对153,544)都输给了杰克逊,众议院还是表决将总统职位授予亚当斯。当时的众议院议长亨利·克莱(Henry Clay)与杰克逊是政敌,于是以支持亚当斯来换取被任命为国务卿。 面对这样的不公正和肮脏交易,杰克逊与他的民粹派愤然出走,成为后来的民主党,并在四年后的1828选举卷土重来,以绝对多数的选举人票和普选票一举击败亚当斯。
1876年的选举(附录A)可能是美国历史上最离奇和最龊龌的。在竞选期间的最后几天,民主党候选人纽约的塞缪尔·蒂尔登被广泛认为是明显的领先者。蒂尔登果然获得了50.9%的普选票和184张选举人票,但是只差1选举人票就可以当选总统。俄亥俄州的共和党候选人卢瑟福·海斯分别只收了47.9%普选票和165选举人票。争议发生在来自四个州的20张选举人票。来自俄勒冈州的一名选举人被宣布为是非法,而南方的三个州,佛罗里达州,路易斯安那州和南卡罗来纳州,民主党和共和党双方都宣布他们的候选人在他们的州获胜。
接下来发生的是没有正式文字记录的肮脏交易,史称1877年的妥协,可以算是美国历史上最黑暗的章节之一。已经控制众议院的民主党人愿意允许共和党人保持自1860年以来一直掌握的总统职务,但是交还条件是格兰特(现任总统)和海斯(即将上任)同意结束联邦部队对南部各州的军事占领,从而结束了南方的重建时期。1864年内战结束之后,对南方的重建期间,共和党白人控制了南部许多州政府,而且因为第15修正案(1870年)许多黑人在南方各州成为民选官员,这都是依靠联邦军队驻扎在南方而实现的。这对当时的南方保守势力可谓是可忍孰不可忍的,因此不惜以总统宝座为代价。联邦军队一撤走,民主党在南方恢复完全统治,立刻颁布了许多州法,强制种族隔离,实行种族歧视,想方设法地限制剥夺少数族裔的投票权利,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1960年代的民权运动。
1888年民主党现任总统格罗弗·克利夫兰和共和党参议员本杰明·哈里森(附录A)之间的选举,被一些政治观察家认为是罕见的总统选举,双方以君子般的风度和尊严的方式进行。克利夫兰相信他应该继续专注于他作为总统的职责,因而只是在接受本党提名的时候做了一次公开露面和演说,而哈里森则将他的选战活动局限于在印第安纳波利斯的家,照本宣科式地对来访客人和支持者们发表演讲。克利夫兰赢得了超过90,000(0.8%)的普选票,但以197-233的选举人票输给了哈里森。这次选举可以说实际只在四个战场州,纽约,新泽西州,康涅狄格州和印第安纳州进行。如果克利夫兰没有以仅仅1.09%失去他的家乡纽约州(36张选举人票),他可以将选举人票翻转为203-197而获胜。在这一次有争议的选举情况下,双方既没有公开对抗,也没有黑箱交易。唯一的历史脚注发生在当他们离开白宫的时候,第一夫人弗朗西斯·克利夫兰告诉白宫工作人员好好维持白宫的一切,因为他们将在四年内返回。时间证明了她的预言,克利夫兰四年后的的三方选举中在选举人票和普选票都击败了哈里森,并成为历史上唯一不连续地当了两次总统。
2000年的选举可以说是美国历史上最具争议性,最激烈的总统选举(附录A)。在11月7日的选举晚上,民主党现任副总统阿尔·高尔(Al Gore)赢得了普选票的绝对多数,并在选人票以255-246领先于得克萨斯州共和党州长乔治·布什(George W. Bush)。所有各大新闻电视台根据最初的投票站民调而报道高尔赢得关键的佛罗里达州25选举人票,大约晚上10点却将佛罗里达州放回到“未确定”之列,然后大约凌晨2:30宣布布什赢得了佛罗里达州而当选总统。但是到凌晨4:30,新闻媒体第三次撤回了他们的预测,因为高尔已经把差距缩小到只有2000多票,并撤回了他早先对布什的祝贺。在接下来的五个星期中,双方进行了一场前所未有的法庭较量,而整个国家和全世界都焦虑不安地观看和等待。
鉴于如此微小的差距,佛罗里达法律规定所有郡对所有选票都通过机器重新统计,结果进一步减少了差距,布什在600多万普选票中只多了327票。因此,民主党要求根据佛罗里达州法律在四个民主党占优势的郡进行人工点票,但是佛州的法律没有如何进行人工点票提供明确指导。共和党人在联邦地区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人工计票,但被联邦法官否决,因为缺席选票仍在统计,选举结果要直到11月14日才截止提交。
高尔竞选团要求延长提交截止日期,以便各郡完成其人工点票结果。负责监督本州选举的州国务卿凯瑟琳·哈里斯(Katherine Harris)毫无意外地拒绝了这一要求,因为她竟然同时也是小布什在佛罗里达州竞选团的共同主席。一个州地区法院允许哈里斯在11月17日宣布选举结果,但是这一判决在11月21日被佛罗里达州最高法院推翻,一致裁定人工点票的结果必须予以承认。11月26日,哈里斯,在杰布·布什,当时佛罗里达州州长和布什的弟弟的支持下宣布小布什以537票的差距获得佛罗里达州25张选举人票。高尔竞选再次在地区巡回法院起诉,要求将有争议的因为投票机器不能识别,但是人的视力可以判别的选票,在迈阿密 - 戴德和棕榈滩两个郡予以人工点票。地区法官否决了这一要求。高尔团队于是申诉于佛罗里达州最高法院,州最高法院以4-3裁决,下令所有郡都对这些机器无效而视力可以判别的选票进行人工重新点票。极大的恐慌之下,布什团队立即向联邦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12月9日,联邦最高法院同意听取小布什的上诉。世人瞩目的双方辩论上,小布什团队声称人工点票缺乏明确统一标准,高尔团队则诉求根据民主原则,每一张选票都应该获得点票统计,不可以因为机器年久失效被忽略。 12月12日,以党派为界限的5:4裁决,五位保守派的大法官对四名自由派大法官,推翻了佛罗里达州最高法院的裁决,命令立即停止所有人工计票,并维持现有的认证结果,从而将布什送入白宫。第二天,高尔在全国电视讲话中非常克制和有风度地接受了最高法院的裁决的大选结果。
这里至少有两个明显的以党派私利为驱动的虚伪。首先,自从里根以来的共和党就一直强调他们尊重各个州的自治和反对联邦对州自治的干涉。按照共和党的逻辑,选举是各个州依据州法来举行的,因此州的最高法院应该拥有最后裁决。第二,五位保守的大法官在其裁决中做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附注,声明他们这一次的裁决不应该也不能成为今后任何选举争端诉讼的先例。如此为了一党私利而不惜自我矛盾,荒唐无耻,真是无出其右,欲盖弥彰。
根据现代民主的任何定义,如果一位候选人具有超过540,000普选票的优势,更不用说250万张普选选票优势,在所有其他民主宪政的国家,都理所当然地当选为总统,但是美国是唯一例外。
这种不合理不公正结果来源于所谓的选举团机制。选举团机制是根据每个州在国会中的代表人数,将538个选举人票分配给每个州和华盛顿特区,即每个州的众议院议员人数加上两个参议员。因为每个州不论其人口多少都有两个参议员,因此拥有较少人口的州就比拥有较多人口的州就享有更多的优势。
根据2013年的人口样本抽查数据,怀俄明州人口最少,为582,658人,分配了3张选举人票,而笔者所在纽约州人口为19,651,127,分配了29张选举人票。这意味着,怀俄明州只要194,219人就获得一张选举人票,而纽约州则需要多达677,625人才获得一张选举人票。换句话说,在这样的选举人分配机制下,纽约的一个居民的价值只相当于怀俄明州一个居民的28.7%。这个百分比对于加利福尼亚州和德克萨斯州的居民就更加糟糕,只有27.9%(见下表和附录B)。
总统是一个代表整个国家的职位,其合法性来源于所有选民。然而,在18世纪订立的选举团机制下,生活在人口排名的前44个州的居民的价值还不到怀俄明的居民的60%(附录B)。这比1787年的宪法中臭名昭着的黑人奴隶只能算“五分之三”的规定更糟糕。
然而,不公正的程度实际上还远不如此。如前所述,克林顿赢得了超过250万的普选票,但却输了选举人票数给特朗普。仔细看看三个在本次大选翻转的战场州,即威斯康辛州(10个选举人票),密歇根州(16个)和宾夕法尼亚州(20个),特朗普获胜差距分别为22,177,10,704和64,403
http://www.nytimes.com/elections/results/president
这意味着,总共只有97,284普选票就造成了46选举人票从2012年投给民主党翻转为共和党,从而使到普选票的败者成为总统。换句话说,在全国而言,250万选民的意愿输给了在三个州的97,284选民,按照比例而言,相当于3.8%而已。这是对民主原则颠倒和美国大多数选民的一个不可思议的不公正。
投票权利是根据美国建国的“独立宣言”成为一个享有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不可剥夺权利的自由人的精髓所在。然而,根据选举团机制,每张选票的轻重价值在每个州之间有严重的不平等。这不仅是与“独立宣言”(1776)中“人人生而平等”的核心理念发生严重矛盾,而且严重违反了第14修正案(1868年)中的平等保护条款,该条款要求“任何州都不可以有法律程序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也不可以拒绝对任何在其管辖范围内的人获得法律的平等保护。”
在费城举行的1787年制宪会议上,宾夕法尼亚州的詹姆斯·威尔逊提议总统应该在合格选民的基础上直接选举全国大选。然而,弗吉尼亚州的詹姆斯·麦迪逊拒绝了这个方案,因为“北方比南方国家的选举权更为广泛,而后者因为黑人而对选举没有影响。”换句直白话说,北方在直接选举制度中将会对南方占有优势,因为奴隶和有色人在南方没有投票权。因此,选举团机制是一个相当狡猾虚伪的概念,一方面允许南方各州以五分之三来统计奴隶人口来获得更多的选举人票,但同时却剥夺了这些奴隶的投票权。正是这种维护奴隶制度的选举机制是关键因素之一,导致了前五个总统中就有四个是弗吉尼亚州的奴隶主,而弗吉尼亚州是当时人口最多的州(包括奴隶在内)。
http://time.com/4558510/electoral-college-history-slavery/
另外一个经常提到的建国元勋们担忧的一个问题是,当时的大多数人口处于缺乏足够的教育和信息传达的状态,因而无法在选举中做出明智的选择,因此他们希望一些受过良好教育的个人担任选举团成员。但是进入工业化时代之后,随着K-12公共教育全面实行,电报电话,收音机电视等等的日益普遍,这样的担心在就没有了客观物质基础。的确,随着自媒体泛滥,相当一部分的公众自觉或不自觉地陷于错误信息和彻头彻尾的假新闻。面对这一个日益严峻的现实,解决方法应该是加强对政府运作和竞选财务的透明度和制衡监督,主流新闻媒体更加专业客观的报道和披露,而不是继续这个从18世纪订立的过时选举团机制。
关于选举团的第三个经常引用的论据是声称它可以保护小州不被大州缄默。这种说法一方面完全忽略了实际事实,另外一方面其实是为了实现党派政治目的的虚伪。选举团机制对所有州的选民,不论小的还是大的,不论农村还是城市地区,至少还有三个不同程度的剥夺投票权利的影响。
首先,由于选举团机制规定,在每一个州普选票的获胜者获得该州所有选举人票,哪怕是只有一张普选票的差距。所以在每一个州,投票给第二名候选人的选民对于最后谁当总统就失去了话语权,等于是废票。例如,在加利福尼亚州有超过470万票投给特朗普或第三方候选人,在德克萨斯州超过410万票投给了喜来利或第三方候选人。然而,这880万普选票在总统的最后决定中变得毫无价值。 (见上表)
第二个剥夺投票权利的影响是大大降低了选民投票率,因为如果在某一个州里倾向其中一个政党占据大多数地位,那么倾向另外一个政党的选民投票意愿就自然很低。例如,生活在德州这样的红色州中的民主党选民,和生活在加州这样的蓝色州中的共和党选民,就会有很多人根本就没有去投票,因为他们知道他们所在州的选举结果已经基本是可以预见的,他们的选票是几乎徒劳的,他们声音是永远被淹没的。这很大程度上解释了为什么美国的投票率一贯低于大多数发达民主国家。另一个重要障碍是在工作日星期二举行选举,而不是其他民主国家在周末举行选举,这对于大多数的劳工阶层选民来说尤其不方便。
http://www.pewresearch.org/fact-tank/2016/08/02/u-s-voter-turnout-trails-most-developed-countries/ 第三个也是最后一个剥夺投票权利的影响就更加严重和广泛,因为选举团机制长期以来将总统选举本来应该是所有50个州参与的全国选举,减少到只有十几个所谓战场州的角逐。以今年的选举为例,两个主要政党的候选人在仅11个州(附录B)大量宣传和花费,这些州的差距为5%或更低。这11个州的总人口为8920万,即只占全国人口的28%。这意味着其他2269万人或72%的人口就根本从来没有机会见到两党候选人,没有机会提出他们的问题和表达他们关切的议题,从而在长达18个月的竞选时期里实际上被降级为旁观者而已。
概括而言,为了使投票权利具有真正意义,使我们的民主制度真正公平和公正地运作,反映所有选民的意愿,那么(1)每一位选民的选票都必须是平等对待,价值平等,而不是一部分选票的价值高于其他选票; (2)每一张选票必须包括在最终统计中,而不是在过程中将近一半的选票被制度化地作废; (3)在竞选过程中每个选民必须有平等的机会参与和表达意见,而不是72%的人口在竞选中被完全忽视。
事实上,第14修正案(1868)在第5节中要求“国会有权通过适当的立法强制执行本条的规定。然而,国会,特别是共和党,自从2000年大选以来就故意拒绝纠正选举团机制对美国所有选民造成的这种不合理和不公正。
为什么? 自1992年以来共举行了七次总统选举,共和党候选人输了普选票六次,但是却三次当选总统。如果允许某一个政党故意维护某一个制度,以牺牲选民权利为代价来达到自己的党派利益,那么我们所拥有的就不是真正的民主宪政。 在真正的民主中,任何政党和候选人都应该根据他们的政策理念和主政实绩,而不是通过某种历史遗留下来的不公正的狡猾机制隐蔽性地剥夺选民投票权利和压制大多数选民意志来赢得大选。如同一场足球比赛,如果一方的球门比另外一方小,或者上场人数比另外一方总是多一个人,那么这样的比赛规则就是不是公平的,其比赛结果就不是公正的。
http://www.usmidtermelections.com/president_summary.php?year=1960_2012&chart=pres&rank=Y 今天的美国是世界上唯一的国家还在继续这种古老和肮脏的选举机制,这是对民主宪政的可耻践踏。因为选举团机制,自2000年以来五次选举中大多数选民的选择被否决的情况竟然达到了骇人听闻的40%。
事实上,特朗普自己在2012年11月6日的推文也说“选举团机制是对于民主而言是一个极大灾难”,当时他错误地认为米特·罗姆尼赢得了普选票,但输了选举人票。
https://twitter.com/realdonaldtrump/status/266038556504494082?lang=en
笔者同意特朗普的上述说法,因为这是关系到我们美国“独立宣言”宣告的“每个人生而平等”的核心理念,和“每一张选票平等”的民主基本原则。特朗普在这次竞选过程中肆意攻击其他候选人都是骗子政客,但是现在他成为了这一不合理机制的得益者,于是一方面对于他自己在2012的观点就只字不提,一方面就毫无事实根据地指控数百万选民非法投票给了喜来利,以其一贯的谎言方式掩盖自己输掉了250多万普选票的难堪现实,充分暴露他其实不过是商人骗子的虚伪本质。
面对如此多次不公正和肮脏交易的历史,每一个美国人,应该扪心自问,(1) 我们是否还有对公正和公平的认同?(2) 对目前这种对选民因为居住州而进行歧视的选举团机制,我们还要容忍多久? (3) 作为唯一的发达民主国家,选举团机制导致在竞选过程中和投票箱上大多数选民的被剥夺投票权利的现实,我们还要容忍多久?
如果林肯总统的话在今天的美国还有任何意义的话,“政府必须是民选,民有,为民的,否则就应该从从地球上灭亡”,选举团这种的不公正的机制就应该必须立即停止和纠正,否则就是违背了我们美国的建国的独立宣言的价值理念,违反了民主宪政的基本原则,也就是说,美国不是一个真正的人人生而平等的实行主权在民的民主宪政国家。
海阔天空
2016/12/05于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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