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美国部分大学用的退休计划(上) 八十年代间/九十年代初来美留学工作的老海华们,已陆续步入退休/准退休的年华。聊聊各行各业退休计划的话题,应该是蛮有意思的。 这里聊的是本人比较熟悉的本市几所大学,和从同学亲友那里了解到多个州大学的一般退休计划,以公立大学为主。欢迎网友们指正或补充各自所了解的,相似或不同、普通或特殊的,各地各种情况。 据本人所知,大多数或绝大多数大学工作人员都交社保(SS)税,退休后择时开始领取社保金。择时一般分成62岁(属提前领取),66+岁,或等到70岁。这和非大学工作人员没有什么不同。 在社保以外,大学一般不用401K,而是代之以(A)Pension /其他退休计划,加上(B)403b 和(C)457b。一人同时常可有三个退休账户。 A. Pension类养老金 /其他退休计划 : 1. Pension类养老金常被挂以Teacher Retirement System (TRS) 的名称。 TRS通常是强制性由雇员和雇用机构,按雇员薪水的一定百分比(比如6~8%)每月缴款,雇员只缴款不作任何投资考虑。退休后以个人年金/幸存者年金的方式取钱。
这类Pension一般有个年限规定。比如所谓的“80-rule”,就是将雇员在该校或该学校系统的工龄加上自身年龄,满了80,才可享受规定的(满)福利。若想要退休,但两者相加不满80,福利就会被打较大的折扣。 雇员计算TRS退休福利,常使用这样的公式: a. 将服务年数乘以2.m%。(例:如果你在TRS中有30年的服务,30 x 2.m = 6n%)。 b. 确定你3或 5年最高工资的平均值。 c. 将你从步骤b得到的平均工资乘以步骤a的数字。这是你的年度TRS标准年金。 (例如:$ 100,000 x 6n%。此人的标准年金是每年$ 6n,000。) 幸存者年金一般是在雇员亡故后,由妻子/丈夫按原年金的一定百分比,继续获取相应金额。
2. 取代pension的其他退休计划 不少学校要求一般教职员工参加TRS计划,但向全职教师/教授/图书馆员/管理层人员等,多提供一种选择,即由税收法中某条授权的固定缴款计划。比如,学校限定几家投资/基金公司,雇员从中选定一家。由雇员和雇主各缴雇员薪水的6~8%,投入雇员选定的投资/基金公司。退休福利由雇员和雇主的缴款额和投资资金回报决定。投资的收益决定了到期的退休福利。选定这退休计划2的人员就不能再享受pension。 据知本人所在的大学里,职工(staff)和半职的教员们只能/也都参加TRS。但在可以选择计划1或2的人们中,有90%以上的全职教员(faculty)、95%以上的终身教职教授们,都选择了计划2。 尽管在学校工作了十几年、二十多年后,教授们会发现,假若他们当初选计划1(pension),很可能退休后每月能得到更多的收入。可为何教授们中的绝大多数当初会选计划2呢? 原因(1):这是一次性的选择决定,时间上比较仓促。作决定的期限才只有几十日,一旦过了期限,你的决定再不可改变。 原因(2):网友Gugeren在我《50万401K是个难以达到的极大数字吗?》文后跟帖:“前几年,一些州就因为这个税收与政府退休雇员的pension,闹过许多矛盾;…总有一天,税收和政府pension发放的矛盾的那个“临界点”会到来。一旦某个州出现变化(特别是从加州和纽约州这2个大州开始),全美国政府雇员的pension就面临被取消的危险。” 他说的真切。
这“政府雇员的pension就面临被取消的危险”说法已流传了几十年了。在有选择退休计划的地方,这一说法已影响了人们当初对加入哪一计划的选择。这是多数教授们当初会选计划2的主要原因。 原因(3):计划2相对比较灵活,个人退休账户可随各人离开而带离。不少新来的教授,对自己是否能在这学校获得终身教职,没有很大的把握,就会偏向选择计划2。 原因(4):当新来的教授向老教授们请教作何选择时,已选了计划2的老教授们会告知他们当初选计划2的考虑,这对初考虑退休计划的年轻教授们,会有较大影响。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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