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天,鄭州下了一場讓全國人民揪心的特大暴雨。根據氣象台的觀測,三日累積平均降水量449毫米,其中20日16-17時鄭州本站降雨量達201.9毫米,創新中國有氣象監測以來歷史極值。
現在人們在描述極端天氣時越來越喜歡用“千年一遇”。2005年河南南陽特大暴雨,當地媒體稱”千年一遇“,最後被《中國青年報》質問了一次,2010年吉林永吉特大暴雨,當地很精確地稱是“1600年一遇”。
對於這次暴雨,一開始央視說是40年一遇,晚上媒體開始說這是“千年一遇”,到了第二天早上,河南省某部門又升級為“5000年一遇”。本來“千年一遇”就夠不嚴謹了,那“五千年一遇”當作何解釋?言外之意就是大禹治水以來,中國歷史上最嚴重的一次暴雨了?
一番操作下來,連中央氣象台首席預報員陳濤都看不下去了,他在21號新聞發布會上直言不諱表示:我國目前有嚴謹氣象記錄的時間僅70 餘年,這段歷史時期的數據,是無法支撐起用 “百年一遇”甚至“千年一遇”來描述極端降雨的說法的。

(陳濤說無法判斷這是否是“千年一遇”)
眾所周知,我國東中部為季風氣候區,河南地勢西高東低,第二三階梯分界線縱貫南北,更容易出現極端降雨現象,歷史上多次發生嚴重洪災。就拿河南鄭州及其附近的地區來說,從清乾隆年間至民國的200多年間,黃河決口、造成巨大人員傷亡的駭人聽聞災難,就有20多次,其中以1761年、1843年、1855年(黃河改到現今河道)、1887年和1933年五次為最。
其中水量最大的1843年洪災徑流量達到3.6萬m3/秒,創下黃河歷史上最高記錄,大水淹沒40多個州縣,清政府為了賑災花去了當年財政收入的15%,而本次暴雨過後,7月21日鄭州花園口流量3650m3/秒,僅為當年十分之一;死亡人數最多的1887年洪災,人數達150萬左右,黃河從鄭州十堡決口,吞沒整個中牟城,達到開封時洪峰仍高達數米,當時有人作詩:“濁浪排空倒山嶽,須臾淪沒七十城。蛟龍吐霧蔽天黑,不聞哭聲聞水聲”來描述洪水慘狀,黃河決口過了兩年才完全堵上,這也是中國歷史上受災最嚴重的一次洪災。
本次鄭州暴雨雖然創下單小時降水記錄,但是看一場暴雨的嚴重程度,不能只看某短時間的瞬時降水,就像考察一個公司,不能只看它某一天的利潤。從整場降水的嚴重程度來看,本次特大暴雨,顯然跟明清近世的氣象災難無法相提並論。究其原因,是城市化和移動傳媒的發展,把災難的嚴重程度放大了。
就是新中國成立後明確的氣象監測,比鄭州7.20暴雨還嚴重或類似的極端天氣,也隨便也能列舉出幾個例子來:
1958年7月河南三門峽至鄭州之間連降7日暴雨,其中降雨最強中心澠池縣仁村,24小時降水量達650毫米,花園口洪峰達2.2萬m3/秒,是昨日洪峰的6倍,洪水衝垮了黃河鐵橋,京廣線中斷14天,淹沒村莊1700多個,耕地300多萬畝;
1975年8月河南中南部特大暴雨,在暴雨中心駐馬店,最大6小時雨量為830毫米,最大24小時雨量為1060毫米,3日降雨量為1605毫米,分別是本次7.20暴雨的2-3倍;

(1975年駐馬店洪水)
1978年5月26日廣東西部特大暴雨,暴雨中心陽江西北部13小時降水736毫米,其中6小時降水達619毫米,是本次7.20暴雨的2倍;
1995年8月初河北石家莊特大暴雨,3日晚22時至5日上午8時之間,34小時降雨量達651毫米;
1998年7月21日至22日,湖北武漢特大暴雨,漢陽24小時降雨量532毫米,漢口達434毫米;
颱風頻發的台灣省,特大暴雨更是頻頻出現,最近四十年24小時降水量超過800毫米的降雨就有5次,其中最大降水記錄是1996年的賀伯號颱風帶來的降雨,24小時降水量達1748毫米;
這次颱風在福建登陸後,摧毀房屋7萬多間,死亡和失蹤人數超過500人,繼續北上至河北太行山又形成大暴雨,並導致泥石流,中國大陸累計受災人口4600多萬,經濟損失652億;
眾所周知的2009年莫拉克颱風導致的降雨也達870多毫米,造成台海兩岸死亡人數近500人,其中高雄縣小林村被夷為平地,381人死亡。
深受大西洋颶風禍害的美國也經常出現極端天氣。1947年6月22日密蘇里州的Holt,1小時之內降水305毫米;1889年7月18日Rockport,130分鐘之內降雨483毫米;1935年D'Hanis,165分鐘降水559毫米。南亞季風地區更是豪雨連連,印度乞拉朋齊1974年曾經創下4日內降水3721毫米的記錄,孟加拉國也經常一場暴雨後,全國一片汪洋大海。
所以,鄭州暴雨雖然降水量很驚人,是罕見的極端天氣。但是無論是在世界範圍內,還是中國,還是中國北方;無論是小時降水量,還是單日降水量,超過鄭州7.20暴雨的案例並不少見。

(澳大利亞國家氣象局關於全球極端降水記錄的統計)
也有人很專業地解釋說,“千年一遇”不是說一千年才發生一次,而是指氣象發生概率是千分之一。那麼新中國成立72年來,7.20暴雨類似極端天氣,在鄭州或它的周邊就發生了三次,用“千年一遇”形容不是違背概率基本原則了嗎?是不是該修改一下分母了?
那麼為什麼有人熱衷於渲染這個水災是“千年一遇”呢?除了看熱鬧不嫌事兒大之外,還有甩鍋給老天的嫌疑:這個天氣是“千年一遇”的, 淹死一些人、城市一片汪洋也是難免的,用胡總編的話來說是:“極端天氣導致的必然結果”,就沒有人為的責任了。那麼果真是這樣嗎?
第一,7.20暴雨之前之前的24小時,鄭州已經下了超過150毫米的特大暴雨,20上午又發布紅色預警,白天仍會出現100毫米以上的大暴雨。按照中國氣象局制訂的《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與傳播辦法》,紅色預警出現應該“停止集會、停課、停業”,“政府及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做好防暴雨應急和搶險工作”,並且郊縣滎陽鋁廠已經因為被淹沒而發生爆炸。面對這些信號極強的預警信息,為什麼政府沒有做出停止上班、地鐵停運、容易積水路段限行的預防措施?
筆者曾經歷北京2012年的7.21特大暴雨。那次北京的應對,跟這次鄭州儼然很類似,導致了79人死亡的慘劇。然而,經過了這場災難,北京充分吸取了教訓,每逢大雨就做好充分準備。
以今年7月11日暴雨為例,北京市政府提前一天通知全體市民實行彈性上班方式或在家辦公,部分地鐵關閉,公交車停運。筆者那天晚上從海淀區西二旗回家,發現容易積水路段全部被市政人員用路障堵上,並有工作人員在現場指揮提示繞行。這明顯是做足了預案,認真對待。
而鄭州200毫米降水時段結束後,恰好逢下班高峰,被困在地鐵內的人員絕大多數下班回家的員工,如果事先採取防範措施,很多災難會不會得以避免?
第二,鄭州地鐵17:21分開始因進水停運,乘客們足足在車廂內被關了近4個小時,到21點多救援人員才趕到。這期間乘客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政府熱線也打不通,最後12人因為缺氧和失溫死亡,這其中又有幾分是人禍?地鐵公司自17日就接到防汛通知,應急撤退做的這麼差,是不是該反思檢討?

(浸泡在水裡的乘客)
第三,鄭州市區路面發生多處發生塌陷,自媒體視頻顯示,不少路上行人掉進塌陷深坑,這也是導致傷亡的一個原因。這其中是不是路基質量不過關?2018年,鄭州提出投建設“海綿城市”的目標,其近期規劃為到2020年項目投資534.8億元(其中道路投資137億,綠地投資139億,水系投資138億),這534.8億巨額投入此次又是否發揮了作用?


(上圖:鄭州“海綿城市”規劃;下圖:汽車掉進塌陷路面)
第四,隨着城市化,原來農村的河流、溝渠大量被堵塞,甚至填平,這就意味着失去泄洪的毛細血管,鄭州市區泄洪通道除了地下管網外,就是21條河渠,而其中部分被不同程度堵塞,導致無法泄洪。這是否是人們無序生產經營和城市化的一個惡果?
我們也應該看到,災難發生後,河南官方救災搶險有很多值得稱讚的表現,鄭州市民的自救能力和高尚品格,更讓人感動。這一切都體現着我國經濟發展帶來的文明的巨大進步。
然而,不要輕易說什麼“百年一遇”、“千年一遇”、“歷史罕見”,老天沒有嘴巴,但是人在做天在看,不要隨便把責任推給老天,這是對人民的不負責任,是對逝去生命的不尊重。我們的救災成績要充分肯定,災難發生的原因也要檢討,畢竟這個社會的每個公民都不是多餘的。
(註:以上黃河氣象和水文資料均引自水利部黃河水利委員會編纂的《黃河志》,裡面有豐富的河南省極端天氣和氣象災難的記錄。)
Original 小暉 小暉有思 7/22/2021
其實我們的媒體們曾經也有過很勇敢的時候,我相信那應該是他們的高光時刻,至少16年前的媒體是這樣的。
16年前,也就是2005年,同樣是河南發生暴雨,當時提出了千年一遇這麼個說法,面對這樣的說法,《中國青年報》看不下去了,遂拍案而起,提出了這樣的要求:

通過搜索網絡可以發現,中青報的這篇評論就是寫於2005年。

不得不承認,當時媒體能提出這樣的質問,並不需要太多的勇氣,更多是寬鬆環境下的自然產物。這麼犀利的質問,這麼尖銳的評論,哪怕過了16年,依然可以讓我們看到當時媒體的風骨。
這樣的風骨要怎麼形容呢?我個人認為,這種風骨就是媒體人對公義的堅持,他們始終相信,不管是什麼原因,總要讓人有道理的地方,道理是越辯越明的,扣帽子只會把事情越抹越黑。
如果我們希望公眾是明事理的的,那麼媒體就必須儘可能告訴我們真相,並將選擇和評判的權利交給公眾自己,媒體則在除了全面客觀的報道以外,也要從道德倫理的角度去加以評論,這個倫理並不複雜,就是珍惜他人生命,尊重他人尊嚴,並且讓每一個事情都能夠有個真相在,能夠符合絕大多數人心中的價值觀,真正讓這樣的價值觀超脫於利益,能跨越時代。
可見,那個時候的媒體是有擔當的,也是有風骨的,他們的血是熱的,他們也是豪情滿懷的。
可是現在的媒體人呢,我知道他們是受限於時代大環境,勇氣被鬮割了,風骨被打擊沒了,但還是忍不住要說,真相沒有了,深度沒有了,底線也沒有了。
短短的十六年時間,媒體真的是大變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