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老公回家,一副羞紅了臉的樣子,怎麼看,也不對勁兒。納悶他為什麼打腫臉充胖子,人家網上都正討論怎麼減肥呢。 晚餐桌上,我和兒子不約而同問他,臉怎麼啦? 他說被螞蜂蜇了。我們趕緊問怎麼回事,他說在出租房的院子裡清理後院,發現一個巨大的馬蜂窩,在樹根邊上。也不知是怎麼回事,他童心大發,要為民除害,把 那窩給端了。結果在博斗中,左臉光榮負傷。受傷後,他很生氣,把那馬蜂窩給點火燒了。看着灰燼里,麻麻點點的小幼蜂,成團兒的死去,他好開心。哈哈,我贏 了! 沒一會兒,外出找食的老爸老媽蜂回家,怎麼不見了自己的老窩,頓時發怒,狂呼爛炸,對老公發動猛烈的襲擊,有個老奸巨猾的傢伙,“蹭”一下鑽進老公的褲腿,“哇嗒”一口咬住他的膝蓋,老公急忙用雙手卡住自己的大腿,生怕那傢伙再往上竄,往致命的地方攻擊。卡着大腿,轉着圈兒狂跳一陣,那隻老螞蜂,終於掉了下來,老公顧不得一切,飛跑到車裡,開回家了。 哈哈哈,我和兒子真是忍不住了,笨老公碰上了這麼聰明的螞蜂!不是我們娘倆沒同情心,實在是太好笑了! 老公不是過敏體質,但是那兩個紅疙瘩,比鵪鶉蛋還大,周圍又燙又腫。一個在臉上,一個在膝蓋上。 我沒細研究過蜂,只是喜歡小蜜蜂可愛的模樣。知道小蜜蜂愛勞動,採花釀蜜是益“蟲”,它們不蜇人,因為蜇人會犧牲。螞蜂是肉食“動物”,吃害蟲可厲害了,是”天然殺蟲劑“,可也常把人類當害蟲,如果你侵犯它們,一定會勇敢地反擊,直到勝利。還有一點是只有母螞蜂蜇人,那個流氓母蜂手段下流,水平高超,真厲害啊! 兒子說他也被螞蜂蜇過,小時候,有一次回家,把鞋脫在門口,回家拿東西,出來時穿鞋,發現有東西,脫鞋一抖嘍,掉出個螞蜂。他的腳趾頭給蜇了一口,又腫又疼好多天。從此他躲着螞蜂。 這回,我敢保證老公好一陣不敢去那兒啦,那些女勇士們正咬牙切齒,怒目圓睜地等着復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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