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小的時候,喜歡每天“接”爸爸下班,在大院的門口等啊等,等着爸爸拎着公文包下班的身影。撲過去,一把摟着爸爸的胳膊。回到家,常常偷偷翻他的包。看看有什麼好玩的東西。一般都是參考消息,記事本兒,好玩的是筆。爸爸常有好玩的筆。多色圓珠筆,還有鋼筆,他有黑色的,有點兒“胖”的美國的派克筆。 記 得有一次,在爸爸的包里發現一疊方格信簽紙,上面還有紅印泥的手指印。偷偷聽爸爸媽媽說,那是一對小青年的材料,女的一定要結婚,說是他們有過親密接觸, 一定要嫁給他,男的不肯,那材料是說明他們最親密的關係是給她剪過手指甲。就這麼“刮”進耳朵里的幾句話,讓我幼小的心,十分困惑大人的事情。覺得女孩子 的手是不能給男孩子碰的,要不就非嫁不可,太嚴重了。 還有一次,也是翻爸爸的包,找到一疊紙,厚厚的,末尾有紅指印。這回我知道又是什麼材料來了。耳朵豎得高高的。這回是一對小年輕要離婚。女的非要離婚,理由是那男的擠牙膏,老是從中間擠,屢教不改。讓她無法容忍。 他們離了還是沒離,我不知道,但是拿起牙膏,就常常想起那件事兒,現在好了,那種“錫箔”牙膏早就不見了,從哪兒擠,都沒有關係了。可是離婚的人越來越多,理由要比擠牙膏來的充分的多了。 那個年代,結婚,離婚都是極其罕見的事情,有誰知道,牙膏的背後,是一個什麼樣的真實故事呢? 最新博文: 小哥的初戀 小哥的青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