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加拿大遭遇小偷
大哥比我大我快兩輪,他退休後第一件事情就是要來看看我這個遠方的小妹妹。我花了半個月,一路開車帶他遊山玩水, 落基雪山,科洛娜果園,維多利亞三文魚回流,黃金海岸,寶翠公園,那份開心,那份爽啊。臨回家前,他提出要我陪他逛逛商店,該給親朋好友們買點兒什麼紀念品了。
大哥回他房間,褲兜里揣着什麼,揣好了,還在褲兜外面不放心地摸摸。我倆兒就上路了。
周末的“大貓”,人流如織。 剛逛了兩家店,還沒有琢磨好他想買什麼,突然聽他說:“不好!撞到小偷了!”,他一臉的焦急,恐慌,兩隻手同時在口袋裡掏,使勁兒地掏。
“我的錢給偷了!!”
“您放哪兒了?”
“褲兜裡面”
“錢包一起被偷了?”
“沒有錢包,就一個塑料袋裡面放的錢”。
。。。
大哥是從小受苦,養成了非常節儉的習慣的人。很小就留在鄉下老家跟着爺爺奶奶,直到考上軍事院校,小時候常常挨餓,尤其是長身體的時候,正逢上三年災害,他還常常餓一頓,省下飯錢買小兒書。節儉已經是改不掉的習慣了。可是他逢年過節總是要給那些曾經在他挨餓的時候,給他過一口飯,一塊地瓜的遠房親戚們寄錢。懷舊和感恩是他那個年代的烙印。
這下子,不管被偷多少,對退休了的他來說,都是一個大數目。我也不好在細問。帶他去報案吧。
查了“大貓“示意圖,帶着大哥去警察辦公室報案。我一路跟他說,來加拿大十多年,從來沒有碰到過小偷,我是一個馬大哈,錢包丟過,都被原物歸主。怎麼也不相信有小偷。
記得是95年冬天,我在市政府的公用洗手間,把錢包忘記在洗手池邊上。剛到家,就發現留言機里讓我去失物招領處的留言。錢包里的現金一分不少。誰“上交”的,也不知道。
也記得記者做過這樣一個試驗,在隱蔽處放上攝像機,把錢包丟在地上,看人們怎麼處理,結果十七個錢包,全數歸還,只是有幾個人偷偷把現金取出來,作為給自己的“獎勵”,然後把錢包交給失物招領處。
雖然大哥沒心聽我講,也根本不相信加拿大沒有小偷。他還是滿懷希望,加拿大的警察能夠幫助他。說不定小偷已經給人當場抓獲了呢。
到了警察值班室,冷冷清清,沒有一個人,我們進屋裡,才見到一位穿制服,沒配槍的警察出來接待我們。問過由來,年輕的警察小伙子一臉的迷茫,他給我表格填寫,填完後我問他,有沒有過類似的案件,他說從來沒有聽說過。這可是一個新情況啊!
大哥的希望破滅了,他沒有一點兒心情再逛,我跟他說,想買什麼不用愁,我有卡呢,我們接着逛。只要他告訴我想買什麼,我來給他買。
可大哥不想再挪一步路,堅持回家。我只好帶着他,往停車場走。停車場黑呼呼的,大哥還是要看看車邊上有沒有他的“錢袋“。回到家,大哥下車,我把車墊翻開,座椅往後挪,突然一下子發見了安全帶後面有個塑料袋
- 綠花花的加拿大鈔票在裡面!!
“大哥,這不是您的錢嗎?”,大哥趕緊探身過來,頓時滿臉笑開了花!“哈哈哈,原來在車上,從我口袋裡滑出來了!”。
虛驚一場,我趕緊給大貓的警察打個電話,“懸案”一筆勾銷。
我說加拿大沒小偷,就是沒小偷。這回大哥相信了。不過我後來也告訴大哥,加拿大不是沒有小偷,只是沒有“掏兜”那樣的小偷。加拿大的小偷不稀罕這種偷法
-技術含量高,風險大,成效微不足道。那麼加拿大的小偷是什麼樣的呢?俺給大哥說了兩個故事報道:
蒙特利爾銀行有一位經理,憑空“創造”出很多客戶,向銀行借貸,紙上“畫花”,龍飛鳳舞地變成甲乙丙丁。。。張三李四,然後把錢套出來,過上了奢侈的生活,摩托房車七八輛,飛船快艇,名車,豪車,價值連城的老爺車,瑞士名表,品牌首飾
,炒豆子似的。各式各樣的RV,和總統專車有一比。報道說, 他是按摩院的常客,還經常“請客”常帶着朋友們光臨,小三,小四,小N,也都是從按摩院的關係逐步發展起來的。 查出他八年裡偷了銀行15Million。親友花500,000加幣把他保出來,幾年後才判決,好像很多年裡,只是是被限制行動,和哥哥住在一個郊外莊園。
http://albertaventure.com/2003/12/the-strange-case-of-nick-lysyk/
還有這麼個小偷,他是一名地鐵公司的工人,他的工作是收集投幣機裡面的硬幣。“老”工人了,勤勤懇懇的一個印度人,本來是兩個人當班的活兒,他總是能“支開”同伴做手腳。科技發達了,站台上都安裝了攝像鏡頭。可不知怎麼偶爾有一次安裝攝影頭的人出了錯,把鏡頭對錯了地方,一位檢查人員發現生更半夜這位印度人收集硬幣的時候,“有可疑小動作”。匯報領導,他們特意關注,偵查,發現這位勤勞的人兒,偷偷擅自“分成”硬幣,被起訴後調查表明,他在十多年裡,偷了超過一百萬加幣。家裡的豪宅,也是靠他“點點滴滴”苦心累積起來的。
到底還是加拿大的小偷胃口大,像我大哥想像中的小偷小摸,人家是看不上眼的。這不最近報道的一小偷,是體育中心酒吧經理,直接從Bar的收銀機里“拿”錢,甚至當着員工的面拿錢,四年偷了七十多萬加幣,還誣陷,開除過兩名員工,偷得越多,官兒升得越快,從管理一個酒吧,到多個酒吧。奢華的婚禮在曼哈頓河上隆重舉行,一夜萬金的酒店,價值十萬多的外國馬,和他從來沒有超過6萬的酒吧經理年收入,是完全不成比例的。事發後,他準備逃往中國,可是逗留英國時被逮捕。解押回到加拿大,上周被判入獄四年。
不管小偷大偷,不勞而獲,鋌而走險,違章犯法獲不義之財,總有一天會受到法律或者是良心的譴責的。
新聞鏈接:
http://www2.canada.com/edmontonjournal/news/story.html?id=6ae3015d-d2f1-4a6f-a0d2-9e640505d5e1
http://www.edmontonsun.com/2014/02/14/edmonton-man-who-lived-it-up-overseas-after-stealing-735000-from-the-company-that-supplies-food-to-rexall-place-is-jailed-four-yea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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