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哥當兵時候有位同鄉好友Z,利用在軍械處工作的職務之便,偷了一把小手槍,那是中印戰爭中繳獲的一把精緻的德國手槍,帶個棕黃色的小皮套兒,藏在箱底。瞅准沒人,拿出來擦擦,玩玩,又小心翼翼地放回去。 轉業分別一晃幾十年過去了。戰友聚會,Z沒來,大家納悶,原來Z不沒在好好當他的團級轉業幹部,卻進了監獄。不是看管監獄,是坐了大牢。 話說Z轉業時候,哪敢把藏在箱底的手槍交出來。一方面,捨不得,另一方面,軍人瀆職罪可不是鬧得玩的。反正幾大件託運回家,誰也沒查。 日子過得挺順暢,他也從分管一個小部門,一級級向上爬。房子有了,車有了,日子過得挺舒坦,突然有一天被個小偷給攪和了。那小偷光顧了他們家,翻箱倒櫃,把現金和值錢的東西一卷而空。那時候,還不怎麼興“貪官”一說,也就損失了幾千塊錢。事情過去,他也不指望破案,追回那些錢了。 幾個月過後,突然警察上門來了。原來小偷給逮着了,錢沒追回,可追回了一把槍。了不得!Z早就忘記了的那把壓箱底的手槍,小偷拿去了,在報案時Z沒有提到手槍的事兒,這回可是隱瞞私藏槍支,重罪入獄。判了好多年。 Z腸子都悔青了,早知今日,何必當初,往野地里一扔不就沒事啦。嗨,那把害人的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