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草:在眾多關於此話題的文中,這篇頗有力度。後面那三點“以最快速度”顯得作者偏理想化了。但理想化總比冷血/漠然要有人性。 【相關消息】ZT:湖南檢察官肖佑良,旗幟鮮明認為:許艷無罪,一審判決丟人現眼,有嚴重政治錯誤。

Original 沉雁 以斯貼 3/16/2021 文|沉雁 很遺憾,因為私事纏身,我錯過了圍觀灌南“敲詐”案。今天看見女主角父親發聲“不能把屎盆子扣在我女兒一人身上”,我難以自抑,不禁淚從眼角流,火在心中燒,血往腦門兒涌。許艷,一個時代的悲劇縮影漸行漸近。 父親是打零工的,每天能掙150或160的農民工,母親患有心臟病,這就是許艷的家境,一個典型貧家女子的家境。許艷去讀個衛校,家裡還負了債。貧寒家庭百事哀,在階層固化如鋼筋混凝土的時代,無論許艷怎麼安排自己的人生之路,事實上也容不得她自我安排,她註定都是一個悲劇,她註定都是這個時代的犧牲品。 英國著名作家毛姆有一句很誅心的話:“只要你挨過窮,你內心裡就一輩子是個窮人。” 美國也有窮人,日本也有窮人,這世界的窮人可多了,但這與“挨過窮”不是一回事。 我記得陳光標在曼哈頓街頭遞給流浪漢一張百元美鈔,卻被衣衫襤褸的流浪漢滿眼鄙夷地拒絕了。那種拒絕就是“我窮我願意”,在一個窮和富可以自我選擇的環境裡,永遠不存在“挨過窮”的恐懼。 印度窮人更多,但印度教育是免費的,印度醫療是免費的,印度人應該有的保障一樣不少。所以,印度的窮人也不會有“挨過窮”的恐懼。 非洲窮人最多,那裡大多數人都談不上有保障,並且又懶又笨,但非洲的年輕人可以選擇“到中國留學去”,這對他們來說是一條充滿陽光和花香的天路。所以,非洲人雖然也可能挨窮,但他們終歸有一絲希望。 但像許艷,出身天定,貧窮沒法選擇,即便讀了個衛校也看不見任何希望。因為窮,從小到大所遭受的歧視、鄙視、欺凌和無助,就像有一根無形的棍子,不分晝夜地捶擊着自己的肉體、骨骼和心臟。這就是毛姆所言的“挨過窮”。 雖然海明威說:“生活總是讓我們遍體鱗傷,可是後來,那些受傷的地方一定是我們最強壯的地方。” 但海明威也有失誤的判斷,他忽略了“挨過窮”這種傷害,會留下一種永遠難以癒合的傷口,它脆弱得像冷卻後的餅乾一碰就碎。所以,毛姆才斷言挨過窮的人“內心一輩子都是一個窮人”。換句話說,只要挨過窮的人,只要有擺脫挨窮的機會,他們會將自己乏善可陳的自身資源發揮得淋漓盡致。 一個貧家女子,她能有什麼資源?除了青春、身體和一晃而過的容顏,她們什麼都沒有。就連網紅教授羅翔老師都直言不諱地坦陳“我是很想做二奶的”,所以,在這個悲劇時代,我們根本沒有道德動力去指責甚至微詞那100多個天天“敲詐”賴曉明的許艷們。 但遺憾的是,灌南的許艷成了“敲詐犯”,灌南的賴曉明們搖身一變逆襲成了“受害人”。素來有大五貓專家之稱的張宏良教授也看不下去了,他憤怒地拍案而起:“這不是對個人的判決,而是對窮人的判決。” 是的,我與張宏良教授的憤怒驚人的一致,這不是對許艷的判決,而是對所有貧家女子的判決,是對千千萬萬的許艷的判決。 在這場灌南“敲詐”案風波中,最讓我感動的是中國的男人們(除了壞球的老胡和灌南那群王八蛋),都站了起來,在輿情戰爭中都同仇敵愾站到了許艷的一邊,沒有一個自媒體男寫手和男律師微詞許艷的道德瑕疵,而是統一地排山倒海地對這份“敲詐”判決書厲聲說不。 就連司馬南這次都倒戈了,我看了他關於灌南許艷案的點評視頻,那一連串如雷貫耳的喝問把我的淚腺感動得翻江倒海。 “法院判決書居然把一群玩弄這個女孩子的官員稱為‘受害者’,真是沒有最喪盡天良,只有更喪盡天良!法院判決書隻字不提這個女孩子是不是真的因懷孕、墮胎而向對方索要錢財?隻字不提這群官員採用什麼手段把這個女孩子弄到手的?隻字不提在被那麼多官員玩弄過程中這個女孩子身心受到過什麼傷害?隻字不提那位在判決書中出現的女孩子的母親有多少個不眠之夜在以淚洗面?更是不會提這個被判刑入獄13年的女孩子怎樣支付那500萬罰款?” 夾過一次頭一直很腦癱,但這次灌南“敲詐”案居然把司馬南的夾頭腦癱刺激康復了,可想而知,身披“敲詐犯”的貧家女子許艷有多冤。 灌南“敲詐”案判決書籤發於2020年12月29日,這個多災多難的庚子年,防不勝防的新冠病毒已經讓所有貧寒家庭雪上加霜。但病毒再毒,還可以躲還可以防,都沒有這一紙庚子年喪盡天良的判決書毒,它不但是對所有貧家女子錐心刺骨的傷害,更是對所有貧家女子光明正大的侮辱。 這一紙判決已經不是簡單的不公不義,因為不公不義至少還要依據基礎事實,但這一紙判決對所有基礎事實(許艷在整個過程所受的重疊傷害和公職人員在整個過程違背公序良俗的肆意)都置若罔聞,我非常贊同司馬南那一聲怒斥:沒有最喪盡天良,只有更喪盡天良。 但凡看見這一紙判決書的人,只要是人,都會像紀伯倫描繪的那樣凍僵心臟:“我睜開眼睛,看到的是一片黑暗;我張口說話,說出的全是悲傷。” 如果我們這個時代還要一絲碧蓮的話,就此我建議有關方面三點: 一 以最快速度廢除這一紙“敲詐”判決,立即恢復許艷的自由之身。 二 以最快速度將判決書中所涉及的“受害人”全部緝拿歸案,查清他們的資金來源和對許艷傷害的犯罪事實。 三 以最快速度立法:(1)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讓每一個貧家女子不再有挨窮的恐慌。(2)立法婚內出軌入刑,給“不正當關係”套上鎖鏈。 如果做不到這三點,許艷作為貧家女子的時代悲劇將不再是縮影,而是留給這個時代每一個人恥辱的烙印。 最後我還是借用林肯的洪鐘之音“我絕不允許乞丐比總統更有禮貌”,想對許艷和許艷的父親說一句話:不要說“沒臉見人”。許艷誤入歧途不是許艷的錯,更不是你們的錯,而是這個時代強加給她的罪孽,我們人人都有罪。同時,我希望許艷在今後的人生歲月里珍惜好這來之不易的輿情助力,願你善其身,願你遇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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