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草:紅左或納粹極權下滋生出來的產物、行為現象,往往會左右兩道殊途同歸,有其共性。都可藉以審喻當今趙國。 下面第一篇文,已以不同標題在網上/微信群出現過幾回,皆被一一“違規”/封殺。現成了《蘇聯xx簡史》,不知能否多撐上一陣。
ZT 不滅老燈 7/10/2021 
作者:沈志華 自1922年到1991年,蘇聯在人類歷史上存在了整整70年。這70年裡,幹部集團的腐敗,始終如附骨之疽。蘇聯70年腐敗史,對後世是一個沉痛的歷史教訓。 列寧時代 防範幹部特權,但特權已經泛濫 一般說來,政權初建,氣象一新,必有一段勵精圖治,腐敗現象會相對較輕。但事實卻並非如此,早在列寧時代,蘇聯(俄)的腐敗問題就已相當嚴重。 早在1920年俄共九大上,許多黨代表就曾憤怒指責黨內的嚴重腐敗無論對於誰都不是個秘密,中央和地方的布爾什維克允許自己那樣的奢侈,他們的行為絲毫不比老牌的資產階級遜色,工人和農民對他們敢怒不敢言。這些腐敗的種類主要包括:公車腐敗、住房腐敗、飲食腐敗、醫療腐敗、貪污受賄、權錢交易、盜用公款。 當然,最高當局也不是沒有採取過防範腐敗的措施。十月革命後,列寧就對領導幹部的工資和待遇作了嚴格規定,要求一切公職人員的薪金不得超過熟練工人的平均工資。列寧率先示範,其作為國家最高領導人的工資是500舊盧布,而鐵路員工的最高工資是510舊盧布。1919年制定的35級工資表,黨政領導人的工資大大低於工人的最高工資。 但問題在於:領導幹部們很快就不靠工資生活了,在工資之外的其他方面,享受特殊待遇的領導幹部們與群眾之間的差距越來越大。1924年1月,列寧因病逝世,在莫斯科立即舉行了聯共(布)中央委員會會議。與會者認為,保護黨的高層領導人健康是至關重要的事情。會後,很快成立了著名的療養區管理局,專門負責國家領導人專用別墅的修建和管理事務。此後,國家領導人享有的特權種類逐漸增加。這種為保持國家領導人健康而採取的措施便是蘇聯黨政幹部享受特權的開始。當然這一時期的特權實際上主要是針對蘇共領導人的特殊待遇。 斯大林時代 公然將幹部的特權腐敗制度化、合法化 斯大林建立起了一整套保證領導幹部層特權的制度。這個官僚特權階層主要享有如下特權: (1)宅第權。從中央到地方各級官員均有一處或幾處別墅。凡是名勝地、風景區、海濱、避暑勝地,幾乎全部被大小官員的別墅所占據。 (2)特供權。各級黨政機關均有特設的內部商店、餐廳、冷庫等供應網絡,按照官職大小、地位高低享受特殊供應。 (3)特教權。凡是高級官員的子女,從幼兒園到大學均有培養他們的專門機構或保送入學的制度。高級軍官的兒子則直接送軍事院校培養。 (4)特繼權。官員特別是高級官員可以免費為自己的子女留下豪華住房和別墅,供他們終身享用。 (5)特衛權。花在高級領導人身上的費用,達到無法核算的程度。 (6)特支權。位居金字塔頂端的官員在國家銀行有敞開戶頭,即戶主可以不受限制隨意提取款項的戶頭。 不同的層級,享受不同的特權生活,如免費占有別墅、占有專車、免費休療養、各種商品免費特供、子女免費特教培養等等。較典型的例子,如偉大的無產階級作家高爾基,在他那金碧輝煌的別墅里,有四五十人為他服務;再如,莫洛托夫的大別墅里,連打碎的餐盤,憑碎片即可任意向國家免費置換新的。只要進入名錄,一切由國家包了。此外當時蘇聯還實行所謂紅包製,又稱錢袋制度,簡言之,即在正規工資之外,每月用大信封秘密向領導人發放巨額錢款。信封內錢數的多少取決於職務的高低,一般相當於公開工資的1~2倍。此乃斯大林時期體制腐敗登峰造極的標誌。 列寧和斯大林的戰友米哈伊洛維奇莫洛托夫,曾擔任過蘇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蘇聯外長等要職。他生前曾向蘇聯作家丘耶夫披露過紅包製,“我們當然有工資。您瞧,到我們這一級就特殊了,一切由國家包了,還可拿工資。實際上國家什麼都包了。我現在無法準確說出給我多少工資,因為變了好幾次。而且戰後根據斯大林的倡議,採用了紅包製。用這種封着的小包給軍事和黨的領導人送錢,很多的錢。” 即便是在全國爆發大規模饑荒、餓死數百萬人、出現人吃人悲劇的20世紀30年代初的特殊時期,蘇聯特權階層的特供也仍然是存在的。 俄羅斯解密檔案文件證實了這一點,一份署名為蘇共中央委員會秘書處第六科科長傑緬季耶夫的關於聯共(布)中央秘書處1932年經費開支的說明記載着:煙捲的消費每月為13000―14000支,按月分配給下列秘書處:斯大林同志秘書處、住宅和辦公室5000―6000支;助手和顧問6人每人750支,共4500支;切秋林、帕爾申和傑緬季耶夫每人500支,共1500支食堂方面的開支為66088盧布40戈比,給書記處、會議大廳按月定量供給夾肉麵包。 從1945年開始連續8年成為斯大林貼身警衛九人小組成員之一的弗拉基米爾 .瓦西里耶夫就回憶說:斯大林喜歡在里察湖附近安排野餐,排場具有純東方式的奢華:從別處運來精美而昂貴的餐具,還有味道美極了的珍稀葡萄酒,在篝火上烤全羊,烹煮剛剛釣上來的鱒魚和鮭魚。這種場面見多了後,弗拉基米爾便覺得有關斯大林個人生活比較儉樸的議論和說法都不過是杜撰的神話而已。如此酣暢地歡宴三四天,卻苦了那幫安保人員,用弗拉基米爾的話來說,只有我們快活不起來。 赫魯曉夫也在其回憶錄中抱怨道:斯大林所浪費的時間比隨便哪個國家領導人都厲害。我指的是他在那些沒完沒了的午餐、晚餐中在餐桌上一手舉着酒杯吃吃喝喝所浪費掉的時間。 應邀與斯大林共進午餐或者晚餐的蘇共政治局委員們則相互交談:設法使這頓午餐或晚餐早點收場。而有時候還沒有到晚餐和午餐的時間,有人就說:今天怎麼樣?會不會叫我們去?我們希望別叫,因為我們都要工作,而斯大林讓我們沒法工作。他那裡的宴飲有時候要一直吃到次日破曉前,有時甚至使黨和政府領導人的工作陷於癱瘓,因為大家醉醺醺地在那裡待上一整夜,白天是無法工作的。 而之前列寧成立的全俄肅反委員會契卡並迎來斯大林、亞戈達和貝利亞,而其創建者捷爾任斯基則被丟到了一邊。在大清洗中,沒有法庭,沒有偵查和預審,克格勃完全淪為了個人獨裁的工具。 被列寧譽為全黨最喜愛的理論家的尼古拉布哈林在接受審判前寫下了《致未來一代黨的領導人》這封信。在信中,他寫道:當革命思想指導着契卡時,它捍衛國家不受反革命分子的危害,對敵嚴酷是有道理的。而現在它是腐敗的官僚機構,迎合着斯大林的狐疑心理。它對內嚴酷,在毀滅別人的同時也在毀滅着自己。 赫魯曉夫時代 整治幹部特權腐敗體系 赫魯曉夫上台後,向斯大林一手建立起來的幹部特權腐敗體系,發起了蘇共歷史上的第一次主動攻擊。在他的命令下,很多官僚特權被取消,如信封制度、免費早餐午餐、免費別墅、專用汽車等。官員們在斯大林時代的高薪也被大幅度砍削。但這些都不足以從根本上消滅幹部特權腐敗列寧時代就是個例子,這些官僚特權在當時是非法的,但這些官僚特權仍然興盛不衰。所以,赫魯曉夫採取了另一種釜底抽薪的方式,即實行幹部任期制與輪換制。最後,這些丟掉特權的官僚們下決心要趕走赫魯曉夫,成了勃列日涅夫的政治盟友。 雖然赫魯曉夫有着改革的意願,但他往往憑個人的主觀願望,依靠行政命令強制推行改革,特別是到後期,隨着赫魯曉夫領導地位的確定,他的個人專斷、唯意志論日益增長。 蘇聯學者布拉爾茨基發表的文章分析說,赫魯曉夫的改革是不徹底的和低效益的。 其原因是由於他用傳統的行政方法、官僚主義方法搞改革,不重視人民群眾的作用,沒有發動勞動人民為改革而鬥爭。 最終,赫魯曉夫在改革過程中,觸犯了很多人的利益,在客觀上樹立了一批政敵或反對派,最終導致了自己的下台,從另一方面看,既得利益集團的勢力是極其深厚的。 勃列日涅夫時代 蘇共腐敗幹部們最幸福的黃金期 勃列日涅夫的上台,很得力於在赫魯曉夫手裡失去腐敗特權的幹部們的支持;作為回報,勃列日涅夫為這些幹部們創造了蘇共歷史上前所未有的極好的腐敗環境。不但恢復了被赫魯曉夫取消的所有幹部特權,還增加了新的特權項目。 勃列日涅夫始終沖在腐敗的最前線。他任總書記之後,任用了大批親信,包括自己的許多親屬。如勃氏的女婿丘爾巴諾夫,僅10年時間就從一個普通民警一躍而成為內務部第一副部長,在1976-1982年間大肆貪污受賄,釀成震驚全國的駙馬案。整個勃列日涅夫時代,蘇共的許多書記、州委書記、邊疆區委書記、中央委員都捲入了骯髒勾當。高級領導人彼此勾結、濫用權力、貪污受賄的案件層出不窮。除個別案例外,大多數腐敗案件都是勃氏去世後才被揭露出來。勃氏個人的貪婪在這場腐敗盛宴中起到了強烈的示範和帶頭作用。 勃列日涅夫時期腐敗案件很多,有影響的大案如珠寶鑽石走私案、黑魚子醬走私案、烏茲別克黑手黨案、駙馬案等等,就腐敗案件的數量、規模以及社會影響看,在蘇聯70多年的歷史中,勃列日涅夫時期堪稱空前絕後,尤其是在他執政後期,即上世紀70年代中期到80年代初10年左右的時間裡。 蘇聯時代的特供商店,僅向蘇聯黨政軍高幹家屬、外籍人士、持有外匯者提供服務。
勃列日涅夫本人就是腐化墮落的帶頭者。他對貴重禮品、轎車、獵槍的喜愛在當時就已為很多人所知曉,尤其是他在數百萬電視觀眾面前愛不釋手地擺弄他的那枚有名的金剛鑽戒的鏡頭,更把自己的那點愛好毫不遮掩地置於眾目睽睽之下。同時,他從不忘記滿足家人的要求。 勃列日涅夫不可能不知道,他每次去捷克的卡羅維發利之後,夫人維多利亞彼德羅夫娜都會收到很多貢品,而對珠寶鑽石有着病態痴迷的女兒所做的那些冒險勾當,他也不可能不知情。 此外,勃列日涅夫弟弟的受賄行為也廣為人知。 而勃列日涅夫的女婿丘爾巴諾夫更甚,他從一個上尉到內務部第一副部長的升遷,以及貪贓枉法、索賄受賄的種種惡行早已被人們所知。 在中央各部門以及地方,涉嫌貪污腐敗官員級別高、範圍大,從最初的個別部長,到勃列日涅夫後期涉及多個部,甚至中央委員。典型例子是格魯吉亞共產黨中央第一書記、蘇共中央候補委員B.姆日阿瓦納澤。原格魯吉亞中央第二書記H.A.羅吉昂諾夫回憶,姆日阿瓦納澤夫婦很時髦地大張旗鼓地慶賀女主人的生日,把她稱為維多利亞女皇。生日慶典邀請了大量賓客,他們贈送了價值不菲的禮物。 某些國家領導人,包括黨的領導人,除了擁有供應的國家別墅外,還修建了私人別墅,為自己的子女、孫子們同時修建了私人別墅。7080年代,貪污盜竊國家財產的現象在俄羅斯聯邦貿易部、蘇聯外交部、外貿部、後勤部、俄聯邦輕工業部、蘇聯文化部都有出現。貪污腐敗涉及各部門各行業各級別工作人員。當時的腐敗案件所涉及的部門與行業很多,而在每個涉案部門和行業中,又能縱向牽出一串又一串的相關人員,並且最終都有可能指向一些位高權重的領導。 此外,在勃列日涅夫時期,黨證和公職也可以買賣。 當時,一些黨組織把黨的權力變成了謀利工具,在某些共和國甚至有給黨證明碼標價的。 格魯吉亞共和國中央第二書記羅季昂諾夫說,在格魯吉亞共和國一些黨組織中,有人從事黨證交易,把各種類型的騙子接納進蘇共組織,在他們行了更大的賄賂之後,又把這些人推上更高職位。 有記錄顯示,在阿塞拜疆的一些地方,給州委書記和一些職能部門官員、管理人員和普通工作人員都標定了價格。 勃列日涅夫時期蘇聯官員貪污腐敗的特點主要有: 一是層次高,勃列日涅夫本人就樂於收受各種禮品,他的家人也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索賄受賄。一些被勃列日涅夫提拔起來的親信,那些曾與他共事過的下屬,還有他的烏克蘭老鄉,那些握有職權的省部級官員,以及官員家屬,都仿而效之。 二是貪污受賄案值大,案由多樣,可謂什麼都干。而出了事,特權身份以及關係網又有可能幫他們擺平。 三是牽涉面廣。各個行業和各種職能部門,只要需要都能用錢或者權力來擺平。四是情節惡劣,給國家帶來嚴重損失,在社會上產生惡劣影響。為了個人利益,一些人甚至干預國家內外政策的制定與執行,使國家在經濟上以及對外關係中蒙受損失。 戈爾巴喬夫時代 蘇聯官僚特權階層進一步演化 戈爾巴喬夫執政時期,特權階層為使非法占有的國家資源合法化,極力推動社會主義蘇聯的演變,最終毀滅了蘇共,毀滅了蘇聯。 在經歷了短暫的安德羅波夫和契爾年科時期後,蘇聯迎來了戈爾巴喬夫時代。蘇聯歷史上著名的共青團經濟,就是在戈氏的改革中利用特權腐敗發展起來的。國家職能部門被取消變成股份公司後,部長們大都成了公司的總裁,股份則大都在部門領導人之間被瓜分總而言之,改革前誰是管理者,改革後誰就成了占有者和所有者。結果是,國家官員、黨的職能人員、共青團積極分子成為最初類型的俄羅斯企業家、20世紀90年代初的第一批百萬富翁和新俄羅斯人。 戈爾巴喬夫一上任,即利用籌備蘇共二十七大之機,在黨內進行了一次和平清洗,強迫一大批高層幹部退休或解除他們的職務,新任命了支持其改革路線的大批高級幹部。 在二十七大召開之時,60%的部長已經被撤換。1986-1989年,州委書記、區委書記和共和國布爾什維克黨的領導人更換了82.2%。從形式上看,戈爾巴喬夫這樣做是為了推動改革,打擊和摧毀勃列日涅夫時期官僚特權階層的反腐倡廉之舉。但是,新上任幹部並不都是堅定的馬克思主義者,其中的一些投機分子一上任就立即享受一如從前的各種特權,在改革中趁機大肆侵吞國有財產。 蘇聯國家計劃委員會主席尼古拉巴巴科夫在改革中成為一家股份公司的顧問,1994年6月已經名列俄羅斯50位最有影響的私營企業家的第8位。蘇聯大型汽車製造廠廠長卡丹尼科夫,從1990年開始,堂而皇之地把企業變成他的私有財產。這種明目張胆的權力腐敗,其性質之惡劣、程度之嚴重、規模之大,早已超過了勃列日涅夫時期。 戈爾巴喬夫本人不僅不願放棄他及其家庭享受的特權,而且其熱衷程度也超過了以腐敗聞名的勃列日涅夫。但是他善於做表面文章,經常有一些捐款給慈善機構的義舉,其腐敗常不為人知。 任戈爾巴喬夫助理的瓦博爾金回憶:戈爾巴喬夫經常收到相當重量的金質、銀質和白金獎章,用貴重金屬製作的收藏硬幣,個人銀行賬戶上有幾百萬美金。按照自己的喜好,在多處療養勝地建造新的總s記官邸,在莫斯科建造豪宅,這些建築費用高達數億盧布。甚至在蘇聯解體前夕,戈爾巴喬夫還在加緊策劃在克里姆林宮改造一套包括廚房、餐廳、客廳、休息廳、兩個臥室、辦公室和其他用房的住宅,後因發生了819事件,不得不停止大興土木的計劃。瓦博爾金說,戈爾巴喬夫為自己、為家人建造豪華住宅和別墅,對精美的家具、最高級的設備和用具、進口的原料裝修表現出非凡的興趣和天才,對為自己修房子孜孜以求,一直到下台。 戈爾巴喬夫對黨內民主的破壞也達到了歷屆蘇共領導人之最。1988年9月30日,蘇共中央全會的重大人事變動,使戈爾巴喬夫有機會同時擔任黨的總s記和蘇聯最高蘇維埃主席團主席,集國家最高權力於一身。麥德維傑夫說,戈爾巴喬夫非常專制,主持的各種會議都缺乏民主作風,當聽到反對意見或者是批評言辭時,他常常失去控制。他總是把自己的意見強加於人,常常隨意限制他人的發言時間,甚至不客氣地打斷別人的講話,自恃一貫正確,出了問題則找一個替罪羊。作為蘇共總s記的戈爾巴喬夫,其所作所為對於蘇共領袖形象的玷污也是蘇共歷史上所沒有的。 戈爾巴喬夫執政後期,在改革帶來的混亂無序中,蘇共黨內腐化變質的特權階層的野心與私利不斷被誘發並膨脹。80年代,蘇共領導層中的絕大多數人已不是社會主義的堅定支持者,他們中的許多人在蘇共及其思想理論的瓦解過程中看到了自己的機會。他們發現,掛在嘴邊的社會主義、英特納雄耐爾信仰和罩在身上的布爾什維克人的光環,都已失去了利用的價值,原有的特權必須改頭換面,而資本主義是他們既得利益合法化的最合適的制度。 1991年,莫斯科出現了上萬名大富翁,大部分人是原來的黨政幹部。正是這些所謂的布爾什維克人革了蘇共的命。至此,蘇聯官僚特權階層進一步演化,呈現出典型的機會主義、實用主義並進一步演化為反社會主義性質,成為瓦解和拋棄蘇共的急先鋒,成為公有制的最有力的搗毀者和私有化的最實際的推動者和受益者。
ZT 九葉派 7/5/2021 新月社刊 貴在真實 盡力真實 導讀:納粹以穩固專制統治權力為最高和最終利益,它的反腐是有條件的——必須在反腐對統治者的利益有幫助和有效用的情況下,才會有一定限度的反腐,不管它嘴上怎麼說,它永遠都不可能是“零容忍”的。

下面文章摘錄自《納粹德國的腐敗與反腐》(《納粹時期的腐敗》)一書序言的一部分。
納粹德國的制度性腐敗 《納粹時期的腐敗》關注的不是一般的腐敗。而是特殊的極權制度性腐敗。腐敗有多種表現形式,“如以權謀私、行賄受賄、結黨營私、任人唯親、挪用公款和公私不分等,在民主國家也同樣泛濫,只是程度多寡不同”。但是,在民主國家裡,媒體可以揭露這些腐敗,政治競爭對手之間可以用腐敗來攻擊對方,民眾可以公開、自由地批評官員或政府的腐敗。這些在極權制度下是不可能的。
巴約爾指出,在納粹德國,“甚至當時的人們就已經深切地認識到了腐敗的問題,儘管(或者說,恰恰是因為)在第三帝國受到政府宣傳引導的公眾中,腐敗是個禁忌話題”。誰要是觸犯了這個禁忌,誰就是惡意造謠和抹黑污衊。納粹不允許公眾在媒體上自由議論腐敗,是因為這種議論被視為有損於黨和政府威信,破壞穩定,因此必須嚴加控制。納粹德國的腐敗之所以特殊,不僅在於它的種種以權謀私、行賄受賄、結黨營私、任人唯親,而且還在於它實質上是受到專制制度保護的。在這樣的制度中反腐,除了統治集團自上而下的限制政策,不存在任何來自其他政黨、組織、媒體或民眾的監督。大大小小的以權謀私、行賄受賄、結黨營私、任人唯親、挪用公款和公私不分都不只是經濟腐敗,而且也是政治腐敗。

納粹取得政權之後也一直想要保持正派、高效、反腐的清新面目和道德形象。然而,正如格倫伯格所指出的,納粹的反腐是有上下層區分的,“越小的腐敗反而處罰越重。小官僚們那些暴露在公眾眼前的失職行為頻頻受到懲罰,用以殺雞儆猴,而大區或國家級官員的犯罪行為卻基本上都沒有受到懲罰”。
巴約爾以翔實的例子說明了納粹德國反腐的這一特徵,他進一步指出,“是否要遵循現存的正常法規,首先取決於一些機緣的因素,比如:涉案貪官的權力地位如何,他背後是否有一個納粹黨的小圈子作為靠山,他對體制是否‘有用’,或者假如造成了公開的醜聞,對黨群關係會造成怎樣的影響。”
反腐是有條件的,必須以不損害主管(靠山、黨國)的利益為前提。主管經常很清楚代理的腐敗行為,但是,他需要不斷在代理的“清廉”和“有用”之間進行權衡。主管為了穩固自己權力,需要有靠得住的,能幹的“自己人”。他不會一味姑息代理的腐敗,但是,他真正在意的並不是下屬的道德操守,而是自己的權力利益。
利益均沾的供養制度主要體現為不同級別不同待遇。什麼級別可以享受何種“待遇”是不容違反的權力等級制度規則。它有助於刺激官僚們的“進取心”和提升他們的效忠熱忱。
巴約爾指出,“那些並非通過選舉獲得合法權力的人的地位在1933年之後主要取決於他支配物質資源的權力,以及對追隨者們的物質上的供養”。納粹高級幹部所享受的待遇——高級住所、特別服務和供應、高經濟收入和免費待遇——都是他們的正當“工作需要”,因此不僅需要“保密”,而且,就算再過分也不能算作腐敗。巴約爾用大量的具體材料表明,比起下層官員“侵吞黨費和捐款”,納粹的高層官員和精英階層“濫用職權和各種特權,維持着驕奢淫逸的生活”,不僅擁有特殊享受,而且更是以此“突出自己在納粹統治集團中的地位”,這才是更大的腐敗。這是極權制度下典型的政治腐敗,“它不是若幹個人的濫用職權,而是一種有組織的濫用權力;它並非促進個人私利,而是有助於體制的功能穩定”。納粹統治本身為官僚體制提供種種額外的好處和油水,這是一種由制度來合法化了的腐敗。
腐敗的制度,犬儒的人民 權大無限的希特勒是納粹恩主——門客體系腐敗的頂端,但是,在一般德國民眾的眼裡和心目中,他們的領袖“元首”是信仰和理想的化身,“元首”是永遠偉大、正確的,一切的腐敗都是下面的人瞞着“元首”干出來的壞事。
就算是把納粹腐敗當作“黨的腫瘤”和“災難”來痛斥的黨內高幹海因里希·海姆(Heinrich Heim)也是“將腐敗的‘黨棍’與‘元首的光輝形象’來作對照”。“元首的光輝形象”是納粹宣傳的主調,德國民眾對腐敗的認識始終是被納粹宣傳牽着鼻子走的,“對希特勒本人的正面評價表明,群眾對腐敗的批評幾乎從來不會對整個納粹統治提出質疑,而是對政權提出有限的批評。‘如果元首知道這事就好了!’這樣口口相傳的話對於群眾的基本態度——在針砭時弊時幾乎總是對政府仍然赤膽忠心——來說是非常典型的”。
德國民眾對腐敗不滿不僅不指向“元首”,而且也不指向永遠正確的納粹黨。
德國歷史學家魯道夫·赫爾佐格(Rudolph Herzog)在研究納粹時期德國笑話的《致命的可笑:希特勒德國的幽默》一書中指出,許多德國笑話,包括關於腐敗的笑話,都與普通德國人不滿他們社會和生活里一些事情和人物有關,由於這些事情和人物與統治權力關係密切,這樣的笑話也就自然被當作政治笑話。
但是,這類笑話並不涉及納粹極權的體制,而只是針對“少數的”不良現象。
例如,有一個挖苦“吃黨飯”貪腐自肥的笑話:“一個廚子正準備煎土豆,她沒有豬油,不住地在鍋灶上揮動萬字旗(納粹黨旗)。有人問她為什麼,她答道:‘在黨旗下,許多人都肥得流油。’”
這樣的笑話並不是批評和指責納粹黨本身,而只是指向黨內的一些不正派和謀權自肥的個人。
它在政治上是正確的,因為它可以這樣解釋:黨永遠是正確的,問題只是出在那些鑽進黨內的少數腐敗分子和蛀蟲。
巴約爾指出,德國民眾在納粹政治腐敗問題上的認識不僅鼠目寸光、自我欺騙,而且根本就是犬儒主義的。
這都是因為納粹宣傳的成功洗腦和極權統治在社會中造成的普遍恐懼心理。
群眾喜歡談論腐敗,他們對貪腐的人、事內情充滿好奇,腐敗經常牽扯出色情醜聞,更是普通人極有興趣的八卦新聞。
然而,官員的貪腐消息屬於“禁聞”,即使在官方媒體小心翼翼的有限報道中也一直是“敏感話題”,官方對這個話題規定了統一的口徑和調門。
政府的禁忌本身就是一個人人都懂的威脅性信號:不讓你說的你就不要說,否則後果“你懂的”。
被壓制的腐敗消息只能在小道或謠言中悄悄傳播,這樣的消息不確實,民眾也知道不確實,但傳播者私下裡還是樂此不疲。這種傳播本身有娛樂、消遣的作用,腐敗消息的娛樂化和消遣化削弱了它嚴肅的政治意義,成為一種釋放民眾不滿情緒的安全閥,把他們的注意力從腐敗的根本制度原因上轉移開了。
他們在“對腐敗的其他評論和批評在原則上也都是順從政府的。……人們指責黨的幹部的行為‘不符合團結群眾的精神’的時候,絕不是在批評納粹意識形態本身,而只是批評幹部們在實踐中沒有好好遵從這個意識形態”。
巴約爾指出,1930年代後半期,有兩個新發展使得民眾對腐敗的態度從理解和容忍轉變為麻木和沉默。
第一,“與納粹政府內政外交的輝煌成就相比,腐敗在民眾心目中根本算不得什麼重要問題;貪污腐敗和結黨營私被認為是一個總的來講非常成功的政權的陰暗面,受到容忍”。
納粹的宣傳讓許多人覺得,經濟發展和國際地位提高的成績是主要的,腐敗是次要的,是九個指頭和一個指頭的關係。
赫爾佐格在他的德國笑話研究中也發現,納粹上台的初期,普通德國民眾支持和滿意納粹的統治,“隨着失業率下降,德國人在經歷了深重的不安全感和沮喪後,又開始有了信心”,覺得“好日子”終於來了。這個時期普通德國人的笑話雖有不滿和抱怨,但絕對不是政治反抗。
第二,“群眾對腐敗行為漸漸習以為常,感覺也變得遲鈍了”。
這不僅是對腐敗的感覺遲鈍,而且是社會整體道德意識的淪喪。他們對極權統治下其他非正義和不道德現象(如壓迫和殘害猶太人、剝奪公民的自由權利、鉗制媒體和公共空間、取消政治民主)都表現出越來越嚴重的麻木、冷淡和犬儒主義。社會民主黨流亡理事會在1937年11月的報告中稱,“人民對一切醜行都冷靜超然地予以容忍,着實令人震驚,從這種冷靜超然,我們可以看出,道德已經淪喪到了什麼程度”。
極權統治對國民的良心道德有極大的腐蝕和破壞作用。
格倫伯格在《12年帝國》中寫道,“國家權力的壓迫和對黨的霸道(Party bullies)的恐懼給(德國人的)集體良心造成禁忌,迫使他們不敢違背這些禁忌。”由於嚴酷禁忌的存在和對禁忌的無可奈何。人會不僅感到恐懼,而且還感到絕望。因此,許多恐懼而又絕望的德國人對納粹的各種惡行採取犬儒主義、漠然處之的態度。
更為病態的是,許多德國人由於“本來就不喜歡第三帝國的一些敵人(如猶太人)”,所以,當納粹加害於這些“敵人”的時候,他們在感情和情緒是反倒是站在加害者的一邊。儘管納粹迫害猶太人使用了民眾看不慣的手段,但許多人看到自己不喜歡的猶太人倒霉受罪,還是覺得暗暗高興、幸災樂禍。
這與用非法手段對富豪或黑道“打黑”照樣能讓不少民眾覺得“痛快”和“解氣”是同類的現象。
巴約爾更進一步指出,由於德國人的集體道德淪喪,許多德國人對官員腐敗不滿本是出於嫉妒心而不是道義原則,他們“批評的並不是提攜施恩這種體制本身,而僅僅是抱怨為什麼自己沒受到照顧”。
在道德冷漠、功利主義和犬儒主義病毒已經侵入整個社會機體的國家,一般人雖然仇恨貪官,但並不厭惡和鄙視貪官所擁有的成功、享受、待遇和幸福,只要能有機會坐上官位,他們自己也隨時可以一樣的貪腐。在這樣的社會裡,幾乎所有的人都可能成為“貪腐隊伍”的後備隊員。
政治功利主義的反腐
嚴重的腐敗會動搖和顛覆任何一個政權的合法性和正當性,對於極權專制來說尤其如此。
民主政府是依靠公民選舉來定期更替的,選民可以,也有責任定期清除腐敗的官員,但極權統治則不是這樣。它企圖通過專制權力運作本身來清除它所不能容忍的那些腐敗,為的是永遠延續這樣的權力。
納粹一面並將魏瑪共和的民主體制誣衊為“腐敗透頂”,一面標榜自己的政治廉潔。即使在出現了大規模的腐敗以後,納粹照樣不斷在用自己“堅持反腐”來吹噓它的政治廉潔。這是它“壞事變好事”的一貫宣傳伎倆。
1943年,納粹的體制性腐敗已經到了病入膏肓的程度,但是,黨衛軍法官康拉德·摩根(Konrad Morgen)還是在高調讚揚納粹制度糾正自身錯誤的巨大優勢,“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其他政權,能夠像國家社會主義政權這樣,對所有形式的腐敗展開如此徹底和堅決的鬥爭。”
與其他國家的反腐一樣,納粹也為反腐提出了兩種不同的理由,一個是功利的(腐敗有損於黨國的利益),另一個是的精神和道德的(腐敗使人喪失信仰)。第一個理由要比第二個理由重要得多。反腐的精神理由是,納粹是有理想和信仰的主義,反腐就是為了保持這種理想和信仰,將其發揚光大。
黨衛軍全國領袖海因里希·希姆萊對腐敗問題高度關注。作為德國警察的最高長官,他實際上是反腐的主管領導。他不斷強調,反腐是為了重新樹立納粹的信仰和進取精神。但是,為什麼要樹立信仰和進取精神呢?這後面本身就有一個功利的目的,那就是永保“第三帝國千年不衰”。千年帝國是納粹的政權,納粹反腐,是因為腐敗會從三個方面損害它的政權。第一是使官員舉拔陷入優汰劣勝的反淘汰怪圈,產生大量貪婪而平庸無能的官僚。第二是使國家財政受到損失。第三是降低了經濟體系的效率。 納粹的反腐帶有明顯的政治考量,被調查者如果有“結黨營私”或“非組織關係聯繫”,罪名會比經濟上的貪腐更為嚴重,希姆萊曾批評黨衛軍和警察法庭對一些腐敗犯案人員的判決“過於寬大”。巴約爾指出,“事實上,現存的帶有判決結果的案件概覽資料表明,與集中營囚犯、波蘭人和猶太人建立私人關係而受到的處罰要比侵吞這些人的財產而受到的處罰嚴重得多”。
巴約爾還指出,從黨國功利出發的反腐是機會主義和雙重標準的,反腐對它有用就反,沒用就不反。這使得反腐經常成為一種作秀,也成為方便的政治鬥爭工具。

因此,“對於腐敗分子來說,除非他們捲入了體制內部的權力鬥爭,或是在自己的靠山和保護人眼中失去了所有的利用價值,或是侵吞了黨及其組織的財產,否則就不必害怕自己的腐敗行為受到檢舉控訴”,“很多腐敗的納粹黨人雖然犯罪事實鐵證如山,但還是能夠逍遙法外,因為他們能夠找到政治靠山”。
民眾對於這樣的反腐只能作局外人的壁上觀,或是漠不關心,或是好奇觀望,或是幸災樂禍。他們當中的順口溜是:“打死蒼蠅,放走老虎”。
其實,按地位來說,納粹反腐也打了老虎,但是,有些地方或單位的主管雖然看上去是“老虎”,但在高層眼裡根本算不了什麼。
格倫伯格對此寫道,“那些小池塘里的大魚,在大魚旁邊不過是小魚而已。正如鯊魚大不過鯨魚,第三帝國的那些(中層官員),在納粹的動物園裡,他們的物種尺寸是限制好了的”。
在這個動物園裡,並非除了蒼蠅就是老虎。就算是老虎,被打的也大多數是病老虎或落了平陽的老虎,真正對黨國有用的股肱大老虎是不能碰的,“第三帝國期間被撤職的所有省部書記和政權高級領導人中沒有一個是因為腐敗倒台的”。有些地方或單位的主管雖然被普通民眾看成是“老虎”,也都不過是一些可以方便替換的角色。
納粹德國的反腐是在本身不受權力制衡和監督的“主管-代理”關係中進行的。這種關係是不經自由民主選舉,而由上級提拔的恩主—門客體制的必然產物。它以穩固專制統治權力為最高和最終利益,它的反腐是有條件的——必須在反腐對統治者的利益有幫助和有效用的情況下,才會有一定限度的反腐,不管它嘴上怎麼說,它永遠都不可能是“零容忍”的。
真正的反腐,那種以接近零容忍為目標的反腐只能在民主的“主管-代理”關係中實現。在民主的“主管-代理”關係中,主管是人民,更確切地說,是選民。
當選民按照自己的利益選擇(選舉或罷免)官員的時候,他們會清楚表明自己要爭取的合法權益,而無需裝模作樣地標榜某種道德高尚的主義。
民主制度中的主管不是抽象的“民意”,而是具體的“選票”,正如美國政治學家詹姆斯·伯恩斯等人在《人民的政府》一書中所說,民意不能代替選舉,“面對一張選票,選民必須把意見轉化為就人物和政黨的具體決定。他們必須決定什麼重要,什麼不重要。因為民主不止是發表觀點,不止是反映意見,民主更是選擇。” 這是一種由公民們公開進行的集體選擇,不是由一個人或少數人在密室中作出的選擇。它的基本原則就是公開和誠實。它按民主的程序和規則——接受多數人的決定,保護少數人的權利——定期進行,一旦發現是錯誤的選擇,便按同樣的程序和規則予以糾正。
民主選舉的選擇不僅是在不同候選人之間進行,而且也是在每個候選人的“誠實”和“能幹”之間進行。對後一種選擇,選民們的標準幾乎從來都是誠實比能幹更重要。這倒不一定是因為他們普遍比不能自由選舉的人民更加誠實,而是因為,不同政治觀點的選民們,就算他們有的不拿“誠實”來要求自己支持的某位候選人,不支持這位候選人的其他選民也還是會拿“不誠實”來作反對他的理由。
誠實因此成為一種對候選人的必要的,行之有效的資格標準。這個標準不只是來自選民們的個人誠實素質(這個當然也很重要),而是來自不同人群在民主體制中形成的對不誠實的互相監督。
這是只有民主制度才能有效遏制政治人物腐敗的根本原因。雖然選民們對不同候選人的選擇是實用主義的,但由於他們對所有候選人都有同樣的誠實要求,所以在基本的公共道德上最大程度地限制了所有當選官員的貪腐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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