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打黑似乎愈演愈烈,似乎大快人心。但也有人质疑,黑社会头子文强怎么能成为公安局长,而且横行数十年之久?文强后面的保护伞又是谁?这些无疑是很好的问题,比单纯欢呼的人们多了一根筋。但还是不够。如果只是一味地追究个案,我们还是不能看到问题的实质。也许,这样的追究正是某些人希望的。谁能保证所谓的打黑,不是像过去的肃贪或者延安整风一样,仅仅是一种清除异己的手段?因此,智慧的人们需要的不是对犯罪分子的义愤填膺,而是仔细辨别黑社会的标准。一个政府的强力机构公安局的领导怎么一下子就变成黑社会的头目,黑社会和政府有什么区别? 政府收取税金,黑社会收取保护费;政府负责一方的公共安全,黑社会也要摆平各种利益冲突;政府由警察和军队,黑社会也有大手以维护帮规,正“家法”。那么,政府和黑社会有什么区别呢? 那么让我们从“我理解的现代政治”的角度分析一下,政府和黑社会的特征。 政府的特征: 1)政府是一个为公民提供公共服务的股份制公司。每个拥有选票的公民都是股东。以前,贵族拥有较多的股份,而女人没有股份。现在文明一点,黑人白人男人女人都拥有一样的股份。国会就是公民推选出来的董事会。 2)政府这个股份公司的营业范围是由董事会决定的,也就是决定什么才是“公共服务”,什么是政府不能插手的,要由民间经营。比如,零售业不应该由政府经营,但公共安全部不能由私人提供。 3)政府公司的经营者是政党。政党负责提出政策,需要的是政治眼光,满足公民短期或者长期的愿望;而公务员是业务性质的,需要较高的专业知识,负责政策的执行。 4)公民只赋予政党一定年限的经营权,不能赋予政党永远的经营权,这是因为公民需要检查政府这个股份公司的经营状况(另外,每年都有少年人成为新的股东,不能让他们失去选择权)。一旦不满意,就可以转让给另一个政党来经营。公民需要在服务范围、服务质量和服务成本之间衡量是否交给某个政党经营“划得来”。公民就是消费者,总是希望尽量用少的代价获得最好的服务。如果一个政党受了很多“保护费”,却提供不了良好的公共安全服务,那么公民就可以用自己的股份(选票)来决定换个政党来经营政府。加税还是减税,依赖于服务范围的增大还是减少,服务质量的提高与否。 黑社会的特征: 1)黑社会也是一个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司,不过不是全民拥有的股份制公司,而是一个集团或者家族经营的公司。只有一部分公民拥有股份,其他公民都没有权利决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经营模式等。 2)黑社会的营业范围不是公民决定的,甚至是违反多数公民意愿的。比如,大多数公民都没有授权黑社会经营赌场或者妓院,但黑社会偏要干。 3)黑社会的经营者是长期被某些人或者集团把持的,这些人或者集团内部指定各个地域的喽罗(行政区域黑社会老大?),甚至世袭老大的地位。 4)最关键的是,黑社会从公民那里收取很高保护费,却不一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因为没有竞争者,黑社会的经营者可以垄断公共服务,赚取垄断利润。 黑社会为了维护垄断公共权力,一定很警惕任何可能的竞争者,一定要把可能的反抗者扼杀在摇篮里。因此,文字狱或者以言论罪,就是普遍的现象。黑社会组织不希望出现另一个它不能控制的组织,因此一个黑社会集团要么把任何民间机构纳入黑社会中,要么打击解散民间机构。即使那个民间机构没有政治目的,也要说它有政治目的。社会的一盘散沙,最符合黑社会集团的利益,因为比较容易垄断公共权力,即使使整个社会或者文明活力减弱,积贫停滞也在所不惜,只要有利于黑社会集团的长治久安。 一句话,黑社会组织就是私有化、垄断化经营公共事务的集团。从这种意义上讲,中国历朝历代都离黑社会不远了。对于我的定义,事实上也是如此。即使文景之治,即使贞观之治,即使康乾盛世,也就是比较照顾“税奴”的黑社会老大统治而已,是个鲁迅说的“坐稳了奴隶”的年代。 你也许说这是中国国情,我们不能苛求古人。没错,我没有苛求自己生在别的国家,只是从道理上讨论:什么叫黑社会?然后看看我们的祖先生活在怎样的悲惨的历史中,为什么他们是“勤劳的人民”,地大物博,却常常需要“易子而食”?想想这样的人间地狱,心里都辛酸。你要是不同意我对政府和黑社会的定义,你说说你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