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文章評論 |
 |
|
|
作者:熱泉 |
|
留言時間:2013-05-11 23:57:52 |
|
|
多年前就知道朱令一案,當時就有一個疑問,不過也沒關心。最近網上大量報道,猜測。我也將我的疑問談談。
一般來說,犯罪人會儘量脫嫌,而不會將事情往自己身上攬。在朱令四月十幾日住院,到五月一日十幾天的時間裡,早就會將下毒的用具清洗,毀滅證據,也不會誤傷別人。不可能等到五月一日。就是到了五月一日,也不必通過一個入室盜竊來毀滅證據,只要簡單清洗即可。更不會將朱令的水杯藏自己的床下,要藏也只會放到別人床下。我想清華女生不至於如此弱智,應該是有人故意栽贓。所以不可能是同宿舍的人作案。至於孫維家人通過關係給孫脫罪,應該是有可能的,因為中國“神探”太多,剛剛平反的浙江叔侄強姦案就是一個例子,孫維又有動機,又可接觸到鉈,孫維家人如何敢讓孫維讓公安去審。至於鉈的來源,要知道,以前老鼠藥中就有,難保誰家沒有幾包舊的老鼠藥。 |
|
|
|
作者:山眼 |
|
留言時間:2013-05-11 21:20:04 |
|
|
星辰對朱令案有很多細緻的思考和感受。你也是既感性又理性的人呢。
有關法律上的無罪推定或者說是疑罪從無,以及網絡中的言論自由的關係,國內的葉恭默有很好的一篇文章, http://news.21cn.com/today/topic/a/2013/0508/09/21514060.shtml。
某些人抹黑貝志誠,其實在2006年就有了,更感受到邪惡在這個世界上的力量是如何頑固。善惡之間的爭鬥,將永遠不會停息。某些時刻,邪惡是會占上風的。。。但是我們對自己說,我要做對的事;況且,最終的掌權者是我們的神。 |
|
|
|
作者:冷水 |
|
留言時間:2013-05-11 01:28:19 |
|
|
中領館守門的pai同學居然也這在這裡談法制,太好笑啦,嘿嘿 |
|
|
|
作者:星辰的翅膀 |
|
留言時間:2013-05-10 22:19:45 |
|
|
lilyls,
對於有權勢的中國上等人而言,改名字改生日,甚至弄出幾十個身份證都不是難事。朱令案件是中國政府信用危機的集中體現。中國公安說多少,大家都不信的。政府的信用和個人信用一樣,喪失很容易,而重新得到需要長期的努力。讓我們看中共是如何繼續表演的吧。 |
|
|
|
作者:星辰的翅膀 |
|
留言時間:2013-05-10 22:09:35 |
|
|
哈哈123,
好,讓我們請求中國公安啟動朱令案的重審,將貝志誠、孫維還有其他朱令同宿舍的女生都列為嫌疑人,真正拿出專業辦案精神來調查。對於警察,要大膽懷疑,一個潛在的犯罪分子都不要放過;對於法官,要小心求證,一個無辜者都不要被冤枉。 |
|
|
|
作者:星辰的翅膀 |
|
留言時間:2013-05-10 22:05:59 |
|
|
山花爛漫,
這也是我想的。我認為朱令的遭遇一定會記載在中國司法史中。神會將一個災難轉化成對我們的祝福,“萬事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當我們自覺有理,甚至氣勢洶洶的時候,反而要學着謙卑,知道我們其實不知道真相。我們能做的是要求公安司法部門繼續調查,我們禱告減輕朱令肉體的痛苦,也禱告讓害人的兇手能浪子回頭認罪悔改,開始祈求神的饒恕。
早上看到好像是怡然寫的博文(天使贏還是魔鬼贏?),其中的大意是:魔鬼好像暫時勝利,但最終還是柔弱的天使贏得人心。我們祈禱每個人的內心能夠甦醒,讓神將我們的石心換成一個充滿憐憫的肉心,一個對於苦難敏感的心。 |
|
|
|
作者:山花爛漫 |
|
留言時間:2013-05-10 20:56:18 |
|
|
|
作者:哈哈123 |
|
留言時間:2013-05-09 13:33:59 |
|
|
“朱令案:貝志誠們的謊言分類集錦”2013-04-28 10:22:43 [點擊:1201]
說明:凡是有引號的謊言,可通過谷歌等搜索網站查到,所以就不給網址了。
另外首先提請大家注意的是:網上有消息“1998年12月,朱明新為朱令辦理退學手續時,發現朱令的相機、蜂蜜、咖啡等不見了。而公安部門早在1995年就將這些物品封箱後存在化學系辦公室,並給了朱家一份物品清單”。事實上,最值得檢查的是這些物品,而不是什麼“杯子、化妝品”。朱家的“朋友”張捷律師憑空斷言“在咖啡杯下毒”,這其實很荒唐,為何不在蜂蜜或咖啡罐中直接一次下毒而要在沖好了的杯子下?這個說法有違常理,卻能證明“多次投毒”。朱令確是“二次(或多次)中毒”,但投毒者卻完全可以“一次投毒”。
周岩、祝友秀、林妤謓等多個美女毀容案都是追求不成被毀容。朱案也符合這一特徵,只是兇手手段高超,特別是事後造謠的功夫了得,得以逃出法網。
2011年在美國發生的李天樂投鉈殺夫案,受害者王曉業發病沒幾天就去世了。對比王案和上述毀容案,朱案與毀容案更相似。
下面分幾節評論具體的謊言和網上傳言。
一、已被證偽的“憑空捏造式”謊言。
1,“朱令介紹孫某也參加了民樂團,而且練習的也是古箏”。被反駁後,造謠者貝志誠被迫認錯。
2,“由於朱令的水平高,孫某幾乎不可能有演出的機會”,有照片錄像,她們曾同台演出。當然,造謠者可以爭辯:“幾乎不可能”不是“不可能”。
3, “鉈鉈(孫維)說朱令彈的是古琴、不是中阮、……”。這是憑空捏造。孫維第一次公開聲明就說“朱令彈的是古琴獨奏,同時也參加中阮伴奏”。
4,朱家律師的博文也有明顯不實的地方,如“(嫌疑人)有直系親屬為副委員長”,如果“嫌疑人”指的是孫維,那就說錯了。孫的直系親屬最大隻當到政協常委。如果該律師簽發的正式法律文件有這樣明顯的硬傷,那朱家真該換人。
5,“據說孫維祖父死前,最高領導人去探訪他,他的要求就是把他孫女放出來。又據說當時的北京市公安局長大發雷霆說:放他媽什麼放,打死了裝在麻 袋裡放出去。”事實是在1995年底之前根本不存在“放出來”的問題。
二、網上和報刊上自相矛盾的“倒孫文”。
1,張捷律師為了配合後來冒出來的“化妝品”理論,最近在博文說“朱令第一次的中毒應當是外用,可能有多次投毒。鉈可以麻痹視神經,所以朱令先是去同仁看眼睛;鉈還是脫毛劑,所以第一次朱令脫髮卻沒有全身鉈中毒症狀。”但對朱父的採訪卻是“其實在演出之前,朱令的身體已經出現了異常。她吃不下東西,直喊肚子疼。”是內臟中毒。
2,律師說“下毒被懷疑是朱令的咖啡杯,但這個杯子找不到了”。跟貝志誠打架:“關於咖啡杯,公安去朱令宿舍搜查,結果是在孫維床下的箱子裡找到了朱令的咖啡杯,而且被徹底清洗過。”
【評論】:看來律師應該首先起訴貝志誠。在網上一搜就可以看到,為了“找到了朱令的咖啡杯”,真鉈馬甲們狂轟濫炸。張律師如今聲稱“找不到”,真鉈們該出動了吧。
三、被孫維否定,而貝某又拿不出任何證據的謠言。
“朱令父親走私鉈傳言……謠言的來源最後查到了,確定為孫維所為”。誰查的,“確定”結論文件何在?如果只是貝志誠查的,那其他人也可以查出“確定為貝志誠所為”。
四、“移花接木”式謠言。
1,有匿名網文說:“她(孫維)稱案發後,朱令寢室個人洗漱或化妝用品失竊”,進而扯到“杯子”。事實是,孫原話只是“聽說是不見了化妝品”。把“化妝品”偷換為“洗漱或化妝用品”,進而扯到“杯子”。
2,貝志誠說:“孫維自述說自己是1997年被警方盤問,而自己爺爺孫越崎在1995年12月9日就已經去世作為沒有勢力介入干預此案的理由”。事實上,孫維只是否認在1995年她跟公安部門有任何交道:“我一天也沒有被關過,根本談不上‘放出來’”。把“放出來”偷換成“干預”。
【評論】:以上兩例何其相似,大家都看得出來匿名者何人了吧?
五、其他“疑點”
1,《法制周報》2006年1月26日的報道:“1995年3月底,朱令宿舍的一名女同學給吳承之打電話,告訴他‘朱令還剩下的麵包,我們幾個分了吃了’。‘很明顯,有人在銷毀證據。’吳承之向記者回憶這個細節時強調。”
【評論】:麵包會長霉。如果是男生,室友長期住院,通常扔掉了事,誰也不願見霉麵包放在旁邊的書桌上。女生心細,給物主家人通知一聲,而且不忍說“扔了”。此事很簡單,但吳先生是當事人,看不到這一面可以理解。
2,律師說“多次投毒準確無誤,沒有誤服不容易。”
【評論】:下半句不好理解,上半句只是律師自己的猜測。可以稱為“準確無誤”的只是朱令多次中毒。完全有可能是朱令的罐裝咖啡被一次性少量投毒。強調“多次投毒”,無非是利於嫁禍同室學生。從診斷結果看也是如此:朱令顯然是長期(但少量)中毒,她身上毒量很大。
六、枝節: 貝說:“中國人都知道,在中國最高領導人是總書記”。此話不確,但涉政治恕不多說。1992年,一位沒有任何職務的老人說過:“誰不改革誰下台”,這個“誰”包不包括貝某口中的“最高領導人”,中國人都知道。
七、其他。 1,網上有人問為何孫維不敢起訴造謠者。對此,俺建議提問者看看豆瓣網上的《基本數據列表》。根據該表,貝某自稱他的的多個謊言(如“咖啡杯”“公安局長大發雷霆”)源自朱家。
孫維已經說過,朱的親屬給她寄過恐嚇信,“發誓不惜用一切為朱令復仇”,暗示要用“黑社會”來“除害”。但孫“不想給她的家庭雪上加霜,因此沒有追究。”
2,1995年12月 ,《美國醫學》雜誌刊登文章,報道互聯網診斷朱令鉈中毒事件。(U.S. Medicine,“Internet Diagnosis: New Link to China”, Vol. 31, No. 23-24, Page.3 & 9, December, 1995.)這篇文章中提到“看起來朱令是個謀殺企圖的受害者,目前線索指向一個被拋棄的追求者。”
3,有筆名為“天藍心情”的匿名者曾問:“是不是校外的人投毒?……男的?”,然後自答:“基本決定為本系的女生”。此地無銀了。
4,貝志誠說:“朱令案公安機關走訪了200多家化工用品商店等可能擁有鉈鹽的機構,結論是朱令不可能通過清華外其他途徑攝入鉈鹽”。但在清華案發後的1997年,北大又有學生用鉈下毒。貝先生除了謊言以外,拿什麼擔保北大的鉈不會往清華施?
4,有為筆名為“海洋之上的cayman”抱怨貝志誠們“現在一點功課不做亂說的人太多了”。他忘了,不論造謠者如何做功課,謠言總會穿幫。
八、結論。 造謠總有目的:那就是遮掩真相。因為真相對他們太可怕。 |
|
|
|
作者:lilyls |
|
留言時間:2013-05-09 13:20:21 |
|
|
有了現如今的醫術,下一個投毒的保不齊連性別都改了。 |
|
|
|
作者:lilyls |
|
留言時間:2013-05-09 13:11:48 |
|
|
清華當年雖然扣了疑兇的畢業證,但疑兇後來不但改了名字,連生日都改了。這就是中國特色的”重新做人“。疑兇已經人間蒸發,另一個不相干的人從石頭縫裡蹦出來了。讓我們平常百姓不得不瞎猜瞎酌摸。有人說除了室友,其他人也可以去朱令的宿舍投毒。在國內住過學生宿舍的人都知道,8人一個房間,室友一個人在宿舍很通常。室友要是做點手腳太容易了。如果是外人來,肯定是某個室友帶來的,就是兩個人同時在宿舍。這外人要想做壞事,就要等另一個人離開的一會兒功夫。除非兩人合夥。 |
|
|
|
作者:星辰的翅膀 |
|
留言時間:2013-05-09 10:54:46 |
|
|
醒太晚,
是啊,首先要探討“法”的來源。但是,中國即使是惡法都不能嚴格執行啊,行政權力干預司法是普遍現象,因此才造成人們不信任公安說的查不出兇手。中國很多事情是根基性的,還是慢慢來吧。
芹泥,
嘎兄的分析已經回答了你的問題。大家藉助輿論來討論一個刑事案件,有輿論干預司法之嫌,但是就因為最高權力介入了這件投毒案,才造成大家的不滿。太多的司法不公造成了人們有理由相信,孫家動用了政治資源干涉了司法公正。
謝謝諸位來訪,交流。 |
|
|
|
作者:星辰的翅膀 |
|
留言時間:2013-05-09 10:48:58 |
|
|
右撇子,精彩評論!
華山和看了笑,兩位就是我說的深怕中共的名聲受損,趕快出來辯解的。看他們急成那樣挺好玩的。本來大家都是同情朱令,希望儘快查出真相,是他們非要引申到政治層面。中共司法不公能更糟嗎?不需要朱令案來證明中共司法不公吧。 |
|
|
|
作者:星辰的翅膀 |
|
留言時間:2013-05-09 10:45:45 |
|
|
看了笑,我盼着中共趕快抓出真兇呢,你有線索趕快給北京公安送去哦。 |
|
|
|
作者:星辰的翅膀 |
|
留言時間:2013-05-09 10:44:03 |
|
|
嘎兄,
哇,你的陰陽棍理論很準確而深刻地揭示了這些人的詭辯。還有,你的輿論干預司法與權力干預司法的區分,很到位。朱令案是權力干預司法在先,而輿論監督在後。這些人不反對權力干預司法,反而在這個時候突然大張旗鼓地鼓吹輿論不得干預司法,就是在使你說的陰陽棍。精彩地回應了西岸。 |
|
|
|
作者:星辰的翅膀 |
|
留言時間:2013-05-09 10:27:08 |
|
|
華山,
你說對了,我的確很為難。一邊要同情朱令,討回公正;一邊要照顧司法獨立的原則。這是典型的自由主義的困境。比如,自由主義者能不能立法禁止那些主張專制的言論以保護自由主義的原則?倒是你黨一味標榜“強權就是真理”沒有類似的道德困境。你黨的困境是說的還必須是普世價值“以法律為準繩,以證據為原則”,但做的卻是“強權就是真理”。以最高層指示來辦一個投毒案,這就是你維護的黨的行為原則。 |
|
|
|
作者:炭火 |
|
留言時間:2013-05-09 09:32:41 |
|
|
說實話,我很同情這個投毒的,如果不悔改,他/她將來的結局是何等的悲慘呢! |
|
|
|
作者:看了笑 |
|
留言時間:2013-05-09 09:13:19 |
|
|
最可笑的是你們這類右驢們,把一個懸而未決的刑事案生拉硬扯往政治上靠,這從民奴們一而再,再而三地把孫家的共黨背景拉出來,往上靠就知。後被網友們指出,孫家是前國民黨要人,而朱家卻是共幹家庭,就又換了說法,要美國出兵中國,解放中國人民,可知這是民奴們的動機。
而其實你們右驢民奴民豬們主要想利用朱令事件倒共,所以要鎖定孫維。誰是真兇,你們民奴們無所謂。反而因為真兇一旦抓到,利用這事件倒共便不可能了。這不就是你們這類的真實嘴臉? |
|
|
|
作者:右撇子 |
|
留言時間:2013-05-09 08:52:30 |
|
|
那些愛黨人士的邏輯真是奇怪!共產黨自己做事就象賊一樣偷偷摸摸地做,而且是不斷地這樣做,有很多惡劣的記錄。看到這樣的犯有很多前科的賊,人家當然會用懷疑的眼光看你。一有失竊案發生,首先懷疑的就是你這個犯有前科的賊。警察叔叔破案不都是這樣的邏輯嗎?
如果你們老是怪別人用懷疑的眼光看中共,倒不如叫中共檢點一下自己的行為,光明正大地做事情,這樣人家就沒有懷疑你的理由。人家為什麼寧可相信美帝,也不相信中共?問題就在美帝的信用比中共好!
自己做事不檢點,表現得象個賊,卻要求別人不要把它看成賊,這是什麼邏輯?真搞不懂! |
|
|
|
作者:鄙視五毛 |
|
留言時間:2013-05-09 08:08:40 |
|
|
看到3play同志扯上朱德那個因強姦被槍斃的孫子,你是不是想說連朱德的孫子都被斃了,更何況一個花瓶黨主席的孫子?可你別忘了,當時公檢法也是報請中央,由朱德遺孀康克清同意,胡耀邦批准。還有上海高幹胡立教的養子因強姦罪判死刑,也是上海市長做不了主,請示中央,胡耀邦批准。還有政治局委員胡喬木的兒子胡石英因經濟罪,辦案人員不敢搜查政治局委員的家,要胡耀邦親自批示。共產黨把這些故事當作正面典型來宣傳,證明黨能做到大義滅親,可是我們看到這些都是黨干預司法的例子。特權人物的處置,要由特權階層來定。沒了青天大老爺胡耀邦,換上江澤民,大家看看這腐敗之風是變好了還是惡化了?
朱令案最可疑之處在於公安辦案過程離奇,唯一的兇嫌孫維在事隔兩年之後(1997年)才被公安請去問話,1998年孫維出國之時結案(卻沒有通知朱家),而朱家申請信息公開遭到拒絕。與朱令案相關詞彙反覆多次被列入網絡敏感詞,讓社會感受到權力的黑手。 |
|
|
|
作者:嘎拉哈 |
|
留言時間:2013-05-09 06:54:24 |
|
|
最近看到幾個左毛(俺從現在起戒掉驢字, 以示俺服了驢)大喊“輿論干預司法”,“無罪推定”,“美國三權分立”,“中國人不懂法很丟臉”之類的詞彙, 俺就知道咱那兒準保又攤上事兒了。
按照左毛學第一定理,左毛們總是缺啥喊啥。因此不看內容,也能猜到一個大概齊。
因為近來俺騎驢騎的頭昏腦脹,因此對朱令事件,俺一直沒有給予關注。直到看了星辰這篇,才回頭翻閱了一下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原來是屁民們告洋狀的行為,打了中共和愛國賊們的臉。
按照左毛學第二定理,左毛們個個精通陰陽棍。首先,無論是陰棍還是陽棍,裡面都沁透了科學,哲學,邏輯學,法學,愛國學等。陰陽的精髓在於知道什麼時候使用哪根棍子。這裡僅舉幾個例子。
關於輿論干預司法。雖然輿論確實不應當干預司法,但是卻不能沒有輿論。從技術層面上,可以把人群分為有能力干預司法者和無能力干預司法者。技術上有能力干預司法的人保括法官,警察以及各類掌握權力的官員。技術上不具備干預司法能力的人群就是普通屁民。可以這麼說,99%干預司法的事情都發生在第一人群。在中國,權力威力比輿論威力大99倍。權力干預司法的事件可以說天天發生着。在這樣的情況下。屁民們的輿論,最多是一種嘴上干預,效果最多是1%。比起官員們默不作聲的行動干預,哪個對司法公正更有害 ?群眾輿論的正面監督作用,遠比干預司法的負面作用大得多。如果執法者心裡沒有鬼,就不應當害怕輿論。因為輿論干預司法的最後實施者還是官員。在朱令這件事上,左毛們又一次舉起了“司法獨立”的陰棍,向毫無能力的屁民們打去。
這位西岸老兄是位陰陽棍高手。在這裡,他暗地裡把星辰抬到了第一人群,即法官的高度。結果讓星辰這個屁民一時竟不知如何接招了。要知道在左毛眼裡,咱們老右可都是法官那。咱們不能談觀點,只能談案子,案子,案子。!星辰兄明白了罵? |
|
|
|
作者:pia |
|
留言時間:2013-05-08 23:45:56 |
|
|
星辰, 不是與你觀點不同的人就是沒有腦子或沒有良心。望你遇事有想,少點情緒化,少點弱智。
關心朱令事件的人都有熱心腸。少點法盲多些理性事才能做的更好。
將朱令事件政治化的人,也許並不是真正想幫助朱令的人,政治化增加了解決問題的難度,不利於幫助朱令。這些"政客"談不上有良心,朱令只是他們手中的工具。 |
|
|
|
作者:3play |
|
留言時間:2013-05-08 22:34:05 |
|
|
別人的表演我沒怎麼注意,不過民奴們的表演到是一如既往的,就是凡是不同他們意見的都是愛黨無毛,凡是中國的負面新聞都有中共的魔手。孫維到底是不是兇手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有位 103 歲通天的國民黨爺爺,老爺子腿都已經蹬了還可以要挾公安局不許調查孫維。你想想看:
要是孫唯的爺爺是朱德會是什麼結果? 會和朱德孫子的結局一樣嗎? 要是孫唯的爺爺是平頭百姓會怎樣? 會不會上個老虎凳屈打成冤案? 孫維是有機會接觸鉈鹽,可老鼠藥不也含鉈鹽啊? 怎麼鋪天蓋地的聲討文里找不到哪怕有絲毫份量的證據? 為什麼所有孫唯的同學都在為她洗脫?
暴民們在白宮的lynching表演也可圈可點,不過是不是先把我們美國的投毒犯繩之於法呀,新澤西州就有的李天樂案,王延萍案這麼多年也沒立案。連老公留的遺言也沒用。怎麼沒人同情她們呢?
中國人怎麼就這麼熱衷于于投毒呢?還都是清華的,民奴們肯定認為是因為是共黨的洗腦,土改,大躍進的毒害。
北京是司法不公,執法不力,咱美國也沒好哪去,臭名詔著的就有 OJ Simpson, Jonet Ramsey, Amanda Knox,昨天竟然還 有Cleveland惡魔在禁錮三女孩性奴的,警察眼皮底下十年竟然毫不知曉, |
|
|
|
作者:華山 |
|
留言時間:2013-05-08 20:19:50 |
|
|
那位燕子,辛案全程公開辨論,電視台整天全程實播,就憑這點,就於朱令案沒有可比性了?看來你確實是無知者無畏,你還知道不久前2分錢上的貼,加拿大破獲一起恐怖襲擊圖謀,法庭宣布不讓媒體介入,就是防止輿論左右法律的獨立與公正。全程公開辨論,電視台整天全程實播,那與審判公正與否P關係也沒有。
現在翅膀的問題出在他自相矛盾的地方,和這位燕子相仿,既不敢斷定是孫維所為,不願意輿論干預司法。但又推波助瀾,要給中國當局施加壓力,認為“中國司法的公信力已經蕩然無存”。實際上就是兩條路可走:一條承認中國的司法權威,可以訴求,但只能等待中國司法部門的決定(好像已經給媒體寫信);一種是根本不相信中國司法,你想做什麼?推翻整個制度?爾等要有這個能耐,早就不在這兒零打碎敲了。
既然不敢認定孫維,那麼你們這樣拼命指證孫維(實際上都是基於網絡流言),正是真正兇手所希望的。他(或她)特別希望在毒倒朱令後,再有一個“小白菜”被定罪結案。這樣的話,此罪犯十輩子都會感謝燕子翅膀的大恩大德。 |
|
|
|
作者:右撇子 |
|
留言時間:2013-05-08 19:22:03 |
|
|
更正:他們不敢理直氣壯抓兇手的唯一解釋就是:兇手就是她自己! |
|
|
|
作者:右撇子 |
|
留言時間:2013-05-08 19:13:04 |
|
|
雖然我也承認孫維目前最多還是嫌疑人,而不是Convicted的罪犯,程序正義還是必須的.但根據我網上了解到的情況,也根據我對中國國情的判斷,我覺得她是兇手(或之一)的可能性非常高.
當然我一個平民百姓不可能有確切的證據.但是中國的事情總是有中國特色.這樣的中國特色很多時候你根本就不用腦袋思考就知道是怎麼回事,因為太多的生活經驗不斷地驗證着同一種結論!
比如,如果政府真想抓一個還在國內的人,幾乎沒有抓不到的.中共這個國家機器只有他們不想抓的人,沒有他們抓不到的人. 再比如,如果中共高官想做一件事情,手下的人沒有不傾全力應付的,必定拼命賣力!
理解了這兩點中國特色,就很容易理解本案的兇手到底是誰?
孫維的家族關係背景通達國家主席江澤民,這已是不爭的事實.當孫維被北京公安局列為唯一的嫌疑人的時候,這對孫維家族來說意味着什麼?意味着污名!這是他們家族必須面對的恥辱.
如果孫維是無辜的,什麼才應該是這個有權有勢家族的正常反應?怎麼做才符合他們的最大利益?他們有權,有勢,他們有很多資源去保護他們自己的利益!
孫維是唯一的嫌疑人.保護他們家族的名聲的最好辦法就是找到真正的兇手.真正的兇手找到了,孫維的清白就不證自明了!所以符合他們家族最大利益的做法就是抓到真正的兇手.
根據他們的家族背景(有國家主席江澤民的手在),抓住這個嫌疑人真是易如反掌的事!這是一個環境很單純,犯罪嫌疑人範圍很窄,又是一個多次投毒,而且毒源非常特殊(很容易鎖定來源)的案件,據那些民警介紹,那是很容易破的案!復旦大學那個投毒案沒幾天就有結果了,但通天人物關注的案子19年了還抓不到作案者,這如何解釋?記住我前面說的話:
"只有他們不想抓的人,沒有他們抓不到的人!"
所以不是他們抓不到兇手,而是他們根本就不想抓!後來孫維被"拘留"8小時後,被"無罪釋放"了.但奇怪的是,兇手還沒找到就把案子結了!
雖然孫維被"無罪釋放"了,但孫維畢竟是曾經的唯一嫌疑人!如果真正的兇手沒找到,她永遠也擺脫不了被嫌疑的命運!所以從他們家族自己的名聲考慮,他們必定會想盡辦法敦促公安抓捕真正的兇手.如果孫維是無辜的,這是他們必定會採取的行動!
不信的話你可以測試一下,你去指控李鵬的孫子投毒謀害某人並讓全國都知道你對他的指控.他們聽到了會有什麼反應?他們肯定會暴跳如雷,然後迅速破案,以正視聽,並且把你抓起來告你污衊罪再入獄幾年!這是在太子們頭上動土後的必然反應!
反觀孫維家族的反應,真正的兇手不敢去抓(因為案子結了),那個指控她是兇手那個貝XX安然無恙,他們也沒有去告他.更狼狽的是,她不得不隱姓埋名,甚至出生日期都改了,這對於一個顯赫的家族來說是個多大的恥辱啊!如果她是無辜的,他們只要一個電話,輕輕鬆鬆地就可以把真正的兇手抓到,何必去忍受這麼大的恥辱!19年來花那麼大的力氣在網上辯解"我不是兇手",倒不如叫她爸爸給北京市長打一個電話,那樣真正的兇手就可以馬上找到,她馬上就可以恢復她所期望的安靜生活!如果她真是無辜的,她隨便動用一下一點點人脈資源,她的清白馬上就可以證明...他們不敢理直氣壯抓兇手的唯一原因就是:兇手就是她自己!
這是典型的中國特色!所以不必去爭論那些所謂的"證據".不用思考就知道兇手在哪裡!因為他們的行為已經說明了很多很多...
也許你永遠也找不到證據,但是真相其實很多人心裡很清楚!就象中共的腐敗,你可能找不到某個官員的腐敗證據,但是,事實大家都很清楚!
所以,對我來說,兇手是誰已經很清楚了!
不過,孫維可能不是唯一的,但這點就無法肯定了!有機會再講! |
|
|
|
作者:燕子西飛 |
|
留言時間:2013-05-08 18:58:59 |
|
|
尊敬的華山,辛普森案和朱令案有可比性嗎?辛案全程公開辨論,電視台整天全程實播。朱令案怎麼比?無知閉嘴! |
|
|
|
作者:thesunlover |
|
留言時間:2013-05-08 18:56:54 |
|
|
|
作者:破棉襖 |
|
留言時間:2013-05-08 18:56:03 |
|
|
我也是看了孫維被黑客偷出來的EMAIL,才知道孫維是多麼想洗清自己,多麼想過正常人的生活。可憐啊,她這輩子是洗不清了。起碼在俺心裡,她就是殺人犯。可是,俺不會去騷擾她的生活。但是,她不可能阻止其它人去騷擾。可憐之二,她家的勢力還是不夠大,她要是鄧小平的孫女,案子早就破了,頂罪的替死鬼早就安排好了。可憐之三,她全家和庇護人的把柄,永遠被別人抓着,只要政治上需要,什麼時候都可以破案。別着急,等着看好戲 |
|
|
|
作者:破棉襖 |
|
留言時間:2013-05-08 18:37:33 |
|
|
這個案子已經負面到這個地步了,還能怎麼負面法?坨中毒案中,這是唯一沒有搞清楚的。大家拿孫家沒辦法,就只有騷擾了。以毒攻毒巴。 |
|
|
|
作者:芹泥 |
|
留言時間:2013-05-08 18:31:59 |
|
|
頂星辰君的理性好文。 其實,這裡面存在一個問題,為什麼人們會用這樣一種非正常的方式來求得問題的解決,還朱令一個公道? 如果正常途徑能夠,誰會想着這種方式呢?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