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冠云写了一篇“基督徒、基督教与民主”的文章,提出了很好的问题:基督教和民主制度之间到底是怎样的关系?中国需要福音化之后才能民主化,还是民主制度不依赖于基督信仰,即使宗教改革运动导致了民主制度的诞生?这些问题对于生活在海外,也迫切希望我们的中国能够民主化的人们关心的。我只能谈谈个人的、很有局限也不专业的看法,希望各位继续踊跃思考发言,让我们更清楚地认识中国和西方。 表面上讲,基督教和民主是两码事。一个是信仰体系,一种是政治制度。就像著名的李约瑟问题:中国有数千年灿烂的科学技术文明,为什么没有产生现代意义的科学?我们也可以问,为什么民主制度诞生于欧洲,而不是中国、印度、阿拉伯?马克斯韦伯是我喜欢的社会学家。他写的一本“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曾经在我追寻信仰的道路上启发了我。 如果基督教是一种愚昧的迷信,阻碍了科学技术的产生,阻碍了政治民主的建立,阻碍了资本主义经济制度,那么为什么我们现代人珍视的这一切都源自基督教文明,特别是宗教改革后的新教国家?善于观察和思考的人们需要去寻找答案,不要被几十年灌输的错误知识误导。 这个网上有很多朋友对民主制度很推崇,我也很尊敬这些网友。但我要进一步问他们:民主制度为了什么?也许,你认为民主是为了中国从此走向和平、公平、富裕。那么,我想说,你把中国看得和那些“爱国贼”一样过于高了。中国的富强是民主制度的目的,那么中国的富强就比民主制度具有更高的价值。这是源于这样一个认定:目的比手段具有更高的价值,因为手段是为目的服务的。如果采用专制也能达到中华帝国的荣耀,那么我们也没有任何道德上的内疚来支持专制了。这是许多拥毛派的一贯立场:为了不受列强欺负,怎么折腾中国人都可以。 圣经没有提出政治上的民主制度,但圣经中上帝启示给人的自由、平等和博爱,是高于民主的价值的,因为民主政治的目的不是为了帝国的荣耀,也不是为了帝国皇帝元首在其他列强面前可以大声说话,而恰恰是为了保障人人平等的自由!因此,民主是手段,而自由平等博爱是目的。圣经的原则是高于民主制度的价值的。 我赞赏民主制度,因为我现在看不出比民主制度更合理的政治制度,能保障上帝赋予每个人的自由不被任意践踏。有些人说,民主制度也有金钱交易,也有舞弊行为,甚至选举出了希特勒这样的人物。但是,他们能不能举出另外的一种制度能够完全不花钱、让每个人都无私奉献、产生的领导人都谦虚智慧,集中了人类最美好的美德呢?我看不能。何况,圣经早就指出人人都犯了罪,由罪人组成的任何组织都不是完美的,教会也一样,何况政党国家呢? 最后,我想说说共和。我们很多人都很喜欢民主,但不在意共和。如果用一句话来说明我对民主共和的理解,那就是:民主是少数服从多数,而共和是少数必须得到多数的保护。如果只有民主,没有共和,很快就没有人敢于成为少数派。 公共事务的管理当然需要多数人的同意,但多数人的民意不代表真理,这也是圣经的一个基本启示。一味以多数人意愿统治的社会,将没有贵族,没有知识分子,只有民粹的多数人的专制或者暴政。有人认为文革是最民主的社会,因为人人都可以写大字报。毛泽东就是这么标榜他的专制的,是人民民主专政,是多数人统治少数人。这样的社会,持少数派意见的人都被打击,渐渐人人都不敢表达自己的意见,只敢先观望看多数人怎么看,最后就沦为看掌握最强暴力的那个人怎么看。他要是说那是马,没有人敢说那是鹿。最后,多数人的暴政变成一个人的独裁。 从某种程度上讲,英国的上议院和下议院,美国的参众两院本身就是为了平衡精英和平民之间的权力分配。没有共和的民主是暴民专制,比君主专制更可怕,这就是为什么毛时代比中国历史上的任何皇权时代都可怕的原因。 因此,我提醒民主的支持者们一定要关注共和。人民,多少罪恶假汝而行!施化网友说的“人民是一个邪恶的概念”,就是如此。民主,尊重主流民意;共和,保护少数民意。处死苏格拉底,体现了当时的主流民意,是希腊民主制度的结果,但缺乏了现代的共和精神。一个有君主的国家,因为有共和可以成为好的民主国家,比如英国和日本;而所有号称的“人民民主共和国”都带着暴民专制的邪恶。(现在中国不是专制国家,而是威权国家,有走向民主的广泛愿望,也有倒退到毛时代专制的大量民意,因此俺认为中国处在十字路口。) 最后,总结一下:民主共和制度安排是为了捍卫一个核心价值观念,那就是圣经中启示出来的人固有的自由、平等和博爱。民主不是为了中国的荣耀,而是为了中国人能享受自由!国家,是为了人而建立,而不是相反。人权高过主权,因为国家是人造的,而人是神造的。人,在神眼中是至宝,是他的儿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