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暴政的兩種抉擇——是做楊佳還是做唐福珍? 善良的人們面對暴政是別無選擇——要麼沉默,要麼死亡。 但是沉默不是最後結局,不在沉默中暴發,也要在沉默中死亡。 既然結局只有一死,那麼國人有選擇死法的權利。 在暴政面前有兩種死法。 北京楊佳,面對上海警察的暴政,在多次討公道無果的情況下,衝冠一怒,單刀赴會,直搗上海警局,取得六死四傷的戰果,不但保本,還大大地賺了幾倍於本錢的利息!拼命而死,男兒本色!他的死,驚天動地! 四川唐福珍,面對強拆的暴政,汽油澆身,引火自焚!柔弱女子,面對幾十名現代化裝備的強拆戰鬥隊員,沒有拼命的本錢,只有自殘!他的死,悲壯慘烈! 楊佳死後,當局沒有株連他的家人,讓他的父母安度晚年。畢竟今天的中國不是皇帝時代,一人犯案,九族當誅。 唐福珍自焚,治療期間,所有親人都不能見面,彌留之際親人兒女要見最後一面得“上級批准”,這是何等的滅絕人性!唐福珍死後,她的屍體被人控制,她的親人遭到株連被捕,她和她親人們背負的罪名都是“暴力抗法”。 似乎不這樣做就不能消政府官員們對治下“刁民”們的“深仇大恨”! 古代皇帝面對臣子的“尸諫”尚引咎自責,罪惡如毛澤東面對高崗的“以死明志”尚不株連高崗的老婆兒子。成都金牛區在逼死一個善良的弱女子後,不但要鞭屍,還要把他的親人們都斬盡殺絕!成都的金牛區“進步”到了一個人類歷史上任何一個朝代都沒有的、遠比中世紀還黑暗的、最殘暴的、“和諧”時代! 決定去死是艱難的,千古艱難唯一死。楊佳、唐福珍慷慨赴死,需要超人的勇氣! 選擇死法就容易得多了。如果你希望死後被鞭屍,死後親人們都進大獄,那麼就做下一個唐福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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