憤怒責問提出“對教育亂收費進行徵稅”的“稅大官人” 老狼最近看到一則新聞:國家稅務總局官員提出:“要對教育亂收費要進行徵稅”。禁不住怒從心頭起、惡向膽邊生!要憤怒責問這位提出“徵稅”的“稅大官人”! 責問之一:稅大官人可知道什麼才是征“稅”的對象?稅收的對象是什麼?應當是“合法收入”。請稅大官人注意:“合法收入”才是稅收調節的對象!你小子連徵稅的對象都沒搞懂,能當這個“稅大官人”嗎? 責問之二:教育亂收費是否合法?這樣一個常識問題難道“稅大官人”不知道?今天的世界,地球人都知道中國的教育亂收費是非法,是應當完全取締之列! 責問之三:如果非法的教育亂收費可以徵稅,那麼行賄受賄是否也可以徵稅?賣淫嫖娼是否也可以徵稅?開賭場可否徵稅?…… 責問之四:如果非法的亂收費一旦征了稅,是不是就等於國家和政府承認了亂收費的合理性?今後學校就可以大張旗鼓地公開亂收費?而且可以理直氣壯地收?因為校長們可以氣壯如牛地說:“我向國家交了稅,從此應該亂收費”? 改革開放近三十的年的經驗告訴我們:一旦某部門要亂收費,總是要先造與論,總是要先做意識形態方面的工作,這位稅大官人的言論其實是在為教育亂收費的完全合法化製造與論! 中國是一個壟斷的社會,一切與國計民生的東西都在壟斷之列。一旦那一個部門想亂收費和亂漲價,總是遵循一個規律:先把物價漲起來。民眾反應強烈了,就把物價部門請來開個“聽證會”,最後物價部門照顧民意:如果你亂漲價一百元,物價部門就只讓你漲個九十九元!這樣就是一個各方滿意的皆大歡喜局面。漲價就合法化了!這一次招法更高,教育部門搬出了“稅務總局”,由“稅大官人”出面讓非法的“教育亂收費”合法化!原來只是教育部門一家吃的錢,變成教育部門和稅務部門兩家吃!一個大餅兩人吃,如此一來教育部門是不是少吃了呢?非也!既然“教育亂收費”已經合法化了,那麼原來只收一萬的錢就可以名正言順地收個兩萬!這兩萬元再去與稅務部門“三、七”開分成!只是苦了億萬中國的百姓們!原來只要餵飽一個教育部門,現在得再餵一個“稅大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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