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有電子科技大學學生告密鄭文鋒老師在課上的四大發明評論,導致鄭老師被校方處理停課兩年等處罰。對中國官方鼓勵學生告密,頗有感觸,有必要舊文重發。 近來中國文化界出了幾件和告密有關的事近來中國文化界出了幾件和告密有關的事件:由寓真的《聶紺弩刑事檔案》和章詒和的《誰把聶紺弩送進了監獄?》兩文揭出的聶紺弩被同事和友人告密而定為現反罪。再往前有華東政法大學楊師群教授授課時抨擊中國社會現狀,被兩位女學生向公安告密是“反革命”一事;幾年前還有吉林藝術學院女教師盧雪松在課堂上和學生討論紀錄片《尋找林昭的靈魂》,被學生匿名告發,使盧老師受到停課處罰的事件。其他的還有江蘇泗洪縣招募了68名“特別監督員”,對黨員幹部進行“隱形監督”;湖北大學07數學2班最近搞出了個“小天使計劃”,每名學生都會有一名“神秘同學”,在暗中盯自己的一言一行。 在中國告密被法律肯定,可以說是源遠流長,歷史悠久。濫觴於兩千多年前的商鞅制定秦律,規定“不告奸者,腰斬;告奸者,與斬敵者同賞”;“民人不能相為隱”,並建立了連坐制度。可笑的是商鞅鼓勵告密卻自食其果。他被人告發謀反,連夜逃亡。欲投旅店,旅店老闆不敢收留,說“客人,你不知道,商鞅有法律,收留沒有證件的客人,開旅店的也要被連坐。”商君走投無路,長嘆一聲:“咳,我立法最終害己”。最後商鞅被車裂分屍、滿門抄斬。以後的歷代統治者,在不同程度上,發展告密制度。到了中共時代。小腳偵緝隊遍布街道。向組織打小報告被稱為是積極要求進步,靠攏組織。央視的一個著名談話節目,有一次介紹一個優秀班主任,他自己得意地說,他管理班級的成功經驗是多培養幾個心腹耳目。有這樣的老師,這樣的社會,就會大批造就小人,培養奴才。告密行為被政府鼓勵,被社會嘉許,就會蔚為風氣。告密者就會如入鮑魚之肆,久而不聞其臭。章詒和《家有臥底馮亦代》中說馮亦代受中共派遣,在章家當臥底線人。覺得自己受到組織的信任,感到無比榮耀。對告密行為不以為恥,反以為榮。因為那是“保衛黨的工作”。“我覺得在保衛黨的工作中,我的生命正日益豐富起來。”“是在第一線作戰”的“一個保衛工作者”,於是心中“也就釋然了”。似乎標上政治正確的小人行為就不再是小人行為了。 與言論有關的告密行為很少在現代西方自由社會發生,其一是因為言論自由的社會不會以言治罪,從根本上消除了告密者生存的土壤。其二是因為西方道德普遍以告密行為為恥。西方文化中,出賣者和告密者類同猶大,為人所恥。學校和社會不鼓勵告密行為(除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外)。美國電影《Scent of a Woman》中讚揚了學生查理寧可被開除也不願向校長告密他無意間目睹的惡作劇作案學生。在影片結尾,影片藉助史萊德上校之口譴責告密行為和以威逼利誘高壓誘導高密的行為:“你正在這裡營造一艘小人船,一艘告密者的大船。你們正在消滅這所學院宣揚的最重要精神。這男孩有着純淨的靈魂。是不妥協的精神。他不肯出賣。他並沒有出賣任何人換取自己的未來,而這樣叫做正直,這叫作勇氣。這是個真正的領袖所該俱備的條件。”同樣感人的電影《Dead Poets Society》中告密者也受到了譴責。學生陶德在校方逼迫下在控告老師基廷的信上簽字。但在片尾毅然反抗,跳上桌子,用"O Captain! My Captain!"向基廷致敬告別。其三是美國社會崇尚個人自由。孩子從小就被教導自己的問題自己解決,不提倡告狀。告密這樣的小人和奴才的行為,是與個人自由不相容的。其四是自由社會和專制社會的區別。專制社會光依賴警察特務還不夠,必須用鼓勵告密的方法來控制人民的思想。而自由社會無此需要。 告密行為最大的惡果不是幫助當權者加強社會控制,而是社會的普遍道德墮落,人性喪失。人與人之間出現信任危機。告密就是出賣別人的隱私,來換取自己的利益。不論這利益是錢財,還是組織的信任,還是所謂積極要求進步,或者其他個人榮譽。說到底是一種損人利己的行為。從告密開始,賣友,誣陷造謠,落井下石等其他卑鄙小人之行就會很快緊隨其後。整個社會道德淪落,成為小人和奴才充斥的社會。 告密行為的另一難兄難弟就是大義滅親。傳統中國文化和西方文化,對大義滅親都持否定態度。中國傳統文化提倡“親親得相隱匿”。孔子說“子為父隱,父為子隱,直在其中”。唐律中規定親屬之間,有罪可以相為隱。古希臘的宗教和倫理都反對子告父罪。古羅馬皇帝查士丁尼的《法學總論》規定,親屬之間不得互相告發,對於未經特別許可而控告父親或保護人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對他提起“刑事訴訟”,親屬間相互告發將喪失繼承權;也不得令親屬作證。美國司法規定:在刑事訴訟中,被告人的配偶享有拒絕對配偶作不利證言的特免權。歐洲大陸法系將拒絕作證權擴大到近親屬。 不過中國傳統文化和現代西方文化對大義滅親持否定看法的基點有所不同。中國的封建制度是建立在宗法制度之上的。中國文化重視家庭倫理,認為父子、夫妻、兄弟等家庭關係是社會秩序的基石,如果這些關係受到破壞,社會就會難以維繫。但如果涉及罪行危及到統治權力,親親相隱就要給皇權讓步。如謀反、謀判、謀大逆等,就不允許親親相隱。子告父和妻告夫是以下犯上,絕對不可以。但父親可以以逆子和杵逆的罪名告發子女。對以尊匿卑的處罰要比以卑匿尊的處罰更重。西方近代文化崇尚個人自由,注重保障個人生活的安寧和婚姻家庭的安定,寧可犧牲個案的正義,來維護公民的個人權利,認為對於人類自由來說,存在着比所謂“義”更重要的東西。西方的拒絕作證權是基於個人平等、個人自由、個人權利及個人利益,目的是保證個人的利益和權利不受國家權力的干涉,保證公民個人生活的安寧和個性的解放。西方司法的拒絕作證權適用於所有的犯罪。 中共時代大義滅親被大力提倡。中國現行刑事法規沒有賦予近親屬拒絕作證的權利。《刑法》進一步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蔽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文革期間,夫妻之間,父子之間,檢舉揭發,劃清界限的大義滅親的事例數不勝數。中國的影視文藝作品中宣揚大義滅親的內容,比比皆是。作為正面形象的警察常常猥瑣地利用親情和愛情來騙取信任,臥底立功。2004年4月27日,廣州市芳村區教育局、團區委和區紀委共同啟動“小眼睛盯大眼睛”系列活動。12名中小學生接到了廉政監督員的聘書。極具諷刺的是,報道說“要通過孩子們天真的眼睛對父母的行為進行監督。”當了小內奸,這些孩子還能夠依舊天真嗎? 大義滅親的義往往是時代的政治正確,是雍正皇帝《大義覺迷錄》中的那種大義。隨着時代的變遷,今天的大義,常常會變為明日的小義或不義。在中國,所謂義,經常是黨性和階級性的偷換概念。為此等“大義”,犧牲親情,實是不義。即使有時這義真有意義,但很多大義滅親的人表面上追求的是“義”,而實際上是在謀私利。追求“義”所帶來的政治榮譽和隨之而來的利益地位。所謂大義滅親,常常是大利滅親。這種行為,更是傷天害理,禽獸不如。 無意去評判大義滅親的個案,但鼓勵大義滅親的社會一定不是正常的社會。任何社會都有告密行為,但是鼓勵告密的社會一定出了問題。 互聯網上有些中國能不能當頭的討論。其實不論經濟如何發展,一個大量造就小人和奴才的國家是當不了世界的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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