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次兩會上,原湖南省委書記周強被選為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也就是中國的首席大法官。我有點納悶,周強先生在我印象中一直是個政工幹部,長期擔任共產黨的官,怎麼能夠有資格擔任首席大法官呢? 為此,我查了一下周強先生的簡歷,他是西南政法大學民法專業畢業的法學碩士,早期做過一段時間的政法工作。我看他的簡歷,主要還是政法部門的政治工作,最高當過司法局的局長,做過司法部長肖楊的秘書。後半段是在共青團中央做過,加上湖南省委書記,可以說他的一生基本上屬於政工幹部出身。 所以,我就質疑了,象這麼個政工幹部,怎麼能夠適合擔任這麼大一個國家的首席大法官呢?周強雖然擁有法學碩士學位,但他有律師執照嗎?擔任過地方法官或者大法官嗎? 我去查了一下,中國的法官法,擔任法官的專業資格條文: 高等院校法律專業本科畢業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具有法律專業知識,從事法律工作滿二年,其中擔任高級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應當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獲得法律專業碩士學位、博士學位或者非法律專業碩士學位、博士學位具有法律專業知識,從事法律工作滿一年,其中擔任高級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應當從事法律工作滿二年。 如果按照這個條文的話,這位周強就算擔任一般法官,也是有問題的。條文裡面規定從事法律工作三年,這些司法部門的政工幹部也能算從事法律工作嗎? 在別的國家,一般法官,大法官,首席大法官都需要有律師資格,甚至是大律師資格。因為這個法官是個專業職務,而不是一般的政工職務。政工職務,包括主席總理之類,誰都可以做。但是法官,尤其是首席大法官,掌握着生殺大權。根據中國的法律,所有死刑犯都需要送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才能執行死刑。所以這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由這麼一個共產黨共青團的政工幹部來擔任,是不是有點兒戲了呢? 我知道,中國的法治制度還不完善,這從上面法官法裡面的擔任法官的專業資格條文就能看得出來,定得太低太含糊不清了。 鄧小平先生老早就提出幹部要知識化專業化年輕化。我看,象這種掌握老百姓生殺大權的法官,大法官,首席大法官,不能讓那些對法律知識似是而非一知半解的政工幹部來擔任,而應該制定嚴格標準,應該規定需要擁有律師執照,擔任多少年的律師大律師,等等。要不然的話,所謂的建立民主法制都只能是一句空話。 這也難怪現在的中國社會,冤假錯案這麼多,老百姓寧可上訪,也不願意去法院打官司,因為這些法官們大概都是法盲半法盲,都是政工幹部出身。 現在習近平上台掌權,他說要尊重憲法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我看,他應該遵循鄧小平先生的教誨,真正落實幹部隊伍的知識化專業化,尤其是法制領域。中國應該建立一套完整的健康的律師制度,建立一套完整的健康的法官制度。讓真正懂法律的人來從事法律工作,擔任法官,大法官,首席大法官。 要是法官不懂法,會鬧出笑話的。當年審判四人幫的時候,特別法庭法官和江青對罵的片段,成為了中國法律史上的一大笑話: 曾漢周把桌子一拍:“江青,你是犯人,你是被告,你要怕我們!”江青開始的時候一愣,然後反應過來了,“什麼?我要怕你?”“對,你要怕我們。”江青馬上說:“怕你?你怕我!”兩個人這樣來回幾個回合,爭論“誰怕誰”。後來“老娘”哈哈一笑,說:“你問問坐在你旁邊的江華,看我怕過誰!”這一句話把曾漢周提醒了,真的,她怕過誰啊?所以“誰怕誰”的辯論到此結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