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原铁道部长刘志军贪污案被判死缓引起了很大反响。网络炸了锅,很多人认为刘志军该死却没死,习近平嘴上喊打老虎,胡锦涛打下的老虎,交到习近平手里,习居然不敢打,老虎打而不死,死而不僵。人们纷纷期待习近平用刘志军的人头祭他的反腐大旗。现在刘没死,人们对习的反腐开始失望。
其实,我们认真想一想,为什么非要刘志军死?他真的该死吗?罪恶滔天吗?他手上有人命吗?
我看都不见得。人们把他与以前的贪官相比,认为他贪污的数目大,所以别人被判死,他也应该被判死。还有人认为,他玩遍了那么多女人,接受性贿赂,所以该死。有的人把前几年温州动车事故死亡的人命都算在刘志军头上,认为他该死。
其实,仔细想一想,刘到底罪在哪里?我看,他是一个狂人,但他也是一个制度的牺牲品。在正常社会,刘志军这么大数额的贪污案,玩遍这么多女人,把中国高铁搞的动静这么大,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我根本不是要帮刘志军说话,刘只是一个农民,没有多少背景,对这样的贪官要杀其实是很容易的。记得几年前国家药监局的局长郑筱萸被处死,也是这么个情况,没有背景,最后效果不大,落下口舌,没有背景的贪官容易被处死。
也有人认为,对刘志军的判刑可以被看作薄熙来案件审判的标杆,甚至有人认为当局是为了给薄轻判的时候有借口。我看这些解读都不太对劲,刘案与薄案完全不同,两人的身份背景也差异很大。对薄熙来轻判,重判,甚至不判都可以,都可以有借口,完全不需要比照刘志军案。
中国社会,当官的贪污,受贿赂,包括接受性贿赂,等等,太稀松平常了,十有九贪,按照法律严判的话,十有八九都得处死。问题是,即使把那么多贪官统统杀了又能怎么样呢?中国的贪污是前腐后继的,是社会问题,是制度问题,而不是哪一个人的问题。换作你我,在这样的制度下当官,照样是个贪官。
对待性贿赂的问题,我没有看到那些被刘部长玩弄的《新版红楼梦》的明星们的任何控诉,一切都是第三者第四者的传闻。其实,在中国官场,性贿赂既不是秘密,也不是羞耻,那些行贿受贿都心甘情愿,法律也没有明确条文针对这些新鲜事物。那些热衷于这类传闻的都是些吃不到葡萄的家伙。我相信,这些家伙坐上刘部长那样的位置的话,会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一向反对共产党当局搞什么先进典型,树立什么榜样。同样,也反对为了树立反面典型而拿一些本不该判死的人祭旗。
我曾经主张进行制度改革,对制度修改之前的贪污犯进行一定程度的赦免,对新制度后出现的贪污现象实行依法严厉打击。习近平搞反腐,打老虎,都只是流于口号,完全没有任何实质性的东东。过去江胡反腐那么多年,越反越腐,贪官是越杀越多,有用吗?
所以,反腐需要新思维,不能再搞杀鸡警猴杀一警百的事情了。
呵呵,贪污腐败是要钱不要命,反贪粟腐也同样只要钱不要命,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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