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些好朋友在网络上争执“人民”一词。有点意思。关于“人民”一词,它与“公民”有什么区别。我以前有写文字谈到过。
记得很早的时候,我的朋友兰冠云在谈中国古代文化,谈孟子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时候,有的网友就以为中国古代儒家就有所谓民主思想。
我记得我当时的解释是,中国古代的所谓“民”,只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孟夫子的“民”是指抽象的老百姓,而不是和现在的公民社会里的一个个具体的公民一样的。所以他所说的民为贵,君为轻,实际上是骗人的东东。你什么时候见过中国古代的君主以及文化人,包括孟夫子把一个个具体的老百姓看得多重的?
而中国古代的这个“民”和毛泽东列宁的“人民”,都是一样的抽象概念。毛泽东从来也没有把一个个具体的老百姓称为“人民”,你不是人民,我也不是人民。而谁能代表“人民”呢?只能是共产党当局指定的人才能代表人民,说穿了,只有最高当局才有这个指定权。中国现在的所谓人民代表,就是这个意思。这与公民社会的公民,概念完全不一样的。
你可以说一个国家有多少合法公民。但你却不能说有多少合法“人民”。因为“人民”是个抽象概念,不可数的。
而毛泽东列宁的“人民”与中国古代孟子笔下的“民”有什么区别呢?孟子笔下的民还没有阶级概念。而毛泽东列宁笔下的“人民”,除了是个抽象概念外,还与“敌人”相对立。究竟谁属于“人民”,谁属于“敌人”?这不是具体的老百姓说了算的,是当局说了算的,在毛泽东时代,甚至只有毛泽东本人才能说得算。刘少奇林彪,都可以一夜之间从人民变成敌人。这在公民社会是难以想象的。
所以,有人说“人民”一词有点邪恶,说得是有道理的。
现在在说一说“群众”,共产党语言里面,经常用到的词除了“人民”,还有一个,就是“群众”,“群众”这个词更加的不把人当人,“群众”,在英文里是“the mass”,“crowd”,是既可以描述人也可以描述动物的词语。
其实,无论是“人民”,还是“群众”,这些词语里,最缺少的是对一个个具体的人的尊重,就是缺少人味。
公民社会里的公民,选民,是一个法律的概念,不分阶级的,是一个个具体的人的概念。所以只有公民社会才讲究人权,人权的概念也是指的具体的人的权利,而不是抽象的“民”或者“人民”的权利。
当毛泽东在天安门广场宣布“中国人民站起来了”的时候,很多中国人激动的热泪盈眶。可是后来他们才知道,原来他们自己并不属于“人民”,至于谁属于“人民”,则完全不一定的,当时站在毛泽东身后听毛泽东宣布“中国人民站起来了”的那些和毛一起打天下的那些大人物,大多数最后也被划入了敌人的序列,与“人民”无缘。这是很有意思的事情,这就是专制社会。
而法治社会,是不存在“人民”的概念的,也没有“群众”,只有“公民”,“选民”这些在法律里面明确定义的概念。
所以说,“人民”是玩笑,“群众”是搞笑;网友分不清,完全在瞎闹。
连接:
中国传统文化缺乏人权民主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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