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昌星在加拿大玩弄人家的司法已經12個年頭了,最近終於說是要被遣返了。網絡上有各種各樣的說法,各種各樣的分析。 據說賴先生是不想玩了,歇息了。所以也願意被遣返了。而中國大陸當局也答應不會對賴執行死刑。 可是熟悉中國所謂國情的人應該明白,所謂不判他死刑,不表示他不會被弄死。由於這個案子涉及的人很多,有些人至今還是有權有勢,影響很大,這些人也很害怕。所以說賴先生回來,還是很危險的,最終恐怕難逃一死。 其實我說,與其說賴在加拿大玩弄人家的司法,避免被遣返,不如說是許多人不願意他回來。有人分析說他一回去,可能在政壇上會成為定時炸彈,有人歡喜有人愁。 其實,賴當年的走私,只是碰到的時機不對,他應該算是鄧小平所說要能闖的那部分能人,也是鄧說的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那先富起來的人,算是改革開放的大功臣,而他本人並非有什麼官職。而且那點兒玩意兒和現在那些富可敵國的權貴們相比,簡直是小巫見大巫,算不了什麼的。 如果說,賴這次的被遣返,能夠過得到比較公開公正的審判,那麼也許對國內遍地開花貪污腐敗現象,對貪官外逃現象,還能有點兒抑製作用。但如果他的被遣返,反而成為某些人整人的工具,權力鬥爭的工具,那麼這就是他的悲哀,也是中國司法的悲哀。 我對此是不抱任何希望的。中國的問題,不是哪一個人的問題,而是體制的問題。當年賴走私也不是賴本人的問題,同樣是體制不健全的問題。過了十二年了,這個體制還和當年一樣的不健全,沒有絲毫改變,這不是中國人的悲哀嗎? 我記得,當年我還有同學的老公涉及到那個案子中,後來坐了七年牢被放出來,出來之後又是一條好漢。呵呵。 不知道賴這次是什麼原因不再玩了,是玩膩味了,還是有把握回去能夠翻雲覆雨,能夠保全性命,還是什麼。不知道他在回去之前是否留一手,保留什麼沒有公開過的文字資料,什麼的。一旦遭到不測,害他的人也別想好過。 看到國內網絡上很多網友只從經濟的角度思考問題,認為加拿大屈服中國經濟上的壓力,讓步了,或者認為賴的錢花完了,沒轍了,什麼的。我是不認同這樣的觀點的。中國人是唯金錢論。實際上不能什麼事情都與錢有關。有些國人有的時候是很難理解與之不同的文化的。不是每個人每個國家都會為了金錢而換取原則的。 但願這回是賴徹底想通了,為當年自己做過的事情負責吧。是福不是禍,是禍躲不過,坦然面對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