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30
在这里插一段小花絮。缘起于一位网友提到白色恐怖时期的一位台湾政治犯美女,称其“粗服乱头,不掩国色”,非章丽曼女士莫属。既然说到这里,便索性再提两位同样在那段岁月中被关押在绿岛的女子。她们也在阴差阳错的罗织与审讯中,被当局草率贴上“共谍”标签,最终稀里糊涂地被推上了刑场。
一位叫施水环,一位叫丁窈窕。论绝代之姿,也许称不上沉鱼落雁、羞花闭月,但至少是可当得起“国色天香”四字的。更令人唏嘘的是,二人皆因一次再普通不过的“搞对象”,被人告发、被人构陷,于是情感成了罪证,青春成了口供,活生生飞来横祸,活生生陷入了不白之冤。
在那座海风呼啸、铁窗森冷的绿岛监狱里,她们的命运像是被潮水卷走的沙痕,无人真正看见,也无人愿意看清。
1950年台湾通过了《动员戡乱时期检肃匪谍条例》。其中的第14条规定,因匪谍案没收之财产,承办人员可得百分之三十五之奖金。因此,当时通行的标语就是“匪谍就在你身边”、“消灭共产党”等。告密者到处都是,只要是共产党、匪谍、嫌疑犯、曾经去过延安者、亲共者、思念大陆家乡者、或有异见者、异言者、奇装异服者、甚至是因为鸡毛蒜皮有过节的人,还有看着不顺眼的人,都可以是行走着的支票,也都可以不经任何审判,或由简易的军事法庭加以逮捕,就当场执行枪决,或拉去刑场枪决,少数行为较轻者则被判刑入狱,或实行教育,并留下案底。
因为酬金诱惑,以及在蒋介石高喊的“不能放过一个”的口号感召下,冤假错案比比皆是。同年7月9日,台湾开始全面实行省政府员工的连坐保证制度,未有保证人者不予雇用。从公务人员开始,该制度逐步扩及到台湾几乎所有公私机构单位,成为戒严时期遍及台湾绝大多数人口的基本政治审查制度之一。
于是在这白色恐怖的背景下,1954年就发生“台南市委会邮电支部案”,以吴丽水为案首,故又称“吴丽水案”。当时,有一名叫王溪清的男子狂热追求施水环,但丁窈窕见他心术不正,便告诫好友和这个男人保持距离,不料该男怀恨在心,竟寄信给台湾省保安司令部,诬告丁窈窕是“共产党间谍”,她们的同事吴丽水为了保护丁窈窕,偷偷将这些信件从邮局拦截并烧毁。
1954年,吴丽水也因被人举报是间谍而被逮捕,不堪受刑的他只能供出烧毁信件一事。承办吴丽水案的“保安司令部”人员,为增加奖金,对吴丽水施加重刑,诱导她扩大诛连无辜的人。吴丽水受不了刑罚,供出的丁窈窕是“同谋”。当时已身怀六甲的丁窈窕因“知匪不报”被判刑,押至绿岛监狱服刑。
关于丁窈窕(1927-1956),从名字就可以看得出,是“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那种传统意义上的乖乖女了。1951年,丁窈窕帮忙叶廷珪参选台南市长时认识郭振纯,两人因志趣相投相恋,但郭男考虑参与社会运动会彼此拖累,而解除婚约,丁窈窕另嫁他人。

台湾国家人权记忆库中的记载说:

电影《流麻沟十五号》丁窈窕行刑前剧照,剧组提供。
至于和丁窈窕同时押出去枪毙的红颜祸水施水环(1926-1956),也是有勇有谋的民间奇女子。1952年1月,她就读于国立台湾大学的亲弟施至成,被牵连于“台大工学院支部案”而遭当局搜捕;其后,她将亲弟藏匿于自己宿舍的天花板上长达二年之久。其弟施至成后来下落成谜,恐亦遭不测,是少数白色恐怖受难者中至今音讯全无的失踪者。

台湾国家人权记忆库中记载说:

流麻沟十五号:绿岛女生分队及其他
而且丁窈窕和施水环,和主犯吴丽水是同案处理。裁判书正题名:台湾省保安司令部43年审声字第0186号裁定书。相关当事人:吴丽水、陈兴德、雷水湶、丁窈窕、陈烟树、张桦瑞、周添福、施水环、方玉琴、陈清钰、林粤生、郭传峰、许穆灿、吴世英。审理机关:台湾省保安司令部裁判书字号:(43)审声字第0186号。裁判书主文/要旨:吴丽水、陈兴德、雷水湶、丁窈窕、陈烟树、张桦瑞、周添福、施水环、方玉琴、陈清铨、林粤生、郭传峰、许穆灿、吴世英羁押期间各延长2月。法条:刑事诉讼法第108条第1项、第108条第2项。

本案主犯吴丽水(1927-1956),男。台湾台南人,虽然因受刑不过,供出了丁窈窕和施水环,有立功的表现。但自然也注定了是法网难逃,因为有酬金可拿,多多益善,被一起给枪毙了的。

台湾国家人权记忆库中介绍说:
依(44)审特字第12号判决书,案发时为台南邮局职员,其经钱静芝介绍与丁窈窕、雷水湶认识,一并交由朱某联络教育,经朱某邀约其等三人秘密会议,于会谈中各口头应允参加朱毛匪帮组织,并经朱某指示由其担任书记,雷水湶担任宣传,丁窈窕担任组织,准备组织台南工委会邮电支部,旋因其与雷水湶意见不合,未著手组织及相互失去联系。之后其单独受朱某指示,另向同事陈兴德劝说参加叛乱组织被拒,又吸收同事张桦瑞与陈烟树各参加组织,又利用职务上机会截留王溪清自台南邮寄本部检举丁窈窕、施水环为匪谍信件,掩护同党从事叛乱工作。1955年经台湾省保安司令部以《惩治叛乱条例》第2条第1项「意图以非法之方法颠覆政府而著手实行」判处死刑,全部财产除酌留其家属必需生活费外没收。1956年7月24日执行死刑。
其家属于2000年10月日向补偿基金会提出申请,2002年6月经第2届第21次临时董事会审核通过予以补偿。补偿理由为原判决认定其意图以非法之方法颠覆政府而著手实行,系以其之自白及另案被告雷水湶、证人王溪清等人之供述为据。惟其参加组织、吸收党徒及截留检举信件等行为,难认已达意图以非法之方法颠覆政府而著手实行之阶段,故认本案非有实据。2019年2月经促转会公告撤销判决处分。
吴丽水的上线,也是两位资深美女。一位是江苏武进人钱静芝(本名钱勤,1918-1950),一位是江苏松江人计梅真(本名计淑人,1915-1950)。而且两人也双双被枪毙。台湾国家人权记忆库的介绍说:
可见台湾国民党在五十年代初在台湾实行的白色恐怖,和大陆在1983年进行的所谓的严打,也都差不了多少。因为蒋经国和邓小平,都是在前苏联,被同一个体育老师,给手把手调教出来的,彼此彼此,半斤八两,都是搞运动的健将和行家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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