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总拿宋人说事,要不然唐人姥爷要不高兴了。 唐代诗人胡曾在《咏史诗–上蔡》里曾写道: 上蔡东门狡兔肥, 李斯何事忘南归。 功成不解谋身退, 直待云阳血染衣。 李斯是战国时上蔡人,他青年时期经常在上蔡城外纵狗猎兔。李斯后来入秦辅助秦始皇完成了统一六国的大业,官拜丞相。李斯走了,上蔡的兔子没人捕猎,自然长得肥壮。李斯为何不回故园呐?因为他功成名就后,不知退隐之道,直至被赵高腰斩于秦都咸阳。李斯临刑前,对同赴极刑的儿子说:“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临死前才想念当年和儿子在故乡执黄犬抓野兔的平淡日子,的确是为时已晚。不过尚可聊以自慰:“死而知之”还是比“死而不知”要好些,要不然“十八年”之后世上又多了个傻瓜。 李斯追求功利,不知进退,惹来杀身之祸,这虽然是两千多年前的事了,不过这两千多年以来,又有几人能正真做到功成名就、见好就收、全身而退呐?“利欲熏心”总结得真好,这实际上是说,权力使人心智迷惑、欲望使人心肠变黑。太祖爷如果在开国十年后立即退位,肯定会成为万代楷模,何来身败名裂?摄政猫王要是当初不贪恋军委主席的权杖而彻底退位,必定会得万民景仰,更不可能臭不可闻。代宗如若立即交出军委主席大印全身而退,也能在史册里留下光彩的一笔,还不至于活着就遭人唾骂。是不是还有人要重蹈覆辙呐?吾辈可以拭目以待。 历史总是悲壮的,因此也是令人窒息的。所以还是轻松明快的文字易于流传,正如另一位唐代诗人张志和的《渔歌子》。 渔歌子 [唐]张志和 西塞山前白鹭飞, 桃花流水鳜鱼肥。 青箬笠,绿蓑衣, 斜风细雨不须归。 在春天秀丽的水乡山色里,闲适的白鹭在山前自由飞翔,一位头顶青箬笠,身披绿蓑衣的渔翁正在桃花盛开的溪畔,在斜风细雨中乐不思归,悠闲自在地垂钓溪流里肥硕的鳜鱼。这才是理想中人与自然融为一体的和谐社会啊!敢情和谐社会一千多年前就已经实现过了,真羡慕唐代老百姓的好福气!当然,新时期和谐社会的主旨肯定不是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因为自然几乎已经被人类糟蹋殆尽,想与之和谐都没了对象。从与时俱进的角度看,新时期的和谐兴许是为了达到狼与羊之间的和谐吧! 张志和(743-774),字子同,初名龟龄,号玄真子、烟波钓徒,生于唐天宝二年,婺州金华人。其父张游一生在家闲居,精通庄列道家思想。张志和自幼受到其父道学文化熏陶,颇能随遇而安。张志和年仅16岁就取得国子学士资格,受肃宗李亨赏识,赐名“志和”。正当他受荣宠之际,少年狂妄,不慎得罪朝廷,被贬到南方。虽然不久遇赦回到长安,但却因此看破官场仕途,遂以奔丧为由辞官返回金华。退隐后,张志和生活简朴,不修边幅,常去河溪钓鱼。逍遥隐居10年后的一天,颜真卿偕同门生等前来探望游览。张志和酒酣耳热,忘乎所以,飘然若仙,乘兴为众人表演水上游戏,不幸溺水而亡。感叹啊!才31岁就玩完了!这可真是“乐极生悲”的最好例子。不过细想一下,老天爷还真公平。肥肥的鳜鱼都让他吃了整整10年,现在也该他跳进河里去喂鱼。一报还一报,两不相欠! 以前是“狡兔死,走狗烹”,现如今狗和兔也和谐了。 当狼与羊和谐的时候,和谐社会就实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