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服務就要給小費 这是笔者多年前写的一篇短文(文内简体字是现改的),不知如何上网搁下了,今天贴出来,献丑了:
該不該給小費,在美國沒有爭論。接受服務給小費己成定制,這既是消費者對服務者應有的酬謝,也是服務者合理合法的收入。對於那些依靠打工和獎學金生活的學生來說,打工得小費,顯得更為重要。他們打工的去處多是附近的餐館。這是一項很艱苦的工作,即使在自助餐廳服務,一個人要負責好多張桌子,送往迎來,禮節應酬,端茶送水,清整衛生,一天到晚,腿不停,手不停,嘴不停,累得腰酸腿疼,食不甘味,但餐館老板給的工資只是象征性的幾元、十幾美元(有的餐館不僅這點少得可憐的“象征”都沒有,打工者還要倒給老板在他這里打工的錢呢),他們的打工收入主要是顧客的小費。旅行社的司機、導遊,老板開的工資也不高,主要依靠旅客的小費生活。其他收小費者的情況也大體如此。可見給不給小費、給多少小費,並非可有可無、可多可少,只要你得到了別人的服務,就應該照章或按例給人家小費。 但是給小費也有許多學問。一是給什麼人、不給什麼人?據了解,美國有三十一個服務行業的人員收取小費,而與其性質相近的服務卻不收小費。如坐船、坐火車要給小費,坐長途汽車和飛機則不需付小費;在餐館,對端茶送水的服務生要給小費,對領班和收銀員則不給小費;對出租汽車司機要給小費,對公共汽車司機則不給小費……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對警察、政府機關工作人員、海關檢查人員的服務,千萬不可給小費、送紅包,如果做了,輕則被視為對他們的大不敬,重則懷疑你存有不良動機、圖植卉墸幸晃唤煌ㄟ`規者向警察塞了一個紅包,當即被帶上手銬帶走了。二是小費給多少?各行各業都有自己的規定。一般佔總費用的15%~20%。有些單項服務則另有算法,如在旅館住宿,每天要付給清潔工兩美元;在機場、車站,每拿一件行李,要給搬吖35美分;為公寓住戶服務的看門人、垃圾工、郵遞員等的小費,多數是在聖誕節前一次付給,數額由住戶自己決定。三是給小費的方法。在餐館用餐後,多把小費放在酒杯、茶盤底下,有的在付款找錢時只取整票,剩下的零錢就算交了小費了,也有的餐館規定,把餐費、小費一起交到收銀台。 小費問題看似人際交往中的一個不大的經濟問題,但也能折射出一個國家和民族對待他人和對待金錢的心理狀態。據美國康奈爾大學學者對世界20個國家的小費問題進行專題研究的結果,美國人是給付小費最為大方、出手闊綽的一族(笔者:实际上很多美国人也很吝啬,给小费还不如老墨呢),而腰包富有的日本人給小費最為吝嗇,被排在20個國家的最末位。一位在中餐馆打工的朋友讲,他们那儿,每到吃饭时间,桌桌客满,多是中国食客。可是収的小费很少,有的吃罢走人,一分钱也不掏,所以每天忙的要死,収入比别的餐馆少得多了。有一次出去旅游,与我同車的一些中國游客(有几位是公派到美國“進修”的政府官員),當導游給大家宣讀旅游公司關於給小費的規定時,卻把臉轉到一邊去了,給小費的事當然也就無從說起了,這在美國被視為缺德或者叫剝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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