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巴山老狼 也许把“伟大的”三个金光闪闪的大字用在董瑶琼身上不太合适。因为它是独裁专制国家的皇帝们,如毛泽东、金家胖子、咧咛、死达林、波尔布特……的专用品,一个普通而平凡的中国女子,如何配得上“伟大的”三个字? 但老狼认为:“伟大的”三个字不是皇帝老儿们的“专利品”。这世界上不论什么人,不论是皇帝、大官人、或是平民,只要他或她干下了一番惊天动地的、了不起的大事,他或她就完全配得上“伟大的”三个字。董瑶琼惊天一泼震世界,她完全配得上“伟大的、光荣的、正确的”九个金光闪闪的大字! 刚才看到一篇介绍董瑶琼及其父亲的报导,让老狼大为感叹:董瑶琼这个伟大的“泼妇”决不是一时的心血来潮向着皇帝一盆墨水泼去的!董瑶琼的惊天一“泼”是中国这个独裁专制政治制度自身的罪恶所制造出来的! 这世界上从来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董瑶琼从一个纯洁的、品学兼优的高中女生到父亲突成阶下囚!到突然辍学,到四处打工!十多年的光阴,一个阳光女孩就这样变成了一个伟大的“泼妇”! 几十年前,老狼看前苏联作家奥斯特洛夫斯基写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书时,看得不明不白,不知道这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几十年后的今天,老狼看到这篇介绍董瑶琼的父亲和董瑶琼的新闻报导后,知道了这“泼妇”是怎样炼成的! 十多年前,还是高三女生的董瑶琼品学兼优。如果她生在城市的家庭,家长会为如此优秀的女孩感到骄傲和自豪。但身在农村的董瑶琼的父母却忧心如焚:如果遂了女儿愿,让她上大学,可一贫如洗的父母如何交得起那高昂的学费?就是把全家的家当卖光了,也凑不够那要命的学费啊!但面对宝贝的女儿,父亲又如何忍心让女儿的大好前程因家庭的贫困而彻底毁了?前思后想,左思右想,董瑶琼的父亲居然挺而走险去偷煤矿的铜出来卖!——这里,老狼看到的不是一个盗贼,是一个伟大的父亲和伟大的父爱! 董瑶琼的父亲因偷盗了价值三千元的铜被捕了!正读高三的董瑶琼因父亲的被捕而彻底丧失了继续学习的机会。高三的董瑶琼辍学开始了打工生涯。 品学兼优的女高中生就此失去继续学习和深造的机会,这是这个国家的耻辱!这是这个国家统治者的耻辱!这是这个国家的政府制造出来的罪孽!我们的国家,每年向全世界撒出几千亿的人民币,为什么就不能把这大把大把的银子用于自己国家的人民的教育事业上?为什么还逼得学生的家长为了儿女的学费去偷盗? 但是,这个混蛋国家对董家人制造的罪孽并没有到此为止!这个国家对董家还在制造更大的罪孽! 董瑶琼父亲盗窃了价值三千元的铜应该怎样判决?老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法》上查了下:盗窃一千元到三千元公私财物,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管制。也就是说:如果依法判决董瑶琼父亲的话,最高刑期是三年以下。最低是半年到一年的拘役和管制。仅此而已。如果考虑到其父亲是为了女儿无钱上大学念书才偷盗的,我们的法律完全可以网开一面:不但应该以缓刑轻判董父,还应该对其女儿上大学进行资助才是正理! 但是,在一个没有一丝一毫人性的国度,在一个枉法裁判的国度居然对董瑶琼的父亲判处了九年徒刑! 依法律最高只能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居然判了九年? 这是在依法判决吗?判决此案的法官还是一个人吗?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国家?什么样的国家才敢这样枉法裁判? 如此枉法裁判,此案的法官难道不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吗?! 中国因为一党独裁的专制制度,把本应用于人民教育的钱拿去满世界撒。逼得董瑶琼年纪轻轻就失去学业! 中国因为一党独裁的专制制度,法官随意枉法裁判董瑶琼的父亲而不受到任何制裁!虽然董父在狱中呆了七年半就释放,但枉法的裁判依然使董父董建彪多坐了五年的冤狱! …… 不是在沉默中爆发,就是在沉默中死去!饱受中国专制政治制度之苦的弱女子董瑶琼没有选择沉默,选择了爆发! 终于有了二○一八年七月四日海航大厦前的惊天一“泼”! 伟大的“泼妇”就是这样炼成的! 钢铁就是这样炼成的! ……。 在文章的最后,巴山老狼强烈呼吁中共当局:重新审查董瑶琼父亲董建彪当年的盗窃案!如果其中确有枉法裁判,第一,应该把当年枉法裁判的法官绳之以法!第二应该还董瑶琼父亲董建彪一个公道!给予多服冤狱五年多董建彪以国家赔偿!还中国社会一个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