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移民局近日正式公布了外國人申請永久居留的完整條件清單。 這套新規採用“兩條腿走路”的審核邏輯——10項基本條件必須全部滿足,4項補充條件中至少達標2項。
丹麥公布史上最嚴永居門檻:10項基本要求,少一條都白搭
丹麥移民局近日正式公布了外國人申請永久居留的完整條件清單。 這套新規採用“兩條腿走路”的審核邏輯——10項基本條件必須全部滿足,4項補充條件中至少達標2項。
如果你能一口氣拿下全部4項補充條件,居住年限要求可以從標準的8年直接縮短到4年。 先看10項基本條件,條條都是硬槓槓
1、年齡門檻:必須年滿18周歲。
2.居留身份:申請時持有的臨時居留許可必須仍然有效,且所有附帶條件都在持續滿足中。
3.居住時長:在丹麥合法連續居住至少8年。注意“連續”兩個字——居留許可一旦斷檔,時間重新算。
4.犯罪記錄:這是紅線。被判6個月以下監禁或緩刑的,暫時失去資格;超過6個月的,永久出局。哪怕只是被起訴或正式指控,在案子有結果之前也別想申請。 5.財務清白:申請人不能存在拖欠政府債務的情況。 6.福利依賴:申請前4年內及審批期間,不能領取某些特定社會福利。
7.語言能力:需要通過丹麥語考試。普通永居申請要求通過丹麥語2級考試(Pr?ve i Dansk 2)或同等水平考試。
8.聲明簽署:需要簽署居住和自我支持聲明,確認願意長期生活在丹麥,並能夠維持自身經濟獨立。
9.在職狀態:在移民局作出決定時,申請人通常需要處於就業狀態。——可以是長期職位、剩餘期限較長的臨時崗位,或者自雇。
10.身份確認:在整個居留申請或續簽過程中,不能故意妨礙身份核實。
4項補充條件:能縮短一半等待時間 想從8年縮短到4年,或者單純想湊夠“至少2項”的及格線,下面4條是必經之路:
1.語言進階:通過丹麥語考試Pr?ve i Dansk 3或更高水平。 2.工作時長:至少工作滿4年。 3.公民參與:通過“積極公民考試”(Medborgerskabspr?ven)或以其他方式證明積極公民身份。這個考試每年舉行兩次,25道選擇題,答對20道算通過。 4.收入達標:年均應稅收入超過規定門檻。2026年的收入門檻為平均每年約346,155丹麥克朗(約46,280歐元)。
幾個值得注意的細節 第一,申請時人必須在丹麥境內。移民局做決定的時候,你得人在丹麥。 第二,家庭團聚配偶有額外要求。如果你是作為家庭團聚配偶申請,在丹麥的那一方配偶必須獨立滿足某些條件,還要填寫申請表的指定部分。 第三,18-19歲有寬鬆通道。如果你在18到19歲之間,且從小學畢業以來一直全職工作或連續學習,可以適用更寬鬆的條件。
幾點觀察 丹麥這套永居制度的設計思路很清晰:用語言、工作、收入和公民參與四個維度篩選真正融入社會的人。8年是基準線,但如果你足夠“優秀”(滿足全部4項補充條件),4年就能上車。 對正在規劃丹麥身份的人來說,最務實的策略是:先把10項基本條件逐條對照落實,再盯着4項補充條件儘可能多拿——畢竟能省4年是4年。 另外提醒一句:別在最後關頭翻車。很多人前麵條件都夠了,結果在審批期間換了工作、領了不該領的福利、或者人跑出了丹麥,功虧一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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